“城管”,早就应该寿终正寝了
城管本是保一城平安,却变成了光明正大的土匪,文中的例子让人看了心寒,如作者所说:“城管已经没有继续存在下去的理由,早就应该寿终正寝了。”
如今,坊间百姓流传一首“城管面试”歌,内容是这样的:
新编“城管面试”歌
考官:什么学历?
考生:小学没毕业。
考官:打过架吗?
考生:家常便饭。
考官:有案底吗?
考生:刚刚出来。
考官:体能怎么样?
考生:还可以,一脚可以踢翻小贩的小三轮车。
考官:敢拿人家的东西吗?
考生:这是我的强项,就像拿自己的东西一样。
考官:老头敢打么?
考生:小菜,俺爹就是让俺打残的。
考官:恩,你考试通过了!我们城管需要的就是你这样的人才!
考官:再问一句出事了怎么办?
考生:就说是临时工
考官:靠~,今晚就上班!
只要不是白痴,读了这首“城管面试”歌,我们的脑海中就会自然生成一幅“打砸抢”的形象——“城管”形象。
说“城管”是打砸抢的形象,空口无凭,还是让事实来说话。一,2008年11月10日,湖北省天门县多名城管人员群体打死拍照男子魏文华(2008年11月13日湖南电视台);2008年7月30日,重庆市渝中区3名城管队员将一名卖凉粉的摊贩刘建平殴打致死(2008年07月31日光明网)。这是“打”的形象。二,新疆奎屯70岁的老人蔡玉兰4月4日到菜市场去买菜,大约15分钟后返回,却发现她所住的房子已被拆掉,变成废墟(2009-04-06,北京环球时报)。这是“砸”的形象。三,毕业3年仍未找到工作的大学生王安立已是可怜之至了,为了谋生,他在西安市太白北路租了一家店面,打算卖时尚女装,可是刚开始装修(室内装修)就被“城管”以办理施工手续为由罚了1000元。交了罚款,却得不到票据(华商报,2009年4月3日)。室内装修是否影响市容,算哪门子违法?这种无凭无据的罚款是不是公开的抢劫?
够了,不用再举例,事实胜于雄辩。“城管”行使的是公开的打砸抢,他们欺凌的对象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挑担的老太婆常常被他们的车子追得鸡飞蛋打,这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这幅形象不由得让我想起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联合治安队”(简称为治安队)。晚后,治安队人员便驾着摩托车,大街小巷地去兜风。只要发现有人,他们便会停车拦住你,查验你的身份证和暂停证。要是你拿不出,便罚你没商量。罚多少?一般在600至1000元之间。要是你交不起罚金,他们便请你上车。到了治安队的黑屋子,他们以皮鞭犒劳你。然后,打电话要你的家人来救赎。你的家人拿钱把你救出来时,你身上已经是五颜六色,皮开肉绽了。
令人高兴的是,在众声斥呵声中,治安队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其实,打砸抢的“城管”,已经没有继续存在下去的理由,早就应该寿终正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