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得其所,让生命高傲起来

追逐你的狼 杂文 处事之道 2009-04-08 08:07 责任编辑:爱了泪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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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纵横开阖的思维,将文人的死畅谈古今,对古往今来的文人之死,其“死得其所”都一一道来,用词凝炼,老道,于感性中充满着理性的哲思。对于死亡,一如笔者所言,普通人有普通人的精彩,但愿每一个普通人,都能积极面对现实,活出自己的春天!

公元2008年,在人类历史上注定是一个被永远牢记的年代,这一年似乎毫无疑问的就是一个与“死”字有密切关系的一年:从最早的冰冻雨雪灾害,到5月12号的汶川大地震,“死”似乎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不仅仅大到国家,甚至小到个人,2008年也被“死”字罩上了浓烈的阴影。但是,死因有别,结果自然不能一概而论。

前不久崔真实事件还没有偃旗息鼓的时候,又有新闻报道说重庆《红岩》杂志社总编室主任、知名女作家王英因不堪众人嘲笑,在11月25日下午一点乘家人不注意的情况下,突然从14楼的家中跳下去,当场身亡。

看过这样报道之后只是让人唏嘘慨叹。脑海里蓦地想起司马迁说过的一句话,人总有一死,或重如泰山,或轻如鸿毛。在为这些知名人物选择这样的道路而忍不住叹息的同时,我们不禁要问:因为不堪众人舆论就要选择自杀,从此结束自己可能本不该结束的事业,结束自己本是宝贵的生命,这是“重于泰山”,还是“轻于鸿毛”?

不错,人总是要死的,对死者而言,死了死了,死即是了。可是,死亡的方法是可以选择的,死亡的结果却是不能选择的。如果一定要用死来解决问题,那么,就一定要“死得其所”,如此,自己的一辈子才会有人生意义,否则死后也不过是埋葬地下的一具骷髅而已,或者没有价值,死后更是消失匿迹,不值得活着的人有丝毫的眷恋。

在中国文学中,由伤时而写成的诗早已形成一大类别,名曰“伤时诗”。花开花落,春去春来,原是再平常不过的自然现象,却令初唐诗人张若虚、刘希夷发出了穿越千年的感伤:一个因“昨夜闲潭梦落花”而“可怜春半未还家”的羁旅飘零,一个因桃李花“飞来飞去”飘泊不定而“坐见落花长叹息”。

一声声悲叹,向世人倾诉着落拓文人的“时运不济,命途多舛”。他们追求着生活,但生活始终在他们之外,他们期待着未来,未来永远不属于他们。政治上的依附性使他们只能在尘世飘浮,而文化人身份又让他们不能放弃思考。就象蚌体嵌入砂粒而形成美丽的珍珠一样,他们也将生活的无奈,和上心血,研成朵朵奇葩。不幸的文人,成就了幸运的读者。

屈原是文人参政的早期代表,他既是当时楚国坐头把交椅的文学家,又是楚国政坛叱咤风云的高级官员,深得国家领导人的信任。入则和楚王探讨国家大事,制定政令;出则接待各国使节,处理外交事物。屈原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达到了文人从政的巅峰。

可是由于自身性格耿直加之他人谗言与排挤,屈原逐渐被楚怀王疏远。史书记载:前305年,屈原反对楚怀王与秦国订立黄棘之盟,但是楚国还是彻底投入了秦的怀抱。使得屈原亦被楚怀王逐出郢都,流落到汉北。自古好马少伯乐,屈原此番也是落入了独自行疆的地步了,内心悲愤岂能三言两语说得清?

于是,他怀着内心极大的苦闷,写出了中国文化史上第一篇反对体制的诗章——《离骚》。“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他追述到帝喾往事,赞扬齐桓伟业,叙述商周德政,以此来批评时政,述说自己的内心的不满和抑郁。最终的结果是屈原被放逐,即使这样,仍没能改变屈原怨天尤人的个性。面对浩浩江水,他大声说:“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

于是,不得志的屈原“怀石遂自沉汩罗以死”,身体缚上石头,毫无悬念地沉入了汨罗江底……作为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和爱国志士,屈原爱祖国爱人民、坚持真理、宁死不屈的精神和他“可与日月争光”的巍巍人格,千百年来感召和哺育着无数中华儿女,尤其是当国家民族处于危难之际,这种精神的感召作用就更加明显。

伟大词人辛弃疾曾经高歌:赢得生前身后名!生命的确是脆弱的,但是我们的思想却可以留下永恒的辉煌,我们为什么宁愿在不堪别人的“嘲笑”就轻易的结束自己的生命,而不给自己的生命写上不朽的篇章呢?不要说生命是自己的,其实生命也是有价值的。可能我们生前不能眼见为实,但是死后却可以流芳千古。如此,屈原之死又怎不是“重于泰山”?

生平以嬉笑怒骂为己任的李敖曾说:“做弱者,多不得好活;做强者,多不得好死。”在我看来,李敖的这句话说得极其到位。对弱者来说,他们体会得到的是生活的艰辛,生存的不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无奈;而对强者来说,体会得到的是事业的辉煌,生命的张扬,“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狂放。可能会死于种种迫害之下,但是为了价值而死,为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而死,真是何其壮观的行为,又怎么不会彪炳千秋?

海子是大家并不陌生的一位伟大的诗人,对于海子的死,人们大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海子的自杀虽然有轻度精神分裂的因素,最终起决定作用的则是日常生活的艰辛和工作环境的闹心。海子自杀后,诗人西川曾说:“你可以鄙视一个皇帝的富有,但不能嘲笑一个诗人的贫穷。”这是对诗人崇高的精神给予的最好评价。诗人朱湘身患重病的最后几年,学校却常年拖欠工资,其困顿和落魄可以想见。于是,当他感到“做诗做得没有意思了”,他心中的诗神没有了,他的生命也就走到了尽头。

从文人的本质看,他们多数很有个性,往往刚烈率直有余、坚韧绵亘不足;所以古往今来,自杀的文人时见于文学史。在他们的眼里,人生已到了绝望的边缘。其实,人生于天地间,矛盾、尴尬、迷茫、困顿乃至灾祸和苦难,都是难免的,但这些艰难困顿都应当有个极限。如果超过了一定的度,到了无法忍受的临界点,悲剧发生也就不可避免的了。

然而,他们的死却是“死得其所”。对此种现象,李国文先生在其著名作品《中国文人的非正常死亡》有过精辟的论述:“纵观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中国文人有一种奇特的品质,无论其为大名人,还是小名人,无论其为好死者,还是赖死者,应该说百分之九十点九,都以维系数千年的中华文化自任,绝不敢让这一线香火断绝在自己手中。也许每个人的贡献有多少之别,努力有大小之分,但都能尽其绵薄,报效祖国母亲。

尤其那些‘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的佼佼者,为主义献身,为真理舍命,为民族大义而洒尽热血,为家国存亡而肝脑涂地,以‘头颅掷处血斑斑’的书生意气,与暴政,与侵略者,与非正义,与人吃人的制度,与一切倒退、堕落、邪恶、愚昧,奋斗到生命最后一刻者,从来就是我们这个民族的骄傲。”

从崔真实到王英,两人的死因自有相通之处,便是“受不了”,也许,在他们看来,“受不了”的标牌背后站着的首席代表绝对不是凶恶的死神,而是安乐天使。别人可以麻木不仁,可以忍受屈辱,可以苟延残喘,可是这一部分人却是“举世浑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他们多数不愿意跟随大众混日子,不愿意随大流、糊弄自己的心灵;起码不能活的没有尊严、没有人格,没有目标、没有信念。

其实说白了,死也就是一瞪眼一伸腿的事情,眨眼间就和这个世界说拜拜,到马克思他老人家面前去报到了。但是正所谓“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对于文人之死,由于其身上肩负的责任和人文本性所致,死有其必然原因。对于我们这些普普通通的人,应当正确理智地对待生命、对待自杀。

我们只是普通人,但是普通人也有普通人的精彩。既然已经降生在这个世上,生活在世俗的红尘中,我们就应当积极面对现实,乐观地对待生活。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们也是父母生命的火种和延续,我们有什么理由和资格随意剥夺我们生命存在的权利呢?所以,我们不能浪费自己的生命,我们应该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让我们的生命充分绽放自己的春天,畅达的释放生命的辉煌,让春天的景色更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