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论“文人相轻”

断鸿声远 杂文 百家杂谈 2009-03-25 20:13 责任编辑:秋水¢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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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进一步人去楼空,退一步海阔天空,做人就应该知礼以让,做文人就更应该敬他人之优雅,从他人之淡雅,清自高,但不可有贬低他人的想法与做法!欣赏,学习!

题的名目有些怪异,从未作过《论“文人相轻”》或《再论“文人相轻”》之类,又套哪门子的玄学,何来“也论”二字?只因鲁迅先生曾六论“文人相轻”,而今,攀他老人家的臂膀,也作一篇文章模样的东西,戴了顶冠冕的帽子,权且定作《也论“文人相轻”》。

套用梁实秋先生的一句话,“有文人的地方就有文人相轻。”(梁君曾云:“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麻将。”)文人相聚必得生事,亦如那赳赳武夫在一起,必得伸伸手,绊绊腿切磋一下,倘若互相钦佩尚皆大欢喜,倘若相左,那躺在地上的,观众心明眼亮。自己也一定会掸掸身上的灰尘,拱拱小手,“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十年之内,再来讨教。”然后,潇洒而去。而文人之高下未可立判,你说你是“鹤立鸡群”,我说你是“鸡立鹤群”。看,就这样,彼此间的纷争来了。那日我见俩小学生在辨字,两面相对,一个说“甲”,一个说“由”,各称己是。有些时候文人的文章也类似于此,偏偏都以为自己是对的,定要将对手驳倒或征服,以显出自己的高明。殊不知数学有模糊论,语言有模糊说,水乳交融的时候,谁又能够截然的分开呢?我倒以为还是糊涂点的好,有那争辩的时间,我可以好好睡一觉了。

当然,文学作品亦如菜肴,或酸或辣或咸或淡,皆有个人嗜好,你以为酸的未必就是最好,那孕妇最爱酸的,到你龇牙咧嘴的时候,她觉得刚好。人一天到晚总挂着笑脸,咧着瓢似的血盆大口一味傻笑也累,有时掉两滴伤心的泪水,或幽幽长叹两声,亦无不可。想那项羽垓下被围时不也发出“虞姬虞姬奈若何”之末路感叹么?萨特曾经说过:“存在即合理。”故而,我以为有的人的棍子还是少打一些,可不要见人就搂头盖顶一棍,那棍扫一大片是要犯众怒的。只要不互相妨碍,何妨闭上你的一只眼,或半冥半闭作那逍遥神仙状,娱人娱己,亦无不可。

然而,偏有那等立意要贬损他人之文人,似乎只有踩倒了别人,便愈加显出自己的高明。来到一处,就慨叹“无甚景致”。殊不知,罗丹早有论断:“不是生活缺少美,而是你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在你的眼里,别人的文章都是草鸡,而自己的才是仙鹤。倘你真的是立于鸡群之仙鹤,似也无须多说。耳盲眼瞎的残疾人不多(即使有我们更应该尊重),众人亦看得见你细长的脖颈,窈窕的身材,况且,有了我们这些草鸡的衬托,倒更显出你仙鹤的伟岸,而你却为何偏偏要去踩我们的鸡屎呢?再假如,你不是和吾辈草鸡在一起,又或是和狼和虎在一起呢?只怕翅膀还没抖擞,脖颈尚未伸展,已作了口腹之物。和鸡在一起的鹤,于鹤该是一道亮丽的景观,应该感谢鸡的衬托,把鸡都赶跑了,鹤还美么?

鲁迅先生曾说:“‘指其所短,扬其所长’固可,‘掩其所短,称其所长’亦无不可。”窃以为善意的批评是必要的,没有批评就没有进步,但人民内部之矛盾非敌我之矛盾。郭东临说:“有话好好说。”你的小刀子过于锐利,刮骨疗毒,我以为病不至于那么重,也无那等必要。委婉道出,吾辈也非那等小肚鸡肠之人,别人说咱乌鸦,咱就一定说别人是猪。撰此文,意即创建和谐论坛。现在创建和谐社会的说法是时尚,我也赶回时髦,逐一回时尚之风。吾并不回避矛盾,爱憎分明理当如此,但别人写了两篇娱人娱己的文字,倘若你觉得不好,就当是垃圾,还是少打棍子的好,切忌棍扫一大片。没了坛子,你也无处栖身。若你是那卓然不群之人,也不必来趟这坛子的混水,竟可以去《清明》《十月》等发个几篇,震一震那大佬,若能够走出国门,挣个诺贝尔文学奖之类,吾当为你香槟美酒爆竹焰火以示庆贺,还当振臂一呼:“全民拜读!!”

当前,民族矛盾尚未激化,太平盛世,歌舞升平,相互之间,转两句酸文,吟咏唱和,写诗作赋(退一步,就当是如诗似赋的东西),只要无尖酸刻薄污蔑诽谤之词,文人还是互重为妙。倘若你是个文人,更严格的说,倘若你是个“高尚的文人,纯粹的文人,有道德的文人”,互重如何?玉有玉的玲珑剔透而石有石的硬骨桀骜,一沙一界,你以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