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情人借刀杀人的“小叔子”

弹剑江湖 杂文 百家杂谈 2009-03-22 20:02 责任编辑:曾子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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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做不完的“红楼梦”,说不清的贾府事。是情?是怨?不妨看看,琢磨出些什么道道来……

在《红楼梦》第七回焦大酒醉大骂贾珍时曾道:“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这两句话,“爬灰”的是贾珍,被“爬灰”的是秦可卿,养小叔子的也是秦可卿,这些问题,在熟读《红楼梦》的群众中似已无太大异议。但被秦可卿所养的那个“小叔子”到底是谁?

这个问题,当前专家们的说法和“红学”的成果结论我不清楚,也未曾予以太多关心。我只知道,以个人愚见,这个在焦大口中被人所“养”的“小叔子”,应该就是“亦系宁府中之正派玄孙”贾蔷。

遍观《红楼梦》前四十回,历数宁、荣两府所有的“草头辈”诸玄孙,似只有贾蔷具备被秦可卿“养小叔子”的条件,也只有他,才具有无所避忌地接近秦可卿的机会,因为只有他在宁国府内具有别人无可比拟的特殊地位。

焦大的醉酒滥骂是在《红楼梦》的第七回,可到第九回《训劣子李贵承申饬嗔顽童茗烟闹书房》一章中,贾蔷这个人就横空出场了,而且一出场就迥然与流俗大众不同,如鹤立鸡群,尽显无限风流倜傥,一派风流浪子形象大呈异彩。原文大致如下:“……金荣越发得了意,摇头咂嘴的,口内还说许多闲话。……论长道短,那时只顾得志乱说,却不防还有别人。谁知早又触怒了一个人。你道这一个人是谁?原来这人名唤贾蔷,亦系宁府中之正派玄孙,父母早亡,从小儿跟着贾珍过活,如今长了十六岁,比贾蓉生得还风流俊俏。他兄弟二人最相亲厚,常共起居,宁府中人多口杂,那些不得志的奴仆,专能造言诽谤主人,因此不知又有什么小人诟谇谣诼之辞。贾珍想亦风闻得些口声不好,自己也要避些嫌疑,如今竟分与房舍,命贾蔷搬出宁府,自己立门户过活去了。这贾蔷外相既美,内性又聪敏,虽然应名来上学,亦不过虚掩眼目而已,仍是斗鸡走狗、赏花阅柳为事。上有贾珍溺爱,下有贾蓉匡助,因此族中人谁敢触逆于他。他既和贾蓉最好,今见有人欺负秦钟,如何肯依?如今自己要挺身出来报不平,心中且忖度一番:“金荣贾瑞一等人,都是薛大叔的相知,我又与薛大叔相好,倘或我一出头,他们告诉了老薛,我们岂不伤和气呢。欲要不管,这谣言说的大家没趣。如今何不用计制伏,又止息了口声,又不伤脸面。”想毕,也装出小恭去,走至后面瞧瞧,把跟宝玉书童茗烟叫至身边,如此这般,调拨他几句。

这茗烟乃是宝玉第一个得用且又年轻不谙事的,今听贾蔷说:“金荣如此欺负秦钟,连你们的爷宝玉都干连在内,不给他个知道,下次越发狂纵。”这茗烟无故就要欺压人的,如今得了这信,又有贾蔷助着,便一头进来找金荣。也不叫“金相公”了,只说:“姓金的,你什么东西!”贾蔷遂跺一跺靴子,故意整整衣服,看看日影儿说:“正时候了。”遂先向贾瑞说有事要早走一步。贾瑞不敢止他,只得随他去了。……”

曹公这一段文字,似是专为呼应前文焦大醉骂一章而写,也未可知。这贾蔷“如今长了十六岁,比贾蓉生得还风流俊俏”,若其形貌均不如贾蓉,秦可卿当不会去包养一个不如丈夫的穷小子;贾蔷十六岁,略小于贾蓉,正是秦可卿的小叔子;“他(蓉、蔷)兄弟二人最相亲厚,常共起居”,可见贾蔷在宁府是具有仅次于贾珍、贾蓉之下的尊宠地位的;“常共起居”更可见贾蔷在宁府是不避内帏的,秦可卿更应该是常见而且厮熟的,只有这样,才可能会日久情生,从而出现秦可卿的“养小叔子”;“宁府中人多口杂,那些不得志的奴仆,专能造言诽谤主人,因此不知又有什么小人诟谇谣诼之辞。贾珍想亦风闻得些口声不好,自己也要避些嫌疑,如今竟分与房舍,命贾蔷搬出宁府,自己立门户过活去了”,在这几句话中,有几个似有意特指的词语颇耐人寻味:“不得志的奴仆”,焦大于宁府有再造之恩,却久被贾珍等人淹蹇下流,整日里被总管赖二等辈呼来喝去,这“不得志的奴仆”,焉知指的不是焦大?“专能造言诽谤主人”,如果上句指的就是焦大等类的奴仆,这一句应该指的就是焦大的怒骂及其“同志”们背后对贾珍、秦可卿及贾蔷等宁府主人们的私下议论,及向外界传播的一些污言秽语;“不知又有什么小人诟谇谣诼之辞”,这一句,似更是专指焦大的那一场醉酒詈骂。“诟谇谣诼”四字,若非专指焦大之骂,复能指何而言?“贾珍想亦风闻得些口声不好,自己也要避些嫌疑,如今竟分与房舍,命贾蔷搬出宁府,自己立门户过活去了”,焦大醉骂时贾蓉、赖二都在当场,如果回来后把此事向贾珍汇报,贾珍当然会“想亦风闻得些口声不好”,所以才会“也要避些嫌疑”,最终导致“如今竟分与房舍,命贾蔷搬出宁府,自己立门户过活去了”。

细详上面这几句文字,似乎可以理出来这样一条脉络:在第七回焦大醉骂贾珍之后,贾蓉或赖二及时地向贾珍做了汇报,面对焦大这样一位有大功于宁府的家人,贾珍也只能是严加惩戒,别无他法;久惯风月且又着实“爬灰”的贾珍,当然知道焦大所说的“养小叔子”的人就是秦可卿,而被其所养的这个“小叔子”就是贾蔷,所以有苦无处可诉,打掉了牙齿也只能往肚里咽。为了避嫌,只得分与贾蔷些产业,让其搬出宁府,自立门户过活去了。从另一方面说,如果不是因为贾珍丧尽廉耻的“爬灰”,身在侯门公府的秦可卿,又何来的胆量,敢在宁国府里公然“养小叔子”?个人认为,秦可卿“养小叔子”之举,并非因其真爱贾蔷这样“父母早亡,从小儿跟着贾珍过活”的花花公子,似乎正是其对贾珍、贾蓉这对猪狗父子的一种无言的反抗和报复!

那么,贾蔷的为人作风究竟如何呢?曹公也作了较书中一般人物更为说尽的描述:“外相既美,内性又聪敏,虽然应名来上学,亦不过虚掩眼目而已,仍是斗鸡走狗、赏花阅柳为事。”只有他这样拈花惹草的“性情中人”,又与其久相处共进退同风流,当然耳闻目睹了贾珍、贾蓉父子的一些龌龊勾当和卑劣行径,所以才适合、也敢于在宁府内公开被秦可卿“养小叔子”,换了一般的贾氏宗亲旁支,怕还真没有这样的胆量!

所以,浅见以为,聪明机变如贾蔷者,只所以会在《闹书房》一章中,不惜冒着得罪薛蟠、贾瑞、金荣等一干人的风险,“心中且忖度一番”之后,还是要“挺身出来报不平”,费尽心思地替秦钟出头,并非真的是因其与贾蓉相厚,也并非因其身受珍、蓉父子的深恩,而是因其与秦可卿之间的私情。若不是怕日后对秦可卿不好交待,他大可早在一场大闹开局之前就“遂跺一跺靴子,故意整整衣服,看看日影儿说:‘正时候了。’遂先向贾瑞说有事要早走一步。贾瑞不敢止他,只得随他去了。”日后纵然贾蓉真问起来小舅子在书房里发生的事情,也大可以不在场来搪塞应付的,何苦强要去搅这混水,甚而不惜把宝玉也拉进漩涡,假茗烟之“刀”而“杀”人,引发书房里的一场大闹?为情所困,不惜一切,贾蔷,真好“小叔子”也!

在《红楼梦》前四十回中,这个贾蔷是个十分活跃的贾氏宁府的“正派玄孙”:第十二回《王熙凤毒设相思局贾天祥正照风月鉴》中与贾蓉联手恶搞了贾瑞一把,并最终由王熙凤致死了贾瑞。由此可见,此时的贾蔷,在宁府内仍然是随意出入而无所避忌的。秦可卿死后不久,贾元春省亲之后,贾蔷更成了文官等十二个女戏子并行头等事的总管,深受两府重用。第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芸轩识分定情悟梨香院》中,作者更着重描写了梨香院的十二个女孩儿中唱的最妙的小旦龄官为贾蔷而深陷情网,两情绻缱,难以自拔。并致使宝玉“自此深悟人生情缘,各有分定,只是每每暗伤:“不知将来葬我洒泪者为谁?”由此足可见,这贾蔷也着实是一个不输于宝玉的多情种子,害人魔王。

第七回焦大醉骂点出了这个小叔子,第九回这个小叔子就隆重粉墨登场,而且一露面就大呈异彩,尽展风流,此后不久,在全书的第十三回,艳倾《红楼》的秦可卿就黯然香消玉殒。这里面有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秦可卿之死,与焦大醉骂及她养的这个“小叔子”有没有一些什么内在的关联,我还没有琢磨得太清楚,怕是得先要问问老虢或尚书们了。

这一个淡淡,就先扯到这儿,就此打住,呼呼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