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宋江逸事
一个“义”字让宋江成为好汉心中的大哥,心诚则灵,义字为先!
逸事:世人不太知道的某人的事迹,多指不见于正式记载。宋江其人事迹人们的了解主要来源于《水浒传》,是大都知道的;《水浒传》是本小说,多少有演绎的成分;也给题目的制定增加了些信心;还有“多指不见于正式记载”这一解释,本身此文的所谓谈,也就是闲谈而已,眼过文丢,何谈正式“记载”;也只有本人在“油盘”里多存几日,因此就本文来讲,也傍上了“不正式记载”的边缘。题目也写好了,理由也“强调”了;下文如何:
我们看《水浒》,里面有宋江活捉高俅一事。大家知道,高俅不但是梁山好汉们的死敌,也是国人的公敌。但宋江却把他放了,气得李逵哇哇大叫;其实就是今天的我等也很难想通。宋江为什么要放高俅,在这里也不妨给他做个心理分析:想一下,他当时也肯定很为难,因为有众多兄弟的反对。李逵哇哇大叫,林冲捶首钝足,还有杨志、鲁智深、武松、刘唐等都目瞪口呆,大为不理解。在那个义气横生的年代,特别是在梁山好汉的中间,这个决定另宋江何其难啊!为什么还要放高俅那?是啊!看起来宋江是有心事的:他夹寨和朝廷之间,是左右为难而已矣!放了高俅,看起来是想讨一下朝廷的“欢心”的,正确与否,咱先定个调。杀了高俅自然大快人心,但是宋江却铁了心要“招安”,却是不杀的好。这又违背了好汉们的口号:替天行道!换句话说,这个集体本身就是和朝廷对着干的,高俅坏事做尽,抓住了,杀了,岂不顺理成章吗!况且还是首领。宋江和岳飞又有不同,岳飞是朝廷命官,“忠”有可原;宋江就不可以了,你本身就是“落草为寇”矣!岳飞是大英雄,从“一”而忠,且忠之至极,黄袍加身和风波亭事件的艰难选择中,选择了“精忠”;在别人的意旨下选择了夕阳落山时的那一杀那间的辉煌。秦浍落了骂名,赵构却是主谋;还要忠于他,其不悲乎!岳飞有“可悲”的一面;宋江打着“替天行道”的大纛,本身又是“落草为寇”的反动分子,还要一门心思招安,岂不是可笑!也许这个论述有些偏颇,有些对不起宋江,让他委屈了。“替天行道”本身就有宽容的一面,有善良的一面;为了显示宽容、善良和大度,就放了高俅一马。然而反过来一想还不对,想当初,宋江为了赚秦明上山,拉卢俊义下水,什么狠毒之计没用过?卢俊义差一点掉了脑袋,秦明则被整得家破人亡,还连累了不少无辜平民,宋江没有后悔。这真是怪事,莫非就可以对自己的兄弟“严厉”,对高俅就可以“行善”!
其实,宋江成为“剿匪”主力时,也就成了朝廷和方腊之间的第三股力量,而且力量还不小。所谓“为汉汉胜,为楚楚赢”,为什么一门心思招安那!说白了就是投降的“伎俩”,也许当年当过“猥琐小吏”,尝到了做官的甜头,不想落个“犯上草寇”的恶名。不杀高俅,通过高俅的“中转”给皇上献上些言语,能及时招安,落个“名正言顺”,赢得皇上的欢心!?如果真有这样的想法,他又失算了。可惜高俅是个小人,根本不讲诚信,还使了不少恶言,害得宋江竹篮打水一场空哦。宋江、岳飞、韩信有着共同点,又有不同。现在说他和韩信。相同点是有实力,没有利用良机,当然也就落个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下场。不同的是,韩信原本就是刘邦的人,而且刘邦还有恩于韩信。用韩信自己的话说:“臣事项主,官不过郎中,位不过执戟,言不听,画不用,故背楚而归汉。汉王授我上将军印,予我数万众,解衣衣我,推食食我,言听计用,故我得于至于此。”看起来韩信是报恩的,宋江为的是什么!?想不起来答案。
多说一些,咱把宋江的行为划为道德的范畴。他的招安,以及招安之后又去打方腊,无非是想从“匪”变成“官”。但在中国古代,官匪之间原本就没有什么明晰的界限。作为“官”的高俅未必比“匪”方腊道德高尚。王英强抢刘知寨的老婆,与高衙内调戏林冲娘子,也很难说有善恶之别!何苦对方腊那么仇恨,必欲除之而后快!?虽然灭了方腊,群臣朝贺;宋江和卢俊义却被安排在殿外凉快;两个人一个被喂了水银,一个被下了毒药。看起来,想“名正言顺”,不可能!想“忠义节孝”,也做不到。
对接开首,是逸事也是闲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