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主义看死

shujiemeng 杂文 百家杂谈 2009-03-01 18:40 责任编辑:秋水¢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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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在病魔面前,死或者是最好解脱。一个引起人们争论的话题,谁能说得清楚这是不是病人最好的选择!

最近,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消息,说的是荷兰一位身患绝症的老人,拒绝接受医院治疗,在万般央求,终于争得家人同意的情况下,让医生打了一针致命的针剂,然后结束痛苦在梦中安然死去。这则消息一刊登,再一次在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关于安乐死的合法性的辩论。

安乐死是一个长期争论的问题,目前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和做法。荷兰公开实施安乐死;美国则禁止安乐死,但并不是不存在安乐死现象,有些地方的医院也会偷偷地给病人实施安乐死。

确实,关于安乐死的合法与否,是具有可争辩性的,我们姑且不从法律意义上去说。那么我们是否可以从病人的角度来探讨安乐死这个问题呢?

安乐死是病人在经受痛苦折磨且无继续生存的愿望时常要求医生尽快结束他的生命的一种解脱方法.可见,对于死亡选择的权力在病人,不在医生,当然也不在法律.那么这种情况下,作为病人的垂死遗嘱,从人道主义角度来讲,是否可以被接受或者被支持呢?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现在广为流传着一句话:“一个人,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得对自己负责。这是我们的一项根本责任,也是我们切切不可忘记的人生的头等大事。”这两句话对每一个的人生都做了一个深刻的诠释,我们也可以说它是人生哲理,是人人都应该奉行和遵循的。可是反过来想一下,人的一生有谁对自己真正的负过责任呢?可谓少之又少。想他们,时时刻刻对父母孝顺备至,对儿女关怀有加,对妻子或丈夫体贴入微,对上级恭顺歆敬,对朋友真诚坦白,这些使他们有口皆碑,亲人爱戴,朋友信任,上级放心。可以这么说,责任都尽到骨头里了。可是他们对自己真正负过责任吗?没有,他们对自己简直太苛刻了,让人看起来,总觉得他们就是为别人而活着。他们一辈子含辛茹苦,忍辱负重,像骆驼走在沙漠里,用身体和毅力走到了人生的尽头。当他们筋疲力尽,想要摆脱痛苦,对自己负一次责任的时候,他们唯一的愿望就是卸下重担,无痛苦的走进“极乐世界”,即选择安乐死。这时候,我们忍心看着他们痛苦的生,又痛苦的死去吗?我们是否能够像接受他们的关怀一样接受他们最后的要求呢?人都是善良的。他们对别人善良了一生,临走之前难道就不能让他们对自己善良一次吗?这是我们崇尚人道主义的人类值得深思的问题!

至于用法律确定了安乐死的合法性以后,就可能为谋杀开绿灯的说法,拙人实在不敢恭维。事实上,法律的制定也要受人性主义、人道主义的制约,否则法律就不是给人制定的,也就不是用在人身上了,至于为谁制定,又用在谁身上,鬼才晓得!话又说回来,既然安乐死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我们为什么对它的合法性做无谓的争论呢?我们还是多花点儿时间,为安乐死实施以后所可能预见的负面影响做一个法律制止吧!我想,这才是真正的人道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