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当医托不能太无耻

花信风 杂文 乱弹八卦 2009-02-18 11:05 责任编辑:杜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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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作者用大量事实,揭露了明星代言医药广告的弊端,并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忠告,表述了作者对衣食父母的热爱和保护之心。理据精要,观点明确。推荐!

日前,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下发通知,禁止聘请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士担当医疗、健康类节目的嘉宾,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这一禁令来的虽然晚了些,仍然让人拍手称快,因为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曾几何时,大红大紫的明星们开始卖药了。从付笛生、任静两口子的“洗洗更健康”,到老演员韩影“上楼也有劲了”;从唐国强虚假代言某医院不孕症到郭德纲夸大其词的减肥茶,可谓五花八门,无奇不有。更多的明星们前赴后继的加入到“医托”的队伍之中,可谓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狂。只要你打开电视,这边相声演员刘惠就不厌其烦的给你介绍,他有颈椎病,用了一个“有生命的健康枕”之后,立马好了;那边喜剧演员德江给你推荐降压魔表,甭管你高压有多高,魔表都能给他降下来;再换个频道,号称从来不做医疗广告,在荧屏上已经消失很久的过气演员沈丹萍说她在德国就用了这款洗菜机,不管什么菜只要经它一洗,不仅残留农药没了,还可以使菜具有健美的功效……电视直销时代,你的眼球想躲开明心们虔诚的骚扰,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关掉电视。

为了丰厚的代言费,一些女明星们代言化妆品广告,不惜毁坏形象。史可代言某美容去斑产品的电视直销广告,电视上放映她使用该产品前的照片,让人目不忍睹,形象非常骇人。使用该产品后,她的皮肤变好,色斑也逐渐消失。影星石兰为某祛斑霜电视直销代言,说自己产后的黄褐斑特别多,和史可一样,使用该产品前的照片上又黑又黄的斑点看起来确实非常可怕。石兰在电视中介绍说,她使用该产品一段时间之后,脸上的色斑明显减少了,继续使用后,色斑基本消除,现在只剩下不明显的一小块。她还强调说,她这次上电视拍广告根本就没有化妆,完全是素面朝天地上场。最后,石兰郑重其事地向观众们推荐,“现在该轮到观众们使用该产品了”。而石兰代言的这个广告因为含有虚假夸大产品功效的内容,被国家工商局定为严重违法广告。

在代言医疗广告庞大的明星队伍里,挣钱最不择手段的当数在电视剧《任长霞》中扮演刑侦专家的三线演员李兆民,他在这个广告中是西装革履、满头银发的“留英博士张仲和”,在那个广告中却化身为“骨病专家王志伦”、“性病专家郭明鱼”……可以与之PK的女演员当数《家有儿女》中“姥姥”的扮演者孙桂田,她以真实身份分别代言齿白金、华佗药酒、喘气通胶囊、九阳火灸裤、生命三宝、美国U28、肝肾滋、76通脉磁等医药广告,分别在这些广告中称自己患了牙龈萎缩、牙周炎、风湿骨病、肺气肿、全身麻木、肝病、肾病、心脏病等严重疾病,让网友们讥讽为“几乎生活不能自理”,在每个广告中都说自己吃(用)了广告中的产品后痊愈了。

频频变脸、“浑身是病”的明星们,根本就没用过自己所代言的产品,为了钱他们已经丧失了做人最起码的良知,已经成为误导消费者的主要帮凶。赵本山、宋丹丹的春晚小品《炒作》就很辛辣的讽刺了名人代言意了广告的欺骗性。为了两万块钱,白云让老伴黑土在镜头假装中风,在吃公鸡下的蛋之前走路老摔,吃过之后就不摔了……君子爱财,应该取之有道。如果明星走穴挣外快还可以接受的话,代言虚假医疗广告就是间接害人,等同于拦路抢劫,比那些生产商更可恶。人民群众捧红了你们,崇拜你们,相信你们,你们却利用这种信任去欺骗公众,良知何在?并不是说明星不能做广告,服装、电器都可以做,但最好不要为人命关天的医药和食品做代言人。十几年前,曾经以演出电影《甲午风云》中的民族英雄邓世昌而蜚声全国的艺术家李默然,因代言一则医药广告引起强烈争议。他的一句肺腑之言,值得现在所有的明星正视:“只要是货真价实的广告,谁都能做;只要是伪劣产品的广告,谁都不能做。”

多部门联手整治明星代言医疗广告,让人欣慰的同时也生出些许忧虑。早在2005年,上海、广州等地就出台了相关规定,严禁明星为医疗广告做代言人,效果并不理想,明星们依然在医疗广告中信口雌黄,妖言惑众。治重症必下猛药,对于演员有杀伤性的部门应该使出杀手锏,对违规的演员,吊销其演出资格证。那些让虚假行为及明星能够得以“露面”的广告审批、监管等机构不妨搞个一刀切,演员代言一律不批。对违规商家罚他个倾家荡产。消费者也要抵制明星代言的产品,不要再相信明星们的胡说八道。

当医托的明星们,你可以偶尔无耻,但不要无耻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吧。观众是你们的衣食父母,欺骗观众就是不孝。把父母惹恼了,不再要你们这样的逆子。

还要声明一点,本文只对群体不对个人。即使被点了名字的,也只为表达一个类种,请勿对号入座。谁要是想打官司,企图从我这再扎点钱,那就打错算盘了,因为我的口袋比脸都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