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

独秀狂 杂文 乱弹八卦 2009-02-05 20:57 责任编辑:山村小篾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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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小饮怡情,海喝伤身。在酒的面前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要过量最好。但人就容易糊涂,明明酒为人制,但实沦为酒制人的事例并不少见。

牛年已至,新年伊始,天天泡在酒里。有时是微醉的惬意,有时又烂醉如泥。酒,真的让人又爱又恨,爱时爱的心痒,恨时恨得头疼。人们常说爱情是人类永恒的话题,其实,从生活本身的角度来说,酒,比爱情更普遍,也更使人津津乐道。

酒的历史源远流长,当初杜康造酒的时候一定想不到酒会引发那么多有趣的出人意料的故事。“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这是曹操对酒的评价,由此可见,酒似乎有消愁之功效;“李白斗酒诗百篇”并因此被尊为“诗仙”,由此可见,酒似乎又有激发灵感之奇效,是一种可以通灵的神秘物质;武松连喝十八碗烈酒,然后赤手空拳打死猛虎,由此可见,酒似乎还能带给人勇气、胆量和力量,正所谓“酒壮英雄胆”。凡此种种关于酒的美谈都是杜康当初不曾想到的吧!

年少轻狂的时候,看遍醉酒者的丑态,于是发誓“永不沾酒”。三十年后,我早已从当初的懵懂少年变成了“酒精沙场”的老将,这才慢慢领悟从没喝过酒的人对酒的评价一定失之偏颇,从我第一次醉酒的那一天起,我对酒的看法完全改变了——酒,真的是个“好东西”,只是但凡好东西都必有副作用罢了,正如这世上绝无一无所用,一无是处的东西一样。

现如今,毒品泛滥。我不曾沾过毒,也不曾亲见吸毒者的“表演”,但从影视作品和宣传材料中得到的信息来看,吸毒后的表现和醉酒是很有相似之处的,所以,我认为酒其实也是一种毒品。我知道会有很多朋友不同意这样的说法,但我坚持认为酒与毒品的区别仅仅是纯度上的差别。毒品的种类愈来愈花样繁多,但只要被定为毒品的,就一定是要明令禁止的。别的不说,奥运会上的兴奋剂检测就是现成的好例子,检测的力度逐年增大,但恐怕届届都有漏网之鱼,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毒品要合法化,大约只能靠变身隐形。酒是唯一不需要伪装就可以合法存在的“毒品”,要把酒定为毒品,酒民不答应,国家税收也不答应,无论到了什么时候,都需要有一种合法化了毒品。当人们感觉苦闷或快乐的时候,就一定要去寻找刺激,胆大的选择毒品,胆小的就选择酒。一辈子不曾沾过毒品的,或许会有一些遗憾;但喝完了酒又去吸毒的,一定会后悔——还是酒价廉物美。

酒虽然是一种毒品,但依照中医以毒攻毒的法则,酒具有不可忽视的药用价值,口服可以舒筋活血,打通经络;外用可消毒消炎消肿镇痛。因此,不管在大众还是官方的心目中,酒比烟都要名正言顺得多,不管有谁要出来为烟正名只怕都无济于事,这是酒比烟最幸运之处。

酒,独饮可以浇愁,合饮可以交友。至于“借酒浇愁愁更愁”也好,喝酒喝到出了人命也好,那要划到酒的副作用里面了。不过,要照此来推理,酒能带给人灵感和勇气、胆量、力量之说也要划到酒的副作用里面了,因为,很显然,愚鲁的人永远也不可能因酒而产生灵感,像李白那样,也只是因为灵感早已存在,酒只是催化剂而已;你不是武松,喝三十六碗酒,也不一定能打死老虎。酒的好处也要划到副作用里面,这又是酒的遗憾了。

酒,已经陪伴了人类几千年,它酝酿了几千年,酿出的不仅仅是浓郁的酒香,还形成了一整套所谓的酒文化。我并不真正懂酒,更不懂什么酒文化,我照自己的方式饮酒,在酒桌上,我有时会滴酒不沾,有时又会一醉方休,都依照自己当时的心境而行,完全不去想所谓的酒文化。因为,我知道凡文化都比较高深,需要很有悟性,狠下苦功才能掌握得比较熟练和通透,而这都是我所不具备的条件。

醉酒的人各有各的表现,有人借酒撒风,有人反甜言蜜语,还有人甚至丑态百出。无论哪一种表现,人们都习惯于用酒能乱性来概括,把所有的罪过都推在不会辩解的酒身上。对于这个问题,我的观点截然相反:酒并不会使人乱性,它只会使人的本性暴露无遗。因此,在我看来,酒具有检验人性的作用,而这才是酒最大的作用。

当酒真的带给人好处时,人反而往往会忘了酒的好处;酒后的过失,却要全部推在酒的身上,这不正是人性最大的弱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