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种情感之“办公室配偶”

心灵之光 杂文 百家杂谈 2009-01-02 16:28 责任编辑:酒儿
旧站档案号:HXQ-ESSAY-00008021
编者按

“办公室配偶”,他们举止亲昵,甚至无话不谈,但是并没有任何男女关系的牵扯不清,在同事友情和爱情的灰色地带滑行。对这种介于同事友情和爱情之间的“边缘情感”,人们还是应当把握好尺度,最好不要以身涉险!

这是现代都市写字楼里新的一种男女关系。他们举止亲昵,甚至无话不谈,但是并没有任何男女关系的牵扯不清,在同事友情和爱情的灰色地带滑行,不明就里的人看他们觉得暧昧,其实他们并不曾乱了分寸,听上去有点柏拉图式爱情的唯美、不可思议,然而这样的OFFICE关系的确在我们身边精彩上演。都是人间烟火下的一对对,少不了受现实影响,发生各色波折,走向不同结局,也许这些就发生在你身上……这就是办公室配偶。

办公室配偶实质上就是一直以来比较流行的男女之间的“第四种感情”。它比友情多,比爱情少,不是亲情,但胜似亲情。这种感情既让人欣喜,又让人烦恼。它的永久存在,需要很高的拿捏水准,需要谨慎的呵护浇灌。当事人始终挣扎在爱与喜欢、表白与暗藏之间,明知相互倾心,却不能或是不敢说破;明明想常在一起,却不能或是不敢形影相随。但那种牵挂、那份担忧与那份祝愿常在心头盘旋,晨起、暮落或是如梦之前,总有他(她)的身影在眼前晃动。其实这种感觉挺美的,思念与挂牵挡住了寂寞与孤独。正如:一棵树,一棵树/彼此孤立的兀立着/风与空气/告诉着他们的距离/但是在泥土的覆盖下/他们的根生长着/在看不见的深处/它们把根须纠缠在一起。

“办公室配偶”的提法并不准确,更不科学,因为配偶权应当是指基于合法婚姻关系而在夫妻双方之间发生的、由夫妻双方平等专属享有的要求对方陪伴生活、钟爱、帮助的基本身份权利。但人们实在无法给这种“比友情多,比爱情少,不是亲情,但胜似亲情”的办公室男女之间的关系以达意的界定表述,只得称之为“办公室配偶”,如此或许更靠谱些。

“人沉浸在爱情里的时候是醉着的,处在友情里的时候是清醒着,拥有第四种感情时则是半梦半醒之间。所以有一种飘飘然然的醉意。但脚步没有踉跄,所以走得很稳。不会象人从恋爱晕晕乎乎走向婚姻时那么容易摔跤,也比清醒的友情多一份迷醉。可以享受亦真亦幻的快感,所以很多人满足于这种感情。不准备迈进一步或退后一步,以使自己无法同时体验两种迥异的感觉。况且,非要让自己确定是爱还是喜欢,也是一种很难的事。感情不是化学元素,怎么分得清是氢是氧?它就是氢二氧一的水,你无法分清,分清就不是水了。”度,是数学的概念,更是哲学的概念。坚守第四种感情,而不使之退却或者前移,是件很困难的事情。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有思想和感情,而思想和感情是不断变化的,彼此的情感分子总是自然而然向对方处于不饱和状态的心空渗透,这是一种无法阻断的情感发展规律。因此,第四种感情只能是即时的游弋于爱情和友谊之间的易逝物,最终进入非此即彼的状态。

从根本上说,人非尧舜,所谓办公室配偶之间缔结的“无性婚姻”及柏拉图似的理想境界,是虚幻的海市蜃楼罢了。第四感情之办公室配偶是个伪命题,它要么是友谊,要么是爱情,除此之外只能是“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