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温柔”我永远不懂?
一个县的“打黑”何以惊动公安部?
面对丑恶现象,该重拳出手时就出手,切不可如此“温柔”。
《公安部督办广西隆安打黑公安局长等8名领导被停职》。这是日前刊发在10月8日《广西日报》的一条引人注目、发人深省的新闻标题。看完标题不免使人产生疑虑:一个县的“打黑”何以惊动公安部?不妨先看一段报道的文字吧:“多年来,隆安多次开展严打和‘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但有些乡镇和单位由于责任心不强、执法不严等原因,造成一些地方带有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的犯罪活动和流氓恶势力犯罪活动日渐猖獗,引起了公安部的高度重视。根据公安部对该县社会治安暗访的通报,该县那桐、古谭、南圩等乡镇一些违法犯罪分子为非作歹,横行乡里,给治安秩序和社会风气带来严重影响。”
既然多次开展严打,为何流氓恶势力犯罪活动日渐猖獗?难道这仅仅只是乡镇和单位责任心不强、执法不严等原因造成的吗?有没有渎职、玩忽职守?如果说有的话,为什么会渎职、玩忽职守?造成渎职、玩忽职守的根源究竟在哪里?让我们回望一下不平静的2008年,不仅仅是在“打黑”行业,其它的诸如安全、食品、卫生、安监等行业在不停的免干部、撤干部,包括引咎辞职,大有你方唱罢我登场的趋势,而这种现象为什么就是屡禁不止?屡撤无效呢?我们的领导干部真的就不怕撤职和引咎辞职吗?如果真的不怕,为什么还有很多人在绞尽脑汁地跑官、要官、卖官?我看不是不怕,是一种用人的机制促就了“一种风气”的暗滋潜长。很多情况下,我们是在为“一种风气”工作着,因为“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这就导致了在工作上做“表面文章”、“官样文章”的风行。掩盖事实、粉饰太平,报喜不报忧就成了许多基层干部的基本功和必修课,日累月积的结果是把这种基本功和必修课努力修炼的惟妙惟肖。长此以往,谁还会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工作上呢?这样的作风延续下去,出问题那是正常的,不出问题反倒不正常了。
如果说问题在基层,那上层有没有责任呢?有一句成语叫“上仿下效”,乡镇和单位责任心不强,乡镇之上不是还有县、地州(市)、省吗?它们的“责”又在哪里呢?时下里,我们有一种不成文的惯例:不出问题叫皆大欢喜,出了问题叫“责任倒查”。喜来喜去是因为我们的“运气”好,查来查去是因为我们总得要找一个“责任”人吧,否则,那是不好“交待”的,不能交待,又怎么能杀鸡给猴看呢?
报道说隆安县已经将公安局长、政委、副局长等8名领导停职,这是必须的,因为他们是不称职的,可以说有人欢喜有人愁。但,仅靠停下一级干部的职,是不是就从根子上解决了问题呢?三国时期蜀国的诸葛丞相,因为“失街亭”而奏主自贬三级。难道我们共产党的干部连孔明的胸襟都没有吗?作为一个地州(市)公安局、省公安厅,难道连暗访这样的分内的事如果说都需要公安部不远千里来做的话,那么我们的作用在哪里?我们的能力在哪里?我们的职责又在那里?如果不是公安部的暗访通报,隆县的“打黑”工作是否会“东窗事发”呢?是不是就一直是“形势一片大好”呢?如此形势下,我们又怎么能有能力保“一方平安”,管好自己的“一方水土”呢?
看来,在我们“打黑”的路上,形势是不容乐观的,面对黑恶势力,我们任重而道远。为此,切不可将手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如此“温柔”之举,是不可能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