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的试用

柳烟汀 杂文 百家杂谈 2008-10-16 19:15 责任编辑:晋普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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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维护打工者的基本权益这不仅仅是一个口号,更多的是需要各级政府本者以人为本,实实在在为打工者设想,各用工单位都能以诚信对待自己的员工,出门在外打工的兄弟姐妹们也都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使构建和谐社会不只是喊在口头上,而能真真切切的落实在行动上。

与民工老王闲谈,得知他女儿打工时遇到的一些事情,感到又滑稽又不可思议,于是就记了下来。

王霞初中毕业后,回到了葫芦河下游偏僻贫穷的家乡。勤劳懂事的她想用打工挣钱来补贴家用,以便减轻父母辛劳务农的负担。

经人介绍,开始时在县城一家火锅店干活,试用期三个月,月工资80元。三个月试用期期满后,如果干得好就留下来,工资涨至300~400元。农村来的孩子每天有人管吃,一个月还能挣点钱,王霞感到已经不错了。那女老板人也和善,这让王霞就更加放心了。她想,一定要好好干,争取留下来,以后挣更多的钱。有了这样的想法,她比店里别的姐妹积极肯干,也是最任劳任怨的一个伙计。火锅店生意十分红火,一天到晚顾客盈门。什么脏活累活她都抢着干,经常是从一大早一干就到很晚,她的勤快朴实赢得了同伴和顾客的喜爱。眼看着比她先来店里的伙伴一到试用期满,一个个都让老板给炒了鱿鱼,王霞就更加勤快地努力干活,她深信勤勤恳恳跟老黄牛一样忠实地干下去,难道老板还会赶我走不成?让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她试用期将要满的时候,那老板一改往日“平和”的态度,老是横挑鼻子竖挑眼地找茬,而且总是大吼大叫地说她这不对那不对,王霞深感莫名其妙与无所适从。其结果是不言而喻的,王霞也没有躲过被老板炒鱿鱼的下场。但王霞却知道了火锅店老板经营的奥秘,这店里根本就没有超过试用期而再留用的女服务员。因为老板还会新招一批又一批年轻的女工来不断地“试用”。

后来,王霞又到一家比较大的酒店打工,应聘的条件也与上次差不多。上班后也是三个月的试用期,同样是管吃、每月几十元钱的工资,试用期满干得好就留下来,工资增加到300~500元。诱人的试用期以后的工资吸引着王霞,促使她更加卖力地干一些倒茶送水端盘子上菜洗碗扫地的活计……酒店的生意一直不错,打工妹每天干下来总是累得腰酸背痛的,她们为了生活也就咬牙坚持着,不嫌目前的工资少,只为日后能挣上300~500元。可是,结局是惊人的相似——试用期一到,王霞又被解雇了。

王霞认定,这县城再也不能待下去了,她信不过这里老板的为人。于是,王霞决定到市里去打工。王霞被一家名气较大的酒楼招收,同样在试用期只少少给几个零花钱,试用期满就可以拿到500~600元的薪水。王霞用她勤劳灵巧的双手努力地干着一切苦活累活,因为饭店里整日有忙不完的活,有洗不完的碗碟,有拣择不完的熟菜……而苛刻的老板还经常吆五喝六地对待打工者,这让王霞总感到有一种提心吊胆的恐惧。心情越是紧张不安,工作越是容易出错。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王霞打碎了一只瓷盘提坏了一只篮子。面对过失,老板生硬地宣布:王霞这个月欠饭店8元钱。一个出门在外的女孩子,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月,没有挣到一分钱,反倒欠老板8元钱,她怎么也想不通。于是,王霞拨通了村子里别人家的一部电话,求邻居叫一下她爸。在电话中,王霞哭泣着对老王说:“爸,我要回家。我不想干了,您来接我吧。”

老王深感意外地说:“不干了,你就回来吧,难道你摸不着家了?”

王霞委屈地说:“我没有买车票的钱,才让您来接的吗。”老王在心里嘀咕,打工快一个月难道还换不回一张几元钱的车票。无奈之下,他还是去市里把女儿接了回来。

听了老王的叙述,我问他为什么不与老板论理,他们这样对待打工者是理亏的。

而老王的回答平静得着实让人感到出乎意料,他说:“像王霞这样还算是好的。我们村子在南方去打工的孩子,让人家骗去几百元上千元的大有人在,都是以试用期或预交保证金等为理由,而试用期一到,老板说一声你‘不合格’就打发你,不但拿不到工资,连预缴的保证金也全泡了汤。”

这样的事让人难以置信。但老王是个实诚人,怎能不信他的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