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希望是——全部
多捐多献吧,为灾区人民尽一份力量!
这几天,所有的中国人都在关注着四川省的汶川地震灾区,人们的心都在牵挂着汶川灾区还没有摆脱困境的人们。在平安地区的人们为这些同胞手足默默祈祷和祝福的时候,各种捐赠已经陆续展开,国际友人和一些国家都相继给了大量的捐赠和支援,大家都是一个共同的心愿:愿灾区人民早日摆脱困境,早日从这场灾难中走出来。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走在路上能看到捐款的人们在无声地往捐款箱里投放着满载着爱和牵挂的钱款,献血的人们在默默地等候,学校在捐款,企事业单位在捐款,这一幕幕动人的场面,让所有的人为之感动。然而在捐赠现场,我听到了有人在说:“这些捐赠款,最好能一分不少地送到灾区,不要被挪用或者截留了。”同事也说:“但愿这些捐出的钱和衣物能真正地用在灾区人民身上,以解他们的燃眉之急,但真担心有些钱物不能到位。”
这些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我们知道许多关于救灾款被挪用、侵吞、截留、滞留的现象。所以才有了不少人对捐赠存在着“两头担心”的想法和现象。一头是捐赠者担心,钱物会不会被挪用、贪污,送不到灾民手中;另一头是灾民担心,救灾钱物经过层层环节下拨后,最后拿到手里的可能所剩无几。公众对捐赠救灾钱物的“两头担心”并非多余。捐赠救灾款物“雁过拔毛”,被某些经手的部门或个人挪用、侵吞,这类事件时有发生。赈灾款,救命钱,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贪官们的手会放过它吗?
在网上搜索“挪用救灾款”,你会发现这样的新闻不计其数。每年审计报告一出来,你会发现“挪用救灾款”都是里面的重头戏。2003年,河南省123个县(市、区)遭受了严重的洪涝和风雹灾害,国务院分配河南省农业税灾歉减免指标4·02亿元。有129万元救灾款被挪用,还有300万元救灾款一直滞留未发。(2004年12月21日新华网河南频道);2003年7月21日、10月16日,云南大姚相继发生了里氏6·2级、6·1级地震。地震发生后,云南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两次地震中共接收救灾资金36662万元。未及时下拨中央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5174万元,挤占挪用救灾资金4111万元。(2005年4月27日人民网);2003年9月,蚌埠市财政局挪用专门用于购买灾民口粮的资金100万元,用于某县的试点建房补助经费。(2004年7月3日四川在线天府早报);2003年陕西渭河流域发生特大洪灾后,应华阴市政府请求,国家发改委将5906万元移民迁建补助资金下拨到陕西。然而这笔资金发放到受灾农民手中的只有51.9万元,还不到全部救灾专款的1%。(新华社西安2006年8月2日电);山西省民政厅动用了来自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款建造了办公楼和宿舍楼。(2005年03月28日新京报)……
从上面这些曾经发生的案例来看,移民迁建资金和救灾捐赠款被“截留”也好,“挪用”也罢,反正灾区灾民没有得到几个铜板。救灾款被截留、侵吞而大幅度缩水,原本并不稀奇,但经过一级一级“过滤”,一层一层“截留”,一根一根的“雁过拔毛”,人们无不又惊又怒。但只有惊叹和愤怒是不够的,更需要反思。俗话说,盗亦有道。而如今冲破底线的贪占者却是贪而无道,在他们眼中,哪里还有什么钱款不能贪的概念!一笔笔饱含爱民之心的中央救灾款,在一群贪婪的“蛀虫”眼里却成了“唐僧肉”,一笔笔饱含百姓手足情谊的民众捐款,灾民的救命款被一些贪官染指。用这些救命钱,贪官们开始了饕餮大餐。
为什么会出现挪用、侵吞、截留、滞留救灾款的现象呢?对救灾款和捐赠款违规挪用或者贪污,对个人来讲是属于道德的缺陷,对监管来讲是属于制度的缺陷。救灾管理法制不健全,公共财政体系不完善,对挪用人的责任追究难以到位。审计查出来,顶多是党纪或政纪处分,很少见有人因此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鲁迅说过,他“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而今我们即便以最大的善意,也实在推测不出一些贪官挪用、侵吞、截留、滞留灾民的救灾款、救命钱背后的“善意”。救灾款是什么?救灾款物是用来帮助群众战胜自然灾害,解决生活困难的,是灾发救命的口粮与保命的饭碗。但在一些地方官员眼里,又是他们的何物呢?救命钱是什么?人命关天。他们侵吞的不仅仅是钱财,分明是在扼杀别人的生命。难道他们就不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道理吗?难道他们不怕遭“天谴”吗?
对挪用、侵吞、截留、滞留灾民的救灾款、救命钱的贪官,政府做出过相应的处理。因挪用地震救灾款云南48名官员被追究责任;河南省27名村镇干部因挪用、滞留救灾款受到严肃处理。一些贪官在挪用了救灾款后是被处理了,但因救灾款没到位而让百姓命丧于灾难之中,仅有处理,能挽回灾民的性命吗?处理再严重,那些无辜的性命也是冤魂啊!民政部曾于2007年8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我国救灾机制体系基本建立。为防止赈灾款被贪污或挪用,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建立管理制度,对救灾款和捐助款的使用范围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二是对救灾款与捐助款的发放情况张榜公示,接受基层群众的监督;三是接受舆论监督。如果这个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赈灾款被贪污挪用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减少。
无论是社会捐赠的救灾钱物,还是政府拨付的救灾专款,欲消除公众中挥之不去的“两头担心”,除了要大力促进救灾钱物管理、使用等环节的公开、透明,革除救灾赈灾工作的诸多弊端,探索新的救灾运作模式,拓宽思路,积极创新,努力探索多层次、多渠道的救灾运作模式。所以,应该尽最大努力,保证操作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在这种制度环境下,这些非政府组织就是吃了百个熊心,千个豹子胆,也万万不敢打救灾款的主意!
这次汶川的自然灾害,又让我们的同胞陷入了灾难之中。到16日14时,汶川地震死亡22069人,受伤168669人。看新闻报道的时候,看到美丽的城市和乡村变成了废墟,看到一个个伤病员满身血迹,看到一个个失去了亲人的孩子们,多少人为之伤心落泪的同时,都献出了自己的爱心,为灾区捐赠钱款及衣物等物品。据新华社电: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为帮助地震灾区开展紧急救灾工作,中央财政到目前为止,已向灾区紧急下拨地震救灾资金11·1亿元。企业、单位、个人在这次灾难中雪中送炭,这对灾区人民是很大的帮助。但愿我们的爱心捐赠,国家的救灾拨款,国际友人和国家的友好相帮,都能完全用到灾区兄弟姐妹的身上,让他们早一天离开这场天灾带来的不幸。但愿这些救命钱,能让灾区的灾民身上真正的起到作用。
社会捐助的赈灾款、救命钱及物品,灾民能得到多少?我的希望是——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