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频密“叫停”毋如国家立法禁止
“该出手时就出手!”国家广电总局近来可谓是真正发挥了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对那一片令人眼花缭乱的荧屏频频“出招”,招招杀向那些滥情、低劣、庸俗、粗鄙的电视电台节目。这不,四川人民广播电台和成都市人民广播电台制作播出渲染性生活等“五性”节目,9月5日被广电总局“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停播”,同时《通报》还要求“各级广电机构不得播出此类节目”(见9月6日《京华时报》)。
搜索近期以来广电总局的“出招”大事记,便有:下发通知禁止策划、制作和播出群众参与的各类整容变性节目;湖北卫视的《故事中国》栏目疑被叫停;要求湖南卫视“快乐男声”删减落选歌手流泪镜头,之前勒令其“超级男声”改为现名,等等。频密“叫停”或整顿以娱乐为主的“选秀”节目和以经济效益为目的的广告节目,正是反映了近年来中国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轨迹上的“偏差”和制作播放上的混乱与无序。这些掌控“大众文化”话语的权势部门,在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和部门利益最优化“双轮驱动”下,无视观众的正常的健康的文化生活需求,制作和播放大量滥情、低劣、庸俗、粗鄙的“选秀”节目和广告节目,污染观众的“心灵的窗户”,搜刮观众的钱包,危害观众的身心,已到了令观众孰可忍而不可忍的地步。
广电总局频频出招“叫停”,可见其对这些节目早就注意到早就“盯”上了眼,时机一成熟就“该出手时就出手”。每一次“出手”都会赢得一片叫好之声。尽管有网友质疑诘问广电总局为何不早出手不早下“狠招”,但迟来的监督还是监督,迟来的禁令还是禁令。在面对这一大片令人“眼花缭乱”的荧屏时,广电总局也总得和观众一起“一看二慢三通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总是不能同步的,所以,观众质疑也好,诘问也好,“叫停”了总是一件好事,还观众一个洁净的荧屏,就像其他世上所有的事情一样,总要付出一定的时间和代价的。
如果广电总局频密出招“叫停”这些不宜、不适、不利之节目还要备受人们诟病的话,那么,广电总局就应当察看民情听取民意,一是检讨自身的工作职责,二是可否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此加以立法禁止呢?我以为,当这些无序的混乱的制作播放得不到有效的制止时,当这些滥情的低劣的庸俗的粗鄙的电视“选秀”节目和广告节目在“叫停”之后仍然“前仆后继”时,当这种“大众文化”的教育功能日益弱化和社会效益日趋退化时,是应当为之立法的时候了。与其隔三差五地出来“叫停”,不如立法加强管理,以法律法规的权威与强制性为其设置“高压线”,使之触之即死,死而难看。
以神州大地之辽阔,电视频道之繁多,节目广告之芜杂,广电总局再多几双慧眼又怎能看得过来?时下出现的一个不正常的现象的,这边方“叫停”,那厢又上场;给你一张新“船票”,登的还是旧渡轮。如果国家以立法形式管之约之,管你如孙悟空那样“千变万化”,只要观众一投诉,一举报,一经查实,不用“叫”它也得“停”下来,并且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追究,“问责”动真的,来硬的,看谁还敢以一己之私一门之利与法斗与广大观众斗?
还荧屏一片洁净,还观众一片清净,我们在目前只有寄希望于广电总局,在将来更要寄希望于国家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