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人饭碗捞政绩实不可取
有些官痞为了政绩,才不管老百姓死活呢。
2005年,湖北省委一声令下,使很多基层的事业单位职工受到改革浪潮地冲击,丢了本不该丢的饭碗,成为时代的弃儿。
为了迎合上级意愿,许多县市的领导和省里一样,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于不顾,抢先在基层事业单位实行机构改革,推行什么“以钱养事”的运行机制,使部分事业单位的性质由全民所有制变为民办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组织,所有财政供养人员全部退出事业编制,美其名曰是政府花钱买服务,钱在事上不在人头。
许多被改制的单位集体上访到北京,引起中央领导高度重视。在湖北省大力推行以钱养事的关键时刻,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两次发文重申: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得企业化或变相企业化。但他们却对中央政令置若罔闻,坚持推行鄂发[2005]13号文件,硬是把有些单位改制成了“社会中介服务组织”。他们计划先拿乡镇开刀,然后向县市推进,打算用一年时间把全省乡镇、和县市事业单位全部革除。操作过程中,全省并没有制定出统一的运作模式,各地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按照自己方式进行,正是因为这样,才使有些单位改了,有些没改,有些县市动了,有些没动。唯有一项规定全省统一:凡改制成功的县市,省里按改制人数给予当地领导一定数额的专项奖励资金。那些想要捞取政绩,谋取利益的县市、乡镇领导不顾基层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呼声,在省委的庇护下大刀阔斧,一下子砍掉了属地直接为基层群众服务的职能部门,打破了真正为基层群众服务的事业干部的饭碗。
实践证明,湖北省的事业单位改制是不成功的,可能是他们自己真正认识到了改革的失误,在改制进行不到半年时间,突然停下了事先铁定的并声称要进行到底的“绩效工程”。那些动作缓慢一点的县市和乡镇,终于逃过了这一劫难,保全了差点也被摔破的饭碗。而那些已改制的单位,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改革的不平等,不公正、不科学、不合理,人为的制造了社会的不和谐。同在一片蓝天,同属一个地区,同为国家干部,为何多重标准,几样待遇?按照他们所说,“以钱养事”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农民负担,推动社会进步。这等好事为什么中小学、卫生院、财政所、乡镇人民政府不做?难道这些部门的人就不需要提高工作效率、不需要进步,不是农民的负担吗?几次的乡镇政府机构改革,说是要压缩多少个编制、精减多少个职位,结果呢,只不过走走过场而已,表面上精简了职位,压缩了编制,实质上是给让出领导职位的人每人加两级工资,不到退休年龄的人提前退休也加两级工资、、、、、、这种做法是在养人,还是在养事呢?
不知道那些决策者们,有没有考虑过,真正该减的人员,该砍的单位是哪些,那些省市事业单位机关干部,上班一杯清茶,一台电脑,一张报纸,几个电话,悠哉游哉。而那些天天风里来雨里去,顶严寒冒酷暑,一心为基层群众服务的公仆们,结局却如此的悲惨。一些强势群体依然在“以钱养人”,那些弱势群体却在“以钱养事”。
改制后的基层事业单位,有些是由几个单位合并而成的一个服务中心,为了应付检查,上面要求一些合并的中心准备两块牌子,一块改制后的新牌,一块改制前的老牌。遇到中央来调研就通知挂老牌,而且还兴师动众,召集各级负责人训话,汇报情况只能歌功颂德唱赞歌,不能实话实说唱反调,组织座谈时,精心挑选那些不敢说实话,不善讲真话,明哲保官的人去应付差事。可见得,这“以钱养事”把党内的歪风邪气助长到了什么程度。
“以钱养事”有许多附加条件,如“转变性质”、“转变身份”、“设立服务中心”、“个人档案移交劳动部门”等等,以钱养事的核心是“政府花钱买服务”,“钱在事上而不在人头”,也就是说,每个部门,每个单位的事都要由政府来测算、政府来操办。实行合同管理,政府是合同甲方,年初发包合同给改制的乙方,年底严格考核兑现,不仅考核合同任务,还要考核出勤天数,不仅要业务部门打分,还要农民签单,与那些强势群体相比,这些弱势群体,不仅没有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动保障,还要担心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在考核时手下留不留情。时代在发展,物价在上涨,企事业单位和国家国务院的工资也一再增涨,唯独被改制的那些身份不明,概念不清的人依然拿着少的可怜的劳务费。那些没钱养的人,并不是没有文凭,没有职称,没有能力的平庸之辈,他们中间的很多人都是思想过硬,业务精湛的高级技工,优秀人才,在各个岗位上发挥着政府部门无法替代的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在2005年底连发出两个文件,重申:公益型职能部门“不得企业化或变相企业化”,然而“以钱养事”的制订者将错就错,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虽然意识到了决策的错误和实施的后果,却不愿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给那些含冤受屈的受害者平反昭雪。
“以钱养事”是否合乎农业大国的国情?是否合乎农村现状?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是否推动了社会进步?是否构建了和谐社会?那些决策者们应该在基层群众的痛骂声和改革实践的错误中好好反省一下自己。这种砸人饭碗捞取政绩的做法实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