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包之祸猛于虎
如果人生需要选择一种色彩,我选择纯净的蓝色,因为它代表了高洁;如果,人生是一条河,我愿做清清的小溪,因为它是那样明澈见底的纯洁;如果,人生如风中的花朵,我愿做芙蓉,因为它出淤泥而不染;如果,人生如展翅翱翔的飞鸟,我愿做凤凰,因为它有非梧桐不栖、遇贪泉不饮的高贵情操!
色,因纯而正,水,因清而明;莲,因洁而尊;鸟,因雅而高;那么人呢,我要说,人,因廉而正!“廉洁清于杯水,水清则明,人清则廉”。公生明,廉生威。
纵观五千年文明史,那一章不焕发着廉洁的华彩,那一页不在飘扬着廉洁的大旗?
汉代杨震正告送礼者“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怎说无人知?”这是廉。东汉有一钱太守,这是廉。晋吴隐之不惧饮贪泉之水,是廉。包拯、戚继光大义灭亲传千古佳话,更是廉。于成龙一代廉吏,雅号“于青菜”,是廉。陈毅元帅的一首《手莫伸》:“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是廉。邓小平第三次复出时说,我是来做事的,不是来做官的,不能有私心。是廉。为民书记郑培民一生拒腐蚀、永不贪,这都是廉。
廉洁推动历史,廉洁造就一代又一代的中华英杰。廉洁是一种使命,廉洁是一种责任,廉洁是做一个堂堂正正大写的人的根本。
时近新年,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重申领导干部须廉洁自律,拒收红包。我以为,这不仅是一种倡议,更是一种约束,是纪律,是党性的试金石!红包虽小,可包藏的罪恶!“红包”之所以叫“红包”,是因为它有一个红色的外表,而“红”是吉祥、祝福的象征。普通公众之间于逢年过节时的红包往来可以称之为一种风俗,而红包一旦发生在我们党员干部、上级与下属之间,发生在存有某种利益牵连的商人与官员之间,它就不再是一种风俗,这张红色的纸就会把肮脏甚至罪恶包装得冠冕堂皇,他的背后隐藏着的就是违法甚至是犯罪。
堕落变质从红包开始,这正是廉政辩证法。贪者不是生来就贪,“零红包”与“一个红包”之间如天地之隔。当贪者实现了“红包零突破”之后,也就突破了自己做人做官的道德底线。可以说,“红包之祸猛于虎”,这只“虎”要喝走党风,吃掉党性,撕掉政府形象,抢走群众的利益。但最后也要吃掉的,就是贪者本人。
无数锒铛入狱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号称“广西王”的巨贪成克杰,有个“春节情结”,春节来临,他便四处走访。不要以为他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与民同乐,他是为了收受下属的“拜年”红包!老百姓对这种现象深恶痛绝,嘲讽说:“贪官盼过节,红包赛过雪”。可以说上上下下的贪官,堕落都从红包始!红包,温文尔雅,象征礼仪;红包,冠冕堂皇,象征友好。不知不觉中,为官者就入其彀中,最后也不管什么节不节了,来者不拒,在腐败的泥潭里越陷越深,不能自拔。红包之害可谓甚矣!
中国古代有个叫老聃的哲人,他在两千多年前就说过这样一句名言:“福兮,祸之所伏。”成克杰也好,崔学宏也好,丁仰宁也好,当他们手接红包、五脏六腑都感到美滋滋之时,哪里会想到就在这“压岁钱”的后边,藏着一个“祸”字?收的不义之财愈多,这个“祸”字就变得愈是厉害,愈是有爆发的可能。也正是这个不断积累、不断扩大的“祸”字,最终剥夺了他们的自由,被关进了铁窗高墙之内,有的还为此丢掉了生命。真可谓多行不义必自毙。
红包是一张网,网住的是意志薄弱者。难道真的就不能撑破这张网?办法还是有的。一方面,需要党员干部自身努力,不断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违背原则的事坚决不做,不该收的钱物坚决不收。另一方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大家行动起来,形成行贿、受贿人人唾弃、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坚决铲除行贿、送红包的温床。同时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使其不敢有贪心、不能收黑钱。如此,这张网自然就破了。
古人云:“不妄没于势利,不诱惑于事态,心有长城,能挡狂澜。”当红包如潮来临时,愿我们筑起心的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