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学

牧场主 散文 青春校园 2013-01-10 21:52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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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大学是个小社会,在这个社会中,存在着很多有特长的同窗或学友。作者向我们介绍了自己的一位比较有特点的同学,选材较为典型,人物形象鲜明。问好作者。

本来,我的同学是真的没什么好说的。从小学到高中,写作文时,我最怕的就是这个题目——谁叫我的同学都太平凡,太普通,完全是属于娱乐性和文学性都缺乏的写作对象。这种状态持续了12年之久,让我开始怀疑,这世上的妈妈们是不是也开始跟上时代的脚步,进行标准化社会大生产了。不过,现在看来,我之所以会有这种愚昧无知的想法,全都因为我出生在一个破烂的小镇,且在那里生活了那么多年,从来没有离开过半步。因此,我的眼界也难免狭窄。不过老天爷显然不打算让我继续做井底的那只蛤蟆,我很走运地考上了大学,终于有机会走出我那片小天地了。

此前,我对大学生活是不屑的。我以为大学里的人也像我那小地方的人一样,平平庸庸,千篇一律。来了之后,我才对人们都对大学趋之若骛的原因有了深刻地了解。

才来大学一个多月,我发现,这里的人和我们家乡的人完全不同。他们常哼哼鼻子,对我说:“你根本就不知道生活。”——这时,我会觉得有点自卑。但是,我想,这种瞧不起我的人只是少数,并非所有人都向他们一样不友好,比如说我的一个同学,他就是我见过的这里的好人的代表。

瞧我说了这么多,但是我想大家还是不能理解到我要说的是什么。我们那儿的人就是改不了这啰啰嗦嗦的坏毛病。我那同学也常批评我:“你真是狗改不了吃屎!再啰嗦,我把你给剁了!”多有文化底蕴的一个人呀,就当我连说话都打哆嗦的时候,他已经能在话语里熟练而又贴切的用上一两句熟语了。所以,我觉得我现在不得不隆重地介绍我这位好同学。

可他是一个很低调的人,上课的时候从来不像那些个肤浅的人一样抢着第一排的位子,抢着回答老师那些简单的问题。为了尊重他的处事原则,我想我还是跳过他的名字,直接说吧。

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南方人,和普通南方人绝对没什么两样。但是跟他接触过之后,他一定会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

他的兴趣很广泛,从Prada到Dolce&Gabbana,不论是Gucci还是Versance。只要是时尚名品,他都了如指掌。身为“80后”,对时尚不多了解一点,怎么对得起这个时代呀。不过在穿这方面,他很节俭,虽然他一个月要花五六千元,还借要几百块,但是他坚决只穿Adidas这种他都已经穿腻了的牌子,从来不敢打那些上千的衣服的主意——多有传统美德的一个孩子呀!他很忙,为了将来创业时能有广阔的人脉,他不得不到处应酬,以至于常常不能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需要熬夜求同学帮忙一起干。做大事的人要有长远的眼光,那点小作业不算什么。不过,正当他的同学们忙得热火朝天时,他又不见人影了。但是这能怨他吗?应酬嘛,又不是像天气一样能预报。

秋天到了,天变凉水变冷了,身为一个大男人的他,怎么能像娘们儿一样天天提着开水壶跑呀,不过洗冷水怕会感冒。我这位同学可是很爱学习的,他绝不想因为这种小事而耽误宝贵的学习时间。翻来覆去,思前想后,最终他得到了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尽量少洗澡。反正每天也就出了那一点点的汗,男人嘛,就是要潇洒一点。后来,水越来越冷了,他也不再洗脸洗脚,这样做是利人又利己——节约了寝室的水,多出了睡觉时间,又防止感冒

——一举三得的好事,上哪儿找呀!他还很公正。既然身子洗得少,没道理衣服洗得勤呀。因此,他一般不洗衣服,脏衣服轮着穿反正别人也不知道。

作为一个绅士,应该是有品味,有教养的。没把自己收拾好就出门见人——特别是女士——是很不礼貌的,为此,他不得不买来很多洗面奶,发胶,香水。每天早上半小时,站在镜子面前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从第一瓶到最后一瓶,通通涂上一遍。不过,我知道,他一点也不喜欢镜子,他看到镜子就心里不爽,一定要把镜子弄脏,出一出这口恶气。理所当然地,他恶心去把镜子弄干净。谁叫他一直是处于对世俗的妥协,被迫在出门前照镜子呢。

刚刚我就说了,他很在乎在女士心中的形象。对于爱情,又有谁敢说没有一点小小的幻想呢?只不过他比一般人多一点点而已。他是一个爱情动物。来到大学这么久了,他一直渴望得到他大学生活中的第一份真情。女生完全不用担心两人在一起后,他会对你不好,真的,我可以向你保证。早在中学时代,他就已经很受女生欢迎,女生们过于疯狂的追求,害得他只好不停地换女朋友,所以,他完全知道怎样对一个女生好。

你别看他平时看人一副满不在乎,爱理不理的样子,其实他有一副热心肠。平时上课的时候,我们都在画画,他会不顾自己的学业,从他所在的二楼设计班,跑到我们一楼的雕塑教室,为我指点我那蹩脚的素描。我这人有些容易满足,只要在班上的成绩还过得去,就很高兴了。但是他对我的要求很高,而他的洞察能力也很强,往往可以发现很多我们专业老师也不曾发现的问题(看来我们专业老师和我一样蹩脚)。我一开始就说过,他很低调,所以他只是指出我的错误,从来都不张扬自己的画技,绝不在我们面前作哪怕是一幅画。

现在的大学生,进校之后就忘记了自己当初的追求,而他不同。他热爱音乐,就会坚持到底,不论寝室的同学们多么受不了他跑到外婆家的曲调。要做大事的人,怎么能如此顾及世俗的流言蜚语。既然布鲁诺可以为了科学而被火烧死,那么,他至少也要勇敢地面对寝室同学们那些毫无建树的建议,继续唱自己的歌,让别人说去吧。而我也坚定地相信总有一天,会有一个伯乐相中他的,并把他打造成新世纪的张学友(如果说这个世界上的人们对音乐还有起码的审美能力的话,我相信他会比MichaelJackson红)。

虽然早已过了天真无邪的童年,但他还是常常可爱的像个孩子。就是昨天,他还大声地在一个女生面前谈论胸罩,羞得那个女生低下了头,一句话也没有说。可他呢,呵呵,真是太可爱了,他完全没有注意到那个思想封建女生的脸在一边一阵青一阵红,还是自顾自地乐不可支地说着。童言无忌,我们都不会怪他的。

别看我把他说得好像乐观开朗,无忧无虑得像小天使一样,其实,他也是一个很感性的人。每当他心情郁闷的时候,他都会约上几个朋友,买上几瓶啤酒,坐到操场上借酒消愁。虽然我没有陪他通宵喝过闷酒,不过就是想想他那失魂落魄的样子,也心疼呀。

这就是我对我这位同学的暂时的浅显的了解。

我个人最佩服他的是他的影响力,他总是潮流的创造者。要是某一天,你在某一所大学里见到一个跟他很像的人,不用怀疑,那一定是在模仿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