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终究落定

九月的依恋 散文 感悟生活 2006-01-25 18:18 责任编辑:阡陌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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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好书不厌百回读!一读心兴,二读心安,然后才收获春天!

《尘埃落定》作者阿来。

目前为止我最爱的一本书。

它带给人的是心灵的震颤,出彩的是最后两部分,每一字,每一句,每一段都完美无缺,那种最内心的感觉无法用任何文字来形容。

最先决定买这本书是因为书名,不能说特别,只能说是吸引。第一遍读,实话说没有一点挣扎,心情也没有过起伏。目的只是翻完四百多页,证明自己也可以看长篇小说,第二次,就是这次。看完也就是几天左右,比我想象的要快,可这十几天我反而感到漫长,因为我仿佛也经历了一生,傻子的一生。从傻子到土司,从男孩到男人,从最辉煌到一败涂地,从无知到历经百战,从生到死……

之所以选择重读《尘埃落定》是我想那个傻子了,甚至连名字都未被提及过的傻子,我想他了。想真正好好体会他的一生,无论兴衰成败,聪明愚蠢,生存死亡,注定他都是个不平凡的傻子。他父亲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这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他的记忆从十三岁开始,直至“尘埃落定”的那一刻,他让我佩服,即使人人都认为他是个傻子,甚至包括他自己,但又怎样呢?傻也许是好的,我曾这样想过:“还不如像那个傻子,该聪明的时候聪明,糊涂的时候也没人怪罪,傻子也可以有爱。爱别人,被爱,但我呢?”这话不知要去问谁,但那几天脑海中一只旋绕着这句话。我知道,我为这本书着迷了。无理由的,阿来的文字会跳舞,舞动在我心里。经历过一些事,未必是不好的,我变得太多了。表面上的勉强可以用言语形容,但“辖日”(骨头)里的没人会懂。辖日里的变化,谁真得明白,谁真得想去明白?这也许是重读的理由吧?!我说不清。

果然有了灿烂的火花。男人写书原来也可以细腻,还是个四十六岁的老男人。

选几段经典的吧!

①如今我已经十三岁了。这许多年里,奶娘和许多下人一样,洞悉了土司家的许多秘密,就不再那么规矩了。她也以为我很傻,常当着我的面说:“主子,呸!下人,呸!”同时,把随手塞进口中的东西——被子里絮的羊毛啦,衣服上绽出的一段线头啦,和着唾液狠狠地吐在墙上。只是这一二年,她好像已经没有力气吐到原来的高度上去了。于是,她就干脆做出很老的样子。

②天井里却响起了皮鞭飞舞的声音。这声音有点像鹰在空中掠过。我想,这时我恨母亲,恨麦其土司太太。而她牙痛似的捧着脸腮说:“你身上长着的可不是下贱的骨头。”骨头,在我们这里是一个很重要的词,与其同义的另一个词叫做根子。根子是一个短促的词:“尼。”骨头则是一个骄傲的词:“辖日。”世界是水,火,风,空。人群的构成乃是骨头,或者根子。

③土司太太已经不年轻了。除了一身华服,作为一个女人,她身上已经没有多少吸引人的地方。人们谈起土司太太时都说,她年轻的时候非常漂亮,可是她现在已经不年轻了。听人说,我那个姐姐也很漂亮,可我连她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好久以前,她就跟着叔叔去了拉萨。又从拉萨去了加尔各答。又从加尔各答坐在漂在海上的漂亮房子里到英国去了。每年,我们都会得到一两封辗转数月而来的信件;信上的英国字谁也不认识,我们就只好看看随信寄来的那一两张照片。照片上,远在异国的姐姐穿着奇异的衣服。老实说,对这个在服装上和我们大异其趣的人,很难叫我判断她长得是否漂亮。

④父亲朗声说:“瞧瞧,是谁来了!是我的傻儿子来了!”我也尽力提高声音,大声说:“我接父亲和母亲来了。”可是,麦其土司说,他什么地方也不去,他老了,要死了。他说,本以为就要平平淡淡死去了,想不到却赶上了这样一个好时候。他说,一个土司,一个高贵的人,就是要热热闹闹地死去才有意思。他拍拍我的肩膀说:“只是,我的傻瓜儿子当不成土司了。”“我是最后一个麦其土司!”他冲着我大声减道。父亲的声音把母亲引来了。她是脸上带着笑容进来的。她扑上来,把我的头抱在她怀里摇晃着,在我耳边说:“想不到还能看到我的亲生儿子。”她的泪水还是流出来了,落在我耳朵上,落在我额子里。她坚定地表示,要跟土司死在一起。

⑤这一晚上剩下的时间,我一直都在做梦,零零碎碎,但却把我一生经历过的事情都梦见了。当太阳晃着眼睛时,我醒来了,发现自己睡在小时候住的那个房间里,就睡在小时候睡的那张床上。就是在这里,那个下雪的早晨,我第一次把手伸边了一个叫桑吉卓玛的侍女怀里。就是在这里,那个下雪的早晨,画眉鸟在庙子外面声声叫唤,一个侍女的身体唤醒了沉睡在傻子脑袋里那一点点智慧。我的记忆就从那个早晨,就从这个屋子,从这张床上开始了。那年我十三岁,我的生命是从十三岁那年开始的,现在,我不知道自己多少岁了。屋子里只有我一个人,我从镜子里看着自己,夫哪,我的额头上也有好多皱纹了。要是母亲像多年前那个早晨一样坐在这房间里,我就要问问她,她的傻瓜儿子有多少岁了。三十,四十?还是五十岁工?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我听到了画眉的叫声,还听到了百灵和绿嘴小山雀的叫声。突然,鸟群从树丛里,从草地上惊飞起来。它们在天空里盘旋一阵,尖叫着不想落到地面上来。最后,却一抖翅膀飞到远过去了。四野里一片安静,但人人都感到危险已经逼近了。高大的官寨里,人们提着枪奔跑起来。占据了每一个可以开枪的窗口。

⑥是的,我知道他们两兄弟是我们麦其家的仇人,但却忘了他们家族的姓氏了。我的这句话把这个人深深地伤害了。本来,他对我说不上有什么仇恨,但这句话,使仇恨的火焰在他眼里燃了起来,而满屋子弥漫的酒香几乎使我昏昏欲睡了。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我听见自己的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我听见店主朋友哑声对我说再见。现在,上天啊,叫我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神灵啊,我身子正在慢慢地分成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干燥的,正在升高;而被血打湿的那个部分正在往下陷落。这时,我听见了妻子下楼的脚步声,我想叫一声她的名字,但却发不出什么声音了。。上天啊,如果灵魂真有轮回,叫我下一生再回到这个地方,我爱这个美丽的地方!神灵啊,我的灵魂终于挣脱了流血的躯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都没有了。血滴在地板上,是好大一汪,我在床上变冷时,血也慢慢地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

我不知道什么样的人生才称得上是完美,又或许这只是我的个人妄想,太完美也是种伤害,一切的一切发生没有必然也没有偶然,我们只能顺着历史的车轮去经历去感受。冰冷城市在大雨过后的街道上,漫无目的的飘荡着。希望这雨这风可以留下我走过的足迹。望着满城的高楼,不知道该往哪里走,我想,我迷路了。因为怕冷我在这夏季的夜晚穿着毛衣,心里依旧是冰冰凉凉的。想起那些远逝的诺言,不知被风吹散在哪个角落里。于是我追逐了这么些年。也许是我的渺小,渐渐的被人们遗忘。

让我再想想什么叫尘埃落定,为什么尘埃终究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