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可以有

跑江湖的 散文 随笔小札 2012-07-29 20:56 责任编辑:等你在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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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有自己的嗜好,做自己想做的事,此生也没那么多的遗憾了。不过,凡事还是有个度为好,身体第一。

十年前,我踏入高中。开学前几天,参加浩浩荡荡的军训。那时秋夏交接,天气不比盛夏凉几分。接近黄昏,一天的辛苦才算熬完。能在宿舍躺着,或是与尚不熟悉的同学闲聊,是极美的事情。偶尔,还极有雅兴地听听磁带。一日,正坐在床沿听无印良品的歌,一个同学走过来,扔了两个槟榔在我床上,是我们市里最早的槟榔——丑牛。一块钱一包。他说,歌不错,借听两天。我跟他不熟,只是见过,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是吃人家的嘴短,我只好割爱借给他。尽管我刚买回来,还没听完第一首。槟榔吃完后的两天,他没有退给我的意思。之后不了了之。

虽然那时候的槟榔相对便宜,但我却吃的昂贵。

那是我头一回吃。味道有点冲,呼吸不顺畅,胸口有点堵,很闷。那种感觉不好。之后几年,我谈恋爱了。和女孩子牵手了,接吻了,两者都有头一回吃槟榔的感觉。所以,很多年后,没有吃过槟榔的人问我,槟榔是什么味道。我的回答往往是,恋爱的味道。别人都会笑。没办法,你无法跟一个没有吃过肉的人讨论肉的味道。

说来奇怪,我本来不喜欢那种味道,第二天经过学校小卖店的时候却鬼使神差地买了一包。其他什么也没买。经过一包的磨合,不可否认,我喜欢上它了。东西与人一样,都要讲感觉的。

之后的两三年,我偶尔会吃。

再之后的两三年,我天天要吃。

在与我妻子谈恋爱的时候,我学会了抽烟。烟是别人给的。对于恋爱,我理论一堆,实际操作方面比较逊。有经验的脚踏几条船的同学教我,恋爱就得有个恋爱的样子。我懵然无知,一脸崇拜,很谦逊地请教,恋爱应该是个什么样子?

脚踏几条船说,应该深沉,忧郁。你知道梁朝伟吧,看人家那个眼神,还有人家抽烟的那个样子。女人都喜欢那样的。

于是,我天天对镜练抽烟。承蒙几个同学的无偿奉献,不到半个月,那夹烟的姿势,那一丝不剩往鼻孔里钻的烟雾,说明我茁壮成长,向专业烟民迅速靠拢。

问题是,我每次抽烟都头晕。抽烟的同学告诉我,刚抽都会头晕的。恼火的是,很长时间都头晕。

在我对抽烟失去信心和勇气的时候,出现了一个人。这个人,帮我解决了不可战胜的苦恼,让我重拾信心。是我的烟史上一次生死攸关的转折点,标志着我抽烟从业余走向成熟。

他的秘诀是:槟榔加烟,法力无边。

当烟和槟榔同时出现在嘴里,产生了莫名的化学反应。烟是干巴巴的,没有什么味道。槟榔清凉爽口,味道浓郁,恰好补了这个短。画龙点睛的是,我再也不头晕了。一个深呼吸,将烟吸入,然后缓缓吐出,看烟雾缭绕,那感觉,如坠云里雾里,飘飘忽忽,怎一个爽字了得。

这些年,槟榔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重要到日日食之,风雨无阻,从不间断。当然,还有烟。它们俩,在我看来,绝对是黄金搭档(这不是植入广告,确实剧情需要),缺一不可。

妻子以及父母多次告诫我,戒掉槟榔,戒掉烟。

吸烟有害健康,我知道,我认识烟盒上的字。槟榔是否有害健康我不清楚。我清楚的是,槟榔是水果,晒干后还是一味上好的中药,有多重疗效。

除了上网,看书,我没什么特别爱好。吃槟榔抽烟,就是这两者以外的爱好。

既然是爱好,就没有戒掉的道理。

七十古来稀。七十岁以后的日子,全是发昏,不要也罢。试想自己老的走不动了,儿子不爽,儿媳不悦,净给他们添麻烦,还不如早见如来利索。

后面的那些年,我宁愿现在挥霍掉。

人生匆匆数十载,我不想做太多自己不愿做的事。在死的时候,也就没那么多遗憾和后悔。

亲,我说的,你懂的。

这个,真的可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