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 还记得我吗

再上层楼 散文 随笔小札 2011-05-26 22:09 责任编辑:沧海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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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好久不见,还记得我吗?一句平常的问候承载了多少同学情谊啊,不管岁月如何变迁,我们都会记得彼此;问候作者!

那天去超市购物,正犹豫选哪种面包时,突然从旁边伸出一只手牵住我的衣袖说:“好久不见,还记得我吗?”我吓一跳,赶紧回头瞧,面前是一张似曾相识的脸。我恍惚了两秒钟,马上将眼前的脸和脑海中的一张圆圆脸重叠起来,“嗨,是你呀。好久不见,怎么不记得?小兰。”我一口叫出了她的名字,她显得很高兴。

我猜得没错,她是张小兰,我高中时的同班。高中毕业后我们没见过面。她现在是超市工作人员,工资不算高,每天只上半天班,还算轻松。她略显消瘦,脸庞没有以前那么圆了,但还是很漂亮,是个很有风韵的少妇。

“老远就看见你了,和那时一样瘦,一点变化都没有。本来不想叫你的,你们都是有工作的人,而我,唉,不说了。我真怕你认不出我,那多尴尬呀。”小兰有点羞涩,“孩子多大了?肯定像你,很聪明漂亮吧?”

“怎么会不记得你?什么都可以忘,老同学不能忘啊。”我说:“我还记得咱们刚上高一时,你扎一个长长的马尾辫,就坐在我后排。”

“连这你都记得?”小兰更高兴了,“改天,约个时间,我们好好聚聚,有时挺想老同学的,真的。”

怕她们的领事责骂,我们俩没敢多聊,互留了电话,匆匆分手了。

想想离高中毕业差不多有二十年了,同班60多名同学真的好久不见了,可是我怎能忘记他们?我们朝夕相处了三年,为了一道题的答案争得面红耳赤,为了一次考试的失误捶胸顿足,为了一个误会几个礼拜都不讲一句话;我们畅谈未来,憧憬明天,向往外面更广阔的天地,幻想着有一天能飞上蓝天,触摸洁白的云,亲吻蔚蓝的天,能和太阳握个手,和星星说句悄悄话,另外能去广寒宫看看美丽的嫦娥和可爱的玉兔;我们不怕天不怕地,唯独怕考试不好,无颜见江东父老;在同一间教室里,我们如饥似渴翻阅各种书籍,暗中憋足了劲儿要超过彼此;我们磨拳擦掌,为了能通过高考独木桥而奋力拼搏……这一幕幕一桩桩我们同哭同笑同乐同悲的往事,我怎能忘记?是你们陪伴我度过了终生难忘的三年,是你们陪伴我一点一点的长大,是你们激励着我永远向前看,是你们让我懂得了纯真的友谊、良性的竞争。你们是我成长道路上不可缺少的一笔,让我的青春更加丰富多彩、有滋有味,让我觉得自己不孤单,有如此多的伙伴们相伴着在求学的道路上艰难跋涉。尽管我们好久不见,彼此间也少有联系,但思念的心永没有停止过,你们将是我终生的回忆,而且是最为美好的回忆,你说,我怎能忘记你们?

小兰,当初可是我们班最漂亮的姑娘,圆脸白里透着红,走到哪里,都有男生的目光尾随。而且活泼胆子大,最爱和周围的男生聊天。遇上老师不在的自习课,她能和同桌叽叽咕咕说一整节。可想而知学习成绩不太好,但她的人缘好,和谁都能处着来。和我们这些瘦不拉几发育不良的女生相比,她可是很丰满的。

小兰最爱上语文课,因为她的普通话比语文老师的都标准。每次都是她给我们朗读课文,我们也非常喜欢听她那抑扬顿挫的声音。那时她的理想是当一名播音员,而且得到了语文老师的大力支持。高一时,她学习还算认真,尤其语文学得很刻苦,成绩中等。但是,小兰天生爱玩,坐不住,加上长得漂亮,经常有男生围着她转。高二时,她和邻班的一男生恋爱了,从此沉溺于爱河不能自拔,开始逃课不交作业。老师逼得太急了,她就恳求我们替她写。成绩一落千丈,高考自然落榜。后来我去兰州求学,和同学们很少联系,也不知她有没有复读,是不是和她的那位恋人结了婚。这次能遇见她,于我确实很意外,我渴望和她的再一次见面。

上个周末下午,恰逢小兰休息,我们相约去女人街逛逛。买东西是假,叙旧是真。

小兰告诉我,高考落榜后,她没有复读,通过关系进粮食局工作,几年后,粮食局解散,她也失业了,在家带孩子。孩子长大后,闲呆着无聊,就出来做临时工。她替别人卖过衣服,销售过书籍,卖过早点,最后到了超市工作。她有一儿一女,现在都已上初中了。

我小心翼翼地问:“那你老公是不是当年的那个?”

“不是。”小兰苦笑了一下说:“我粮食局的工作就是他们家帮我找的。他去当兵了,后来考上了军校,我们也分手了。”

真的很遗憾。当初他们俩可是爱得死去活来,那男生本来是他们班的前几名,却愣是和高考失之交臂。小兰说,为此他那粮食局局长老爸大为恼火。硬要拆散他们,怎奈儿子很坚持,在万般无奈之下为小兰安排了一份工作,然后送儿子去当兵。我不知这样的安排是不是那局长老爸刻意的,但小兰他们的结局肯定是他乐意看到的。

“我不怨他。”小兰说:“他那么优秀,如果不是我,肯定能考上大学。他们班成绩不如他的都考上了。当时觉得只要两人在一起就行,管它大学不大学呢。现在看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是否上大学那是有天壤之别的。那时太年轻太不懂事。还好,他考上了军校,不然我会内疚一辈子的。”

是啊,对于我们这些70年代出生的人来说,考上大学那是何等重要的一件事儿。我们没有那么多的机会,一切得靠自己的努力。想改变自己,考大学那是最好的一条出路。难怪小兰很自责。如果没有出现她的早恋事件,那男生不会走弯路,即使她自己,也很有可能实现当一名播音员的理想。

“那你后悔吗?”我问。

“后悔?不知道。我真的不清楚应不应该后悔。”小兰摇摇头说。

可以看出,小兰并没有忘记她的那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但她是理智的,当觉察到两人的差距时,果断地提出了分手。我还以为分手是那男孩先提出来的。因为在我的老家,部分男生在小时候就订了娃娃亲,后来考上了大学,纷纷解除了婚约。我该怎么安慰小兰呢?是责怪高中时她不该恋爱?还是责怪她不应坚持和他分手?

“不用安慰我。我不难过。就算当初和他没有那一档子事,我也考不上。我定不下心,特别一看到理科的那些符号,头都大了。再说,我现在也过得很好啊!”小兰笑着说。

“那你们后来见过面吗?”我问。

“见过两回。我提出分手时,他从学校赶回来了,说我薄情寡义。”小兰顿了一下说:“几年前,快要过年了,我在街上遇见他正和他老婆买年货。他老婆很漂亮,是个医生,他们有一个女儿。我们说了几句话。以后再也没见过,也没联系过。”

好久不见,真的好久不见了,但小兰怎能将他忘记?而他又怎能忘记小兰?每当夜阑人静之时,他们肯定会想起彼此间的一点一滴,那可是他们的初恋啊!现在,他们两各自有了自己家,而他们之间的那份感情也淡薄了,或者已经不存在了,但毕竟经历过一段美好的时光,彼此珍惜过。如此美好的事物怎能忘记?怎么舍得忘记?不忘记那段美好的过去,并不等同于心猿意马,不等同于对身边人的背叛。相反,我觉得他们会更加爱惜彼此的爱人,因为曾经失去过才会懂得拥有的珍贵。

我们又谈论了一些班上的人和事,不时的哈哈大笑,惹得路人驻足观望。我们俩才不管呢,一边逛一边谈,不知不觉已到做晚饭时间,只得分手。但我们约定,要经常抽空一起坐坐。在这个小城,同班同学还真的不多。

以后,我肯定还会遇见其他老同学的,“好久不见,还记得我吗?”这也肯定是我们见面时的第一句问话。亲爱的同学们,我记得你们,你们肯定也记得我。不管有多久不见,我们始终会记得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