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将狂蜂当蜜蜂

罗传佳 散文 感悟生活 2010-10-23 18:04 责任编辑:洛水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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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作者错把麦苗当韭菜了,令人喷饭之余,却又告诉人们不要在情场上或者是生意场上“错将狂蜂当蜜蜂”,那可不是好玩儿的。问好作者!

本文按一定的意义,是前文《鸽哨》的延续。

诚如前文所说,我对蓝空中的鸽子情有独锺。既然如此,“与其临渊羡鱼,何如退而织网”?我为什么不可在自家的顶楼上,喂二、三鸽子试试?我就着手试。而且,我很顺畅就打探到了城关四小有位姓欧的年轻老师,他在校外饲养了许多鸽子,当然也卖的。我就找到了那位欧老师,送了他一本书,他非常热情地领我去他饲养室。我的天,那租人的饲养室里,鸽笼一片,鸽声一片,“扑楞”一片,大小鸽子、各色鸽子一片,而且笼里下蛋一片、孵蛋的一片。我选了两对,他送了我一对雏的,而且无偿地赠了我两只鸽笼。

依其所教,定期买来饲料,佐以其它,我就悉心地在顶楼喂起鸽来。然而,扫兴的是,它们不听我喂,不是“唆”的一下射箭般飞失了,就是生下的蛋孵不出雏儿;或者生出的雏儿不久便被可恶的老鼠当了“美餐”。两年下来,根本增多不了几只。尚且它们很懒惰,只知啄食不飞。一气之下,便将它们全送给小小去喂了。

原本有了些生气的顶楼,一下空落了,寂寞了,我又感到某种懊丧和惆怅,似乎又后悔不该驱谴了它们。

直至有一天,我于顶楼上发现好几只黄色的蜂,争先恐后地在一水泥瓦盖着的木架下做窝,并且以后又从其下飞出了许多幼蜂来。不由窃喜道:“看来‘天来财’,聚蜜蜂了……”于是和妻商量,最好制做个蜂箱,将它们弄进蜂箱里去,日后才好刮糖。

不过,蜂箱还没做,我却被它们连螫了两回!一回螫在肘上,一回螫于唇边,火撩火辣,疼痛难当,并且一下红肿起老高。幸亏妻还有土方法,忙忙地弄了黄土来,嘱我用点力快擦!唇边遭螫在先,出门有损形象,所以拭擦得久而认真,红肿过一晚就消了。手肘处的拭擦掉以了轻心,结果肿痒了一个礼拜,至今还留下了个孔儿。

终于要做蜂箱了,喊了昔日养过蜜蜂的老K来指导。不意老K一登上顶楼,一瞧从水泥瓦下钻出来的几只蜂道:“就是那些蜂吗?”我说:“是噢,就是它们……”老K大笑了起来道:“伙计。你这个作家,真是个作家!”我惊诧道:“怎么啦?”老K道:“它们哪是蜜蜂噢?是螫死人的狂蜂啦——”我“啊啊”道:“我咋这么无知?我只知杨朔的《荔枝蜜》,却从不知‘小蜜蜂’到底是啥样儿。这回,真太谢谢你了喽!”接下来老K告诉我:“蜜蜂的身体表面有很密的绒毛,前翅比后翅大,黄色,体型稍长。而狂蜂呢,则表面没啥绒毛,虽带黄色,头部有稍许褐色,且体型圆。”

错将狂蜂当蜜蜂,被螫两口是小事。转言之,在社会上交朋结友,在情场里怀人倚伴,在生意中逢男遇女,却切不可“勿察”、“勿悉”、“勿慎”。不然的话,则极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