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

bruce2010 散文 青春校园 2010-10-07 11:16 责任编辑:吴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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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读书啊,读书!现代教育体制已经开始慢慢变更,作者提到的文字有的已经慢慢被一些所谓的专家淡出了;在读书的道路上,写出了自己对于读书的理性思考和读书认知,值得大家品评、学习!推荐共赏,问好作者!

总不自觉地给学生提起学生时代的一篇课文,于是之先生的《幼学记事》。学生时代的课文残存在脑子里的委实不多了,除去一些必须背诵的古诗文,还能鲜明地泛起在脑海里的大概有四篇,《幼学记事》,黄河浪的《故乡的榕树》,魏巍的《谁是最可爱的人》,吴均的《与朱元思书》。而这其中有三篇是自读课文。至于现在这几篇课文是列入教学范畴了呢还是干脆从教材中删去了就不得而知了。

偶尔和同事们聊起我国现行的教育体制,首先我们认同的一点是初中等教育的师资是很大的问题。读研的时候同宿舍的是一位教育学专业的老大哥,当时他也抒发了同样的感慨,他笃定地认为高水平的老师应该放到初中等教育的第一线去,以便于学生在启蒙阶段树立坚实的自学基础,并以高素质的教师感化以达成学生对于教师,教学直至教育的认同。而我们的现状是初中等教育师资明显低下,以我的家乡为例,我们地方师范类院校共有五所,三所是地方所属中专类师范学校,一所是省属师范学院,一所部属师范大学。以上五所院校毕业生的分配顺序就是我逐一列举它们的顺序。其次我们聊到的话题依然是没有任何新鲜感的,就是语文教材的课文选择。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新课改的实施曾让我们看到一线希望,然而,现实的情况又不能不让人失望。一直有一个强烈的愿望,初中等语文教材编写组的前辈们能不能翻翻余光中先生八十年代中期出版的一本文论《光中心音》,好好研读一下其中的《降五四的半旗》一篇。胡适先生的《我九年的家乡教育》一篇入选教材值得欣喜,而北大谢冕教授的一篇诗歌评论入选高三教材则已,那篇文章的题目我忘记了,其中有一个段落存在明显的逻辑错误,我一个无名小卒都看得出来的东西估计以此为生的各位专家们不会看不出来吧!教材是改了,可老教师们依然划分段落,归纳大意,改与不改又有什么意义呢?还有冰心先生的文章,我们任谁也无法抹杀冰心先生介绍泰戈尔的功勋,单就文笔而论却是要比同时代的林徽因差去好几个档次吧!

我们都在抱怨这个时代越来越浮躁了,已经很少有人愿意潜下心来好好读两本书。或许时代之外我们仍有可抱怨的东西,社会竞争的压力是显而易见的,正缘于此,我们才更不能浪费孩子们全身心地浸于学校里的绝佳时间,让他们学到最好的东西。一味斥责时下孩子的叛逆是没有意义的,社会在进步,他们的起点毫无疑问高于我们,他们自有一套高于我们依旧固封在内的时代的要求。诚如钱钟书先生所说,人类的年龄恰似人生的年龄一样在顺序成长,我们只是孩子们人类年龄上的青年时期,他们在我们年龄以及经验的基数上更算得是我们的中年或老年。我们尚且可以将我们所处时代的亚文化归咎于然灾害,战争,政治等诸多原因;那我们的下一代一旦誓要肩负起复兴文明的重任了,结果如若是失败的,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是无来由地挥霍了他们人类年龄上的青春期。不难看出社会将呈现可怕的问责的端倪,九斤老太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的名言是否终将以倒叙的口吻从我们的下一代嘴里发出呢?

我自小在农村读书,但真正对于读书这个概念的了解是在三年级时的某个下午开始的。那个下午我在舅舅的床头柜里翻出了一本在农村俗称“大部头”的书。三年级的孩子识字自然有限,幸而那个时候我竟然认识“毛毯”了。那书开端的情节便是一个男人轻轻地拉掉了盖在一个女人身上的毛毯,之后是大段的省略号。省略号对于初涉读书的小孩子无疑是值得欣喜的事,而接下来更值得欣喜的事也不期而至了。我父亲发现我在偷偷看那本从舅舅床头翻出来的书后对我做了一个极有深意的动作,他弯下腰,右手顺着右脚脚踝往下一抹。我清晰明了地分析那是一个脱鞋的预备式,于是尚未待他动作完成我早撒丫子蹿出了家门。我在家里排行老二,上有一个姐姐,下有一个弟弟,按农村的惯例我向来处于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尴尬境地。就那么一天,我父亲竟然冲我脱鞋了,这意味着两个结果:一,如果当天不及时逃掉,我的屁股蛋肯定会变成两个大发面馒头;二,即我忽然引起了父亲的足够重视,而这正是读书带给我的。那时的我虽则年幼,却也明白做成一件事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为了得到父亲持续的重视,我顶住了屁股蛋随时会遭受父亲鞋底摧残的压力,查了半年多的大词典终于读完了那本书。对外人我一向不大愿提及这段读书的发轫期,因为读了初中我才意识到当初奠定了我中文根基的《黑猫旅社》是部色情书。

真正开启我读书历程的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初中三年认真读过两本书,《平凡的世界》和陈忠实的《白鹿原》。在此之前我偷偷读完了父亲押在箱子底的一些话本和演义,读书一般不会再遇到生词,那个时候我甚至在自己的日记本上写下了一篇题为《止于制善》的日记。但真正引领我走进《平凡的世界》的是《庄子外篇至乐第十八》。初中开始学习英语,我们那为英语老师似乎对音标仅止于一知半解,他原本是教政治的,不知怎么就改教英语了。为了弥补自身教的缺陷,他要求我们在学上要下苦功,所谓的苦功就是一句话,“书读百遍,其义自现”。那个时候我刚好对校园里的一盏路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那盏路灯在当时也是我们镇上唯一的一盏。于是每天早晨四点钟我准时起床出现在那盏路灯下背书。一天阅览室的老太在初秋乍露的晨光中向我招手,我走过去,她要我帮她打扫阅览室的卫生。我照做了,打扫过后她拿出一本书来让我坐到她身旁去开始教我读音标。我想应该是我糟糕的发音引起她的注意,后来她告诉我她惊异的是我竟能全篇背诵《庄子外篇至乐第十八》,据她所知这篇文章是没有选入初中等教材,现在我可以告诉她,直至今日我也没在哪本教材里见过这篇文章。她问我,“天下有至乐无有哉”怎么讲?我回答,“天下有终极的快乐吗?”她问我终极是什么意思?我说,“就是根底里的吧!”她默许着点头,对我说,天下解释成“人世间”其实更好一些。四十八个音标我跟着老太学了大概三个月,我终于没有生发出她为什么没有去教英语这个疑问。她送了我两本书,就是《平凡的世界》和《白鹿院》,而当时的《白鹿原》还是一本禁书。

读高中之后发现一个规律,语文试卷涉及的阅读理解大致出自三本书,《史记》,《资治通鉴》,《梦溪笔谈》。这三本书几乎囊括了古代社科,人文,自然,地理全部知识。我看书自小就养成了了一个习惯,书无论新旧,绝对不看盗版;不看简装版;不看节选或删节版。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因为学校没有图书馆,阅览室对学生不开放,即使开放有没有这三本书还真是个问题。买的条件也不具备,因为我没钱。我的月生活费除去吃饭是二十块钱,看着那厚厚的三大本估计没有两百块钱搞不定。我就是把每个月买手纸的钱都省了等凑够了钱黄瓜菜也凉定了。我的家乡是闻名全国的大蒜基地,十年前的经营方式和现在是迥然不同的,那时还没有像现在这样形成规模化的经营,散户到处都是。找点散活干吧,去了大蒜市场,立马找到了一个扛蒜包的活,八十斤一包,一天一百块钱,不计件。蒜包扛起来,还真找到了点孙少平的感觉。两百块钱到手,跑到新华书店,看到《资治通鉴》就抽了一口凉气,厚厚的两卷本,立起来比我竖在课桌上所有教材的占地面积小不了多少。战战兢兢地翻看底价,又吸了一口凉气,并不是因为那套书定价100元整,而是在定价的上方粘了一张小横条,本书三折。赶紧去翻《史记》和《梦溪笔谈》,结果雷同。不到一百块钱买下了三本书,顺便转了一圈,为了凑够整数又花掉了十多块钱。买了奥地利作家罗伯特-施奈德尔的《睡眠兄弟》,瑞典德语作家策-燕妮的《花粉屋》,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和《亲和力》,后现代代表作家格非的〈欲望的旗帜〉。折扣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只记得格非那本书花了一块四毛钱。自此之后发现我所认为的好书都是摆在五折以下区域的,也自此开始喜欢逛书店。

大学报名带了两件东西,一把吉他,两箱书。在宿舍住了半年,而后搬到了外面。辅导员找谈话,大意是学校明令禁止学生夜不归宿的,更何况你小子还在外面租了房子。辅导员是我老乡,腆着脸邀请他到我的出租房坐了一会,诚恳地指着我的书给他说,如果您能在宿舍里找个地方给我放这些书我马上搬回去。辅导员沉默,之后每当院里有针对宿舍管理的检查他都事先打个电话给我让我及时在宿舍出现。

什么时候开始淘旧书记不清了,地点是在一个靠近农贸市场的公园围墙外的人行道上。偶尔那么一次发现了一套鲁迅先生自己设计封面的《呐喊》,《彷徨》和《故事新编》。一块钱一本,买下来之后心理还有点失衡,因为定价都是几毛钱。淘书的乐趣在于可以侃价,虽然遇到一些好书还有点替老板不值,静下心来想,其实是在替作者不值,那么让不值变得值得的唯一办法就是好好读了它。苏童,莫言,余华的书大都是淘来的,还有刘震云,张贤亮,刘心武的书。最得意的还是淘到了张承志的《心灵史》,一整套的《中国文化大系》,一部四卷本的英文版《圣经》,辜鸿铭英文版的《春秋大义》。

等待考研成绩下来的日子对林语堂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打算看完他的英文版三部曲《京华烟云》,《风声鹤唳》和《朱门》。跑遍整个城市,始终没有找到这三本书。同一座城市另一所大学的老乡说他们学校图书馆好象有,赶紧跑去,可惜认识的人都面临毕业,借书证早已作废。直接找到图书馆,管理员说,办法有一个,你申请到我们学校来实习,让你们学校开个证明过来。开来证明,实习岗位是图书管理员。每天打扫完卫生,整理好图书,时间自由支配,我正式利用这段时间读完了以上三本书。当时的那种读法练就了我一身过硬的读书本领。后来刘震云的手机上架,我本打算去买一本回来,到了书店大概是上午十点钟,在书架前就看了起来,到书店关门的时候那本书已经读完了。难能可贵的是我中途竟没有上过一次厕所。

我读书的套路还是有点奇特的,中学时一般不看课本,大学学英语,读的却大多是中国文学书,研究生读中国现当代文学,读的却又是教育学,心理学,哲学方面的书。其实选择是无意识,只是回过头来才有这么一个新发现。今后不知道还会对哪一类的书产生兴趣。现在唯一能肯定的就是,读书的兴趣于我将会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