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肩而过,半生缘……
就这样擦肩而过,不是我爱你不够多,而是命运蹉跎,缘分隔绝了你我。半生缘,总是让我们沉浸在这样美丽而又沉重的爱情里,半生情缘,半生缘分,都只是过眼云烟而已。文章再现了半生缘的悲欢离合,语言端庄优美,让我们重温那段时而甜蜜、时而彷徨、时而忧伤、时而叹息的哀歌。
《半生缘》,张爱玲第一部完整的长篇小说,原名《十八春》,一九五一年结稿。后来张爱玲旅美期间,进行改写,删掉了略带政治色彩的结尾,易名为《半生缘》。
一九九五年九月八日,张爱玲一个人在纽约的公寓孤独地离去。这位本世纪中国最优秀、最惊恐不安、也最沉静的女性作家,为自己传奇般的一生画下了一个诡异的句号。十几年后的今天,重读此书是为祭。
当生命如指尖滑过的沙粒一般匆匆流逝,与之相关的记忆却深深镌刻在心头。那一段过往已不可追,出于移情,我们会不自觉地把情感寄托在与生命一同经历过却依然存在的外物之上。于是,一曲熟悉的老歌,一本发黄的旧书,一段光影,一幅图景……便永远保留着当初带给我们的感动和震撼。
《半生缘》把张爱玲那种精妙绝伦,回味无穷的语言表露无疑,就像一窗精巧细致的窗棂格纹,少了每一格都不成,只是放在眼里便透着美,但到底美在哪里却又一时道不明。洗尽铅华、略带感伤的笔调,正好用来缓缓叙述这一段漫长的不了情。
《半生缘》写的并不是轰轰烈烈的爱情,而是千千万万滚滚红尘中的儿女们都可能遭遇的故事,曾经是最好的,曾经有过真爱,但终归于平淡,只有在重逢的瞬间,才悔恨起错过一生的最爱……世事人生之苍凉不在于过程,而在于回首的刹那。
当我从老屋的书柜里,重新翻出这本《半生缘》,用素白的手帕轻轻地拍去蒙在书上的灰尘,想要再一次走进张爱玲的世界,走进那纷繁的旧上海,走进那一段半生的情缘中……
三十年代的上海。世钧和曼桢是同在一工厂做工的恋人。曼桢早年丧父,家庭生活靠姐姐曼璐当舞女维持,后来曼璐又当了妓女,最终嫁给了有妇之夫祝鸿才。为了保全自已的地位,不能生育的曼璐以一种怨毒的心态与其夫合谋,令祝****了曼桢。曼桢为姐姐、姐夫生下一子,葬送了自已一生的幸福。姐姐死后,得知世钧结婚,她也嫁给了祝鸿才。十多年后,世钧与曼桢再度重逢。当世钧希望再续此段半生缘时,曼桢却静静地诉说此情不再。她为了儿子已和姐夫祝鸿才结婚,再也回不到从前了,回不去了……相识,是一种缘;分离,又何尝不是份!世均与曼桢终又分开,几次命运捉弄,几次擦身而过。也许,他们注定了只有半生的缘,可是,要用一世的情来记忆。
他和她就如同两盏不同方向的灯,即便守候一生,终究无法相拥。世钧和曼桢认识,算起来倒已经有十八年了。对于年轻人,三年五年就是一生一世。他的一生一世里,正好有曼桢的出现。从认识到分手,把生老病死的哀乐,全经历了。她是上海万千女子中的一个。恰好,他也来了上海。他们本是两个世界的人,却因为某次恰巧的相遇,成全了这一段不了情。曼桢曾经问过他,他是什么时候起开始喜欢她的。他当然回答说:“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说那个话的时候是在那样的一种心醉的情形下,简直什么都可以相信,自己当然绝对相信那不是谎话。其实,他到底是什么时候第一次看见她的,根本就记不清楚了。
那天,世钧和叔惠去饭店吃饭,偶遇曼桢,这算是他们的相识吧!他不找她,也从不提到她。三个人从此一起吃饭,也只有叔惠和她说话。一天,世钧去办公室找叔惠,正巧叔惠不在,只见曼桢在书桌前认真地看着书。世钧的母亲逼着他寄照片回南京,而叔惠正巧借了一个相机,于是三人相约去郊外拍照。他对着她,总是不知道说些什么。忽然就下雪了,他们只得回去,随后雪又变成了雨。曼桢找到一家店买伞,挑来挑去挑不定,世钧随口说:“还是没有花的好。”曼桢果然要了那把。他惟恐自己多心,就没有往下想。这个时候,曼桢发现她的红绒线手套却丢了,也并不在卖伞的店里。她说是说着“算了”,却多少有一点怅惘。曼桢这种地方是近于琐碎而小气,但是世钧多年之后回想起来,也还是很可怀念。
曼桢有这么个脾气,一样东西一旦属于她了,她总是越看越好,以为它是世界上最好的。他知道,因为他曾经是属于她的。也不知道是怎么样一种朦胧的心境,竟使他冒着雨重又向郊外走去。走了不少时候,才找到那两棵大柳树那里。他老远地就用手电筒照着,一照就照到树下那一只红色的手套。当你没想到去爱一个人的时候,其实你已经爱上了她……一个人肯为你冒着雨去郊外找手套,怎么会不为此感动呢?也许她除了遇上了他,没什么不同。然而,谁叫他们遇上了呢?一世情缘,尽在这回眸之中……
曼桢就是人间烟花里他要的一朵。这朵花是美的,且苦,却并没有含着泪。她家里有奶奶,妈妈,姐姐和两个弟弟。父亲死了,姐姐曼璐当了舞女。那是七年前的事情了,七年后,人如何不老?老了,就几乎沦落到私娼的地步。这是曼桢自己对着世钧讲的。这些话,不曾告诉叔惠。花总是只对着一个人开的。那个人或者懂她,或者不懂,然而花开了,就开了。世钧要回一次南京。曼桢帮他收拾的箱子。她就是这样,他不知道她是天真还是世故。曼桢问他:“星期一就可以回来了吧?”问了两次。他回来后,也觉得如隔三秋。她住在大上海脏而且乱的房子里面,他望着万家灯火,如同望见了她。他想对她说爱的时候,语无伦次,可是她懂了。万千人之间,他第一次爱了,那人居然也爱他。他把这叫做千载难逢。黄色的月光,亮而且冰凉。月亮照着这个地方,还有所有的地方。他有她,其他的就都不重要了。从此,他有了她,她有了他。
男人是天地,女人是天地间蓦然回首发现的春天,爱,就是春天里凭空生出的花。这应该是他第一次去她家,一张圆桌面,坐得满满的,曼桢坐在世钧斜对面。世钧觉得今天尽管跟她一桌吃饭,但是永远有人在一起,而且距隔她越来越远了。他实在有点怨意。世钧回家的路上,在夜幕下,他握着她的手。两人都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曼桢告诉他,她姐姐要嫁人了。世钧为她高兴,也为自己高兴。因为曼璐是为了家,为了曼桢才走上这条路的。他和曼桢都希望曼璐有个好归属。曼璐嫁了。曼桢担负起养家的重任,同时做着三份工。今天一早就在公共汽车站上等她。后来到她家里去,她还没回来,又在她房间里等她。
在学校里读书的时候,星期六这一天特别高兴,因为期待着星期日的到来。只是他们不知道他和她最快乐的一段光阴将在期望中度过,而他们的星期日永远没有天明。那天两人吃饭的时候,世钧突然向曼桢求婚。一个男人决定向一个女人求婚,一般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觉得彼此的爱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一种是需要寻求必要的安全感。被一个男人求婚的时候,无论是答应还是不答应,也一定很开心。因为这是她一生之中最可以决定自己的时候。曼桢拒绝世钧的求婚或许只是为了这种满足感,只是她没有想到,在这之后,所有的事情都不像她想像了……不知不觉,秋天到了,上海的雨也莫名其妙的多了起来。世钧和曼桢的感情也有点莫名其妙起来……
很久以前,就听曼桢说过她姐姐和豫瑾的故事,那时候他并没有在意。而有一天,当豫瑾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却感觉到了一种莫名的威胁。尤其是那天,当他看到曼桢的台灯照亮他的时候,他感觉到了一种莫名的妒忌。恋人的眼中总揉不进一粒沙子,正是因为相爱,才会有误会……她恨他总是去逃避,一有什么事情,他总是一声不响,走得远远的,她将永远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她和豫瑾到底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她不说,他也不去问她。有些话一旦不说明白,将成为永远的误会。再想说时,机会就不一定有了。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转瞬即逝……再见世钧时,他是来告别的。父亲病了,世钧不得不回南京。不知道怎的,他们想到了生离死别。故事是早就注定了的,有时候,人一不小心,会在一刹那间看见明天,因为畏惧,又立即忘掉,继续走下去,不管它是不是自己始料的方向。
他知道,她是有负担的;而他,也有着重重的顾虑。世钧对于南京,只觉得是别人的城市。上海因为有了曼桢,反而成了故乡。他读她的信的时候总是赶上风雨之夕,他和她最好的结局是婚姻,但是,婚姻遥遥无期,越飘越远。他立在天地间,发现上海和南京只是两个小小的城。而他却无从选择。父亲的病一时半会好不了,他走了,父亲一定很失望。母亲也一直劝他辞掉上海的工作。有时候,作出一个选择往往是身不由己的。世钧最终还是选择回南京,只是他没有想好怎么去和曼桢说他在上海耽搁了两三天,这几天他们天天见面,表面上一切都和从前一样,但是他和她心里都明白,该到了有所选择的时候了。所以,曼桢答应和世钧一起回南京。虽然已近深秋,南京的花却依然盛开,而花开花谢,也不过是那一霎那。
他给她的戒指,是红宝石粉的,有小得可怜的颗粒。她觉得是最好的。她的手指太细,他就从自己毛衣上扯下绒线,帮她裹着。她戴着那戒指,还有他毛衣上的绒线。他微笑了。世钧的父亲一眼看见曼桢,便觉得面熟。原来,他曾经追求过曼璐。那欢场上的故事陈旧旷远,没想到今天他儿子带回来的这个女人,与当初欢场上的那个惊人的相似。有的时候老天总喜欢作弄人……可是,对于曼桢,她怎么也接受不了这个事实。曼璐是为了家,为了曼桢才走上这条路的,可今天却要来怪她。世钧觉得人间忽然有了不会停的雨。许多的感情和事情,都经不起风雨飘摇。
太多的事情,在世钧这样的人想了又想之后,往往是被包了起来,收了起来,等着有一天雨停了,爱在阳光底下,昭然若揭。只是,没想到这场雨,一下就那么多年……天冷,一杯热茶喝完了,空的玻璃杯还在那里冒热气,就像一个人的呼吸似的。在那寒冷的空气里,几缕稀薄的白烟从玻璃杯里飘出来。曼桢呆呆地望着。他喝过的茶杯还是热乎乎的,他的人倒已经走远了,再也不回来了。正是曼桢爱得有气无力的时候,曼璐的电话过来,病重了。她的绮年芳华燃尽,都是在昨天。曼桢去看她,并不知道时光流转,自己也到了某种边缘。曼桢始终是对姐姐心存愧疚的,那时候豫瑾来了,曼桢替姐姐觉得对不起他。没想到那成了世钧心中永远的误会。而今天,她更是没想到……为了照顾姐姐,曼桢住了下来。在灯火辉煌的虹口路祝公馆,听不到人间的声音。这房间里,是姐姐从前在家里的那些家具。天旋地转,曼桢的心思恍惚了。这时候,进来了一个男人。她闻到姐夫熟悉而恶心的香水味……原来曼璐的病是装的,她也许有病,但不至于死。而且即便是死,她要在死前害死妹妹。用她的话来说,同一个妈生的,为什么就有贵贱之分,更何况,她想通过曼桢,抓住祝鸿才的心。不得已,连母亲也成了合谋。曼桢没了贞操。没了可靠的人。没了自由。一夜之间,最信任的人都成了杀害她的元凶。
曼桢记得,世钧说过,只要她要,他就把她从别人那里抢回来。所以她忘记了世钧是怎样的人,一时间只知道他是惟一可靠的。她等他来救。可是她找不到他,更没法告诉他发生的一切。曼桢给世钧写信,并把戒指也给了阿宝,本想让她帮忙转交给世钧,可没想到阿宝为了讨好曼璐,把这些都交给了曼璐。世钧接连写了好几封信给曼桢,也没有得到回信,于是他跑到上海来找她。可是走进那条弄堂就感到一种异样的生疏,因为已经人去楼空了。原来在曼璐的安排下,她们一家搬到六安老家去了。而世钧却以为曼桢已经去和豫瑾结婚了。有一瞬间,他和她只隔着咫尺了。他到了虹口路祝公馆。她正在那小房间靠他最近的角落哭着,等着。曼璐把那红宝石粉的戒指还给他。世钧坚定了自己的猜想,他以为曼桢正和豫瑾过着幸福生活呢!世钧被曼璐欺骗后心灰意冷的离去时,曼桢正痛苦地背对着窗,窗外世钧的背影踽踽而行,两人竟是无缘相会。咫尺竟是天涯……他和她,步入迷宫,走进命运的泥潭,就此,错过了。认识的时候,相爱的时候,分开的时候,连代价都没计算过。喜欢的时候,怨恨的时候,都那么不顾一切。然而,他连看都没看,就把那染着曼桢血迹的戒指仍到了路边。他居然没有往下想,往下找。他回南京去了,父亲死了,他要继承家业。他还有母亲。他以为曼桢也还有许多许多。
春天,虹桥路祝家那一盆紫荆花也开花了,紫郁郁的开了一树的红花。有一只鸟儿立在曼桢的窗台上跳来跳去,房间里面寂静得异样,它以为房间里没有人,竟飞进来了,扑啦扑啦乱飞乱撞,曼桢似乎对它也不怎样注意。她坐在一张椅子上。她的病已经好了,但是她发现她有孕了。她现在总是这样呆呆的,人整个地有点麻木。坐在那里,太阳晒在脚背上,很是温暖,像是一只黄猫咕噜咕噜伏在她脚上。她因为和这世界完全隔离了,所以连这阳光照在身上都觉得有一种异样的亲切的意味。她现在倒是从来不哭了,除了有时候,她想起将来有一天跟世钧见面,她要怎样怎样把她的遭遇一一告诉他听,这样想着的时候,就好像已经面对面在那儿对他诉说着,她立刻两行眼泪挂下来了。就这样,她被关了一年,并生了祝鸿才的儿子,但是她从来没有放弃世钧救她出去的幻想。
想到世钧,她立刻觉得心里很混乱。在祝家度着幽囚的岁月的时候,她是渴望和他见面的,见了面她要把一切都告诉他听,只有他能够安慰她。终于费尽了千辛万苦,她逃了出来。现在,她简直不敢想以后。从前,她做梦也未曾想到会是这样。如今,她没有家,没有依靠的人,惟一能做的就是去找他,写信给他,千辛万苦等着他。可她没想到的是,世钧的母亲和大嫂却把信烧了……他帮她找到过的那只手套,已经暖不了她的手了。当年,偌大的上海,只有他为她回去寻它。而今,苍凉的人生,成全了她的回忆。人生如戏,看戏和演戏的人围得密密麻麻,她依然觉得孤单。有时候看喜剧,她也能从别人的美满中,看出泪花来。
半生情缘,尘缘而已。
只是依偎于尘埃落定时。生命的轮回中,永远都是物是人非。世钧最终还是和翠芝结婚了,他平常看小说,总觉得小说上的人物不论男婚女嫁,总是特别麻烦,其实结婚这桩事情真是再便当也没有了,他现在发现。因为他们的结婚仅仅只是因为一个眼神,或者说仅仅因为彼此需要结婚了……他们似乎经常在某个街角擦身而过,而他不曾遇见她,她也不曾遇见他……他一旦想起曼桢,就觉得他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想念她。就是自己以为已经忘记她的时候,她也还是在那里的,在他一切思想的背后。
曼璐死了。曼桢对她的恨,渐渐成了往事。现在,世钧也远了。
除了自己的骨肉,她什么也不剩。所以儿子病了,她得照顾儿子,她必须这样。要永远爱一个人,和永远恨一个人,原来同样困难。所以最后她还是嫁给了祝鸿才。她什么也不问,别人也不问她。她成了祝太太。她走进自己的命里。从前我以为和姐姐不同,走了半辈子,结果还是走的她的后路。也许油盐酱醋的生活,和世钧磨起来,也是一样的。但是,没有那样过,谁敢说不是两样呢?就这样,十八年过去了,太多的巧合与误会,情缘的迷离疏散在其间演绎了各自缺憾的人生。可是她想不到就在换了天地之后,就在大风大浪平静下来后,老天还让他们见上一面。所以天是怨不得的,也怨不起。他和她进了一家吃饭的店。人间烟火还在点燃和熄灭中轮回。他和她不见之间,已经有十八个春天的花开花落。就这样半辈子了。她讲了她的事。他也讲了他的事。果然都各自有了男人女人和孩子。可是她等过他,他找过她,他们互相告诉了这些,总有些凄凉的满足。再见时,无泪,泪在心中……她一直知道的。是她说的,他们回不去了。今天从这里走出去,是永别了,清清楚楚,就跟死了的一样。他们用前半生换来了那段缘分,用后半生去惘然。
风风雨雨十八年,
苟延残喘十八年。
曾经他们有缘无分,可如今是有分无缘。
相识,总是一种缘;分离,又何尝不是分!
曾经郑重得不得了的情思,时光的路途上终是消失湮灭。
半生未了的情缘早已是昨日黄花,却耗尽了一世的失落。
真实得触目惊心,让人感叹不已。
烟熏火燎人声鼎沸的小饭馆里,回忆的尽头,却是一片寂静。
半生情缘,尘缘而已。寻常男女,只是依偎于尘埃落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