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这样修炼的
“勤能补拙”,此话不假;读书增智,也非虚言。作者关于写作的感悟,实话实话,有感而发。好!
咱不是作家,也无甚丰硕之果,谈写作心得,纯属一时兴起、滥竽充数,冒着被众方家贻笑的风险,大着胆子骚首弄姿一番,权当重拾字儿两年的小结吧。
近来所写之字,在几个混迹的地儿反应尚可,欣喜之余,悄悄问自己:“莫非真的进步了?”掐掐大腿,让自己狠狠地相信:是的,在无知无觉中,那脚步不只迈出,且已准备上台阶了,虽说高贵的纸媒只是偶尔青睐,毕竟也算开了头了(老公说,十几年前不就已经开头了么?想是对我今日的“成就”实在不满,先不管他)。基于此,写些旨在提高自己、能让那些还在黑暗中摸索的如我一样的爱文弄字者受益(有点一厢情愿的意思)的文字,即使被笑话,又有什么关系呢?
扯远了,得瑟了,回归主题。
先说选材。暑假里,儿子有十篇日记要写,老师要求家长相助,找些可写、有意义的主题。其实“哪些可写”并不只是一个小学生的难题,我就常常傻坐桌前,脑子空空。上学的时候烦极了命题作文,出笼了,却一样无题可写无话可说,所以着落点很重要。看别人的字怎么就那么顺溜、思想寓意那么深刻,而自己的总是那么浮浅呢?一开头就想奔《读者》、《意林》的标准,那是行不通的,没有N个寒暑修炼也恐难达成,甚而修炼了也达不成,且这个情况应该占多数。想想算了,还是从身边开始吧。写字之初,只能落笔于生活中的小事件,加些小感悟,爱的表达出爱,恨的表达出恨,言之有物,有真感情在里边就可,而这类生活化的稿件恰恰是报纸欢迎的。当然了,风花雪月的、无病呻吟的、调子灰暗的就趁早别浪费大家眼球了,省得遭人讨伐。纯文学么,也往后靠靠,个人感觉,我等小人物,只能靠边站。一句话:留心生活。再大的“家”也得从生活中取材,看到的事、听到的话、某个镜头、某句台词,做到随手记录,“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笨鸟咱就勤飞着点,即是夜半,对脑子里突然冒出的某句话,也最好勤快一下,迅速记下,一觉醒来再还给周公就那太不划算了(悄悄透露一下,这毛病我没少犯,想不起来的感觉真的很沮丧)。也许当时并不能成文,但长期积累便是丰厚的素材。万事俱备,只欠灵感,感觉一到,一气呵成!
动了笔,写不下去怎么办?可以说,这种情况很常见。这时,最好不要硬写,省得将来动大手术更麻烦。我觉得吧,这跟织毛衣同理,不合适了,再大片大片拆掉重来,那得多没好气呀。不在状态就干脆放下,如张爱玲所说“出去到日月山川里”,或者再去书里寻些灵感,就算真续不下去也没什么,作家抽屉里还有成堆的半吊子稿子呢,将来给“高鄂”们一个得瑟的机会也无妨,虽然这个可能性约等于零!
想说的是,不怕慢,就怕站,只要不辍,只要坚持,就不怕写不出字儿来,这个是肯定的。
写作技巧上,曾经,有经验的文友建议多读名著。初时,不以为然,多年前手捧《战争与和平》装蒜了几天愣没读下去的感觉犹在眼前;《傲慢与偏见》勉强读完,十几年过去,除了题目中的五个字,其它印象皆无;读《平凡的世界》、《白鹿塬》,倒真配称废寝忘食、如饥似渴,岂料时日一久,竟也忘得差不多了。近日,鬼使神差重翻《围城》,却突然发现朋友之言实在有理,怎么从前读时就没有发现钱老先生笔下有那么多精妙绝伦、让人拍案叫绝的比喻呢?可见,好书不能粗浅的读,不能浅尝辄止,能读下去的就要三番四次地读,名家的佳句固然不能拒为己有,却可以“借”来用用,或者能够延伸、触类旁通啥的,那就领会到家了。“广”也要,“精”更离不得。
框架结构上,选个百余篇名家作品,各种风格、题材的,熟读、精读,做到一闭眼就能想个大概,然后选自己能写的、有感受的仿写。我记得风为裳在某个帖子里也曾提过仿写的事,看来名写手也是从模仿开始的,我等无名小卒更要“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了。虽然韩寒把好多老作家的作品批得一文不值,但名家之所以是名家定是有过人的智慧,不是韩粉的,尽可以大胆迷信,定当受益不浅。
很早,最羡慕的人就是英国的高产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手里做着家务,脑子里就构思出了妙不可言的情节,然后就写就出版就以飨读者,想想,那得多来劲啊!羡慕归羡慕,也很有自知之明的知道,那境界,咱下辈子也无法企及,还是老老实实写咱的千字文吧。不苛求,不强求,顺其自然最好。重要的是,乐于去写、去创造、去追求,对人生来说,那就是一件快意无比的事。
“勤能补拙”,此话不假;读书增智,也非虚言。若不想“言语乏味、面目可憎”,那就坚持读读书、写写字吧,没准哪天绿柳成荫、鲜花争艳了呢。
懒婆娘的裹脚布有点长了,就此打住。欢迎各位友友们拍砖(轻点)、提意见(含蓄点)、赐教(慷慨点),呵呵,玩笑之言,与诸位朋友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