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玩具

我的70年代(连载)六

戴朋文 散文 感悟生活 2010-07-11 11:01 责任编辑: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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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对于孩子来说,玩具就如同自己的玩伴,陪着自己度过纯真的童年。拥有玩具的那份自然,那份喜悦,那份骄傲,总能在游戏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记不清在哪个刊物上,青岛诗人韩宗宝写过一句诗——村前的小河,是我一个夏天的玩具。

玩具,对于每个孩子都有说不完的情感和故事。不可想象,没有玩具的童年,将会是一段怎样苍白而又冷漠的岁月。

70年代的玩具,基本上都是自己制造,而且没有机械产品,什么仿真枪、变形金刚等玩具连个传说都没有。在玩具的制作上,那时的父母有着比较明确的分工,父亲专司男孩向往的木头枪,而女孩喜欢的娃娃,则大部分都是出自母亲的手笔。

如韩诗人所定义的一样,那时的玩具大多是就地取材,因地制宜,山川、河流、飞鸟、砂石,统统都可以成为孩子们的最爱。

70年代的玩具按照父母亲的分工,大致分成两类:男孩玩具和女孩玩具。

男孩玩具——

枪。虽然大部分都是用木头刻的,但永远排在最受欢迎的位置。那时候对枪的认识,大部分都是从样板戏上学来的,枪型一般就是匣子枪、三八大盖之类,每次看完《智取威虎山》《奇袭白虎团》《沙家浜》等战争题材的样板戏,总回忆着戏里面的英雄,挥舞着匣子枪,上下翻飞,枪法精妙绝伦。偶尔得到一把木制手枪(特别是枪把上扎红绸子那种),三天的觉睡不踏实,四天的饭吃不安顿,那枪成了一天到晚的念想,最过分的是恨不得夜夜搂着枪睡觉,天天抱着枪吃饭。

水。是海水、河水和湖水。玩水之所以不叫游泳,是因为经济条件受限,大部分小朋友买不起泳裤,可年龄再小,也不能光着屁股蛋子大摇大摆穿梭于人群之中吧,所以,时间基本上选择在夜幕降临的时候,所以就不叫游泳了,而是称作玩水。经常的吃完晚饭,叫齐了小伙伴,然后宣布去中山公园的人工湖玩水。“没裤衩咋办?”有人问。“到那儿现发,人皮色的。”召集者如此不怀好意的回答。几个春秋过去,都成了夜间游泳的高手。

弹类玩具。玻璃球、杏核等,玻璃球用食指勾住,再用拇指弹将出去——两种玩法,一是像高尔夫一样弹球入洞,谁先进者谁赢;二是像斯诺克一样,把对手的球撞进洞口,撞进者赢。杏核的玩法也很复杂,最经典的是一种俗称“隔山打牛”的玩法,就是在几乎成一线的位置,有三只杏核,玩者必须绕过中间那只打在第三只身上,为了成为此游戏高手,很多小朋友留着半寸长的指甲,俨然是弹杏核的高高手。

除了玩这些玩具,男孩子还喜欢玩“扛拐”(别称斗鸡),膝盖与膝盖斗法;“骑马”,像体育课里玩的跳马,只不过那玩具马不是体操用跳马,而是以活人充当;还有“懒老婆”、“打尖”、“燕牌”、“打木头”等多种玩具和游戏。

女孩玩具——

娃娃。许是男女的天性有别,不管是布娃娃,还是塑料娃娃,不管是花钱买的,还是妈妈做的,只要有鼻子有眼的像个孩子样,准能成为女孩的欢喜,特别是那些金发的女娃娃,更是女孩的珍爱。男孩和女孩一起玩耍的时候,女孩时刻惦记着怀里的娃娃,搂得紧紧的,生怕被男孩抢走,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因为男孩的最爱永远是手里的那把木头手枪。

皮筋。相对怀抱的娃娃而言,皮筋是女孩玩具中最暴力、最动感的玩具。皮筋一扯,得跳、得蹦、得转,嘴里还要念念有词,搞不好皮筋抽在身上、脑袋上,疼得很。一般皮筋是由两个以上的女孩一起玩,但也有孤独者,将皮筋的两头或拴在两棵树中间,或把两头分别绑在两个凳子腿上,然后很孤芳自赏地跳着、蹦着、转着,念念有词着。

沙布袋。有些类似现在的毽子,可以用脚踢,变着花样的踢;有点象棒球游戏,还可以用手扔,扔得越远,得分越高。

石子。女孩玩石子,绝对不是男孩的玩法。石子在男孩手里,基本上属凶器类的物什,或用弹弓发之,或用手指甩之,其目的一般都是要破坏一个或多个具体的目标。而女孩玩石子,是很温柔地玩,很心灵手巧的玩,像什么拾波谷(谐音)之类。

70年代的玩具,其实就是那份自然、原始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