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那条狗

独秀狂 散文 感悟生活 2010-04-24 17:55 责任编辑: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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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编者按作为一个学识初浅者不敢妄论,只有以文中作者的深刻道理作编:一个以狗的生命价值比人低为理由歧视一条狗的人,也必会以相似的理由去歧视另一个人;而他也极容易因同样的理由被别人歧视。反之,一个连狗的生命都尊重的人也必会尊重每一个人,也必能赢得所有人尊重。你可以不喜欢一个人,但不可以不尊重一个人;你可以不喜欢一条狗,也不必像尊重一个人那样尊重它,但却不应该不尊重它的生命。毫不隐晦表达自己的观点,作为编者我欣赏这篇文章,作为读者我更欣赏这篇文章,这是一个人对生命的态度。

我的那条狗,它没有名字,直到今天,我还是以我的那条狗来称呼它。

我的那条狗,没有人喜欢它。如果它不曾病那一场,我想,我也懒得想起它。

童年的时候,养过一条纯白色的狗,它属于小巧玲珑的那一种,个头不大,两只耳朵直挺挺地耸立着,很精神,很机灵。它与我的感情很好,那是我真正喜欢的第一条狗,也是最后一条。可惜它后来走失了。我大大地伤心了一回。虽然以后又养过一条狗,一条灰色的狗,也很好,但却不再有那么深沉的感情了,而且,它最后病死了,又让我伤心了一回。此后,我便不再有心绪养狗了,免得徒增烦恼。

现在的这条狗是二哥搬家时留下来的,当时还很小,养在园子里。二哥一家倒都喜欢它,可是,因为楼上不方便养,就把它留下了。他们是舍不得,我是不得已,这便注定了它失宠的命运。

我一开始就不大喜欢它,因为它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只要有人去开园子门,它便扶着门站起来,露出鲜红的生殖器射尿。它用这样一个下流的动作表达一种讳莫如深的情感,难免让人心生厌恶。你举起木棒作势要打它,它不是赶紧逃跑,而是就势躺在地上,四脚朝天地耍赖皮,你若真的打它一下,它还是不逃,依然开始射尿。从那时起,我就已经断定,它不是一只精明的狗,就像某些人一样在情绪控制方面有明显的缺陷。我曾经希望,随着它的逐渐长大,它的这个毛病能够得到些改善,可直到今天,我依然未能如愿。

它还有偷吃的毛病,只要瞅准了机会,什么它都敢偷。它还乱咬东西,晚上把它从园子里放出来,原本是要它好好看家的,但诸如笤帚、鞋子、衣服等被它咬坏的东西已不计其数。为此,我们有时干脆不放它出来,它便不停地嚎叫,让你睡觉都不安稳。有时候它会无缘无故地在园子里刨坑,你刚填平了,第二天一看,又一个新坑出现了。

这些如果还都能够忍受,那么它极度的怯懦则让人深恶痛绝,忍无可忍。它长足个后,几乎和“点儿”不相上下,但它竟然胆小到不敢单独踏出家门。极少的几次,它跟着妻到后面的老屋里去,去了便钻到屋里不敢出来,直到再跟着她回来。路上,有时会遇到比它小得多的狗汪汪的叫,它便吓得狂奔。更可气的是,有好几次“点儿”跑到家里来欺负它,它吓得屁滚尿流,抱头鼠窜,钻进屋里不敢出来。这样的一条狗,连最基本的狗的勇敢和尊严都失得一干二净,谁还会喜欢它。

就是这样的一条狗,它居然病了。那几天,天气特别闷热,狗舌头伸出老长耷拉在外面,哈哈地喘。那天早上,我去喂它,它却并不像往常那样迫不及待地扑过去狼吞虎咽。我并不在意,上班去了。到晚上回来,它却依旧未吃,我就知道它真的病了。但一切都只能明天再说了。

一夜之间,我的那条狗几乎耗尽了它所有的精力,看上去堪堪不行了。

死了干净,我在想。

然而,它并不死,它只是体力不支,走路打晃,专找最凉快的地方去躲避,见了我,就用哀怨绝望的眼神看着我。我实在有些于心不忍了。

我给村里的大夫打了电话,想让他给狗打一针,他却说非专业,不敢。不过,他给了我一个建议:找找村里的养殖户,他常自己给狗和狐狸打针的。于是,我去了,但他也推脱说,自己的还可以,别人的却不敢,况且,这条狗是如此的大。最后,他也给了我一个建议:找找兽医吧。我找到兽医的电话打过去,兽医问了大体的情况,给出了结论:犬瘟热,晚了,不好摆弄了。最后还不忘善意地给了我一个建议:喂它生鸡蛋,试试。

可是,它连生鸡蛋也不吃。我尽了心,我的那条狗只能生死由命了。

我不再把它圈在园子里,任由它走动,留给它最后的自由。

又过了一晚上,我以为我该给它收尸了,可是,它并没有死,相反,倒更精神了,看见我,想要走近我了。儿子说看见它吐血了,难道这一吐,把病吐没了?但它依旧不吃东西,只喝一点儿清水。把最好的狗食给它,它嗅一嗅,马上走开了,好像受不了那样的味道。

这一天,我用梳子反复梳理它的毛,将所有该褪去的毛都刮掉。我想,这样它可以凉快些。我还用两手使劲反复按摩它腹部两侧,虽然,我明知道它并没有东西可消化,但我想这样也许可以使它舒服些,也许有助于它恢复。它安静得任由我摆弄,好像真的很舒服的样子。这样子,又过了一天。

第二天,我看见它趴在那儿,当有苍蝇围着它飞舞时,它就扭转头去咬,并且动作也比较敏捷。我就想,它可能已经度过难关了。

此后,它就慢慢好起来,并且开始进食了,从生鸡蛋到鸡蛋皮、点心渣、馒头……现在,它早已康复,但所有的毛病都没有改,还添了许多更让人厌恶的毛病。

我的那条狗就是如此地不可爱,但究其实是我们不能容忍它的缺点,从来就没有喜欢过它。即便是一个人,要讨得另一个人的欢喜也是相当困难的一件事,何况一条狗?狗,大都有一套讨人喜欢的功夫,但能否讨得人的喜欢,却并不取决于它。人们不喜欢一个人,但对他还是要讲一些人道的;人们不喜欢一条狗,则完全不必再对它讲人道了。我不喜欢我的那条狗,但我还是对它尽了一点人道,我救活了它,但却还是不喜欢它,我说不清楚,这对它来说究竟是幸还是不幸。

我们总是希望遇到善解人意的人,还希望遇到善解人意的狗,可是谁又能想到,别人也在期待着我们的理解,狗也在期待着我们的理解呢?

我正要结束此文的时候,正值玉树大地震,举国都笼罩着浓浓的悲凉和哀愁,但电视上却播了这样一条“趣闻”:救援队在一处废墟前探知地下有生命迹象,随即迅速动用大量机械和人力花了五个小时的时间挖掘,最后竟挖出来一只小狗。小狗喝了两口水,摇摇尾巴不声不响走了,连声谢谢也没留下。妻看了,唏嘘不已。我则别有一番感受。如果救援队最后挖出来的是一个人,当然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但事情也就少了那层特殊的意义,少了那层给人的特殊启示,我想,这也正是央视报道此事的本意。

我们当然不必帮佛教鼓吹“众生平等”,但从一个人对待狗的态度上,或许能看出一些他对生命意义的认知程度。一个以狗的生命价值比人低为理由歧视一条狗的人,也必会以相似的理由去歧视另一个人;而他也极容易因同样的理由被别人歧视。反之,一个连狗的生命都尊重的人也必会尊重每一个人,也必能赢得所有人尊重。

你可以不喜欢一个人,但不可以不尊重一个人;你可以不喜欢一条狗,也不必像尊重一个人那样尊重它,但却不应该不尊重它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