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上的青春与爱情

刘秋野 散文 随笔小札 2010-04-21 11:03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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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爱书的人,讲述了一段和书有关的故事,读来“浪漫而凄凉”。性情中人。书籍能够使人精神世界丰富多彩,生活中自然也充满了故事。

我的书架上的书几乎都是我的青春与爱情,我把它们安排在很静的书房里,我爱它们。每天我总是用柔情的眼光看着它们,用手抚摸它们。每天我翻开每一本书我的心总是在颤抖,那一本本书代表着我的欢乐、我的梦想、我的忧愁和我的想像。想像中我是《水浒传》里好汉的妻子,每天看着男人们整天的打打杀杀替天行道,大块的吃肉,大碗的喝酒豪情四起,我感到很自豪。我是好汉的妻子,我们的爱情轰轰烈烈。后来过了很多的世纪,梁山泊只剩下传奇的故事让人感叹!想像中我是《三国演义》的桃园三结义,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月死。千百年来这兄弟之情让多少英雄好汉为之而倾倒,让多少美人为之而爱慕,我们的故事影响到至今。自古白云无去处,几多变化任纵横。想像中我是《西游记》里的孙行者,一条金箍棒扫尽人间的所有的妖魔鬼怪。潇洒的我连死在我棍下的白骨精都在暗恋我,哈哈哈……

每天我都在回忆,回忆我为买书省下早饭钱的时候,那肚子饿的真是咕咕的叫啊!没办法只有用凉水充饥。每天我都在回忆,回忆我满街乱跑寻摸打折书的时候,每买一本好书我都兴奋的如同得了一个宝贝。每天我都在回忆,回忆我读书的时候,人就好像在书里同书里的人物同欢喜共悲伤。小的时候我喜欢《安徒生童话》里的美人鱼,即使她没腿我也喜欢她。我想我就是那王子,我娶我喜欢的善良美丽漂亮的美人鱼为我的王后。少年的时候我早恋,为了一个我爱她她不爱我的女孩,我差点喝了安眠药。后来我是在读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时,在扉页上我看歌德的题诗:“请看,他出穴的灵魂在向你耳语,做个堂堂的男子汉,不要步我的后尘。”是啊!做个堂堂的男子汉,不要步维特的后尘,我知道我的早恋只是我人生路上的一个插曲。少年的时候我们的国家正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的风雨和动荡,哪个年代几乎没有什么书可读,能读的只有语录和毛主席让看的书。记忆中看《水浒》批宋江,读《红楼梦》了解四大家族。看《水浒》多了时候我知道了什么是逼上梁山,什么是落草为寇,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风风火火的打打杀杀替天行道。只可惜这些英雄好汉随着招安都随风而去了,留下水泊梁山空空荡荡。《红楼梦》读的遍数最多,第一次读有点朦朦胧胧的,记住的不是四大家族而是那些女孩子。以后读第二遍的时候开始喜欢上了黛玉和宝钗。读第三遍的时候眼泪是哗哗的,不知道是在哭谁。最后再读的时候就只有感叹了,我感叹黛玉这位为追求爱情而死的女孩子。她用死结束了她的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的纯洁。她用死验证宝玉对她爱情的誓言,哪个痴情的公子为她出家了去当和尚了。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啊?

文化大革命的年代是知识贫乏的年代,哪个时候我们这些喜欢看书的人,总是偷偷摸摸的跟作贼似的传看着一些当时的禁书大毒草,只是好奇。我就是在那时读了很多的那时的禁书,象《青春之歌》、《三家巷》、《林海雪原》、《红岩》、《苦菜花》《烈火金刚》《铁道游击队》等等。这些书给我的影响应该是很大的,从这些书里我认识了英雄、爱情和战争。认识了我们的前辈他们风风光光的生活,为了一个理想他们把生命爱情和鲜血都给了我们。哪个时候我们血管里流着的是革命的浪漫主义,流着的是理想和追求是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喜欢的是林道静,卢嘉川江华、江姐和她的战友。喜欢的是《烈火金刚》的肖飞、《铁道游击队》的刘洪和他的游击队。喜欢的是《苦菜花》里母亲以及她的一家,《三家巷》里三个家庭。就是在这样的读书环境中我从少年来到青年。

一九七六年应该是值得记忆的一年,那一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了,我们的国家开始走向正轨,一切的变化都是那么快。书店里开始了买重版的一些名著,那时排队买名著绝对是城市的一大风景。我就是那时开始我的买书生涯。记忆中我买的二本书是在一大早去排队,等到开门整整排了四个多小时才饿着肚子买到的。那二本书我至今还记得,一本是巴金的《家》,一本是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我就是在那时喜欢上屠格涅夫的,也就是在那时我养成了一个毛病,只要是我喜欢的作家每出一本书我就买下来。随后就有了屠格涅夫的《前夜》《父与子》《烟》《处女地》。果戈里《死魂灵》高尔基的《童年》《人间》《我的大学》《母亲》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复活》以及契可夫的短篇小说选等等。那时候读书读的真是废寝忘食,心在里面、岁月在里面,青春和爱情也在里面。为了买书我把上学的早饭不吃了,钱都攒了下来买书。书就是一个时代,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书。八十年代是琼瑶的时代,她的小说给我们开启了爱情的时代。从《窗外》到《我是一片云》《月朦胧,鸟朦胧》《梦的衣裳》《聚散二依依》《在水一方》等,我就是在读琼瑶的书开始了爱情。那时我的好友军爱上老板的女儿,老板的女儿是琼瑶迷。于是军就投其所好猛借她琼瑶的书,说他也喜欢读琼瑶的书。军从不爱看书别提买书了,所有的书都在我这借的。我看书有一个习惯,喜欢在书的扉页上写一些诗和一些感想。那个女孩看完书后总是夹一纸条评论我写的诗或我写的感想,同时也在探讨爱情。当然了她不知道是我写的以为是军写的,就这样在看书借书中传递着情书,传递着爱情。我充当了军的枪手,替他写起了情书。女孩的情书写的抒情,我写的情书浪漫,我们的情书就如同一首诗,我就在这首诗中爱上她的,我的爱是暗恋初恋。女孩我和军都在一个单位。这单位就是她家开的。女孩漂亮、军也是高大潇洒,他们在一起很般配。这样的爱情就如同琼瑶的书浪漫而抒情,很快不到一年女孩的爹就是老板发现了情书,这个当时的万元户当然不允许给他打工的人娶他的女儿。军出卖了我说写情书的是我,白纸黑字说也说不清,就这样我离开了那里结束我的打工生涯,同时也结束了我的初恋。当年我没被赶走时,女孩和军就偷食禁果女孩已怀孕,等到纸里包不住火的时候,没办法老板同意军和他女儿结婚。几年后他们离婚了,留下一个女孩判给女方。多年后我再见到她时,她还是单身母亲。那年她出国移民澳大利亚,出国前要见我一面,就是在她家我们见面,说不出的感慨。她还给我军当年从我那借的书,因为她知道书是我的命根子,同时她向我表示道歉。那天黄昏没有开灯,我们就在窗前站着看着窗外秋天的落叶,没有说话心情和这落叶一样的凄凉。以后她回来过三次,每次回来都带她的老公宴请我的全家,每次她都是开开心心的,看着她高兴的样子,我真替她高兴。可是尽管她很开心我却发现每次她的眼中有些哀伤,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九八年一个和她年轻时候长得很像的女孩找到了我,我知道那是她的女儿。她女儿这次是送她骨灰回来的,她得肺癌死的。从她女儿那我知道了她的全部,她在澳大利亚从没结过婚更没丈夫,每次回来总是要他的好友装她的丈夫,在我面前装的快快乐乐。她女儿告诉我她自从知道真相后,尽管结了婚她发现她根本不爱军,她爱的是那个写浪漫爱情的我,她是在读我写的情书中每天打发她的日子的。尽管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请人装她的老公,并在我面前装的高高兴兴开开心心的样子。但她暗恋我爱了她一生。在她家的墓地里我将我保存的当年她写的情书,连同我写情书以及琼瑶的书都搁在了她的骨灰旁。我知道我们的爱情和琼瑶的书一样浪漫而凄凉。

一本书就是一段情,记忆中林妹妹和贾宝玉用爱情演义着一本千古流传的《红楼梦》,一本书就是一篇古老的哲学,在它上面站着的是《老子》《庄子》和《孟子》。一本书就是一部传记史,司马迁用血泪写就一部伟大的《史记》。一本书就是一场战争,当《战争与和平》留给我们的是长叹。我爱书爱那些给我快乐给我生命的书,我想我的书架上的青春与爱情伴我走过我的童年、少年、青年。我想它将拌我走过我的中年、老年一直到死。爱书吧!就像是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