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
文字里有正反的辩证,阐述了人类生存的条件和必然发生事情。倡导和善,仁慈为怀;善待生命,珍爱生命。欣赏,安好!
一个怀孕的准妈妈,看着自己的肚子一点点地变大,心中除了喜悦还是喜悦。因为她要当妈妈了,因为一个新生命就要降生了。这对于她来说,一个新生命的到来无疑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但是,对于社会来说,这却不一定是件好事。因为生命的罪恶是一定的,但生命的善意却要等他长大后才能知道。
不管这个孩子以后是做好人,还是坏人,有一点是肯定的,他得吃。于是问题来了。他吃什么。什么是活该被他吃的。从我们现在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角度看,这不成为问题,因为按照这种观点,世界就是为人而存在着的,所以人要吃掉其中的任何东西都是合理的。但从生命是平等的角度看,这就是有问题的。人有生命,可花花草草也是有生命的,各种蔬菜是有生命的,各种动物是有生命的,凭什么人可以去剥夺它们的生命,可以去吃了它们呢?这在道义上是说不通的。白菜招你惹你了,你把它吃了。萝卜招你惹你了,为何要被你吃了。各种动物也是如此。素食主义者的荒谬就在乎他们只承认动物的生命和人的生命一样,是平等的,却不知道植物的生命也应该和人的生命一样是平等的,生命就应该是平等的。即使不平等,有高低之分,你可以欺负它,打它,你也不能吃了它啊。这实在是太过分的一件事情。但是,生命就是这样,动物的生命,也包括人的生命,其本质上罪恶的,每一个生命的存在都是以每天大量的其它的生命被他吃掉为代价的。但,这种行为本身是不符合道义的,却是每天都在发生的。
有人可能会反驳说,我吃的白菜是我自己种的,我吃的猪肉是我自己养的。这话没错,但这也不是你吃它们正当的理由。按你这么说,你父母把你养大,他们把你吃了,难道也是合乎情理的吗?养育之恩绝对不是吃你的理由。无论如何,在人类的法律来看,对于一个生命而言,最残酷的事情是剥夺它的生命权。但现实的吃它那是更为残忍的事情,已经超出了法律的界限,无论如何不是一件文明的事情,因而只能看成是罪恶的事情。
可是这种罪恶何以会广泛存在呢?造物主自有自己的道理。生命本身是不值钱的,真正可贵的是利用生命去做出一点事情来,即行善。对于善人而言,他的生命是最恶的,但他的行为是更大的善,此善要大于被他吃掉的生命所能做的善的总和,这种罪恶从造物主看来,是一种善,是以小恶换取大善。但对于杀人犯等坏人来说,他的生命本身是最恶的,而他的行为也是最恶的,所以这种生命应该被剥夺,他的存在对于被他吃掉的生命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它们是怨死的。
因此,每一个活着的生命,都应该积极行善,否则就对不起被你吃掉的那些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