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无可奈何的飘零

wshx588 散文 感悟生活 2010-01-17 12:48 责任编辑:心若无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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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住了不到十年的房子要被拆迁了,我们不得不到处飘零--寻找安身之处。

我们的小院就我们一栋楼房,全额集资建起来的,都领到了政府颁发的房产证,属于百分之百的私产。42户人家都是我们原来单位的同事,大家彼此都很熟悉,相处也很融洽。尤其是我们的小院,花果飘香、草木葳蕤,给人很温馨的感觉。

可是,突然间,满院喷满了拆字,拆迁办说要在这里建西安国际商贸中心。于是,一向平静的小院炸开了锅:我们的楼房才住了不到十年啊,西安市政府让外商来开发,给的价钱连买个经济适用房的钱都不够。你让外商赚钱,让我们老百姓赔钱,这是啥道理啊?十年前的房款拿到今天得缩水一大半,百平方米的房子,现在连四十平方的房子都买不上,这还叫人咋活呀?

于是,大家自发组织在一起开会,选了民意代表,跟拆迁办的交涉,拆迁办的放出话来了:这是政府行为,你们能挡住?吃亏那就得吃亏。我们只认证!

我们的树木花草没有证、我们的锅楼房没有证、我们的储藏室没有证。我们的房产证上的面积比实际面积要小好几个平方,还是只认证上的面积。我看了看我们家,没证的太多了,多亏公安局的没来,要是公安局也这样只认证,那我只好光人走出来了。

我们是个穷国家,我们的普通市民都是穷百姓,就拿我们院来说,有许多人买房借的钱到现在还没还清,况且,我们的房子使用还不到本来年限的七分之一,政府既然批准了盖这栋楼,你就应该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呀,怎么可以这样朝令夕改?你这么一折腾,普通老百姓一生的积蓄就白白的要损失了,买同样大小的住房,必须贴进去好几十万,哪来的钱啊?

我们应该积极支持政府的工作,配合城市改造。但是,好好的住房没有了,好好的家没有了,好好的生活没有了,这不是政府与民争利?这不是政府硬要民众降低生活水平?面对你根本就没能力承担的损失,你不当钉子户你又能怎么办?物权法是有了,但物权法不一定能保住你的私产,这就是现实!

和谐社会让老百姓牺牲自身利益能维持?那些贪官们动不动就贪污几十个亿,都跑到美国去享受荣华富贵去了,老百姓就这么点家当,你还要敲骨吸髓?!

拆迁办屁股后面总是跟着一大群手提警棍的保安,从早到晚喊个不停的大喇叭里嚷嚷着:谁敢有意煽动,就交公安查处。唉,这世道,这是明火执仗的抢啊!

可怜八十多岁的老人,被这震天的大喇叭从早到晚喊得茶饭大减,寝食难安,真让人揪心,这日子是没法过了。邻居们有人说:公安局要真的动手了还好,至少可以图个清净,而且,还管饭,省得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