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如斯

文明婴 散文 感悟生活 2009-05-30 01:08 责任编辑:七色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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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这篇文章写的很有教育意义,主题的升华处理的很好,是一篇值得作者们学习的佳作。文中开始写了自己对两只狗,小黑和皮皮,的喜欢,但是在现实的利益和舒适下,最终两只狗都有了同样的死亡命运,在写小狗的可爱的时候作者的笔墨很多,突出了自己对狗的喜欢,感情真挚,然而最后的笔触一转,把主题升华到生命上,可谓完美。文笔自然朴素,未经雕琢却感情充沛,最后一段颇有现实意义,相信给每个人都是有所启示的?希望我们都善待生命,哪怕是个动物?

我家养过两只狗。它们欢快的尾巴,摇晃成一棵带刺的树,种在了我的心里,直至今天。

一只狗是父母养的,在我读初中的时候。

这是一只普通的公狗,是从一只狗娘下的崽里抱回来的。皮肤黑黑的,小的时候,它蜷缩睡觉的时候,就像一只遇敌时蜷起来的刺猬。因了它的这一身黑衣裳,我们都称它为小黑。

小黑慢慢地长大了,长得身强体壮。我们习惯了称它为小黑,所以一直没有改口。人们见它畏三分,但它不咬人,它只会装腔作势吓唬人。尤其是家里有父母或我们兄妹在的时候,它显得很强势,一副作势要扑的派头,倒也吓退了不少人。有一次,我们都在家门前摘花生,一个路人从路上经过,小黑的虚张声势又来了,它使劲地吠着,四脚在地上不安分的乱踢,看样子想往前冲,但又始终没有冲上去。母亲看着它这势头,笑着说:狗仗人势,一点不错。我一边摘着花生,一边摆出一副学识渊博的样子,扭头对妹妹说:什么叫狗仗人势?这就叫狗仗人势,你懂不懂?因为我一向不错的学习成绩,妹妹习惯了对我的话言听计从。她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我却在旁边窃笑。大哥见此,叹了一口气,抬头对着天说:有些人,懂也装不懂,有些人,不懂也装懂。哎!我立即收敛起笑容,眼睛一瞪:哥,你说谁呢?大哥笑道:我可是对着天说的,我没说谁呀。再说了,这句话有错吗?大哥的话似非而是,让人难以抓到把柄,往往只能自认晦气。当然有时候气不过了,也会强词夺理地说上一气,他也不恼,照样嘻嘻而笑。在家里,四个兄妹说笑打闹是常有的,说归说,谁也不会计较。那时候,四兄妹加上一条狗,就成了我们快乐的源泉。

后来,我上了高中,读了寄宿,一个月只能回一次家。每次回来的时候,我都在担心,小黑还会认识我吗?我曾看过《韩非子·说林》中的一个故事:“杨朱之弟曰布,衣素衣而出。天雨,解素衣,衣瑙衣而返。其狗不知,迎而吠之。”说是一个叫杨布的人,穿着白色的衣服出去,由于天下雨,他脱掉白色的外衣,换上了黑色的衣服回去。结果,他家的狗不认识他,对着他叫起来。我想,杨布家的狗只是因为他换了一身衣服就不认识他了,现在我已一个月没回家了,衣服也换了,我家的小黑还能认识我吗?到家了,小黑看到了我,没想到它摇头摆尾,立即迎了上来。那种亲热劲跟以前没什么两样,而且每次回去都是如此。我由此想:人与人之间有不同,大概狗与狗之间也有区别吧。

高一的第二个学期某一天,我放假回家。我没想到这竟是我最后一次看到小黑,而且亲眼目睹了它的死亡。

那天,家里来了两个陌生人,与父亲见面谈了很久。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是来买狗的,已与父亲讲妥了价钱:四十元。在八十年代,这个价钱已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我记得当时我一期的学费是六十三元。父亲在他们的撺掇下,在利益面前,最终答应将狗卖给他们。但捉狗还得要父亲来,父亲拿着一个麻布袋,将小黑叫到房里。当时我也在房中,我明知小黑这一捉是走向死地,但家庭的困难,父亲历来的权威和说一不二的性格让我一句话也说不上来。看到小黑屁颠屁颠地欢快地奔进来,看到父亲将房门关上,我的心象一万只猫在抓,我在心里骂着小黑:你这只蠢小黑,笨小黑,你过来干什么,你为什么要过来?可是小黑什么都不知道,它的眼睛很坦荡,对着父亲张开的口袋毫不设防地一头钻了进去。我心疼得一阵阵哆嗦,但仍然什么也没说出来。父亲将口袋扎好,交给那两个人,然后又交给了他们一把锄头。那两个人拿着口袋朝水塘边走去,不一会,我听到水塘边传来一声狗的凄厉的惨叫。当他们来还锄头的时候,母亲两眼通红地说了一句话:以后再也不要养狗!

就这样,四十元买断了小黑的一条命。小黑大概永远也不会明白,为什么养它的是它最亲近的人,害它的还是它最亲近的人?小黑死了,但它那无辜的眼神却永远留在了我的记忆里,也留在了母亲的伤痛里。从那以后,直至现在,父母再也没有养过狗。

我读完了高中,考上了大学,参加了工作。在这十多年中,我看到过别人养狗,但自己从没有想过要养一条狗。我明白,小黑那活泼的身影,那蹈死地而不自知的欢快,那临死前的惨叫,就像一只黄蜂,一直躲藏在心里的某个角落,在不经意的时候,猛不丁地蜇你一下,叫你从身上痛到心里。我对小黑无法释怀,也不想让其它狗重蹈它的覆辙。

直到2004年暑假,女儿一直喜欢动物,尤其喜欢小狗。禁不住女儿多次的死缠硬磨,我才答应为女儿养一只狗。我和女儿去农贸市场,挑选了一只胖乎乎的刚满月的黄毛母狗。它全身都是黄毛,没有杂色,下巴短而圆,看起来憨态可爱。我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皮皮。

皮皮在女儿的精心呵护下,快乐的成长着,一周一个样地长大着。它很调皮,吃饱了后到处钻,嘴里“汪汪”不停,弄脏了也毫不在乎。整个暑假,女儿每天都为它洗澡,洗澡它也不安分,一不留神,它就从水里钻了出去,或在地上打一个滚,身上滚上一层灰,它的喉咙还在发出尖细的“汪汪”的声音,像一个无忧无虑的玩皮孩子高兴的傻笑。

暑假过后,女儿上学去了,我也要上班。家里没人的时候,我就将它关在屋内。后来发现这样不行,关起来它的大便小便全在屋子里,弄得屋子里到处是便臭味,尿臊味。于是上班的时候,我将它放出来,然后把屋锁上,让它在大门口等着我们归来。大多时候,它都会在门口,看到我们回来,立刻起身,象迎接贵宾似的欢快地跑过来,在我们身上嗅来嗅去。但有时候,它也会在附近垃圾堆里找寻着什么,有时是一块骨头,有时是一只死鸡。我打开门,它还会将死鸡衔回家。我当然不喜欢,我从它嘴里夺走死鸡,并狠狠地敲了敲它的嘴巴,意思是要它长点记性,别再叨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回来了。也许是我们上班忽略了它,也许是它叨死东西已成习惯,也许是它饿了,我们没有及时给它食物,总之它恶习未改,照叨不误。但除此之外,它却是很可爱的。它越来越大了,瘦了些,下巴尖了,看上去像一只狐狸。女儿回来,总要去摸摸它,这时候,它很温顺,伏在地上,任女儿抚摸它,眼睛温和得像一潭平静的湖水。

这年秋天,我们在县城买了房子,准备在年前住进去。这样,皮皮的去处就成了问题。我跟女儿商量,女儿说把皮皮带过去。我跟她分析了带过去的不切实际性:一是房间是套间,没有多余的地方;二是皮皮已大了,套间在四楼,上上下下很不方便;三是关起来不卫生,放出去怕咬人,也难回;四是女儿已到初三,即将进入第二个学期的紧张阶段,带着它肯定会分散精力,不利于她安静地学习。她听了,觉得也有道理,但又舍不得它就这样走掉。我说:送人吧,送一个熟悉的人家,这样,如果你想它了,还可以去看它。无奈之下,女儿同意了,条件是:由她来送。我同意了。

不久,女儿就选定了她一个要好的朋友家,然后将狗带了过去。可是不到两天,狗自己就跑回来了,而且又瘦了些,看得女儿抱着它直流泪。可我不能心软,我说:无论怎么样,年前必须送出去,否则它会饿死的。于是,女儿又将它送到了更远一点的一位同学家。然而,跟前次一样,不到三天,它又跑回来了。有人说,狗是认得路的,无论多远,它都能找到回家的路。也许,在狗的心里,它早已把我们的家看作了它的家,它早已把我们看作它至亲的人了,它除了这个家,哪家也不想去,也不会去。女儿没辙了,我小心翼翼地说:那就卖掉?女儿一听,坚决地摇了摇头,说:不。

时间就这样很快过去了,我们决定在年前半个月搬家。皮皮的去处再次提到了眼前,女儿不同意卖掉,我也有些不舍得。最后决定还是放到婆婆家去,婆婆在农村,只有老两口,养条狗应该不成问题,我知道婆婆不太喜欢养狗,但事已至此,已别无他法。至于狗的日常开销,仍由我们负责。女儿听说还可以经常看到皮皮,很爽快地就同意了。

就这样,在我们搬家那天,皮皮被送到了八里外的婆婆家。

然而还是出现了状况:第三天,我因有事回了趟原先的家。走到门边,一眼看见皮皮伏在门边,它看到我,挣扎着站起来,尾巴在后边轻轻地摇晃,但眼睛里满是疲惫,看样子已几天没吃东西了。我的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我骂道:你这该死的东西,婆婆家有吃你不吃,跑到这来挨饿来了!我打电话给婆婆,婆婆说皮皮送过来那天下午就不见了,到处找也没找到,正要打电话告诉我们呢。我心里有些责怪婆婆,为什么三天了才打电话来告诉我,但我知道,婆婆本来就不喜欢养狗,她是碍于我们的情面才不得不答应的,我不能苛求她。我把话咽了回去,再次把皮皮送到了婆婆家。

这次,为了防止皮皮再跑掉,婆婆把它关进了已经废弃的牛棚,一关就是半个月,再次放出来后,它倒是不再跑了。但婆婆说:它喜欢伏在院子里,眼睛望着我们来了又去的方向,一伏就是半天。也许,它已知道我们把它抛弃了,但仍希望我们哪天会将它接回去?

以后,我和女儿又见过它两次。一次是一月后,女儿想它了,说要去看它,我陪着去的。这时天气已寒,我已穿上了厚厚的羽绒服。皮皮见到了我们,好象见到了久别的亲人,“噢”地一声就扑了上来,我担心我的衣服被它的爪子抓破,一闪躲开了它。可女儿就没这么幸运了,她的身上早已留下了好些个狗爪印。也许皮皮一直在等着这个与我们相亲的机会,可是我嫌它脏,不愿它靠近,这次以后,我没再来看过它,直到它离去。另一次是三个月后,婆婆来到我的新居,皮皮也跟了过来。丈夫一打开房门,皮皮一眼就认出了开门的是它的老主人,立刻前爪竖起来,抓到了丈夫胸前,丈夫摸了摸它以示亲热。一转身,它又看到了我,又朝我猛抓了过来,好在我早有准备,才不至于被它抓倒,但身上的狗爪印却很分明的现了出来。大家都笑了,说这狗认主的能力还真强。

这以后,我便没再见过它。

据婆婆说,皮皮瘦了,仍喜欢叨死鸡,不久不知怎么地就怀了孕,怀孕后精神越来越不济,很快流了产。再后来,大概半年后,婆婆眼看它精神萎顿,越来越消瘦,再养在家里已无多大意义,也怕它死在家里,于是自作主张把它卖了。我有些失落,卖了?卖到哪?我想多半是到了饭店里,成了人家桌上的狗肉火锅了吧?但这句话我是不能给女儿说的,我只是告诉女儿说,皮皮走失了。女儿叹息一番,便也无语。

现在,我和女儿有时在外面看到那种黄毛、样子像狐狸的狗,还常常不约而同地说:皮皮!

小黑和皮皮是我们家仅养过的两只狗。它们都一样地忠实于主人,对主人毫无戒心,从不设防。我很喜欢小黑,对皮皮也很有感情。我的父母也喜欢小黑,我的女儿对皮皮更是宝贝。然而,它们在我们家无一例外都没能得到善终。

孟子曾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人生,本就是一个取舍的过程。当卖狗带来的利益大于狗在膝前承欢的快乐的时候,狗便成了利益的牺牲品;当狗的存在与我们的居住环境相冲突的时候,狗就成了生活的累赘物。狗无论怎么样忠诚,人的取舍总是会偏向自身的利益,总是会最大限度的考虑自身的安危和舒适。它们无论怎么样地努力,最终都逃脱不了被驱遣被宰割的命运(也许宠物狗除外)。因为在人的眼睛里,它们只是无智慧的动物,只是哄人开心的玩物,只是美味可口的食物!如此而已。如果不能改变这种现状,那么在这些家养看家狗面前,人们所侈谈人和动物的平等,对这些动物加以保护,动物也是生命应善待珍惜之类的话语,就难免成了一种冠冕堂皇的自欺欺人的可笑之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