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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青春岁月

黑手指 《青春不留痕》 言情小说 2012-02-10 20:28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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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晚上,我记得是程夕提出要喝酒的。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学会喝酒的,我只记得她最爱喝饮料。我记得她第一次喝酒是在温雅的生日那天,那天欧凡送了一片花海给温雅。

我们四个人都一同举杯,感谢我们的蓝城的日子,感谢高三,最后有人提到了女神仙,那个说话巨刺耳,不断跟我们灌输一些陈旧思想的老处女。而我,想起了林美灵,我们的语文老师。林美灵跟女神仙不一样,她是一个很好的女孩。虽然我不曾去了解过她什么,她却很了解我,不管她是否真的懂我,但是她至少去尝试了。

我趁着酒精余味,想着高中与林美灵。如果我接受师生恋,那我会不会真的和林美灵在一起呢。两个人要怎样才能在一起呢?年龄相仿?真心相爱?门当户对?林美灵不知道在蓝城过得怎么样,她应该还是和黄世鹏在一起的吧。黄大鹏是个不错的男人,至少在球场他总是表现得很好,球技好,球品也好,总之人好。我曾经有这样想过,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之外,其他的都是好男人。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有这种想法,特别是叶静之成为我女朋友的那天开始,愈加严重。

黄世鹏快一米九的大黑个,每次提到林美灵的时候总是欲拒还迎的样子,想想都好笑。而林美灵每次看过我写的东西时,总是深情款款的望着我,弄得一些男同学总是在争论他们谁才是林美灵暗恋的对象,头破血流,最后还是没有得出结论。

那天晚上,我也不知道喝了多少杯酒。人们总是会想到喝酒,不管是在得意或者失意的时候,酒都是最好的伴侣,可以替代任何东西。

到了晚上十一点多的时候,我们都散了。而我和程夕两个人都喝醉了,是人都看得出是失恋了,程夕脸上用笔刻着失恋两字无可厚非,我却和程夕是一副德行,而我是明明是有女朋友,女朋友还是个大美女。

我有点记得,我钻进一辆车里。外面突然下了暴雨,雨水的声音似乎可以湮灭一切。车子很舒服,想必是辆不错的车,然后胡乱躺下,手指还不小心刮坏了什么东西。我被人悉心地照顾着,我睁不开眼睛,看不见是谁,我猜那个人是程夕。我下意识地遮住自己的脸,因为我猜我的样子肯定很糗,酒鬼的样子肯定好不到哪里去。当身子和胃慢慢好了起来,我也就睡着了。

第二天大中午,我才醒了过来,身子和眼睛都很痛。我看了看身边,我原来躺在宿舍的铁床上,怪不得睡得全身发痛。室友们都出去了,我刚刚下床起来,王安安就从外面进来了。我看了外面,雨早停了。

“你醒了啊?”

“恩。”对于暂时还不知道情况的我,我只恩了一声。

“刚才叶子打电话问我你醒了没有?”王安安告诉我,看到我摸了摸头,问我:“你没事吧?”

“没事。她没说什么吧,昨晚谢谢你送我回来啊。”我的头还有点晕,可能是睡太久了吧,也可能是肚子饿得头晕。

王安安刚想要开口说话,有人推门进来。

“你起来的啊?”叶静之进门就说话。对于叶静之进门不敲门的行为我早就咬牙切齿了,虽然我告诉过她几次,你当是你家呀,这里是男生宿舍,不打声招呼就闯进来了,但是对于她这种胸大之女还是无济于事,只能祈求她下次不要破门而入就好了。对于她,我只能说她是无比得淡定,到了狼窝也一点也不安分,别人都是一个个躲都来不及。可她倒好,自己送上门来,还尽来折腾我。

我正准备开口应答她,顺便对于她不敲门的行为给予严重警告,她却先开口了。

“昨晚怎么喝这么多酒?嫌身子太好了是不是?”叶静之居然跟我发脾气了,安安在一边替她消气,我嘴巴干干地张开说不出话来,心想:又不关你什么事,瞎操心干嘛。叶子见我没有说话,估计是以为我有忏悔之意,也就没有多说了。看见我书桌上一团糟,用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眼神又瞧了我一眼,然后替我收拾桌子了。

叶静之的手很白很细,看得出平常是不沾活儿的,她的手指是用来弹钢琴的,听说她的钢琴从小就弹得很好,但是我还没有听过她的音乐。我叫住了叶静之,叫她不用替我收拾,我怕伤了她的手指。

“你桌子这么乱,怎么有心思看书啊?你看看,人家安安那儿的多干净多整齐呀!”叶静之回头看了遍宿舍,指了指安安的铺位,又继续替我收拾了。女生天生就是喜欢替人整理东西的吗?或许她们只是擅长这项活,比男人做的好。

我前几天一直在宿舍呆着,熬夜赶稿子,书桌上早就被我搞得一边狼藉了。而旁边的安安,这么大黑个,他的书桌和床铺总是那么干净整洁,细腻得像个小姑娘,他让我见识什么叫做极致,身体强健的黑大个,生活细腻的好姑娘,他是一个男女都喜欢的帅哥。

当我的铺位和安安一样整洁的时候,叶子拉着我囔着要我请她吃饭,说是为昨晚的事要我请客。女人总是莫名其妙,这是叶静之代表女性给我留下的印象。我叫上了安安,叶子咬着牙白了我一眼。我暗自窃喜,安安真的是一块很好的挡箭牌,似乎他每次都愿意替我当一回挡箭牌。看来我和安安的义气很重。

柳城的温度一下子降了好几度,我一出门身子就打了一阵的哆嗦,可能是昨晚的酒精还未全散去。我才发现,安安和叶子身上都穿着羽绒大衣了,冷风从我单薄的衣服里灌了进去,我又一阵哆嗦。柳城的冬天比蓝城的还要冷,估计还要下几场雪。

我们在一家名叫“学生厨房”的餐馆吃饭,我们经常来这儿吃饭。餐馆的老板是一个大学生,我应该叫她学姐,她是大四的学生,也是这儿的老板娘。老板娘叫刘诗晴,浙江人,二十二岁,身材苗条,人长得还挺可爱的。她是我刚到大学来认识的第二个女生。

刘诗晴的名字很好听,她告诉我她名字的时候我就跟她说过。我喜欢比较偏诗意的名字,因为这可能有时会让自己忘记在什么朝代,即使只是一秒钟也好,人们有时也难得有足足一秒钟的快乐。

我问她的名字明明是跟诗词有关联的,怎么在这里当起老板娘来了啊?我想我的问题是太幼稚了,人家那些拜金主义的人又有几个名字里跟金钱扯上关系的呢?人家那些叫爱钱、财宝、银宝的人估计也没有几个是买得起房的。

刘诗晴告诉我她是学古文学的,她从小就喜欢古诗词,她的父母都是经商的,都极度反对她,但她还是很倔犟地选择了学习古诗词。至于为什么开这家餐厅,其实她也是迫不得已。临近毕业的刘诗晴面临找不到工作的困难,她才选择开这家餐厅。由于她从小耳濡目染经商之道,所以这家餐厅总是人满为患。至于我为什么经常来这里吃饭,我可不是来瞎凑热闹的。因为我超爱吃刘诗晴的菜,她的手艺真的很厉害。

我个人很喜欢刘诗晴,因为她擅长的东西都是我喜欢,我喜欢吃她炒的菜,而且她还有写词。我每次吃菜吃得赞不绝口的时候,叶子总是要下定决心也学做菜,要像刘诗晴一样,直直地勾住我的胃。她还说,她还要自己写歌词,然后第一个唱给我听。

我说,不用了,你已经很好了。

叶子说,我不好。

我问,为什么这样说。

叶子没有说话,她有什么话怕说出口。我没有问她,安安在旁边的表情很不好看的样子。我心里很愧疚,我本应该想到的,他不仅要当我的挡箭牌,还有随时当作高赫兹的电灯泡的危险。安安的脸色一直都不怎么好看,或许我不该提到刘诗晴,不该讲到自己贪恋美味,不应该迷恋诗词。

我跟叶子说,明天我想去买衣服。

叶子也开心地答应陪我去,她其实早就想上街了,只是一直没敢说。她最爱逛街了,而这偏偏是我的弱项,我讨厌车水马龙的街道,讨厌熙熙攘攘,甚至为此讨厌人多的地方。我喜欢蓝色,天空是蓝色的,大海是蓝色的,我想我还是会多喜欢一点大海。因为,程夕告诉过我,站在离海很近的地方,大海会听的见我们的声音。我们以前把我们的梦想告诉过大海,现在不知道它还记得不记得,人也总会忘记些东西的。就算大海忘记了,我也不会怪它。

在回宿舍的路上,安安在旁边走着,我特意看了他一眼,他的脸色真的很差劲。我抬头看了天空,灰蒙蒙的,让我再次想起安安的脸,它本来是最美丽的。安安有心事,他是个直肠子的人,他总是藏不住什么东西的,这也是我一直欣赏他的一点。能够把什么话都说出来,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也是件幸福的事情。我一直都一句话没有敢说出来,我成了歌曲中的老男孩,我也许永远也不会对她说出那句话了,注定我是寂寞的。我是爱文字的人,我总是感觉更寂寞,同时我怯惧它。

晚上睡觉的时候,安安终究是睡不着。他起身问我睡了没有,我小声地恩了声,装作是从睡梦中醒过来的。安安把我叫到了宿舍外面的窗子边,一副如临大敌的架势。我心想,我估计是我做错了什么事了,我立马回忆有什么地方对不起安安,除了有几次穿了他买的新袜子外,也没有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啊。

安安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包烟,半生不熟地点了一根,然后将烟盒递给我。安安抽烟的动作让我想起了欧凡,上次那晚他也是用这套不熟练的动作抽烟,显然安安比欧凡要熟练一些。安安是个很细腻的人,他学东西总是很快的。

“怎么学抽烟了啊?”我低头瞧了烟手里拿的烟盒,白色的万宝路,跟欧凡抽得是一样。他们都是第一次抽烟,他们都是选择了万宝路,他们倒还真有共同的爱好,至少对烟的喜爱是一样的。

“随便抽抽。”安安轻轻地吞出烟圈,有淡淡的香味。如果我没有记住的话,他的回答跟欧凡是一样的。安安现在的样子摆明有心事要说的,他的样子跟上次欧凡的模样有几分神似的。看来,欧凡上次有心事没有对我说。我心里有点责怪欧凡,我们是穿同一条裤裆子的好兄弟,不能又什么事情隐瞒不讲的。后来,我想,如果我和欧凡两个人之间不能隐瞒东西的话,应该是欧凡先责怪我的。我喜欢温雅的事情从来都没有告诉过他,我发现我不仅不是个好男人,现在也不是好兄弟了。

“对不起。”安安的话跟着烟圈一起吞了出来,但是听得很清楚。

我有点困惑了,我又立刻运作脑细胞回忆安安有什么地方对不起我。结果是,没有。我和安安之间,只有我对不起他的,我总是拿他当我的挡箭牌,欺负他,虽然他比我高,比我壮。

看着安安这个样子,我知道他是认真的,不是半夜起来跟我开玩笑的。

“你怎么了啊?”我真担心起安安来了。

“我,我喜欢叶子。从第一眼看见叶子起,我就已经爱上她了。”安安告诉我他喜欢叶子,他就在我的旁边,离我很近,他的声音我听得很清楚很清楚。我记得我好像以前也听到过,那是蓝城最热的日子里,那天比平常还要更热一点。

高三四的风扇吱吱嘎嘎地转着,教室的空气像一灌死水,让人难受。那个穿的很朴素的女孩站在女神仙的讲台上,欧凡坐在我的旁边直直望着黑板,他很少这样的。

“大家好,我叫温雅,是从蓝城三中转过来的。”那个叫温雅的女生告诉我们,接下来我听的很清楚,在离我最近的地方发出来的声音。“丁浩,我想我喜欢上这个女孩了。”

安安很正经地告诉我,我没有多说什么。我从手里的烟盒抽出了根烟,打火机不经意地划破了夜的幽深,随着一口重重的允吸声寂寞的火星跟着消失。淡淡的万宝路很像五月的天气那样温和,让人很舒适,从喉一路到心房。或许,我早就应该要学会抽烟的。

我和安安两个人在冬天的窗口那里站了很久,当最后一根白色的万宝路燃尽,我们才回屋睡觉。安安没有睡着,他是在想叶子吧。他应该有很多晚上都是失眠的,只是我不知道而已,可能从见到叶子后,他就没有睡好过。我非常愧疚,因为安安认识叶子的时候,叶子已经喜欢上我了,也差不多是我的女朋友了。

我在床上也没有睡着,我在想,如果我告诉欧凡其实我从一开始就喜欢温雅,他会是什么表情呢。他会不会也会像我一样,深深地感到愧疚。因为我从第一眼喜欢上温雅的时候,欧凡就告诉我他喜欢上那个姑娘了。我是多么想欧凡只是一时的不正经,后来才知道我已经没有机会。我们是穿同一条裤裆子的好兄弟。

晚上的睡不着的日子真是难熬,真的希望有很多瓶酒,灌满自己的胃,麻痹自己的脑。我想,安安可能比我更需要,他才是最受伤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