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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乡村

余继泽 《乡间絮语集》 言情小说 2012-01-08 03:27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旧站档案号:HXQ-NOVEL-00015256 · CHAPTER-00071367

因为工作,我回到了乡村。

因为假期,居无定所,我回到了小县城里刚买的房子里。

从小县城的家里,回到乡村之前,一时对乡村的生活,还感到了一丝的畏惧,毕竟,在一些时间后,喜欢了城市,喜欢了城市里的生活。

但是,当真正回到生我养我的乡村里后,我却喜欢着乡村的生活。回到了乡村,就像在外流浪的游子,找到了家,就像弃儿,回到了母亲的怀抱一样的踏实,安然,什么都不去想,也不渴求,人就感到轻松。

这真是早春的天气,虽然一早一晚还冷冷的,早春山脚的田地里还落着白霜,但是,在晴的晌好的日子里,天蓝的就像处子的心田一样的洁净,阳光温暖的像母亲的手,恋人的胸怀。在这明媚的阳光下,就看那连绵的群山,看那河流逶迤的流淌而去,在那天山交汇处,在那河流转弯的地方,就让人看到了生机,看到了希望。

是啊!在这样温暖的日子里,山要不了多久,就会绿的,山野里,到处都有花儿盛开,白的,红的,粉的。小草也钻出了地面,小河边,田地边都会和群山一块变绿的。这是个充满了生机的季节。

尽管,年轻的人都逐步的离开家乡这山村,去他们想去的地方寻找内心的希望,山村里,因为缺少了年轻人,就没有了活力,也让人感受不到希望。

而人们不再靠山,靠那贫瘠的土地吃饭。早春时节,记忆里的鞭子的叭叭声,牛的哞叫声,放了的野火烧掉地里枯枝败叶的蓝色的烟雾,和人们忙碌的身影,不免让人感到了家乡这个乡村里的萧条,荒凉,破落。但是,永远不会离开的,是山,是水,是田地,将会随着季节充满了生机。在这方熟悉的充满生机的天地里生活,会让人感受到希望,感到安然的。有着四季变迁的山水相伴,有着安然的生活,就让人看不到乡村里的萧条荒凉破落,内心时常会被诗一样的感觉冲动。

我知道,在这个机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精彩的时代里,乡村的人事就在频繁的变迁着,时代安于这山村里的人,一直梦想着逃离,现在终于有了逃离的机会,就带着自己的梦想,去他们心中向往的地方,寻求生活的精彩,和自己想要的生活。人们逃离乡村进入城市是必然。

我不知道,当逃离家乡的山村,去想去的地方寻求想要的生活的那些人们,最终在他们去了的地方,都寻求到了什么,都过的好么?内心安托么!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因为居无定所,也因为孩子,让他将来有比我好的条件,给他提供能好好生活的舞台,才在那个小县城里背负了许多的压力买了房子。只有在假期的时候,我才回去。但是,在那个小县城里,我过的好么!有家乡这乡村里人们向往的城市就是梦想,就是天堂一样的好么!在那里有宽阔的街道,数不清的高楼,有熙来攘往的人,有川流不息的车辆,有各种精彩的事情发生,夜晚来了,有各种灯光的装点。是的,如果从表面看,是精彩的,城市的生活,的确就是梦想的天堂,在那里没有孤独寂寞,没有死寂,有的是热闹。但是,我一直感到,每次到了小县城后,几天的新异感一过,属于我的就是比在家乡山村里还多的孤独。

在人多的地方,在喧闹的地方,在有无数精彩的地方我感到了孤独。而这种孤独,对别人来说,是无法理解,也无法体味的。

那无数纵横交错的街道,那林立的数不清的高楼,那熙来攘往的人流,那川流不息的车辆,那随时发生的各种精彩的事情都与我有什么关系呢!

走在人多的地方,有时想找个人说话,就像在家乡一样,坐在场院里说说家常话的人都没有。那喧闹的各种声音,那发生的各种表面看似精彩的事情,无不都与金钱有关。久了,就让人厌倦了,麻木了。而各种生理功能健全的我,在城市里却找不到说话的地方,说话的人,内心里的那份压抑和痛苦是别人体会不到的。

为了找个说话的地方,要么通过手机,要么就泡在网吧里,来寄托孤独的灵魂,来释放内心的压抑。

如果不去这些地方,就呆在高楼的房子里,虽然屋子收拾的再漂亮,都有自己给自己买了监牢,然后把自己装在里边一样。

如果不想这样生活,要么就去麻将馆,在烟雾缭绕中,在赢了输了中消磨时光。万一想说话也有,就去找那些认识的老大爷,老太说些关于生死,或者说东说西,把自己变成一个长舌妇,在极为无聊中打发时光。或者,就去广场,一早一晚,尽管身体早就发福,自己都不忍看,跳的舞步也极为丑陋,但是,却混迹在那些人群里扭动身体,打发空虚的灵魂。

反正,这样的生活,我不喜欢,也厌倦。

唯一能让我喜欢的,就是在城市里,生活的确方便,只要有金钱,就可以办自己想办的一切事情。可以到一个酒馆里要了好菜,喝个天昏地暗,想吃什么了,随时都可以买回来,更主要的,对我来说,能在网吧里泡到忘了自己。我想,一直想,尽管如此,在一个城市里,如果没有了书店,没有了网吧,我是呆不下去的。

回来后,时常听到村里一些人对城市生活的向往,也做着逃离乡村,渴望到城市去生活的打算。但是,我想,如果他们知道,到了城市后,不要说住在一幢楼里,就是一个单元,门对门的人都不认识,人一进门就把门砰的关了。有的时候,连个说话的地方都没有,逛的地方虽然多,但是,当新异感过去后,逛都让人觉得自己就是风筝一样在飘荡,我不知道,他们会是什么感觉,对城市生活还向往不!我想,进入城市后,如果找不到事情干,也没有可以寄托心灵的爱好,走入城市后,会让他们感到更孤独,寂寞,过一些日子后,就与我一样有逃离的感觉,还是觉得乡村好。

乡村虽然因为大批年轻人的逃离,开始变得空落了。但是,永远不会离开的,是养自己的,自己那么熟悉的山山水水,和土地。这山这水,这田地,随着季节的深入,会慢慢的充满了生机的。

回到了山村里,心就安然了。在工作之余,就回到村中家乡的院子里去,去天边的小路上走走,看山,看天,看流淌的小河。或者,就和院子中的乡亲们聊天,说什么都行,我也说,也听他们说。其实,很喜欢听他们说话,在他们充满了泥土气息的话语里,透露了他们内心的真实,有泥土一样的芳香。这些话语,表达了他们心里的快乐,痛苦。有他们的失落,也有他们对希冀。从彼此没有任何拘束,隔膜的交谈之中,彼此都获得了快乐,最后,有了感受了,我就流淌出文字,那是他们内心里的最真实的对生活的渴求。。

我忽然就想到了日本作家岛崎藤村来。他有过逃离城市,回到乡村的经历。在乡村里,他写了许多的文字,散发着泥土和自然的味道。我特别的喜欢他写的这些充满了大自然气息的文字。我也想到了托尔斯泰,在后来,也逃离了都市,搭了棚舍,过着种田写作的生活。写出的文字,一样的真挚感人,有泥土的气息。

城市,表面看,的确是精彩的,热闹的。但是,随着商业化的高度发展,城市不过就是经济的产物,所有的精彩实质都是围绕着金钱打转,为此,有表面的阳光下,暗地里其实是特别的黑暗丑陋,甚至肮脏。为了钱,人都会不择手段,为了钱,人与人之间在乡村里那份纯朴真挚的感情,会渐渐的流逝,消磨。呆久了,也就让人知道,生活在城市里,人就不是自己,渐渐的就找不到自己了,为了在夹缝中给自己寻求生活的空隙,得戴着面具,披着像变色龙一样的若干套衣服,随时的变换自己,以获取利益的最大化。在城市里,个人不过就是微尘,沙粒,甚至这都不是,而只是很细微的一个分子,围绕着若干的规则运转。所以,在城市里,是找不到活在乡村里那份人与人之间最纯朴真挚的情感的。

回到乡村,是一种无奈,为了生活,得去干无论喜欢不喜欢的事情。

而回到乡村,当我回首我在城市的生活时,却觉得是一种幸运。在乡村里,我能找到迷失的亲情友情。在乡村里,我能找到说话,尤其说内心深处话语的人。在乡村,我不用像呆在监牢里一样,呆在自己的高楼上,我随时可以走出屋子,坐在阳光下,看天看山,感受大自然四季的变迁。我也可以走进村子中,和乡亲们在一块聊天。也可以走进大自然,去小河边走走,去山沟儿了看绿叶,折一把鲜花回来,然后,带回来一屋子的风景和芳香。我也不用天天得泡在网吧里,在虚拟的世界里,寄托空虚的灵魂。我能时常在现实的生活里,寻找真实的快乐温暖。

只是,在乡村里,呆久了,看不到自然的新鲜,听不到让人感到希望的话语,有了压抑的时候,我要么去附近的山水间游玩,要么就去城市里,在城市短暂的生活里,能让人在新异感里,让人在感受和享受着现代社会的文明时,就能看到希望,然后,带一腔沉甸甸的心情回到乡村。

所以,我感到,我的生活,不会固定在城市,也难以永远的安定的乡村里。我的心,就在乡村与城市间游荡,让我在乡村的真实里感受到温暖,在城市的文明里看到生活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