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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神经病人

关之谷 《流氓诗人》 言情小说 2011-12-13 21:45 责任编辑:苟延残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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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五和夏大大谈判时,负责送红领巾的小弟叫李高高。小五和夏大大出事后,李高高觉得是自己的红领巾让大哥变成了一滩肉泥,因此每天梦见小五变成厉鬼,回来找他索命,见到饺子馅都能吓得撒出尿来。半年后,李高高开始变得精神失常,说大哥阴魂不散,要附他的体。再过半年,我离开小城去了大城市Y城读初中,而李高高则被关进了精神病院。

离开小城的这三年,我第一年沉浸在小五变成饺子馅的伤痛中,第二年又沉浸在苏小点的离开的失落中,到了第三年,便完全沉浸在诗文创作中,成了一个TMD诗人,一个地地道道的文艺小青年,离群索居,特立独行,傲视群熊。

我读初二时全球爆发了金融危机,洗浴中心裁员,母亲失业。我被迫在第三年转回小城上学。

回来前,我突然接到了李高高打来的电话。

“飞飞,听说你要回来了啊?”他在电话那头说,搞地像个熟人似的。

“你谁啊?”我冷冷地问。

“李高高啊。当年歃血盟威风的时候,我给你当小弟来着。”

“李高高?”我完全没有什么印象。

“就是给小五哥送红领巾的那个。”他继续解释说。

我当然记得有一个给小五哥送红领巾的那个,因为五哥就是因为红领巾才变成肉泥的,但是却不记得这个叫李高高时是谁。“搞什么的?”

“关二哥可真是贵人多忘事啊!我啊!李高高!!被关进精神病院的那个!!!”他说的每一句的后面都像加了一个惊叹号。

他这么一说,我就记起来了,因为我就认识这么一个神经病。“李高高啊,记得记得,我们还一起抢过李木子的棒棒糖呢。哈哈,哈哈……”我开始像个熟人似的跟他傻笑,但是跟他一点都不熟。

“哎呀,这个可真得感谢关二哥啊,要不是当年一起抢了李木子的棒棒糖,她今天也成不了我的马子啊。嘿嘿……”李高高得意地在电话的另一头傻笑。

我靠,连精神病都搞上女人了,我心里想。我现在特反感这个李高高了,就像在嘴里含了一口浓痰,很不得立马吐出来。

“哈哈,你小子胆子够肥的啊,这样的妞都敢搞。”我开始跟他回忆往事,“忘了当年抢她棒棒糖的时候,差点让她把你下面长地棒棒糖给你踢掉了。”

“嗨,这是在以前!现在她可不舍得踢了,天天含嘴里吃都吃不够呢。”

我突然很鄙视我自己,觉得自己连个神经病都不如。“你不是进了精神病院了,怎么又放出来了?”我半开玩笑半讽刺地说,好给自己找点平衡。

“嗨,哥们压根就没什么病,是那帮医生精神有问题,非得拿我去研究研究,哥们就本着大无畏的精神为我们的医疗事业献身了。”李高高说地一副大义凌然地样子。“结果搞来搞去,去年赶上了金融危机,精神病医院破产了,我就被放出来了。”李高高刚才还是小弟小弟的自称,现在改口自称哥们了。谁跟你是哥们。

这么戏剧性的人生竟然被这孙子赶上了,上天真的是长了屁眼了,我在心里暗想。

“哥们现在开了一破烂回收场,虽然不大体面,那也是日进斗金啊。现在哥们可是有钱了,等兄弟回来,我叫上几个的小弟,去给你接风洗尘。咱们去县城最好的饭店,再叫上几个妞,好好聚一聚。我请客!”

我在电话这边都能猜出此刻他的神情:一手拿着收破烂收来的电话,另一只手像猩猩似地捶打着胸脯,唾沫星子横冲直撞。

“不用了吧,哪敢劳烦李大哥亲自来接”,我推辞说。现在轮到我叫哥了,风水轮流转,豪猪当大王,神经病成老板,我却还是一五短身材的落魄诗人!

“哎,要见要见,我可都跟小弟们说好了。”他的语气突然变得像当年的小五一样不容否定,甚至连声音都像。“这都是小五哥安排的,就连你要回来都是小五哥告诉我的,小五哥的话可不能违背啊。”

我突然全身一冷,感觉像有个人在我的脖子边上吹了一阵凉风。“人吹出来的气怎么会是凉的?”我身子又不由地哆嗦了一下,就像冬天刚撒完尿浑身颤抖一样。

“见见也好,已经两年多了。”我说。

挂上电话,我又倒吸了一口凉气。

精神病院倒闭是真的,可李高高还是个神经病。但他是如何知道我要回去的?怎么知道我的电话?三年过去了,为何偏偏还记得我?

所有这些似乎真的只有小五确实存在才能解释地通。如果小五真的阴魂不散,附身在了李高高的身上,那么为什么在三年之后才找我,是否有什么未了的心愿没有完成,想找我帮忙。比如说他的父亲,比如我。

我是个诗人,没有鬼神情结,带着许多疑问,我决定回到小城搞个究竟。

我走的这三年,小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金融危机前后,政府在小城里建了火车站,地点就在当年歃血盟和XX盟当年谈判的地方。两边的空地上建起了高高的月台,火车经过时不再一下子呼啸而过了,而是先停留上几分钟,背着各种行李的各色人该滚的滚该来的来。我有时候想,如果车站早几年就建起来,火车到站就停,小五和夏大大也就不用比赛拦火车了,也就不会变成饺子馅了。

这座车站在我心里就像是小五的坟墓。

走下月台,我的诗人情结又开始发作,小城里与小五有关的一幕幕像幻灯片似的开始在头脑里一一闪现。

“飞飞,这边。”我正沉浸忧伤的时候,一个小五一样的声音叫了我的名字。李高高倚在一辆破旧的奥拓车上远远向我挥手,神情怎么看都像一个精神病人。旁边站了一个高瘦的女孩儿,穿了一件粉白色的旗袍,应该是李木子。

“我靠,什么年代了,还穿旗袍,当自己是穿越过来的呢。一个神经病,一个精神病,怪不得搞到一起了呢。”我心里一边鄙视地打鼓,一边不情愿拖着步子加入这俩神经病的行列。

我凑近过去,伸出手跟李高高握手。李高高一把把我紧紧抱了过去,就像是见到了阔别多年的老朋友,激动地热泪盈眶,趴在我肩膀开始大哭了起来。李高高比我高出半个头,把眼泪鼻涕擦全在我的肩膀上。

我有点搞不清李高高的逻辑,但是转念想到他是个精神病人,觉得自己想要跟精神病人理清逻辑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

见李高高哭地差不多了,我轻轻地拍着他的肩膀问:“怎么了,高高?”

李高高把下巴从我的肩膀上摘下来,擦了擦眼泪说:“没什么,就是好几年没见到关二哥,太高兴了。”

我抬头仰望着李高高梨花带雨的脸。一个长地五大三粗的男人见到我哭成了个泪人儿,我也差点感动地哭了出来,本来计划好的自卑感也全部见鬼去了。我有些惭愧地笑笑说:“我这不是回来了吗。”

高高擦着鼻涕脸上露出了精神病特有的笑容。“奥,对了,这是李木子,我的女人。”李木子傻呵呵地冲我笑笑,没有说话。能看出来,她是和高高一个医院毕业的。

我假装吃惊地说:“这就是木子李啊?都长这么漂亮了!你小子,真行啊。”

我挥挥手在木子李眼前晃了晃,跟她打招呼。木子李又是一阵傻笑。

“木子李这是怎么了?怎么还穿上旗袍了呢?”我假装疑惑地问高高。

“哎……”高高重重地叹了口气。“你离开小城的那年,她家遭人洗劫,爸妈全被害了,她就精神失常了。”高高说地很煽情,完全看不出有病的样子。“至于旗袍吗,嘿嘿,是我要她穿得,因为我喜欢穿旗袍的女孩子,性感啊。”高高又是嘿嘿一阵傻笑。

我陪着高高傻笑。

“上车吧,去饭店,小弟们都等着呢。”高高拉开奥拓的车门要我上车。

我犹豫了一下,心想把自己性命交在一个精神病司机的手上,实在比神经病还神经病。

高高开着车,我坐在副驾驶座上,木子李坐后面傻笑,我从后视镜里欣赏着她的傻笑。“高高,什么时候买的车啊?”我问。

“收破烂收来的,找人拾掇了下。”

“牛叉啊”我竖起大拇指说,“咱们几百号兄弟,现在你可是唯一开上了四个轮的车的人啊。”我不痛不痒地恭维了几句,终于明白为什么这奥拓跑起来比自行车还费劲。

高高像是理解了我的心里,猛地一脚踩在油门上,手起档换,奥拓车突然像是受到了神的召唤,开始呜呜地加速行驶起来。车身发出嘎吱嘎吱地金属挤压的声音,放佛随时都会有螺丝脱落下来。

高高开始沉默起来,一句话也不说,见面时的感动涕零消失了,神经病特有的表情也没有了。你永远也猜不透,一个神经病的沉默意味着什么。

我懒得主动跟高高搭话,便抓起车上的打火机一开一关地把玩起来。玩了一会便玩腻了,但是感觉打火机的质量不错,便顺手抄进了自己的裤兜里。百无聊赖之际,我开始从后视镜里欣赏李木子傻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比这个更好玩得事情,感觉就像是在通过电视屏幕观看一场现场直播的滑稽剧。

奥拓从车站出来后,从大道转上一条小道,之后拐了不知道多少个弯,上了一条更窄的小道。开始时路边还能看见几座楼房,转了几个弯后就只能看见零星的平房了,再转了几个弯,路边连平房也没有了,只剩下一大干黄的玉米地。公路变成了土路,不时还有装石粉的大卡车从旁边开过,卷起地上厚厚的尘土,像是放了一个大大的屁。

我低头看看手表,指针停在下午六点半这个时刻上。奥拓在土路上已经足足走了三个多小时。太阳开始落下,正在天边做最后的抽搐,把西边染成了一片血红。奥拓沿着东西向延伸的土路,向着那片血红慢慢地靠近。

李高高还是一句话也不说(或许他知道自己说话时的样子多么像个神经病),李木子坐在后面的座位上,继续吃着头发傻笑。

我终于厌倦了李木子的傻笑,把脑袋转向窗外,努力调动自己的诗人神经,欣赏着外面的大片的玉米地。秋收将临,玉米杆干地发黄,叶子脱落到地上,印着夕阳把田基铺成了金黄色,一个个玉米棒子像一个个勃起的阴茎高傲地昂着龟头。

我正在想该怎么把玉米棒子比作一个大号的鸡巴才更有诗意,李高高突然开口说话了:“糟了。”一面说一面把二手奥拓踩地呜呜响。

“怎么了?”我一边紧张地问高高,一边抓住车门的把手,随时准备跳车逃命。

“有两个消息,一个是坏消息,还有一个也是坏消息,你想先听哪一个?”李高高用神经病的方式说。

我现在很不得一脚把李高高从车上踹下去,然后再强奸了他的女朋友。但是我一不会开车,二不知道回去的路,三天马上就要黑了。把自己搞到了要依靠一个精神病的地步,我他妈的才是真正的神经病。

“从最坏地说”,我只能无奈地说。

“车子没油了,呵呵”

我很不理解,高高为什么要在没油了后面加上一个“呵呵”的语气词。这都他妈的什么时候了,还有他妈的心情笑,真他妈的是个神经病。

庆幸的是不是车子出了什么事故,比如引擎着火了,或者把一个小孩子从车轮底下碾压了过去。我把揪着车门把的手放在自己的裆部,舒畅地松了口气。

“你家住哪?不是在市里吗?这都快到农村了。”我问。

“这是我要说的第二个坏消息。”高高说。“我们迷路了。”

李木子在后视镜里吃着头发傻笑,像是听了一个多么有意思的笑话。李高高把奥拓停在路边。

这时太阳已经从西边落了下去,只剩下一片隐约可见的暗红。

我再也无法忍受李高高的神经病和李木子傻笑了。

我从后视镜里愤怒地盯着一眼李木子傻笑着的脸。最后一抹残阳落在李木子的脸上,然后消失了。在消失的瞬间,她的傻笑突然消失了,突然变成了一种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见过的可怕的表情,像一只嗜血的蝙蝠。

我不禁打了寒战,脖子边似乎有一阵冷风吹过。这种感觉似曾相识?在哪呢?

是在李高高给我打电话的时候的感觉。

天完全黑了下来,后视镜的玻璃也变成了模糊的黑色,就像电视机的显像管突然坏了,旁边李高高的轮廓也变得模糊了。

车子里诡异般的安静,似乎还没有为这突然将临的黑做好准备。我能清楚地听到我自己呼吸和心跳的声音。

可……可……可我却听不到李高高和李木子的声音。任何声音。

现在的状况是:我和两个从精神病人开车到了一个远离人类四个多小时车程远的荒郊野外,天黑地让人想到有鬼。

我如梦初醒,突然明白,这一切都是一个阴谋:小五三年前就已经不在了,饭店里根本没有小弟在等我,连饭店都没有,神经病院应该还没有破产,精神病人没有被放出来,车子里还有油,我们也没有迷路……

我慌忙地摸索门把手,想要逃离这牢笼。但是已经太晚了,我感到一块硬硬地钢管状的物体狠狠地落在我的后脑勺上,一股暖暖的粘稠的液体正顺着我的脊背往下流淌。我的头开始发晕,脚下有一种要离开地面漂浮起来的感觉,感觉自己正在慢慢地失重。

我用力地甩甩头,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用最后的力气打开车的门把手,从车上踉跄地跌了下来。李高高和李木子也下了车,正慢慢地向我逼近。我努力地从地上挣扎着爬起来,开始凭着模糊的记忆向边上的那片玉米地里跑。两个黑影紧紧地跟在我的身后,不紧不慢,像没有声音,从容地让人窒息。

夜黑地让人辨不清方向。我踉跄着脚步终于跑进玉米地,悄悄地俯下身子,不敢发出半点的声音。

李高高和李木子玉米地的边上停了下来,开始像鬼一样地跟我说话。“哈哈,关飞飞,出来啊,我看见你了。”高高说。“我们不是神经病。你们是神经病。”李木子说。“你不是一直觉得自己很优越吗?今天呢?哈哈。我们把你杀了,连鬼都不知道是我们干的,哈哈。”李高高说。“对啊,我们是神经病。哈哈,神经病杀人不犯法的,哈哈,杀了你,连法律都管不着我们。”李木子说。

我头脑慢慢恢复了清醒,开始想办法从玉米地里逃出去。

“飞飞,出来吧,飞飞。看在多年的交情上,我给你留个全尸,怎么样?飞飞,飞飞……”李高高的声音像是在呼唤一只走丢了的宠物。“关飞飞,你要是再不出来,我可要点火了。大火一点,哇,关飞飞就变成了烤狒狒了。飞飞?烤狒狒?哈哈……哈哈……”李高高丧心病狂地大笑起来,李木子也跟着发出一阵恐怖的冷笑笑。

火?李高高的话突然提醒了我。我摸了摸口袋,刚才车上把玩的打火机现在正在我的口袋里。风呢?我小心的站起来探测风的风向,避免发出任何声音让李高高听见。谢天谢地!

我小心地把地上的玉米叶攒拢起来,形成一个高高的山包,屏住呼吸,等待最后的东风。

李高高和李木子终于喊地不耐烦了。“飞飞,我来喽,你可别动啊,动了我会发现你的。我来了,等着我。”李高高尖锐地嗓音向我发出最后的通牒,同时伴着玉米茎折断的咔嚓声。

东风起!

我把打火机放到叶堆的中间。嚓……擦……星星之火,即将燎原!

满地干黄的玉米叶似乎正渴望着烈火爱抚,随着打火机发出地嚓擦声音,玉米地瞬间变成一片火海,沿着秋风吹去得方向,向李高高和李木子的方向扑食过去。

我逆着风向拼命的奔跑,把大火和李高高李木子远远地甩在身后。

十几分钟后,我停下狂奔的脚步,转过身遥望着那片火海。同样是血红的颜色,像极了黄昏的那片晚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