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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

尔东成 《书》 都市小说 2011-09-02 10:41 责任编辑:苟延残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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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

【春暖花开】

记忆逐渐复苏。

(熟悉而又陌生)

这是春节年假后的第一个上班日,中环、新界、九龙,无论是哪个地方的人,他们的脚步都显得那么匆忙,没有一个人会停下来好好欣赏一下香港这座美丽而又繁华的城市。以前的方念祖也是如此的来去匆忙,然而现在的他也学会停下脚步好好看看这城市的美,他最爱去的地方就是维多利亚港。

又是一个下午的时分,方念祖和未婚妻——若诗约在维多利亚港见面,他们等下要一起去附近的酒店吃饭,顺便商量有关结婚的事情。三年了,她始终不离不弃地陪在自己身边,也是该给她一个名分了,可是为什么会这么不开心。他看着这个从小看到大的海港,想要让海港给自己一个答案,但是,海港是物,而不是人,所以它没法给他答案,只好沉默。

最近方念祖的头痛病越来越严重,脑海中闪现出好多熟悉而又陌生的画面,那个穿粉色T恤、灿烂微笑的女孩,他可以确定这个脑海中的她不是现在要准备和他结婚的若诗,她是另一个女孩。只是她是谁?为什么要跑来他的脑海中,扰乱他的心绪?他从口袋里拿出这枚状如百合的胸针,是这枚胸针在作怪吧,他伸手要将它丢入海港之际,一个女子的声音传入他的耳朵里,他将胸针重新放回口袋里,转身扯出一丝笑容来回应向他走来的穿着入时的女子的招呼声。

这个穿着套裙,外罩一件风衣的女子就是方念祖的未婚妻,若诗。她走上前,挽住他的手臂,抬头看向他,笑着问他,是不是等很久了?他回答,没有,他也只是刚到而已。俩人边走边聊,伴着轮船的汽笛声和金色的夕阳,消失在维多利亚海港边的路上……

从酒店回来已经很晚。念祖把车停妥后就径直上二楼自己的房间,打开房门。他并没有开灯,让房间的一切冲新被黑色包围。黑,无尽的黑,可以吞噬万千事物的黑。方念祖喜欢这样的黑,因为黑,所以就看不见他是哭了,还是笑了。晚上的那一顿饭,他感觉自己就是个局外人,听着他们聊他和若诗的婚礼细节,他显得有些心不在焉。若诗应该察觉到这一点了吧,所以她在下车之前给他的这个笑容才会这么勉强吧。

他的手碰到放在口袋里的百合胸针,拿起,抚摸它的形象,脑中不断闪现各种片段,这些片段零零碎碎的,拼凑不起一个完整的情景,在这些片段中始终有个女孩的影子,她的样子根深蒂固的留在他的脑袋中,要把她驱赶出去,但心和大脑却在那边抗争,不要让她离开,不要让她变成尘埃,一吹就跑。这样的抗争令脑袋又一次疼起来,很难受,难受的令他有种想要死掉的感觉。他想要吃止疼片,可是他的心却又不肯,他怕,吃了止疼片之后,那抹笑容以及这样笑容的女孩就此消失,再也不会出现,如果真是这样的结果,他不要!如果可以让这个女孩永远留在心里的代价是就在此刻死掉,那他也心甘,至少没有现在的这些烦恼。痛得极致是忘了痛,就像现在的他……

第二天一早,方念祖从地板上醒来,头不再像昨晚如炸裂般的疼,脑中不再有那个粉色衣服的女孩,他还是原来的他,从未被改变过。他起身,但并未急着去洗漱,而是走向一边的桌子,从抽屉里取出以前的旧照片,照片中的自己无一例外,全都绷着一张脸。以前的自己一定是个不苟言笑的吧,但是现在的自己又不像以前的自己,若诗也说,现在的阿祖有了许多的笑容,这样的阿祖才是最真实的阿祖。但,是什么改变了我?问若诗,她又从来都不告诉我。方念祖看着照片,想着心事,头又开始疼起来,他只有将照片重新放回到抽屉里,不去想这些,但并不代表问题已经解决。

方念祖从来都是一个做任何事都要有把握的人,不论之前与以后。所以,现在的他,左思右想,终究还是写了这样一封E-MAIL给若诗:

“若诗,当你看见这封MAIL的时候,我想我已经离开香港,去寻找答案。请原谅我的自私,在我还没找到答案之前,我无法给你一个承诺。等我找到答案之后,我愿意接受你的任何责怪,但在这之前请不要试图联系我或者寻找我,好吗?——方念祖2011.2.14”

方念祖盯着屏幕看,看日期,也看信的内容,仿佛把这封信发出去后,他和若诗之间也就只剩下朋友情,而不是恋人或是夫妻了。2月14日,情人节,他和若诗的分手日。方念祖觉得奇怪,怎么心会觉得很轻松,仿佛一个哈了半天的喷嚏终于哈了出来,无比的舒服。应该不是这样啊,和恋人的分手应该是痛苦的,因为爱到了骨髓里,分开了,就像关二爷刮骨疗伤一样地疼才是,但于若诗却不是,是因为不爱。不爱,他不爱若诗吗?既然不爱,为什么还要在一起?所以,离开吧,远离这一切去给久久萦绕在心头的问号一个句号或惊叹号吧。打定主意后的方念祖踏上了寻找记忆碎片的旅程。而在另一头,内地。百合家也在悄然发生着改变。

(我愿意一直等你)

三年前噩耗传至百合耳朵里,无法承受住的她曾一度想到过死,后来是少峰的一个耳光打醒了她,她不再寻死觅活,离开生活了二十年的家来到乡村小镇上开始她新的人生。而且在这里她还遇见了一个有故事的奶奶。这位奶奶就是丁香老人,她的恋人在隔海相望的台湾。有时百合会觉得自己和丁奶奶特别像,大家都是在等人,等一个永远都等不到的人。然而百合毕竟不是丁奶奶,所以她也不能像李奶奶那样每天都可以坐在村口的那把长椅上等待心爱的赵大哥来找她。故而等待对百合来讲既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也是一件奢侈的事情,简单是因为心中存有对念祖的爱,奢侈是因为在个一切均讲钱的社会下,这样的等待尤其傻和奢侈。她一直都不相信方念祖的父亲告诉她的事实,这就是关于方念祖死亡的消息,她要一直等,等到方念祖回来。他不会食言,他答应过的事情,他一定不会食言。

又是一天过去,夜幕笼罩下的村子显得寂静一场。百合扭开桌上的台灯,翻开笔记本,写下一段字:方念祖,你已经离开一千零九十五天,我也等你等了一千零九十五天,不管怎样,我依旧会一直等下去,就像李奶奶等赵爷爷一样,从青丝等到白头也无悔。她看着这段话,轻声说,我愿意。头发末梢的一滴水珠滴落在本子上,用黑色钢笔写成的字很快被晕染开来,字迹变得模糊。本子上的水珠越来越多,这是从头发上滴落的水珠吗?为什么她的眼睛会红?

旁边的一盆香雪兰看着趴在桌子上耸动着肩膀的百合,百思不得其解。她怎么了?白天不是还好好的吗?怎么到了晚上,她却哭了起来。它记起,白天百合一边哼着并不着调的曲调,穿上这件粉色外套,然后她的手轻柔地抚摸了下它的身体,温和地说,香雪兰我要去接方念祖了。从她关上门的那刻起,香雪兰开始幻想,当百合牵着念祖的手走进这间房间的时候,他们脸上的笑容可以融化任何一座冰川。它将见证一幅甜蜜而又很害羞的画面,可是现在的画面看起来是那样悲伤,香雪兰多想让自己变成一个女孩或者是方念祖的样子,这样就可以安慰到百合,可是就算有念祖的样子,没有念祖的心,百合还是会伤心。香雪兰的思绪从回忆中回到现在,百合的肩膀不再抖动,她睡着了吧,梦中见到方念祖了吗?

第二天,阳光温和地洒在每个人的身上,给在春寒料峭的天气里行走的人们带去了温暖。百合还是那一身素雅的着装,她骑着脚踏车,一头长发被她随意的束在脑后,真个人看上去很清爽,清爽中又透着一股忧郁,忧郁中又带着点快乐。她眼睛所及之处是村口那把供人休憩的长椅,如今这把长椅上再也不会有丁奶奶的身影。但这把长椅似乎有某种魔力,每对吵过架的恋人只要一坐在这把长椅上,他们又会和好如初。百合也曾试过,可是她的阿祖却并未像其他人一样出现,于是她开始怀疑,开始不去看。现在重新看这把长椅,她仿佛看见了那个带着愁怨与满心欢喜的丁奶奶。

在不久之前,等了六十多年的丁奶奶再也等不下去,她的眼睛死死盯着天花板,看着周围的人,她还不想离开啊,她还没等到赵大哥呢,怎么能就这样不负责任地离开,不可以啊。可是眼皮怎么越来越重呢,她把头扭向旁边,此时正值丁香花盛开的时候,她终于开口说话了,用着她那含糊不清的语调说,“把……把……我推到丁香树下。”

亲友们遵从医生的建议自然不会把她推到梅花树下,他们一个劲地劝着,希望她可以不要这么坚持。奶奶显然是生气了,气得她苍白的脸更显苍白,亲友们见了,不敢再有怠慢,生怕刺激到老太太,这就违背了他们的初衷,在问过医生,得到医生许可后,他们终于推着她来到丁香树下。

奶奶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年轻时候,那个时候的她和他,一个是主、一个是仆,身份、地位的悬殊并没有影响他和她之间的感情,只是人最终还是敌不过命运的安排。他应该要遵循命运之神,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子为妻,然后就算他多不甘、多爱她,他也只能让她成为他的妾,只因她是仆,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但他又具有与自身命运相抗争的勇气,所以,他才会出逃,在他出逃的当口,他取下了她的母亲留给她的唯一物件——一支丁香花状的发簪。

带着丁香花香气的一阵风吹来,下着一场花雨,见此情景的奶奶,嘴里呢喃着一句话,“落花并非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她伸出干瘪的手,一朵丁香花飘落在她的手心里,看着丁香花,她笑了,写满岁月沧桑的脸上现出一丝红润来,这样的她却令大家更加悲伤。她久久凝望着,心说,赵大哥,我知道了,你一切都很好。谢谢你,赵大哥,一直陪在我身边。渐渐地,她的上下眼皮合到了一块,她太累了,她需要好好的休息一下。没有一个人愿意说她死了,人们更愿意说她睡着了,就像睡美人一样,等待着命中的王子来吧她吻醒。

与此同时在台湾南投县的日月潭前,李奶奶的昔日恋人,赵君兰老先生手里的身上留有战争送给他的纪念品,身上的每一个纪念品都在讲述着一个故事。此时的他坐在轮椅上,腿上盖着一条毯子,面对这一池碧水,喃喃自语,“湖水啊湖水,你可知我的心?”他从怀里掏出一只丁香花发簪,脑海中映现出一个面容娇好女子来,“丁香,你现在过得好吗?”

年轻时的赵爷爷跟着部队来到台湾,却在中途发生船难。船翻了,一船的人就只剩下他一个存活于世上。他不知道自己在海上漂浮了多久,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在医院,旁边是个陌生的女子。女子问他,姓甚名谁?他始终都想不起自己的名字。女子说,你是我在海上救起的,就叫你海生吧。从此,赵爷爷有了另一个名字——海生。女子告诉他,她叫杜月梅,大家都叫她丁香。许是日久生情的缘故吧,赵爷爷和丁香奶奶结为了夫妻。

随着时间的推移赵爷爷的记忆开始一点点被找回,他终于记得在家乡和一个叫“丁香”的女子之间的约定,他要让她等着他回去。他想到了逃离,一次次的逃离换回的是台湾妻子的伤心,终于妻子再也忍受不住这样的他,对他说,“你走吧,我和孩子不会成为你的牵绊。”恰恰是这句话,让他无法逃离,这里早就已经有了牵挂,他不能也不可以再做一个无情负义之人。

在皎皎明月的见证下,他含泪埋下这枚丁香发簪,埋下所有关于丁香的记忆,开始了他在台湾的生活……孙儿的声音打断了赵爷爷的思绪,他扭头看着从别地买来的带着热气的烤红薯给他,“爷爷,这个烤红薯虽然不是家乡的,不过还是可以解馋。”他蹲在爷爷身边,把剥好皮的红薯喂给他吃,“好吃吗?”

赵爷爷点点头,这是家乡的红薯,他仿佛又看见了那一方水土和那一群善良的父老乡亲,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不断地日夜耕作着,心突然变得很疼,手里的丁香发簪掉落在地,发出一声清脆的声音,“阿……阿……阿善”他的话还没结束,人就已经晕了过去。孙儿连忙送爷爷去最近的医院。

(我们也曾有过的过去)

“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很快就会回来啦。”

“那你要去多久。”

“顶多一个礼拜啦。”

……

这显然一对情侣之间的对话,很不巧的刚好被百合听见。她并不是个爱偷听别人说话的人,也不是个爱打听别人私事的八卦者,更不是个巴不得满世界的人都知道自己私事的人,但是这样的对话偏偏钻进百合的耳朵里,令她不得不想要继续听下去,也令她又一次想到三年前的那个下午,那时的她还在那座城市,那时的她还是一个港资公司里的小白领,然而三年后的今天,一切都被改变。“百合!”一个好听的女孩子声音闯入到百合的耳朵里,把她从记忆中拉回到现实,此时走廊上空无一人,若长的走廊显得更加空旷。百合扭背转身看向冲自己走来的与她一样穿着职业套装的带黑框眼镜的女同事——小周。

“百合,你怎么还在这儿啊。”

“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

“还有什么不对呢?等一下那个韩国客商就要来了,我们公司,就你的韩语说得溜,你当然是要给老大当翻译啦。”小周一脸的不置可否,见她一副懵懵懂懂、迷迷茫茫的样子,点了下她的太阳穴,“你啊,还不快去哦。老大都快急死了。”

“哦,知道了,马上就去。”百合这下完完全全地进入到状况中了,连忙和小周一起回办公室准备已经翻译好的资料。

等到百合他们将一切准备妥当之后,韩国客商也就到了。这几个韩国客商的年纪在四十左右,他们自己也带了一个翻译过来,在会议室里百合和负责销售的马副总以及其他几个销售人员一起陪着他们聊天。之后百合他们又陪着这几位客人到车间一边参观一边介绍生产以及设备的运转情况,然后又回到会议室坐下聊天,就这样一天也就基本上过去了。

这样的一天下来,容不得百合去想更多的事情,可是一旦停下来呢,漫天的思念又向她袭来。她怔怔地盯着电脑屏幕好一会儿后,才叹口气,关掉电脑,起身离开办公室。从办公大楼下来时,才发现外面居然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没雨衣也没雨伞的她只能躲在办公楼的屋檐下等待着雨的停止。看旁边生产区的同事们一个个的撑伞离开,再不济的,也有共撑一把伞的,哪像她这般形单影只。

“要不要一起去车棚?”一个男子的声音在百合耳边响起,吓了她一跳,扭头原来是同一个办公室的小徐,咦,他怎么在这里?他不是已经走了吗?怎么?

小徐见她不答话,“你不说话,就当你同意了。”他笑了笑打开伞,等她。

“那……谢谢你了。”百合迟疑了下后河他一起钻进雨伞走向车棚。在车棚里,他打开后备箱,从里面拿出一件雨衣抛给她,“这个给你。”

“那你呢?”

“我还有一件。”

“谢谢。”

“大家都是同事,客气啥。”他边说边穿上雨衣,坐上摩托车,发动车子一边向后退一边掉头,“那明天见了。”

“嗯,明天见。”她向小徐道别,然后坐上自行车,离开。

夜幕又一次如约而至,洗漱完毕的百合坐在书桌前,打开电脑,继续写丁奶奶和赵爷爷之间的故事,看着电脑上的文字,仿佛自己就是故事中的丁奶奶……

(你还不明白我的心吗?)

1937年的冬天异常寒冷,这一天从早上开始天空就一直灰蒙蒙的,有经验的老人都说,看来要下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了。果然到下午时分,天空就开始飘起雪花来,而此时,赵家老爷的咆哮声从书房里传出来,随后就听见一阵噼里啪啦的摔东西声,赵老夫人和管家以及其他的几个人从外面进来,看着地上摔碎的东西以及父子俩怒目相对的样子,面面相觑。

“老爷,您这是?”

“问你的好儿子,到外面上学,就给我上成这样,是专门来忤逆我的吗?”赵老爷用手杖猛敲地板。

“爹,其他任何事情我都可以答应你,就这事我不能答应。”赵君兰盯着父亲,态度坚决。“我和刘家大小XX从未见过面,哪来的感情可言。”

“怎么没见过?她还来过我们家,你还抱过她,怎么叫没感情?感情是可以慢慢培养的。”

“可我爱的是丁香啊。”

“我决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在我们家!”赵老爷一听最器重的儿子居然会爱上家里的一个小丫头,气得他一阵心绞痛,眼看就要摔倒,幸好旁边有人扶住他,才没摔倒。

“君兰!”赵老夫人看不过眼,终于出声喝住儿子不让他继续说,虽然她不是他亲生的,但是最懂他的,然,就算有再深的母子情,他们的中间也隔着一个赵老爷,一个他们都爱着的男人,“这件事,你一定要听你爹的。”

“二娘!怎么连你也……”君兰再也说不下去,他不明白为什么连二娘都这么说,她不是应该最明白的吗?当初她为了家族而和并不爱的他成婚,她应该能明白这种和不爱的人相守到老的感受啊。赵君兰看看父亲又看看二娘,终究还是甩门而去,后面跟着当时还只是赵家丫头的丁香。

“少爷!少爷!”丁香的声音在他后头响起,“少爷,你等等!”喘着气的她终于追上站在前方生闷气的君兰,站在他面前,好看的双眸令他想躲避又不想躲避。

“你怎么还叫我少爷,不是说了,不许再叫吗?”他不明白,为什么说过这么多遍了,她还是记不住呢。

“好嘛,好嘛。我不叫就是,那你也不要再生气。”丁香站在他旁边,扭头看向他,“其实老爷也是为你好,那个刘大小XX很漂亮,人也很好,她……”

“漂亮,好,又有什么用呢,我心里又没有她。”他转而看向她,眼神炽热的可以灼人,“你才是我心中不变的刘兰芝。”

“赵大哥,你看你又乱说话了。”丁香虽然心里也对这个从不拿自己当下人看待的少爷有意,但她同时也明白他和自己的主仆之分,“老爷,他……”

“我不许你这么说。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从来就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我……”

“好了,少爷,快回去吧。”丁香赶紧截住他的话,不让他再继续说下去,生怕好不容易封闭起来的心因为他的一番话又被敲开一个小口子,涌进一些不该有的念头,这样苦了自己也害了他,她不愿这样。

“你……”君兰气得说不下半句话,转身往别地走去,他不用回头都知道,她一定跟在后头,但是他不能带她去那个地方,他不能令她有半点危险,转身,就见她立在自己身后,不知所措,“你不用再跟着我了,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那少爷,你会答应的吧。”她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我知道了。等我想清楚后,我就会回去。”他冷冷地应道。他看着她高兴地转身回去后才转身将自己身上的衣服紧了紧,隐没在这还未被战火侵蚀的街道上……

(逛街的记忆)

随着又一轮太阳的升起,天空也变得湛蓝湛蓝的,外面的花因一夜雨水的冲刷而变得娇艳欲滴,草和树木也因这雨水的滋润而更加的郁郁葱葱,它们的上头还有着一颗颗的小水珠,在太阳的映照下闪闪发亮,就像被爱情浸润过的世间男女一样容光焕发。

百合被桌上的闹铃吵醒,打着哈欠伸着懒腰,自言自语,又是新的一天开始了,今天会遇见阿祖吗?关掉电脑,起身,头有点晕,想想也是,昨夜没好好睡,这种天气想不感冒都有点难。摇摇头,走进洗手间冲个舒服的热水澡,出来又是一个全新的叶百合。

等她出来的时候,桌上的手机响起,她打开一看,是大妈妈打来的。按下接通键,刚“喂”了一句,大妈妈充满关切的语气就通过手机传到了她的耳朵里,她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大妈妈打这通电话时的画面。“大妈妈,我在这边都挺好的。”

“怎么这么重的鼻音?是不是感冒了?当初啊,就不应该答应让你一个人出来,你看看吧,没我们在你身边,你就马上生病了,我看百合啊,你还是回来吧,不要在……。”

“大妈妈,我挺好的,真的。”

“百合啊……”

“大妈妈,我有电话进来了,就先这样。等我有空的时候,我再回去看你哦。”说完她匆忙挂掉电话,她不是不需要别人的关心与疼爱,只是别人刻意为之的举动,总令她感到不适,只有念祖,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举动,虽然也透着关心与疼惜,却显得那么自然,自然得让她在心里滋生出对他的依赖,而这些全都是在他走后她才渐渐明白的。百合常对小周说,他走了,顺便也带走了她的心,所以现在的她只是行走,没有行走的意义。

人生如同一场旅行,旅伴应该是那个愿意与你执手天涯的人才对吧。缺少了这样一个旅伴,旅行也就失去了意义。虽然爱情不是人生旅行中唯一的风景,却是最旖旎和独特的一道风景,错过了,你会后悔终身。她在笔记本上写下这行字,然后再写“1100”,是的,今天是方念祖离开的第一千零一白天,看着上面的这段话,她自问,我错过了吗?

又一个电话把百合从回忆中带到了现在,她接起电话,“喂,你好。”

“百合,起床了吗?”

“啊?”

“你怎么还在犯迷糊啊,我们不是说好了吗?要一起去逛街的。”

“哦,记起来了啦。我马上就出来了,你等我哦。”百合一边说一边往外走,挂掉电话,突然想起还没向香雪兰告别呢,她又折返身,走到放在地上的香雪兰边,蹲下,轻轻抚摸香雪兰的叶片,“香雪兰啊香雪兰,我要出门了,你在家要乖乖的哦。还有啊,你要帮我实现我的心愿哦。”说完起身出门离开。

这里虽然比不上故乡的繁华,但是小却也有小的好处,比如人和人之间的距离近了,说话也不用那么大声。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你的心会在不知不觉中沉淀下来。

“百合啊,你就应该好好出来走走了。”、“百合啊,你不知道,你再这样下去会憋坏的。”、“百合啊,你看这双鞋子怎么样?”、“百合啊……”这一路上都是小周在说话,百合只要当个听众适时地发个声音就可以了,看着小周在男装区一边看,脸上闪现着只有恋爱中的女生才有的光芒。百合又陷入到无边的记忆中。

也是这样的天气,也是在休息的日子里。百合和方念祖十指紧扣地一边聊着恋人间的蜜语,一边看着男装区的衣服。她会拿起一件衣服在他身上比对着,然后略带自豪的语气说道,“我们家的阿祖,穿什么衣服都特别好看,好帅啊。”她笑着问站在一旁的营业员,“你说,是吧。”营业员笑着点点头,而念祖呢,也是笑着带着宠溺地点了下她的鼻尖,“你啊,不怕你的男朋友被人抢走啊。”

她顽皮地看向他,“不怕啊,因为他的心里已经装不下另一个人了啊,还因为我是善良、可爱的叶百合啊。”

“是啦,是啦。你是又笨又迷糊的野百合。”方念祖故意气她,喜欢看她嘟嘴生气的样子,整个世界都变得卡通了许多。不出他所料,她真的鼓着腮帮子不理她,他也知道,不出一分钟,她又会马上理睬自己。他就这么在心里数着,“一、二、三、四……”

“阿祖,你看这条领带啊。”刚才还在发誓不理他的百合因为这条领带而又跟他说话了。他笑着问她,“你不是不要再跟我说话的吗?”

“你怎么知道我不要跟你说话的,而且我有说过不和你说话了吗?要是不和你说话的话,那我现在又跟谁在说话呢?”她一边说着一边把领带往他脖子上套。他则笑着问她,“送领带的意思知道吗?”

“什么意思?”

“就是求婚的意思啊,要把这个人绑在身边一辈子的意思哦。”他笑着看向她,你愿意吗?百合,你愿意把我绑在你身边一辈子吗?

明白过来的百合推了他一把,“切,我才不要把你绑在我身边呢。”边说边往女装区走去,这次她是真的不要理睬这个有点自以为是的家伙。

“自以为是的家伙,你以为就可以这样一走了之了吗?”百合看着不远处一对边看边聊的恋人,不自觉地调高了音调。

百合的声音换来小周的不解,她有点担忧地推了推百合,“百合,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小周的这一推,倒是把百合给推醒了,她看看小周,嘴角扯出一个不算好看的弧度,扭头冲她笑了下,“我没事。”说完后,继续朝前走,小周则在后面紧紧跟随,继续她们的逛街之行……

(我们也会像丁奶奶和赵爷爷那样吗?)

虽然逛街有点累,可是百合却不想那么早入睡。她打开笔记本型电脑,继续写丁奶奶和赵爷爷的故事……

赵君兰因为抗婚已经被赵老爷锁在房间里,不让他出门,而这几天老家来人,这让赵君兰万分焦急,得到的情报不能送出去,上面的指示又接不到。就在他在房间里心急火燎之际,外面响起开锁的声音,他盯着那扇门看,原来是丁香端着饭菜进来,说是从明天开始就给他解禁了,因为明天就是他和刘小XX成婚之日。丁香边说边把饭菜放下,准备出门上锁之时,君兰叫住她,她扭头看向他,“少爷,还有什么事吗?”

“丁香,你真的愿意让我娶那个从未见过面的刘小XX吗?”

“刘小XX人那么好,我……”

君兰冷冷地打断丁香的话,“好了,不用再说了,你放下东西可以走了。”

闻听此言的丁香并未再继续多说一个字,她只是遵照老爷的指令把少爷锁在房间里的同时也把少爷关在心门之外。她看了看关上的房门,心说,少爷,不是丁香不懂你,而是丁香太懂你,所以丁香才没说这句话,丁香希望少爷可以和刘小XX好好在一起,然后也希望老爷可以承欢膝下尽享天伦。君兰看着这扇被关上的门,叹了口气,心想,丁香啊丁香,你可明白我的心啊。

时间又过去了一点,终于又到了晚饭时间。丁香开门给君兰送饭,君兰趁着丁香转身的当口跑出门,他计算好了这个时间大家都在吃晚饭,几个下人们也正在忙碌,根本就无暇顾及,他才能有机会逃出去。

他一溜小跑到院子里,转念一想不对,这样岂不是害了丁香。她是负责照看自己的,自己就这么一走了之,依着父亲的脾气,还不把丁香打个半死。不行,不能抛下丁香,就算要走也要把丁香带走啊。他转身又往房间跑,刚好碰上丁香因为找不到自己而正要去和赵老爷禀报。君兰一着急捂住她的嘴巴,他的气息在她耳边吹来,“你别出声,跟我走。”刚才还害怕的丁香听见是君兰的声音,心神稳定后点点头。就这样,俩人借着并不明亮的月光从后院离开……

冬日的夜异常寒冷,就像被战火侵袭的中国。君兰和丁香栖身于一处破庙中,就着一点微弱的火光。丁香依旧固执地想要让君兰回家和刘小XX安安稳稳的过日子,而君兰则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开,所以任凭丁香如何相劝,他也不为所动。

“好了,这件事就此打住。我已经决定了,不会再回去。”君兰把丁香的肩膀扳过来,让她正视自己的眼睛,“丁香,我再问你一句,你愿意跟我一起走吗?”他已经决定了,如果她愿意跟自己一起走,那他就会带着她一起去延安,去那个适合他们去的地方。

“我……”在丁香的心里她是愿意跟随他到天涯和海角。但,丁香就是丁香,她从来都不会想到自己,她想让少爷回去,回到赵家,仍然做赵家的少爷,赵家以后的老爷,等到少爷和刘小XX的孩子出生了,她就帮他们带孩子,就像自己的娘亲一样。

君兰看着丁香躲闪的眼睛,颓然松开她的肩膀,“我明白你的答案了。”说完转向一边,不再看她。丁香虽然得了自由,心却突然空了,她明白,今日是自己和少爷单独在一起的最后一晚,从今以后他不再是自己的少爷,一起玩到大的赵大哥。她看了看坐在一旁的赵大哥,然后用棍子拨了拨火苗,陪他一起发呆。

不知道是因为离别在即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今晚的君兰讲了许多话,唯一令丁香记得的就是,一支蜡烛的光是微弱的,但是如果每个人的手里都有这样一支燃烧着的蜡烛,那么就一定可以照亮大地……

当天地露出光亮的时候,破庙里的一缕轻烟向上飘着,在这堆灰烬的后面是一个躺着的十六芳华,穿一身青花棉袄的丁香。她头上的一个梅花发钗已被人取走,不知是做了个什么样的梦,吓得她一下子坐了起来,扭头,身边的赵君兰已经不知去向。她明白少爷一定是趁自己睡着的时候跑了,她记得少爷说,如果他走了,他让自己也不要回家,免得受老爷的责罚。可是,自己怎么能不回家呢,除了赵家,自己还能去哪里?她边想边起身往家走去。

丁香匆匆赶回城内,然所到之处,除了尸体还是尸体,有几处的房子也已经是对碎砖断瓦,有的房梁已经被烧毁,露着黑乎乎的焦炭,这焦炭还在滋滋冒着白烟。她完全被这这幅惨状和荒凉所吓傻了,也吓懵了,忘了自己回到城内是来干什么的,只是这样一步一步机械地向前走着……

几个穿黄军装,手拿上了刺刀的三八大盖,带着带有帽垂军帽,口里叫着“花姑娘”,两眼色迷迷的日本兵正一步步地向茫然失神走着的丁香逼近。就在危急时刻,躲在一边的年轻人一把将丁香拉到他身边,这才令她躲过了被日本兵蹂躏这一劫。因着这样的缘分而掀开丁香生命中崭新的一页……

【七月流火】

天气开始变得炎热起来,人们的春装逐渐被夏装所替代。方念祖从香港出发走了许多的路,也看了许多的风景,感受了各地不同的生活和风俗,头脑中的那个女孩形象越来越清晰,而他想要的答案也即将浮出水面。他的记忆就像蛰伏了一个冬天的冬候鸟,在冬天即将来临时,候鸟开始南飞,直到来年春天来临的时候,它们又会成群结队的飞回到它们自己的故乡。此时的的方念祖终于明白,脑海中的女孩叫百合,她才是自己最深爱的女孩。原来,有些记忆不是忘记,而是深深记得,就算中途发生意外,它仍旧根植于最深处。他拿起夹在笔记本里的照片,把它放在胸口……

(百合,我回来了!)

背着简单行囊的方念祖来到小区,抬头看着上面斑驳的文字,原来这里就是百合居住的地方。双脚重新踏到这片土地上,感觉很特别。好像回到了家一样,是因为这里有心爱的人吧,所以心也找到停靠的方向。他一路向前走,沿途有人经过时会回头看他一眼,以为他是附近收破烂的,他的样子现在一定很犀利吧,与网上的犀利哥有的一拼。

他抬头看向门牌号,这里就是百合家,我最后的归宿。他看着门上的门铃,抬手想要按,可是又有那么一丝担心,这一切还能来得及吗?一句迟到的“我回来了”还可以找回曾经的美好吗?一个声音出现在方念祖的身后,打断了他的思绪。他扭头,认出推着自行车的来人是阿娇婶,他向她鞠躬,“大妈妈。”

迎着夺目的阳光,阿娇婶在脑海中转了好几道弯,终于想起这个人是谁,再也控制不住要爆发的情绪,自行车已经被丢在一边,她上前猛拍打方念祖的肩膀,“臭小子,你去哪了?这么晚才回来!你忘了我们家百合吗?我是怎么警告你的,你要是敢让我们家百合哭的话,我可是会剥了你的皮炖汤喝。”她直到打到没力气了,才终于停下,用手抹着眼泪。方念祖任凭大妈妈这样打和骂,一点都不躲闪,他明白,造成今天这种局面全都是自己的错,“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的错。请问,百合,在吗?她好吗?我……”

冷静下来的大妈妈心情也终于平复下来,“百合她很好,不需要你惦记。还有,你也不用再来了。”

“都是我的错,就请给我一个机会吧。好吗?”他趁她不注意猛拍门,“百合!百合!我是方念祖啊!我回来了!你出来见见我啊!我什么都记起来了,我不会再丢下你了!百……”

“不是跟你说了,百合不在,你也不用再找百合,你俩没这个缘分,就不要再续前缘。”她又一次打断他的喊话。他回过头来看向她,眼神和语气都透着一定要见到百合的决心,“我一定要见到百合。百合!百合!百……”

阿娇婶被他的诚心所感动,也被他的神情所吓到,她终于松口,“你不要再喊了,百合她不在家。”

拍门的手停下,他再次扭头看向她,问,“那她去哪里了,我去找她。”

“你找不到她的,永远都找不到她的。”说到这儿,她的神情显示出难过来,百合啊,我的女儿,你怎么就这么走了,为什么就不能再等等呢,你看你的方念祖回来找你,他并没有忘记你呀,百合。她看着他的眼睛,最终还是没把真相说出,“你走吧。”说完,不再理会他的诧异,开门进去。方念祖想要进入,但被她拒绝,他看着门在他面前砰地一声关上,一步三回头的往楼下走去,这背影看起来是这么孤独,他回来了,却并没有见到心爱的女孩。这三年来到底发生过什么事,为什么百合的大妈妈看起来是如此的悲伤。

当他走出楼梯口,来到小区路上时,迎面就撞上抱着孩子的少峰和晓芳。一句大哥还未说出口就已经先吃了一记拳头,这样的少峰,晓芳未见过,念祖也未见过,更不用说一起长大的百合更不会见识到这么生气的大哥。他揪着念祖的衣领,“你还回来做什么?你是人还是鬼,一个字就可以把我妹妹打发掉,是不是?”此时的少峰不是一个人,他更像一头狮子,一头暴怒的狮子,随时可以把猎物撕成碎片的狮子。此刻的念祖除了对不起还是对不起,他不知道还能用什么样的言语可以面对少峰一次次质疑,一声声责骂,打过,骂过,他让他滚,从此都不要出现在这个小区里。如若不然,他会见一次打一次。念祖看着情绪激动的少峰,只好先行离开,像一个仓皇逃走的士兵,但是他一定还会再回来……

(百合,是你吗?)

踏上去往海边的车上,身边少了一个你来陪。背着背包坐在车上看向窗外的方念祖,仿佛看见了车窗外的百合,一头如瀑布一样的黑发被绑成马尾,穿着淡粉色的T恤和白色休闲裤,看上去真的很像一朵在山野里静悄悄开放的百合花。这时从旁边的冰激凌店里出来一个看不清样子的男子,手里拿着两个甜筒,快步走向她,她的笑容是这么的明媚。是谁?到底是谁?百合你忘了我们之间的约定?我们不是说好,要做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舞伴。我要下去,要下去问个清楚。

“停车!”他的声音够大,司机也被吓一跳,踩住刹车,车子里的人全都往前倾,有的开始小声抱怨,也有的已经骂骂咧咧。他见车子停住后,离开座位,快步走下。等他下车后,载着满满一车人的车子又一次发动带着他们去他们该去的地方。

他下车后就快步走到那两个人的后面。正当他要出声质问时,却发现她不是百合。她不是百合,那我的百合呢,她去哪里了?我的百合,你在哪里?茫然看看前方的路,转身只见百合就站在自己身后,好笑地看着自己。他也笑着看她,阳光下,他们的笑容可以融化彼此。她手里举着两只快要化掉的甜筒,俏皮地看向他。他笑着走过去,一口咬住她手里的一只甜筒,含情脉脉地看着她。她则一脸神秘莫测的看看手里的另一只甜筒,突然把甜筒抹在他的脸上后马上逃离现场,在离他较远的地方,指着他的一张大花脸笑得前仰后合。他疑惑地摸了下自己的脸,又看看她手里扬着的甜筒,立马明白了什么?抬腿就追,她见他追,连忙抬腿跑。两个人在这条铺满花岗岩的路上留下一长串的欢声笑语和两个互相追逐的身影……

不知是谁撞了下方念祖,他恍然惊觉,自己仍然站在原地,那两个互相打闹的人影原来仅仅存留在脑海中而已,自己看到的只是过去发生过的。不管怎么努力地想要停下脚步,过去的始终是过去的,它不会成为现在的,所以看到的是一个分镜头罢了,所以才会觉得自己是这场追逐中的局外人。看着远去的那两个快乐的人儿,他的脚不由自主地奔跑起来……

蓝天佩朵白云在胸前,海浪逐沙滩,海鸟飞翔,时远时近的轮船汽笛声。是的,这里就是大海,是念祖和百合最喜欢的地方。此时的他站在海边,望着一轮金色的夕阳和被夕阳染成黄色的海面,整个呈现出一种暖色调,很想老电影里的镜头。他记得自己曾站在在这里念过这样一首诗:……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从明天起,和每一个亲人通信,告诉他们我的幸福,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我将告诉每一个人……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念完看着身边的人,轻轻地告诉她,我会比海子更幸福,因为这所房子里会有一个如百合花般纯洁而又善良、美丽而又坚强的女主人,她就是你,叶百合。她含笑低头不语。他看她一副小女儿含羞的样子,心中升起无限爱怜。

而今,这个身边人却已不在,转头望去,不远处海边的长椅还是向三年前一样,只是换了另一个主人坐,那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坐在长椅上,旁边放着一根拐杖,他是不是也像三年前的那个老奶奶一样期望着能再见到亲人或者是恋人。他不由自主地走上前,坐下,像身边的老人一样望着面前这片发着亮光的海,思绪陷入到过去中。

老人转过头来,看了看身边的这个年轻人,“年轻人,你也是来看海的吗?”老人见他并不回答自己的问题,于是又继续自言自语,“原来你和我一样啊。”他伸手拍了拍年轻人的肩膀,念祖扭过头看着他。一张是刻满沧桑的脸,一张是洋溢着青春的脸;一张脸宁静而安详,一张脸茫然无措写满对恋人的思念。他们两个就这样对望着,他看着念祖,指着胸口心脏的位子,说,“要用这里。只要用了这里,你的恋人就一定会回来的。”说完老人继续望着远处于天相接的地方,那里有一条船,一条可以带人回家的船,每个人穷其一身不都是在寻找一个落脚点,有的人很幸运,身边有一个人陪着一起找,有的人很不幸,他孤身一人上路。可是对于这样一个人,你又能说他是不幸吗?也许在他的心里早就已经住下一个人。

他记得自己曾经看过的一个广告,广告中的主角是几位久经风霜的老爷爷,其中的一个印象特别深,老人的前面挂着朋友的照片,后面挂着妻子的照片,无论去哪里,我都会带着你,这就是执子之手,与子携老,这就是夫妻,即便是在老去的时候仍然相濡以沫,就算生死两茫茫的时候,时刻惦记着,不曾忘记彼此的约定。他低头看了下无名指上的戒指,想起为他带上戒指的百合,想起了那个离别前的夜晚,是美得那么炫目又美得这么凄凉。有人说,爱上一个人,可以失去全世界也可以拥抱全世界。他觉得自己在没爱上百合之前,并不知道全世界在哪里,世界的颜色是什么样的,天气是冷的还是热的。爱上百合后,知道世界在哪里,它的颜色,它的样子,它的温度还有原来它也可以这么卡通。三年后,他感觉这一切又在悄悄地溜走,他好想抓住它们,但是当他伸手触摸时,如一阵尘烟一样轻飘飘地走了,甚至感觉不出它的重量……

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把念祖拉回到了现实中,他看着面前一高一矮的两个男子,茫然地指了指前方后继续看海。那两个人向他道谢后就去追他们要找的人。从他们的对话中,他依稀了解到那个老人患有痴呆症,他什么都忘记了,只记得和老伴一起来看海的美好时光。他想起刚才老爷爷和自己说话时的样子,不禁失笑出声,扭头,却见百合就在自己旁边,她的笑容还是像从前一样明丽。他想开口说话,她却不让他说,只叫他闭上眼睛,感受海风的轻抚,海浪的吟唱……

(为什么要自杀)

海水伴着阳光,唱着欢歌一路奔向沙滩,很快就亲到了方念祖的脚丫。

方念祖从梦中醒来,睁开眼睛才发现自己正躺在一片柔软的沙滩上,不是在床上听百合唱摇篮曲的吗?怎么会在沙滩上呢?身边怎么又多出了一条小狗呢?他的眼睛一点点向上移动,终于看清了,是一个梳着两条辫子的小女孩,她的样子……让他惊出了一条冷汗,因为她的样子像极了百合的小时候。自己难道时光穿梭到百合的童年时代了吗?他连忙看手机,手机上的时间依然显示的2011年,他有一丝心安,可也有一丝遗憾,以为真的回到了百合的童年,以为可以再和百合相见,可还只是一场梦。

他站起身,跌跌撞撞、踉踉跄跄的向前跑着,不知方向的向前跑着,带着海水味道的海风呼呼的向他吹来,海水打湿了他的裤子、鞋子。是百合,真的是百合,以为自己永远都见不到的百合,居然就站在离自己并不远的地方,难掩激动的心情,向前跑,近了,马上就要到了,可是另一个男子先他一步冲上拥住了她,他有些错愕,定睛,原来她不是百合。百合,我的百合,你到底在哪里?

合,我的百合,你到底在哪里?

“阿祖!”一个女孩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这次他完全可以确定,她就是自己一直在找的百合,因慌张而拧紧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转身只见穿粉色T恤的女孩正一脸笑容地看着自己。他跑上前去,正要拥抱之际,那女子如同一阵轻烟一样飘散去。他望着空空的臂膀,愣住,突然地,臂膀又似乎被塞满了,身子不由自主地向前倾,呢喃中带着点责备,“你去哪了?”

跟在一旁的小女孩好奇地看着这个叔叔,心想,叔叔是怎么了?为什么他一会儿跑,一会儿停,一会儿又在那里傻笑,还自言自语的,叔叔是不是生病了?好多的问题盘绕在她的小脑袋中。她见怪叔叔一步步走向海里,连忙跑去找爷爷……

当念祖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三天后的事情了。他睁开眼睛看见的是一双和百合一样灵动的双眼,他不自觉地叫了声百合,原来真的不是梦,我终于又遇见你了,百合。可是百合怎么成了缩小版的?不对,她不是百合。他挣扎着起来,问,“你是谁?这又是那里?”

“我叫百合,这里是我家啊。”小姑娘拿着一个布娃娃忽闪着她的一双大眼睛看着他。

“百合。”他哑然失笑,原本以为世间只有一朵,没想到还会有第二朵百合,“你怎么会是百合呢。”

“我真的是百合。爸爸说,妈妈生我那天正好是百合花盛开的时候,所以我就叫百合。”小姑娘向他解释自己名字的由来,那神情像极了百合,连说话的语气都极为的相似。有时你真的不得不感叹世间万物的神奇,两个完全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却可以长得如同双胞胎一样,所以也就有模仿秀这一个综艺节目吧。

“娃娃!”一个男子的声音打断了小女孩和念祖之间的对话。她看向从外面进来的男子,跑过去牵起他的手,说,“爷爷,那个怪叔叔醒了。”

“哦,是吗?”小姑娘的爷爷边说边走,来到他的床边然后伸手摸了下念祖的额头,“唔,烧退了。”然后又替他把了下脉后,才问,“年轻人,好端端地怎么能往海水里走去呢,多危险哪。”

看着面前的爷孙俩,念祖明白他们是误把自己当成是想要跳海自杀的人,“大叔,我没想过要死,我是在和我的女朋友玩闹呢。”

“叔叔骗人!那里只有叔叔一个人。”

“娃娃!”

“没事,大叔。谢谢你们救了我。”他下床离开。小女孩看着背着包远去的念祖背影不解地问身边的这个男子,“爷爷,那个怪叔叔是怎么了?”

男子抱起小女孩,说,“娃娃,等你长大后你就知道了。”

【秋日私语】

盛夏的果实是苦涩的,因为它还没完全成熟。那秋天的果实呢,它是否会多了几分香甜呢。秋天充满了暖色调,黄的落叶,温暖的太阳,真好。

经过大半年游荡的念祖终于打电话给若诗,“喂,若诗吗?”

“是我。你要给我答案的,对吗?”

“唔。”

“那你的答案是?”

“对不起啊,我不是有意想要伤害你。”

“我明白,我们还是好朋友,对吧。”

“嗯,好朋友。”

“那,再见了。”

“再见。”挂掉电话的念祖继续向前走着,又是一阵急促的铃声,接起,是父亲的电话。父亲的声音从听筒飘出,“阿祖啊,你是不是该回来了?”

“我还有些事情还没解决,还不想回去。”自从他受伤后,父亲对他的态度比从前好了许多。

“那好吧,随你。不过,你要记得,无论你在外面怎么样,都要记得家里的这扇大门永远都为你打开着。”

“知道了。”他一边说着一边准备要挂电话,想了想后对电话的那头说道,“爸,谢谢。”

“俩父子,没什么谢不谢的。”电话那头明显可以听出父亲掩饰的哽咽声,“好了不说,你忙你的吧。”挂掉电话的他不经意抬头,发现自己竟然已经站在曾经投宿过的人家门前。他看着这扇大门,思绪又飞回到三年前,自己和百合因为车子陷入泥潭时的情景……

她看向他,满脸担忧,“那现在怎么办?”

“有我在,不要怕。”他边擦手机边安慰她,然后按开机键,不过进过水的手机并不能如他所愿开启。“手机也开不了机,也没办法联系上。”他向四周看看,“这里又没有来往的车辆。”他看向她,“我看我们真的要在这里过上一夜。你怕吗?”

她摇摇头,只要有他在,她就什么都不怕。不过就算不怕也没用啊,天空逐渐暗下来,深秋的夜晚还是很凉,不一会儿她的手就有点冷,他见状,用手帮她揉搓,使得不会太冷,忽然他仿佛想起了什么似的,“你等等,我看看后备箱里应该会有毛毯。”说完,他走到后备箱正要打开时,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出现在他们旁边。

“大哥,我们的车子陷入到泥潭里出不来了。”

“这样啊。”这个穿灰色夹克衫的男子看了看周围,“现在这当口很少会有车过来的。”他看了看这两个年轻人,也不像是坏人,“这样吧,你们要是不嫌弃的话,就来我家暂住一宿吧,你看怎么样?”

“那怎么好意思呢。”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出门在外,谁没个难处。”男子看了看百合和念祖,又看看他俩的车,“这车啊就现在这儿搁着吧,明早我叫上村里的人,再帮你把车弄出来。”

“那太谢谢你了,大哥。”

“甭客气了。”男子边说边让他们两个坐上他的拖拉机,跟他一起回家。在去这个陌生大哥家的路上,念祖和百合俩得知了大哥的名字叫李阿毛,阿毛大哥自然也知道了这两个年轻人的名字,就这样他们在阿毛大哥家暂住了一宿。第二天早晨,阿毛大哥就组织人手帮你念祖他们一起把车从泥潭中推了出来,接着,他们和这些淳朴的村民道别回城……

“请问,你找谁?”一个中年女子的声音出现在他后面。他扭头看向她,“大嫂,您好。”

“你是?”

“我是曾经在你家投过宿的那个人。”

“哦,是你呀,快进来吧。”女子是个热情又好客的人,“和你一起的那个女孩子也来过。”她看了看他的样子,“怎么,吵架啦?”女子端了杯水给他,“小两口吵架常有的事,我和你大哥年轻的时候也常吵架,我们现在过得不也挺好。”

“是啊。”他环顾了四周,“怎么没看见大哥。”

“哦,他啊去上班,还没回来呢。”说话间,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出现在院子里。女子笑了笑,说,“你看,说曹操,曹操就到。”边说边走向院子里,告诉他家里来客人了。

男子进来后和念祖打过招呼之后就去厨房做饭,说什么也要留他在家里多住些天,好好聊聊分别后这几年的事情。推不掉大哥、大嫂盛情的念祖只好住下,仍然住在他和百合曾经住过的房间里。

他一放下东西,看着四周,仿佛时间倒回,一个声音出现在他的背后,他转身,还是那一抹粉色,还是那一个灿烂的笑容,“百合。”

“阿祖”

……

【春天】

春天,这个词语多好啊,可以把它说成“万紫千红总是春”,也可以说成“姹紫嫣红”,蝴蝶和小蜜蜂们开始成群结队的汲取花中馨香……

阳光还是像以前一样照进这个房间。房间的门被打开,一双穿拖鞋的脚在房间里移动着,随着脚的移动,有个声音也响在房间里,“这个百合啊,什么东西都乱丢。”、“真是的,要说多少遍,人离开后要把东西放好。”靠窗的桌子上出现一双手,把书桌上的一本书合上,放在另一边。

此时某个街角,一个身穿白色薄羽绒服的,头扎马尾的女孩正在和一个看起来傲慢无比的男子争论着什么,这时这个男子有点不耐烦地丢给她一张名片,女孩拿起名片,看了看名片上的名字,瞪大眼睛,问,“你叫方念祖?是顶峰家私?”

“怎么?我叫这个名字很奇怪吗?”他看向她,不理会她的诧异,开车门,扬长而去。他不会知道,女孩的名字叫百合,而她正在看的一本小说里面的男女主人公的名字也叫百合和方念祖,有着一段凄婉的爱情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