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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下)

尔东成 《书》 都市小说 2011-09-02 10:40 责任编辑:苟延残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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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之白华】

“我虽不敢自比瞿秋白,但我也想学秋白先生,送你一份礼物以表我对你的心。”——方念祖。

(爱的宣言)

虽然有阿娇婶的反对声音,但是百合和念祖俩人依然享受着爱情带来的甜蜜。转眼就到了七夕情人节,公司里的同事们相约一起去KTV唱歌,当然也包括念祖和百合两个人。

当屏幕上出现《何德何能》四个字的时候,有人问谁的歌?

“是我的。”念祖边说边从别人手里接过话筒。

“呵,不公平啊。经理,你都已经点两首歌了,让我们也点几首吧。”有人出声埋怨。

“呵呵,不好意思啊。”念祖傻笑了下,再次道歉,然后拿起在那唱起了他对百合的歌,“我的她聪明而善良,美丽而简单,深情而执着。我心似海她却只是个小孩,悠游嬉戏于浅滩,却不知深海的可怕。”当他这首歌的时候眼睛就从未一直离开过百合,不对应该是从第一首到现在的第三首,他的眼睛就从未离开过。当歌中出现间奏的时候,他绕过前面放零食的茶几,来到百合面前,伸手将她拉到自己身边,和他一起唱这首歌,“……我常想,我究竟何德何能,老天会赐我这样的好女人……”唱完,他转头看她,她的双眸犹如暗夜中的星光,闪闪发亮,如果不是身在KTV,有许多人在场,他真的特别想要把她紧紧拥入怀中。

下一首歌的前奏音乐响起时,念祖突然说,“这首歌,我要送给我身边的百合小XX。希望我们俩的爱情就像歌里唱的这样,拥有一百年的爱情。愿大家能祝福我们。”说完他看向她,深情地唱道,“一百年的爱情难不难,从红地毯到闭上眼,幸福足够三万六千五百天……”

随着念祖的歌声,百合也轻轻地附和着,“……我们的手紧紧相牵,穿过春天又走过冬天,虽然印着老年斑,依然相互拥抱相互取暖……”一曲歌罢,两个人的眼睛里只剩下彼此,周围的一切于他们来讲都已经不重要,就算这条路上布满荆棘,我们也一定会在一起,这是老天的安排,也是心的决定。

人们已经被他们之间流转出来的深情所深深感动,有人偷偷地在擦眼泪,也有人用力喝水以掩饰这份感动。直到最后这间KTV包厢几乎成了念祖和百合爱的宣言,而这个七夕之夜也成为了念祖和百合俩人日后回忆起来最美的记忆之一……

(我把百合交给你了)

日子又过去了一天。这天的天气特别好,万里晴空,一片无云。穿了一件黑白拼色法式衬衫的方念祖刚和一个客户谈完合约,从会议室回到自己办公室。坐在办公室里揉着太阳穴,回想这几天来的辛苦总算有了实质性的进展,也算值得。此时桌上的电话响起,看来电显示是前台,他拿起电话,说,“你好,什么事?”

“经理,有一个叫‘阿娇婶’的年纪在六十左右的人要找你,可是她没有预约过。”电话那头传来前台同事为难的声音。

“我知道了,这就下来。”挂掉电话的念祖心想伯母不知道找我会有什么事,边想边开门出去。

念祖从楼上下来径直走向正站在顶峰家私的前台大厅前,手里拎着一个包的阿娇婶,向她大招呼,“伯母,您找我。”

“哦,阿祖。”她看了看他,然后问他,“你现在有没有空?”阿娇婶经过几天几夜的天人交战后,终于做下这个决定,但是当她准备要把百合的手交给他前,她想让他去见一个人,只有得到她的允许后,她才能放心的把百合交给她。

“唔,现在没事。”方念祖一脸狐疑地看着阿娇婶。

“那你跟我去一个地方吧。”阿娇婶说完顾自向前走。念祖则跟在她后面。

阿娇婶坐进念祖的车后,就叫他往郊区的墓地开去。不多时,念祖的车子在墓地山下停住,紧接着阿娇婶和念祖一同下车,尔后念祖和阿娇婶并肩走到钰慧和叶子华的墓碑前。

念祖站在这俩人的墓碑前,看着墓碑上照片里的女子,看着她和百合有几分神似,不用说,她就是百合的亲生母亲。

阿娇婶蹲下,从包里拿出钰慧最爱吃的糕点,边放在墓碑前边说,“小慧、子华,他就是我之前同你说过的方念祖。你们觉得他怎么样,做小迷糊的男朋友够不够格呢。”她站起身看向站在一边不说话的方念祖,“阿祖,过来,见过你真正的伯母。”

念祖走到阿娇婶旁边,双手交叉握于肚子前,神情肃穆,“伯父、伯母,您们好。我叫方念祖,今年30岁,来自香港。我和百合是在公司里相识的,她的笑容、她的努力、她的真诚、她的善良深深的吸引着我,进而喜欢并爱上百合。希望伯母可以同意让我做百合的男朋友,我会好好爱她,疼惜她,让她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说完对钰慧和子华的照片深深一鞠躬,他说这些话并不是敷衍,而是从心底里发誓要在有生之年好好珍视他心中的这朵百合花,把她奉为掌上明珠。

阿娇婶听完念祖对百合的亲爸、亲妈所说的话,脸上并未有任何的表情。她也走上前,对照片中的妹妹和妹夫,说,“钰慧、子华,我现在决定要把小迷糊交给他了,请你们一定要好好的替我看好他们,不要让他们走和你们一样的路,在天上的你们一定要好好守护好你们的女儿和你们的女婿,要让他们永远幸福的生活下去。”

方念祖听完阿娇婶的话后,眼中闪着泪花,从确定自己爱百合,到百合终于真正接受自己,再到现在被百合最重视的大妈妈所认可。这条路虽然走的艰辛,但是终于拨开云雾,他看着阿娇婶,说,“谢谢你,伯母。我……”

“既然你都已经是我们家小迷糊的男朋友了,那你是不是也该改口了。”阿娇婶微笑着看向身边这个眉目间透着英气的念祖。

闻听此言的念祖马上郑重地改口叫了声“大妈妈”,又看了眼照片上的两个人之后同阿娇婶一起下山。当他们回到市区时,已经是中午时分,于是俩人在一家餐馆里吃饭。期间念祖又听阿娇婶讲小迷糊的故事,而这更坚定爱百合的心。吃过饭后的他们在餐厅门口分手。当念祖回到公司不久,就去展示厅的D区查看新产品的销售情况顺便接百合回家。

(脸颊上的亲亲)

初秋夜晚的街巷没了夏日的喧闹,路上的行人也比往常稀少许多。一盏盏微黄的路灯照着人们回家的路。这条通往百合家的路,念祖和百合曾走过无数次,现在又和百合一起向前走着,十指交握的力量传递在他和她的心里。他扭头看着身边的她,感叹命运的神奇。他没办法想象,如果没有遇见百合日子会过得怎么样?如果遇见的不是现在的百合,那日子又会怎么样?他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现在的自己真的很幸福,就连一阵秋风吹来,他都能感受到风中的那股甜甜的味道。

“到了。”念祖抬头看了看小区门口上方四个斑驳的文字。

百合心中有点不舍地说道,“这么快就到了。”

“是啊。”念祖随声附和了句。

“那我们就在这里分别吧。”

“嗯。”念祖的脑袋命令手该松开,但心却又不想松开她的手,另一只手又悄悄抚上百合的脸,头也在慢慢往下弯……

百合看着念祖越来越近的脸,心中既夹带着几许期望、紧张和激动,他要吻我了吗?这就是同学们口中常说的初吻吗?她的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他……一个声音打破了所有的一切,俩人迅即放开彼此,一个往家的方向,一个往停车的方向。

向前走着的百合想着刚才的一切,转身叫住他,然后奔向他,踮起脚尖,在他脸颊印上轻轻的一吻,随后又低着头红着脸跑开。念祖看着飞奔向前,穿着白色牛仔裤和粉色T恤的她,手不由自主地摸着刚刚才被她吻过的脸颊,那上面似乎还留存有她的醇香。这一刻,他是真的呆住了,从真正在一起的这天算起,自己和她之间最亲密的方式也就是仅有的两次拥抱,最多的时候就是牵手。这一次,她会这么主动的吻自己,他真的从没想过。当他回过神时,才发现那个犹如蝴蝶般灵动的百合早就飞得不知所踪……

百合想着刚才自己主动吻念祖的脸颊,脸就红得像一个熟透的苹果。她摸了摸发烫的脸颊,自言自语道,“叶百合啊叶百合,你刚才在做什么呀。那可是你的初吻啊,你就这么随随便便的在这样一个不浪漫的场景下给了别人吗?”

“什么给别人了?”从后面走上来的少峰和晓芳俩人同时出声看向他们的妹妹。

“啊!”百合吓了跳,扭头看是大哥和大嫂,这才松口气,“没什么啦。什么都没给别人啦。”百合一想到刚才自己的话全都被爱八卦的大哥、大嫂听了去,真想立马找地缝钻进去,再也不要出来。

“说清楚,叶百合!你把什么给人家了?”少峰一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样子,追着百合问。

“我都说没有啦!”百合看着少峰边说边关上房门。

一脸疑惑的阿娇婶看看这兄妹俩,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她看向晓芳,晓芳也是一脸疑惑。她正想问少峰时,少峰则转过身来对阿娇婶说,“妈,你真该好好管管这个小迷糊,别什么事都迷迷糊糊的,把不该给的都给别人。”

“少峰,小迷糊不是这种人。你也少担这份心。”阿娇婶斥责儿子不该怀疑百合的行径,她看看少峰和晓芳,“倒是你们两个,你都不知道B幢的刘大妈都已经……”

一阵呕吐感向晓芳袭来,她冲进洗手间开始吐起来,少峰想要跟进去,但被阿娇婶阻止了。她笑着告诉少峰,他这是要当爸爸了。

“啊,不可能吧。”少峰万分惊讶,心想每次安全措施不是都没出问题吗?怎么可能呢。

“什么不可能的。傻小子,明天带晓芳去医院好好做个检查。”阿娇婶说完后走向百合的房间,现在的她心情特别好,这次自己抱孙子的心愿终于得偿所愿。她走后,客厅里就留下目瞪口呆的少峰和站在洗手间门口同样目瞪口呆的晓芳。

看着害羞的百合把自己裹在被子里,阿娇婶疼爱地笑了笑,然后拨开被子,看着紧闭双眼的百合,说,“别装了,大妈妈知道你没睡。”

“你别问我啊,我什么都不知道,还有啊,我已经睡着了。”

“睡着了还能和大妈妈说话呀。”

百合张开眼睛,腾地一下从床上坐起,说,“我本来就已经睡着的,是大妈妈你把我吵醒的。”

“好……好……都是大妈妈的错。那大妈妈同意你和方念祖交往也是大妈妈的错了。”

“大妈妈!”百合张大眼睛不相信地看着她,“你真的答应我们?”

“那还有假。”

“太好啦!大妈妈你对我真的太好了。”百合圈住阿娇婶的脖子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后才松开。

阿娇婶握着百合的手,告诉她,一个人只有懂得付出,才能获得更多的爱。百合看着阿娇婶走出房间的背影,想着她对自己说的这一番话,似懂又非懂……

(人生中的第一支和最后一支舞)

眨眼间,就到顶峰家私的周年庆典的这天。作为顶峰家私的一员,虽然不能参与到高层之间掺杂着浓重商业气息的酒会,但是百合他们也有自己的舞会。这是增进彼此感情的良好契机,因为大家都戴着面具,平时不能说出的话也可以在这样一种环境中说出或抱歉、或喜欢的话。

百合看着身边的女孩子一个个都被邀请走向舞池中央,眼中透露出羡慕与落寞。谁让自己爱上的顶峰家私的二公子呢,想必此刻的他正周旋于客户与供应商之间吧,或者还有几个女士因为他的帅气而主动送上门。他,还有她,他们两个在某个无人的角落里热络地聊着天,然后一时兴起,他捏住她的下巴……百合不敢再继续想下去,摇摇头让自己可以清醒,她相信一定是舞会的气氛太过暧昧,一定是这样。她在心里如此想着,起身时,面前出现一只手,她诧异,然后,说,“对不起,请你邀请其他人吧。”想走,但是这只手的主人却并不想让她走。她看向这个戴面具的人,眼中流露出厌恶来,“不是都跟你说了,请你找其他人,你……”

“小XX,可以请你跳一支舞吗?”带着面具的男子突然出声。

听见念祖声音的百合呆住,他不是在酒会上嘛,怎么可能会来我们这里呢。完了,完了,叶百合,你年纪不大幻听的毛病怎么越来也严重。不行,你明天一定要好好去看看医生才行。

“小迷糊,你让我的手一直举着吗?”念祖的声音再次响起。这下百合终于可以肯定,这不是别人正是念祖,因为知道自己这个绰号的没几个,只有大哥、大嫂、大妈妈,除了他们三个,这最后一个就是方念祖。她毫不迟疑地握住他的手来到舞池中央……

百合从来都没跳过舞,更别说学了。到了舞池中央,百合胆怯起来,她抬头看向他的眼睛,怎么办,我不会跳啊。他用眼睛告诉她,没关系,一切只要跟着他来就可以。在音乐声中,百合的舞步和念祖的舞步一点点的契合起来。这一支舞是百合人生中的第一支舞,她不记得是从哪本书上看到说,人生中的第一支舞一定要和自己的爱人一起跳,这才有意义。其实说来这第一支舞更像一个人的初恋,显得生涩而又甜蜜。百合的眼睛里溢满泪水,轻声说,谢谢你,让我拥有了人生中的第一支舞蹈。方念祖看着楚楚可人的百合,对她说,虽然你不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支舞,但你是我人生中的最后一支舞。

的确,人生中的第一支舞是初恋,而人生中的最后一支舞更像婚姻。有的人每天都在更换着舞伴,却不知道最后一个舞伴会是谁。或许,那些更换舞伴快得如同换衣服一样的人,想要寻求的不是舞伴,而只是和不同舞伴跳舞的那种感觉。有的人一生中只有一个舞伴,从第一支到最后一支,他们想要寻求的不是跳舞的感觉,而是舞伴。还有的人,一生中会有两个舞伴,第一个带个他的不会遗忘,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会遇上第二个舞伴,而这个舞伴会成为他人生中最后的舞伴。红尘俗世中,总会有这三类人,也许还会有第四类人: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不管是第几类人,但愿我们都不是为了寻求感官刺激而不断更换舞伴的人,我们都只想做一个善良的小孩,一个不被人伤害也不去伤害别人的笨小孩。

(对不起,我的爱人)

在季节更迭的日子里,日历逐渐变薄。念祖和百合的爱情故事还在继续被书写着。他们去过游乐场,骑在旋转木马上,闭目,似回到了“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阴山脚下,他牵着马,她坐在马背上,一眼望去,蓝的是天,绿的是草,白的是羊群。于是就有了:“极目青天日渐高,玉龙盘曲自妖娆。无边翠绿凭羊牧,一马飞歌醉碧霄。”

睁眼,已经身在海天一色的大海边。念祖和百合俩看着坐在长椅上的那个老奶奶。她就这么坐着,像一尊塑像,阳光静静地、柔和地洒在她的身上,在她周围散发出奇怪却不突兀的光芒。看着这样一个老奶奶,念祖心想,如果时间可以静止该有多好,这样的话,我就可以一直待在你身边,当你哭时安慰你,当你累时给你肩膀,当你笑时陪你一起笑得像个傻瓜,当你洋洋自得时泼你一盆冷水,当你沮丧时给你鼓励,这就是我最简单的心愿。

时针和分针以及秒针,这一家子在一格一格的往前走,转眼已是暮色蔼蔼,海风徐徐,长椅依旧,只不过长椅上的人换成了百合和念祖。他看着前方,用着不太熟练的当地方言轻声呢喃,“叶百合,叶百合。”

“什么事?”他从来只叫叫自己“小迷糊”,今天是怎么了,怎会这么郑重地叫自己的名字,她扭头,对上他的双眸,他的样子印入她的眼,她的心。

他看着她写满问题的脸,浅笑,露出浅浅的酒窝,“因为我想记住你啊,我怕自己有天会不记得你的名字。”

她笑了笑,“说什么呢,搞得好像永远都见不到了似的。”今天的他看起来怪怪的,总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这不像平时的他,是遇到什么问题了吗?

“是啊,又不是什么生离死别。我们说点别的吧。”

“好啊。”

话虽如此,但彼此又实在不知道该聊些什么,在这即将离别的时候,他真的不想说话,只想安静地陪她一起看日出。

因为她曾说过,记忆中最美的日出就是和爸爸妈妈一起看的,从那以后就再也没见过这么美的日出。他将外套脱下盖在她的身上,她想要脱下,但被他阻止,“穿上吧,晚上会很冷。”

“我们不回去了吗?”

“嗯。因为我想陪你看日出,或许这次的日出不会像你想象中得那么美,但我愿意让它变成是你记忆中的第二次日出。”

她明白他话里的意思,“谢谢你。”

“是我要谢谢你才对。是你找回了原来的方念祖,是你让方念祖真正拥抱了阳光,也是你让方念祖找到了这美的夕阳和即将见面的太阳。”他握着她的手,对上她的双眸,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盒子,打开是两枚静静躺着的戒指,“我知道现在可能会有点早,但是我的心不会改变。就算明年拿出来或者后年拿出来都一样。”

她看着他的眼睛,听着他的话,看着两枚戒指,感受着他的一颗真心,呆愣,不知道应该要说些什么来回应他的这番话,“我……”她想了想说,“我没有你说的这么好。是我向你说谢谢才对。谢谢你帮了我这么多,谢谢你在我哭泣的时候递给我的纸巾,谢谢你给了我一个美丽的日出。”

他再次笑了笑,“我们两个这样谢来谢去的,要谢到什么时候啊。”

“是哦,那我们都不要再说这些感谢的话了?”她透着征询意见的语气。

“好,我们谁都不说了。”他回答完她的问题,依旧还是那个问题,“现在,叶百合小XX,你愿意带上这枚戒指吗?”

百合没说愿意,也没点头,只是任由他把戒指带进她的无名指。他看着另一枚戒指,问,“你愿意帮我带上这枚戒指吗?”

百合轻轻地点点头,拿起盒子里的另一枚戒指戴在了他的手上。他看着她把戒指戴上后,把她拥入怀中,月亮逐渐睡着,大地和大海都陷入了寂静……

当方念祖从梦中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上盖着外套,眼前是一个被阳光所照耀着的女孩背影。他坐起身,拿着衣服来到她后面,她转身看他,一张被日光映衬地红红的脸上写满了“兴奋”二字。她微启朱唇,“你看,好美啊!”她指着不远处海边的一轮初升的红日。他为她披上外套,“天冷,小心着凉。”然后站在她旁边直到太阳完全升上天空为止。

终于到了离别的时候了,他告诉她,“我要走了。”

“要走?”她觉得突然,从没听他说起过要离开,怎么就说要走了呢?“你要去哪里?”

“回我在香港的家啊。”他苦笑了下,如果可以他真想把她也带回香港,可是如果自己真的和她在一起,她受到的不只是伤害而已,只好说,“我爸他病了,所以我要回去看看她,顺便还要处理下公司里的其他事情。”

“哦,这样啊。”她从没想过有天会和他分开,是完全意义上的分别,心里的不确定又一次袭上心头,咬着唇,问,“那……你还会回来吗?”

“当然会啊,这里可是有我一手打拼起来的销售部和我爱的人啊。”他尽量说得轻松一点,好让离别的愁绪淡一点再淡一点,可是真的可以淡掉吗?别忘了,离别的相思是浓得化不开的,你懂,我懂,我们都懂,他从口袋里摸出一个信封交到她手心里,“哦,对了,这个给你。”

“这是什么?”她要拆开看,但被他阻止。他叫她等他上飞机以后再看。说完,他把她拥在怀中。她在他的胸前说,“我会等你。”

他嘴角上扬,能听见你说会等我,我真的很高兴,但是我这一去可能会永远都回不来,我不要你像我们之前遇到的那个老奶奶一样从日出等到日落,所以,请你不要等我。他感觉出她的不舍,只好改口,说,“谢谢你,百合。”在彼此看不见的地方,眼泪早就在各自的眼眶中打转,为了不让对方看出各自的悲伤,他和她都忍着,良久,他终于放开她,握着她的双肩,“再见。”

“我陪你去机场吧。”百合想送他去机场。

“不用了,我怕我会失去离开的勇气。”他说完就头也不回地往机场而去……2008年9月14日10点,飞机带着起飞时的轰鸣声向天空飞去。这天是中国的传统佳节——中秋,既是团圆也是分开。她望着天上小如蝼蚁的飞机,拼命挥手,末了,她对着戒指自言自语,“我会等着你回来。”说完,茫然走在来时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