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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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阳光灿烂的日子,我习惯了躲在宿舍睡觉。就像一只萤火虫,白天我就是不存在的生物。一方面因为自己长的难看而羞于见人,一方面是因为觉得自己很失败,已经没有面对人的勇气。白天在路上奔波的人,无论贫富,他最少还有一个理擳。我呢?别说理想,目标都没有。晀以无论见到谁,我已经在他面前矮了三等,我就是一个颓废的人,这样,我出去见到人只会让我自己难受,既然我出去见到人自己会难受,那我还不如躲在宿舍过着宁静的生活。最起码这样蜗居着,没有人会耻笑我。
白天我不喜欢出去,晚上我却到处晃荡。就像三角形的互补定理,如果你那边占用的角度多了,这边肯定少,但是,他始终需즁一个平衡。我喜欢晚上到处晃荡一个原因是这个时候突别多年轻漂亮的女孩看。我真的纯粹是看,只为了养眼,因为我知道,即使看上了要采取行动,我是注定失败的,所以我只能看;可能很多男孩,如果年龄已经过了二字头,身边没有陪伴着一个女孩,他都会这样幻想?会不会某天在街上走着走着就出现一个和我似曾相识的女孩来和我打招呼,然后就相识了,然后人生就不再寂寞。
另一个原因是晚上别人看不清我的面容,虽然说我的心很坚强,但是有一句话说,长的丑不是你的错,长的丑还出来吓人那就是你的错了。我不怕见到人,但是我怕别人见到我之后吓跑了,那我又是害群之马,领导会说我对人民造成了恐慌,对社会秩序造成了混乱,我又要判刑啊。所以,晚上才是我的天堂。
有人会怀疑,晚上一个人在大街上晃荡,你不怕吗?
我说,如果我是个女的,我绝对怕;如果我是个女的,还有一定姿色,我晚上八点都不敢出门了;如果我是个女的,国色天香,那不行了,没有保镖我哪都不敢去。但事实上,我是个男的,怕什么?这个世界上,犯罪的事无非烧杀抢掠,而这些事,有多少不是男人做的,所以男人晚上出街,若非你的父亲是李嘉诚,那你是没有什么危险的,如果男人对你也有兴趣,那没办法,谁叫你英才俊貌?所以我这模样,捡垃圾的见到都绕路,我实在没有什么好怕。
我小区不远的地方有一条街道,那是小镇最多人的地方。街道沿途有一个大型超市,两间酒吧,三个ktv,四间网吧,五六间酒楼,七八间大拍档,九个娱乐场所,那是十分好玩的,人多不足奇怪。
如果一个人的生活孤僻,他肯定喜欢热闹。只不过他不想融入其中,他只想看着别人热闹,那样他就开心了,我正好是这样。我喜欢看人热闹,特别是那些一大群一大群勾肩搭背的青年男女说说笑笑走过我的眼前,我总是会不经意的叹出一句,青春真好。
我每天晚上来这个街道,第一时间就是在一进街道的第一条电线杆上靠着,然后眼睛斜看45度,视线就正好可以对着那个ktv的门口,然后在这里看上一两小时。当然,我要进去,砸锅卖铁也可以凑够钱进去疯玩一晚,但是我不想,我只想站在这里看从那个门口出来的人群,看到他们花天酒地后露出的会心的笑容,我也会偷偷的笑,为他们的快乐人生喝彩。在这看完那些快乐的人生之后,我就会沿着这条街道走到尽头,那就是一个小公园了。然后我可以躺在一片青草地上,睁眼看星星,闭眼想人生。
今晚同样是如此。生活就像太阳,即使你不愿意,却还是要跟着那条轨道走;不然,你就会迷路。因为这种生活坚持了几个月,我甚至对那个ktv的门口的那些女孩的习惯都已经熟悉:有一个一般是站一个小时一两分钟要去一次厕所;有一个是十点左右的时候总会听到一个电话;他们换班的时间是一周一次。如果这是间酒店,她们是保安,里面住的是日本首相,而我是个恨日分子,我要想进去与日本首相同归于尽,这肯定是轻而易举的事。我坚持每天来这里的原因是,我喜欢一个女孩,她在这里上班。当然,也是暗恋。为什么会喜欢她?因为一次我刚好路过那里的门口,她刚好来上班。门口有一个老人拿着碗在讨钱,别人都不屑一顾,她却给了一块钱,就因为这一瞬间,我喜欢上了她。我知道爱情是不能勉强的,就像我以前喜欢的那个初中同学,十年又怎么样,大家不是门当户对,凑合在一起的机会是很少的。但是,我喜欢偷偷的暗恋着,那样,我的人生偶尔想到她,还觉得会有一点追求。
今晚站了一个多小时,没有看到她来上班,心睹的慌。就好像习惯了风和日丽的天气,突然就下雪了,人总觉得生活无常。
但是命运眷恋于我,等我完全放弃要见她一面向公园走去的时候,我在一间大拍档的门口迎面见到她。真漂亮,高挑的身材,微黄的卷发,黑色的眼睫毛,黑色的上衣,黑色的超短裙,黑色的丝袜,黑色的长筒靴。人走过去,余香都绕梁三日。不知怎么的,我脚步停止了向前的动力,一个转身,目送她远去的方向,然后再跟上她远去的方向。大街不长,但是我希望此刻他是二万五千里长征,这样,我就可以跟着她走二万五千里,远远凝视她。
在街头的拐角,一个黑影蹿出,快的如饿虎扑狼。女孩的声音“抢东西”喊出来的时候那个黑影已经迅速拐入了旁边的巷子。我没有过英雄救美的经历,一方面是我缺少成为英雄的胆量,一方面是我从来没有碰到过“美”要救。这次我没有犹豫,就像邱少云要扑上去顶住敌人的子弹,我也勇敢的追了上去。事实是我刚进去巷子的一个拐弯处就被人用木棒狠狠的锤了一下,躺在地上的时候我感觉身体像是掉进了火坑,疼痛难忍。然后是两个人对着我拳打脚踢。本来一对一我都是输,何况现在人家二打一,我都不记得是挨了多少拳脚之后人就失去了知觉,醒过来的时候就见到一个男的在摇我肩膀,我意识的往后一退,以为他同性恋,要先奸后杀。他笑着说,没事吧你。
我看看旁边,那个女孩已经拿着手提包在翻看。四周都已经没有凶神恶煞的人。我明白什么事了,肯定是这个男的帮她追回了手提包,把那些人全赶跑了。
我忍着痛站起来,说,没事。
女孩见我醒了,也过来说,你真的没事吗?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我见她走近来,忙把脸一别。怕她看到我的伤疤,在喜欢的女孩面前,我会觉得无地自容。我扶着墙向外面的街道慢慢走过去,招招手说,没事。在我慢慢走的时候,我听到那个女孩对那个男孩说,多谢你帮我追回包包,下次我请你吃饭。
男的说,非常荣幸。
女的说,那你叫什么名字?下次我联系你。
男的说,我叫柯南。
我的心一震,好熟悉的名字。柯南,原来是他,夜太黑,我刚才没认出;但愿他也是,没认出我是谁,不然他和那个女孩描述我的左脸,那我生不如死。
我快要走出街口的时候还听到那个女孩喊一声,前面的朋友,多谢你啊,下次我也请你吃饭。我没有说话,摸摸身上的痛。很可怜,同样是救美,却有成功与失败之分,成功的就是英雄,失败的就是狗熊。柯南成功了,所以他是英雄;我失败了,所以我是狗熊。我含着热泪,一步一步向光明走去,其实前面是不是光明,谁知道呢?也不过一条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