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我一到这里就发现了这里的安静,我像是野兽对人味一样,敏感地感觉到了这里的安静。从这里的任何一个方向看去,都是隐隐青山,沼沼雾气,平林漠漠,寒烟如织。静,出奇的静,令人想象不到的静。连那天上的白云,竟然似乎都是死的,死鱼肚皮一样的惨白。这里的安静实在让人纳闷,让人不安。这种纳闷与不安,让我油然有种后悔来这里的情绪。我的脚步迟疑了几秒钟,便重新迈开,但我还是心有余悸,这点我得承认。我不知道自己为何要来这鬼地方,但我竟然来了,真是不可思议。人生中有很多事情都是没缘由的,都是混沌的。我来了,我竟然来了,来了这鬼地方,但愿这鬼地方没鬼。我一边走着,一边在心里默默的祈祷着,我不知道自己的祈祷有没有效果,但我宁愿有效果。祈祷比不祈祷强些,不祈祷奇迹绝对不会发生,而祈祷说不定奇迹就会发生,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但不知诸位是不是也这么认为?我很想知道。
偌大的山坳,竟然没有一声鸡叫,一声狗吠,一切都像是被施了魔法一般。阳光很亮,照在身上却冷嗖嗖的,我浑身一阵激灵,强行按下胃里上涌的戾气。我感到整个山坳,布满了死的灵气,死神似乎就诞生在这里,或者说死神就在此安家乐业。我的心头越发惊悚,我的脚步明显放慢,大气都不敢出,怕惊动了死神什么的。可是,我的好奇心却驱使着自己的脚步,便硬着头皮继续前进。不多时,我浑身又一激灵,觉得自己老早来过这里似的,或者说在很久的以前,我是属于这里的一份子。我无法抑制自己脑子的胡思乱想,而这种胡思乱想真折磨人,可我拿它却毫无办法,真气人不是吗?!
我停止脚步,远远望去,整个山坳仿佛一座前世花园,而我却来自遥远的另一个星球。真是矛盾,刚才我还觉得自己在很久以前就是属于这里的,可现在却油然产生一种隔世的陌生感。人啊,你的心真是复杂,无法揣度。不管怎样,我都感到很满意,或许是因为好奇心的驱使。可我不知道这里为什么叫皓首坳,我却联想到“皓首穷经”这个词,我认为跟这个词不无关系。我明白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不凡得让你咋舌的地名,比如潇湘水,比如栖凤岭,比如剑阁,比如锦城,比如这皓首坳。但是,这些咋舌的地名它们之间是否有某种关联,或者说有某种契机,而这种契机它将会改变你的命运,因为由于其名称咋舌而吸引你的眼球,令人慕名前往,一探究竟,反正我是因为皓首坳这地名的咋舌而慕名来的,可是我的另一个自我却不情愿这种缘由,这令我很矛盾。矛盾总是存在于人的生活,而生活之中无处没有矛盾。
顺便说下,以上所述不是进行时,而是过去时,因为我在这里已经生活了很长时日,请诸位见谅。但我敢保证,我曾经思考过要不要在这里停下来,凤雏先生庞统就是死于落凤坡的。而这里叫皓首坳,我的名字叫姒皓首。这让我产生一种宿命感,好像我将来会亡身于此地。
望着萧萧索索的不知名的树的叶子,我冷笑一声,咄,一口浓痰飞溅在暗黑的巨石上,留下花白的痕印,像被敲开的脑花。我胸膛膨胀着,巨响在喉咙炸开,我就是魔鬼,我就是这里不死的主宰。我这人就是喜欢主宰一切,而且是在暗中主宰,这样会让我感到有成就敢。
青石很平,我锐眼如鹰,在平滑如镜的石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狰狞如鬼。自己的影子分明是种前世的纠缠,或者是前世的再现。我弯下腰仔细地端详着自己的影子,从自己的影子我看到自己的未来,自己的未来充满荒诞,让人沮丧。
现在说说皓首坳,它是一个山坳里的小镇子,贫瘠而颓败。这里的房子的门一律是紫赤的暗红,这种暗红令人打不起精神。街上倒是有一半铺子是关着门的,冷冷清清,毫无生机。原因只有一个,人少。这里的人好像有一种默契,彼此很少有人说话,就连买卖都是这样,人们把票子扔在店铺的桌子上,然后指指想要的东西。于是,店主人就会帮你拿下来。我曾经怀疑店主会缺斤少两,后来发现没有这种可能。也许他们只是不喜欢说话而已。这个发现让我很狂喜,感到自己终于来对了地方。
我逃离到这里的原因就是厌倦了人类,我害怕人声,看到人形就紧张。这种紧张是致命的,而且有时会令我产生想杀人的念头。我喜欢幽暗,在熙攘的城市的人群中,已经很难有纯粹的黑夜了,到处有不死的长灯。而在这里我能轻而易举地找到一处绝对的黑暗。黑暗像甜蜜的毒药,对我有致命的吸引力。黑暗不仅满足了我精神的需求,而且也能像女人一样满足我生理上的需要。在绝对的黑暗中手淫,会让你产生一种物我两忘的快感。那个时候,不是你自己单纯地在手淫,而是绝对的黑暗在和你一起手淫,甚至绝对的黑暗在为你打飞机。
我在皓首坳已经住了三年了,可我总感觉才是刚来似的。我跑遍了整个镇子后,在山坡上买下了一处别墅,其实就是一个不大的院落。从这里我可以看到山下的唯一的蜿蜒曲折的山路。这里山清水秀,美得像一幅幅的油画。这里没有冬夏春秋,这里的阳光是亘古不变的惨惨嗖嗖。我没事的时候就这样坐在书房前晒太阳,这会令我感到生命的懒洋洋。
这是个安详的镇子,陌生却又熟悉。我离开故乡已经太久了。所以这里,一点点熟悉的味道,就已经足够让我的心潮湿起来。没有任何人的寂静让我很满意。我不养任何动物。任何能动的动物都会有麻烦。我怕麻烦,纵然养了我也会杀了它们。我只养植物。这里的植物长得很疯狂。小时候听人说,所有的植物都有一个适合它们生长的环境。在这个环境里它们可以像发酵的面一样疯长。它们长得那么慢,是因为都没有找到适合它们的环境。植物没有脚,只有五脏六腑。
这里就是一个适合所有植物生长的环境。我带来的花在春天就盛开,然后它们就自动繁殖,变异,开出妖红的,殷紫的,暗赤的,雪白的花,这些花在阳光下竟然是透明的。每换一个角度就会有不同的颜色。后来花的形状也开始异化,有粉团如荷盖的,有纤细如抽丝的,有缠抱如恋人的,有扭曲如蛇蔓的。
我将大门的锁换了一把又一把,我担心别人偷摘我的花。花卉就是我的乐趣,我的生命所在。可以说,这里是我的植物王国。它们是我忠心的奴仆,我要给它们最安全的防护。我看着这些花就可以看一天了。我不浇水,不施肥,不修剪,不培土。我的目光就是它们的阳光,它们的肥料。我滋润着它们,而它们反过来又滋润着我自己。在这一过程中,其实就是性的滋润,我喜欢这种互相的滋润,因为不像男人与女人之间的滋润那样充满了种种可以想象的利害冲突,而这种人与花卉的滋润很单纯,从而显得万分的纯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