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十八岁,姐姐和我
慧姐同这个李志国在早就是高中时的同学,直到毕业上了大学以后才没有再见面,但是两个人的关系却似乎从来没有间断过。时间只一转眼便已匆匆的过去了四年半,毕业后的慧姐也从遥远的北京回到了这个城市。而已然整整工作了三年多的李志国很自然的便由曾经的普通朋友关系发展到了慧姐的男朋友关系了,仿佛一切都是那么天经地义的不可改变。但我却听人说过什么这个国哥在工作的第二个年头里因为强奸而进去过,而最后又不知道什么原因,在没有宣判的情况下就给放了。
但究竟什么又是不可改变,对于这句话的涵义,在时间的无情鞭挞下可就未必能够经受得住了。
事情还是要从我十八岁的那一年说起。当时的我正在一家颇具规模的超市里干保安,每天的日子就是睡觉,吃饭,上班,然后在上班,吃饭,睡觉,至于其它的我似乎已经想的很少了。外婆的身体还是老样子,时好时坏的;慧姐却不知从何时起开始迷上了跳舞,经常出入于离我们那儿不太远的一个舞厅里,至于琪兰,那时还没有真正的成为我的女朋友呢。
可是,忽然有那么一天,外婆又病了,就跟四年前的那一次一样,历史又重演了。病还是一样的病,只是却比上次重了许多,于是我只好向保安队长请假了,好去陪伴生病的外婆。
第三天,也就是外婆得病的第三天,在一个刚刚下个雨的傍晚,空气之中飘荡着一股沉闷过后的清爽味道。在例行的服侍好外婆入睡后,便一个人坐在楼下的石凳上贪婪的呼吸着雨后有些浅薄且湿润的气息。直到慧姐已经走到我的面前了,我都没有发觉。小弟,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傻坐着,走,陪姐姐上楼去坐会儿。
说实在的,当时我真不知道应该如何是好,慧姐的父母都出了远门走了,五十来平米的房子里面显得空荡荡的,而那天的慧姐好像还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
外婆这几天怎么样了?
你在那个什么超市干的好吗?
别老是瞅着窗外,窗外面有什么?来,把头转过来,看着姐姐?
我抬头看着墙上的钟,时针已然指向了十点十分了。原本就没什么人的楼下显得愈加寂静了,可是那种雨后清爽的感觉却似乎突兀的就不见了,随之而来的是一种莫名其妙的燥热,还有一点点的心烦。
屋里的灯并没有打开,只有电视的荧光屏在无声的散发着幽暗的光芒。慧姐自从进到屋里后就一直的靠在床里面的幽暗角落里,电视是我随手打开的,可不到几分钟慧姐又把遥控器摁到了静音的效果,于是我的头便由电视的屏幕上慢慢的移开,扭向了窗外那雨后所现出的点点星光的夜空。
说你呢?怎么还是看外面。
过来,陪姐呆会儿......过来呀!离那么远干嘛?
于是那一晚我没有下楼,就住在了姐姐的家里,并且她与我还进行了一次最古老最原始的交接仪式。事情过后也说不上怎么样,起先可能是有些害怕,心虚,可是过后想想,似乎一切又都是很正常的,再正常不过了。只是她却哭了,刚开始的时候还能够勉强克制,谁曾想只一会的工夫便如决堤的洪水般一发而不可收拾。这真让我感到一头的雾水,感到莫名的无奈,这又是为什么,这到底是怎么了。我心里想。难道是我做错了什么,害得姐姐这般的难过......。
*第六章李志国的谎言。
记得以前在一本书里面读到过这样一段话:如果没有谎言,暴力岂能幸存,它是同谎言交织不分的。
按照对于这句话的理解,正好可以说明那个国哥,李志国的虚伪,狡诈的态度,那是一种对于爱情的欺骗,是更是对于善良的慧姐的巨大伤害。尤其是在打着所谓爱情的幌子而招摇过市的情况下。
原来事情还是因为李志国,也就是那个被我称为国哥的那个人,慧姐的男朋友——曾经的男朋友。事情其实很简单,就是那起听人说起过的强奸案。当时的李志国还是刚刚参加工作不久,因为一次老掉牙的英雄救美,便与同单位的一个女孩子(刘丽)好上了,但谁又曾想到在一次喝酒喝醉了以后,他强行的把那个女孩子给奸污了。结果是人家把他给告上了法庭,可事后不知道什么原因所致,刘丽又撤诉了,说不告了。所以事情奇妙变成了李志国这个该死的强奸犯,却毫发无损的就被释放回家了。
说起来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气愤的事情,本来是以一个见义勇为的形象出现的,结果却无由的变成了较之前者更为恶劣的暴力实施者,这实在让人难以理解。至少在对于那个被害者刘丽的创伤是巨大的,是灾难性的,哪怕用一生的时间来弥补也是不能够的。
这件事情慧姐也早已听人提起过的,只是一直没有那么相信,可能也是不想去相信;尽管是有过怀疑,可在李志国的一再的辩解和一脸无辜的表演下也就算是结束了。(可想而知,在慧姐的心里来说,他有多么的重要。)再说,本来嘛,事情也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了,可谁能想到,就在几天以前,慧姐在那个常常去光顾的舞厅里碰见了一个人,是通过朋友的介绍才认识的,而这个人恰恰是那受害者刘丽家的老邻居,还是同那个刘丽起小玩到大的那种关系,通过她的了解,事情的真相也就昭然若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