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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爱为名,为爱改变

陈紫灵 《紫灵的“离同居”日子》 言情小说 2011-01-10 00:42 责任编辑:苟延残喘
旧站档案号:HXQ-NOVEL-00010168 · CHAPTER-00038385

一个原本温顺的男人,突然歇斯底里的与你争吵,情绪失控,说明他肯定有情况了,否则不可能如此失控的,也不会一吵就尽说你受不了的话,就会老三样,三十六计走为上,离家出走,关上手机。说实话,我和儿子都习惯了,可是不去找他吧,又觉得他在商场失意时,又在这座城市举目无亲的感觉,我这个妹妹般的战友必须找到他,让他回家。他为什么无所谓曾经心爱的女人了,也许有更体贴的女人懂得安抚他受伤的心吗?他才会如此伤害这个傻瓜一样爱着他的小女人。不过,无论先前是精神出轨还是肉体出轨,这一切对于紫灵来说,真的不重要了,也无需调查取证,或许有些事情不知道比知道更纠心,更心刺刺痛。彼此都是自由人,都是离婚之人,没有法律约束的。如果他心真的回来了,我也不想折磨他,自始自终,我也没有与他争执过,只是有时也控制不住要老生常谈,希望他不要在冷暴力对我。真的是这样,两人若像斗红了眼的公鸡母鸡,有什么意思呢?没有真正的超级大赢家,只有两败俱伤的可怜虫。我真的累了,我的心真的受伤了,我真想就此画上一个句号。我再也经不起任何折腾了。能赢得孩子他爸的心最好,他要真是负心汉,反正我也没有损失什么,感情早已受过伤了,婚也离了,没有什么再大打击了,钱真的无所谓,够用就行。我相信,当初前夫下海,只是为了实现最初梦想,并无杂念,也应该经得起任何磨砺。缘份,是可遇不可求的,我努力过了,我就永远不会后悔,真要是人没良心,那要空壳干嘛!

当初离婚,我想,前夫或许真的有难言之隐,也许他也无时无刻不在后悔,毕竟我小他六岁,也没有不可原谅的事情,他真的重重伤了至真至善至纯的我,他重重刺伤了我原本就很脆弱的心。所以我总是想着他能给予我精神上的安慰,我就足以。可偏偏他不懂风情,以为我在找矛盾,找浪漫,他总是认为日子不在过吗?我人又未走?还真的当重新谈恋爱吗?你傻,你花痴,都多大啦!哎!他不会明白的,他是导演,他让我受伤了,如果我让他受伤了,我是导演,他也会寻思着,以后路究竟该往何处走?下个路口见吗?不过,他的一句“舍不得”,无数次在我耳边回想,因为我个人认为,这是爱情中的另一种情愫,里面夹杂着亲情,恩情,还有五味,还有错结的缠绕的光阴岁月。是的,婚姻中不光是有甜蜜的爱,更多的应当是一份责任,一份牵手,不能说丢弃就丢弃的,不是一个转身,就可以永远遗忘的,对吗?假如婚姻可以重来,领悟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生活才是人生真正的追求,我定会放弃理所当然的思想,我定会以感恩之心看待他为家为孩子为我的付出。我的革命伴侣,我深爱着的男人,我的前夫,让我们重新来过,让我们忘记彼此所受的伤害,让我们十指相扣,相敬如宾地走完下半生,可以吗?

我一直都未履行我名下的任何财产部分,因为我从不喜欢与别人攀比,前夫的事业生产成功与否,我永远不会抱怨他,我尊敬他,依赖化。在茫茫人海中,他不是最特别的一个,可只要和他在一起,我才会感觉特别舒服。他的肩膀,他的笑容,每次想起的时候,都是暖洋洋的,好感动。有时虽然一天很糟糕,可是生活还有美好的希望呀!有时想想,一纸婚书也不过如此,如果貌合神离的夫妻,就算持有婚书又如何?只要彼此真诚相待,就这么爱就爱吧!

可是,男人们,“离同居”婚姻,是无需负责任的,最好不要让女人受到这种猝不及防的伤害。婚姻,毕竟是一种附加了法律义务的承诺。“离同居”的爱如同风中之烛摇曳,不知道哪一天,一股外来的风会将它吹灭。“离同居”是不道德的,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提高及人权思想的深入人心,采用它作为一种性心理和性生理需求的满足,是不道德的。有的男人为了填补空虚,也许更多的是为了逃避各种责任,为了掩盖自己的心虚,就会自圆其说: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的吗?只要幸福,薄薄一纸婚书,拿不拿又有什么关系?其实男人们,女人的心你们不懂。其实每一个人内心世界都渴望走进婚姻殿堂,这是人生道路上最幸福的事情。如果没有婚姻约束,无疑为背叛打开方便之门,那么到头来受伤的还是女人自己。不过,一张纸,到底又能保证什么?感情还是权益?感情可不是制度能够保障的,重要性有的,可必要性呢?

傻女人提醒自己:以爱为名,为爱而改变!为兵兵而改变!为两位老人没有遗憾,早日来合肥定居而改变!人要想改变,什么时候也不晚。不管怎样,不能让自己的人生留下遗憾,哪怕失败了,至少我努力过,争取过,我无怨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