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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曾高飞 《欲望红唇》 都市小说 2008-10-01 15:03 责任编辑:阿达
旧站档案号:HXQ-NOVEL-00000005 · CHAPTER-00000032

人对两件事情特别敏感:第一是爱情,第二是死亡。

这两种敏感能力几乎是与生俱来的,并且贯穿了人类的历史。

对爱情的敏感使人变得愚蠢,对死亡的敏感使人变得聪明。

在人类漫长的演变进化过程中,这两种敏感都功不可没。对爱情的敏感解决了人类自身的种族延续问题,对死亡的敏感解决了来自外界的威胁问题。

对爱情,我是敏感的。只要我与一个女子打个照面,哪怕彼此不曾相识,读过她的眼睛,揣过她的神态,和她呆在一起几分钟,聊上几句话语,我就可以清楚地判断她对我的感觉,判断谁可以追而不浪费时间、精力和感情,谁不可以追。

对死亡,我是敏感的。

事实证明我对死亡的敏感不比对爱情的敏感差多少。原来我没有发现自己的这种潜能,可能是因为爱情在生活中俯拾皆是,随处可见。只要是两个年轻异性以某种方式彼此认识,哪怕只是路上一次邂逅,网上一次聊天,都可能碰撞出爱情的火花来,都可能发生一段爱情故事。

但死亡不这样,生活中的死亡并不是随处可见的。人的一生碰到死亡威胁的局面,可能只有那么两三次,而不是像爱情那样频繁光顾,一生可能获得很多次机会。

对爱情,人们是趋之若鹜,求之不得,整个人生都充满热情的期待;对死亡,人们唯恐避之不及,越远越好。当然,在失去爱情的时候,死亡可能会落井下石,趁火打劫,让人感觉到死亡与爱情的亲密无间。

当我感到生命受到威胁是我在闻到了呛人的酒气之后。

酒气里散发着清晰而浓郁的死亡的味道。

当时我正在为与文的约会精心打扮,耐心等待,时不时抬腕看一下时间,照照镜子,调节一下心情。

浮躁和欲望在我的血液里欢快流动。

虽然我和文才刚刚开始,但从几次与文约会时文的表现和表情来看,如果场合合适,她已经不会在意我为所欲为了,而且我能感觉到,对我的粗暴无礼,文的内心深处似乎潜伏着渴望和期盼,她看我的眼睛已经向我隐约传达了这样一种信息。

爱情使我心情愉快,生活甜蜜。想起唾手可得的文,想起我即将告别的苦恋和即将结束的单身生活,我有说不出的“维维豆奶,欢乐开怀”,我一边照着镜子,自恋自赏,一边轻轻地哼起了阿里山的姑娘。

我有严重的鼻炎,平时对任何气味,一概反应迟钝。一般情况下,只有两种气味让我嗅觉灵敏,一种是常年累月没有冲洗的厕所弥漫的那种气味,一种是女人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特别的体香。

但那个周五晚上,我的鼻子突然警鼠一样灵敏,我不仅突然闻到了平时迟钝的酒气,还闻到了死亡的气息在向我一步步逼近。

我抬起头,扑入眼帘的是一个壮如铁塔一样的汉子。死亡的气息就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在他进来的那一刹那就立刻在整个寝室弥漫开来了。

这个虎背熊腰的汉子,我是认识的,他叫岩,是一个农村小伙子。

我和岩谈不上什么友谊和仇恨,我们本来井水不犯河水。但后来,我认识了一个女人。由于这个女人,我们就有了千丝万缕的关系了。

夹在我和岩之间的这个女人使我和岩的关系开始错综复杂起来。但我和岩没有友谊,只有深仇大恨。先是我对他,因为我喜欢上的第一个女人,竟然是他的未婚妻。曾经一度,我认为他以一种封建思想的余孽霸占了我的女人。后来是他对我,他以为我以一种现代文明的手段把本来属于他的女人抢了过来,据为己有了。

男人之间,围绕着女人展开的斗争是与生俱来而且残酷的。在男人心中,夺走女人的仇恨就像杀父弑母的仇恨一样,是深不可测,刻骨铭心,不共戴天的,非报不可的。这种仇恨容易激起男人的斗志。

横亘在我和岩之间的那个女人叫梅。

梅是我的第一任女朋友,是我的初恋情人,我们曾经有过一段水深火热的感情,曾经有过一段甜蜜的共同生活。但现在这一切就像蒸发在空气中的水分一样,消散在过去的岁月的天空,远远地看过去,缥缈依稀,似有若无,但又摸不着,抓不住了。

梅是岩的妻子。在我和梅的故事发生之前,他们就已经有了婚约。

这纸婚约差点因为我的出现成为一个泡影,一场梦。

听说因为我,岩和梅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他们做了两三年夫妻,但岩却没有得到过梅,既没得到过梅的心,又没得到过梅的人,甚至连牵牵手,连碰一下都没有。

因为这样,在岩心里,我是个极不受欢迎的人;当然,在我这里,岩同样是一个不受欢迎的人,虽然后来是我主动放弃了梅。

这种尴尬关系的存在,使我们一辈子都不想见到对方。我们都是对方的噩梦,我们都尽量避免相见,除非天塌下来,为了苟全性命,我们不得已要挤在一个安全的角落。

没有人的心胸宽广到可以把情敌容纳下来,即使他的心胸能够容纳整个世界,但还是没有情敌的立足之地的。

所以,当岩凶神恶煞一般突然耸立在我面前,对我横眉冷对时,我的心就提到了嗓子眼。一定发生了什么事儿,而且还很严重,已经发生的这件事儿只是原因,不是结果,一定还会有什么事儿即将一触即发。

已经发生的事儿一定与我和岩有关,即将发生的事一定是冲着我来的,而且善者不来,来者不善,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我在几秒钟就想透了这层厉害关系,就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但想逃已经来不及了,岩是有备而来,他的出现几乎把去路都阻住了,要逃出去,非得过他那一关不可。

看见我,岩的左手闪电一般伸过来,抓住了我的胸口,揪紧了我的衣领,把我奋力往上提。

在广大的农村饱经锻炼的岩,是个闻名乡里的大力士,听说还会几下三脚猫的功夫。

岩的大手粗壮有力,我差不多要被他拨地而起了,胸口一阵紧似一阵的憋闷难受。

岩的右手把着一个敲掉底部的啤酒瓶底,尖锐的酒瓶边缘张牙舞爪,闪着幽幽的寒光,像闪亮在黑夜里的狼的眼睛。

尖锐的瓶底已经抵在了我的腹部,随着岩颤抖的手抖个不停。

岩的眼睛红红的,布满血丝,喷着怒火。他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呛人的酒气喷洒在我的脸上,我的镜片上蒙上一片死亡的迷离。这片死亡的迷离将我和眼前的世界生生地切离开来,在中间竖起一座高高的围墙。

岩时刻准备着把瓶子的全部往前递送,送进我从来不敢轻易碰伤的珍贵的身体。

酒气熏天是男人的一种侠气和豪爽,有血性的男人都喜欢这种气味,都喜欢这种风度。但当这种酒气里夹杂着浓郁杀气的时候,就没有人喜欢这种气味了,都希望逃离这种散发杀气的酒味,越远越好,越快越好。

当明白岩是带着满身的杀气而来时,我的脸煞地苍白了,腿开始发抖,身上开始虚汗淋漓,并且我已经感受到了贴在腹部的玻璃尖散发出来的砭骨的寒意,让我坠进万年寒渊,一点一点地往下沉。

但我的头脑是清醒无比的,尤其在这生命悬于一线,十万火急的时候。

我知道此时的岩的理智已经成为风中之烛,抖个不停,随时都有熄灭的可能。而他的理智之火熄灭之时,就是我的生命之火熄灭之际。

无论如何,我都要千方百计地稳住他,保全自己的生命,让他冷静点,千万别冲动,千万别乱来。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吝啬得只有一次,谁也浪费不起,不像其他东西,丢失了可以重新再找回来,重新买回来,即使受点伤,受伤的地方都会重新愈合,结了痂就与原来的几乎功能一样了。但生命是找不回来的。充满活力的完好无损的身体是生命的载体,身体出了毛病,生命就会出现问题。热爱生命,首先是保护好身体。

岩,我知道你内心痛苦。你怎么啦?坐下来,有话慢慢说,千万别乱来。我是无辜的,我们是兄弟,不要为了一个女人打打杀杀,要死要活。

你是聪明人,不要一时糊涂,毁了我不要紧,千万不要把自己陪进去了,害了自己,害了亲人。

杀人是要偿命的,你是清楚的。

@@祖母!

岩一边破口大骂,一边把酒瓶往前递了半厘米。

锐利无比的玻璃尖部攻破我身上两层衣服的阻拦进入了我的皮肉里。一阵锐利无比的疼痛刹时袭遍了全身。

我分明感到汩汩的血顺着我的肚皮往下流淌,血流淌过的地方是一片刻骨的清凉。

岩一边动作,一边继续他的酒后真言。

从岩语无伦次的斥骂声里,我知道了他怒发冲冠,欲置我死地而后快的大概:他的妻子,我曾经的女朋友梅,三天前的夜里,在我和她第一次约会的村头槐树下,用我削画笔的那把锐利的小刀割开了左手腕上的动脉血管,血像泉眼的泉水一样涌出来,喷洒在脚下那片土地上。随着身体里最后的一滴血从手腕上滴落,梅倒在槐树下那片肥沃的土地上,结束了自己年轻的人生。

殷红的血染红了那片黄色的土地,好多天,村里白旗飘飘,村子上空弥漫梅的亲朋好友一片恐怖和哭泣的气氛。

梅用来割腕的那把小刀是梅送给我的,在我们分手的时候,是梅向我索要回去的唯一的一份爱情纪念品。

那件爱情纪念品却成了褫夺昔日情人生命的凶器。

用那把刀,梅曾为我细心地削过画笔。梅削过的画笔是我用过的画笔中最好使的,笔尖圆圆的,画出来的线条,大小适合,用起来灵感如泉涌。

梅削画笔时那垂头低眉的温柔情态一直盘踞在我的脑海里,生了根,发了芽,好多次我想把那种情态从脑海里剔除出去,好让自己彻底忘记梅,开始全新的感情生活,但始终功亏一篑。在渐渐淡忘中,我突然无比清晰,无比浓烈,无比艳情地想起梅,忘掉梅的所有努力顷刻之间全都付诸东流了。后来,也有女孩子在我做画的时候,为我削过画笔,但用起来总是不顺手,找不到那份感觉,没有谁的情态让我感动,让我像记住梅那样深刻地记住她。

我都是在梦中突然想起梅的。在我要全部忘掉梅的时候,在睡梦中,我会突如其来地想起梅,醒来后,梅的音容笑貌又无比清晰地浮现在我的眼前,梅的人无比清晰地站在黑夜里,站在我的床前,触手可及。我甚至清楚地闻到了梅身上散发出来的如兰的呼吸和特别的体香。

梅还用那把小刀为我削过苹果和梨子。但我嫌那把刀削水果不干净,吃了容易生病,而且水果皮富含人体所需的各种营养成分,吃水果时连皮一起吃有好处,梅听我这样说后,要我再吃水果时就不再削皮了,而是拿到水笼头下,翻来覆去地清洗,洗干净后,再放到我的手心,或者干脆喂我吃,一个水果,我们一人一口,两只老鼠一样,交替着啃。

分手时,那把小刀被梅要了回去。

我们如漆似胶的时候,梅曾经对我说,如果有人对她非礼,她就用小刀自卫;如果有一天我对不起她,或者不要她了,她就用那把小刀自行了断。

我当时只把梅的话当作情到深处时的玩笑,没有想到这个贞烈的女子居然来真的,以死来证明她对我的爱情。

和梅分手三年了,但梅就像幽灵。在我差不多要把她彻底遗忘的时候突然清楚地想起她,想起我和她的初恋,想起我们的第一次接吻,想起我们第一次做爱。那是我第一次和异性肌肤相亲,也是梅的第一次,是我从男孩蜕变成男人的第一次,是我享受肉体冲撞带来的快乐,开始享受生活的第一次,是我跨过纯洁的防线,一步步走向堕落的第一步;是梅从女孩蜕变成女人的第一次,是梅排除一切诱惑,铁定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的决心的第一次。

男人的第一次是一种开始,这种开始可能是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从此有女子将开始男人为她带来的不幸;女人的第一次是一种结束,这种结束是一种清晰的落锁声,随着落锁声,从此关上了一扇心灵之门,门里只有一个自己认定的男人,不管为这个男人是否值得。

男人和女人都可能金屋藏娇。男人藏的是肉体,用的是漂亮的房子和票子。女人藏的是感情,用的是一颗精致的心,傻里傻气的行为。可能在以后的生活遭遇中,男人和女人都会出卖一些东西,女人出卖肉体,但不出卖灵魂和感情,男人出卖灵魂。

你这个狼心狗肺的,刀山戳你,油锅煎你,看我不结果你。

岩咬牙切齿,酒气熏熏地说。

我对梅是真心的,天地可鉴,没有半点欺骗和虚伪。骗你,我不是人。但我知道,你爱她,所以,我就只好把梅让给了你。岩,你不要误会了,你不要冤枉我。你冷静点,我们有话慢慢说,有话好好说。

说得好听。你怎么向我证明你是真心的?只耍耍嘴皮,不有所表示,叫我怎么相信你?

我愿意了却残生,来弥补我的罪过,我会向你证明我不是在欺骗你。你在这里看着,让我自己结果自己,别玷污了你的手,别牵累了你,我不忍心你受到法律的制裁。

听到梅为我殉情,我还真有点心痛,来自内心深处,我突然声泪俱下,声情并茂,假戏真做了。

虽然我早把梅从我的感情生活里除名了,但我没有能够完全忘记她。毕竟梅是我的初恋,毕竟梅是我的第一个女人,毕竟梅是至今为我殉情的第一个女人,第一个让我真正感动的女人。

坦率说,更多的时候,当我突然从梦中醒来,我还希望梅成为我将来的情人之一,能够与她鸳梦重温。

梅虽然是个农村女人,但城市姑娘有城市姑娘的风骚,农村姑娘有农村姑娘的味道,这种味道是城市里花枝招展的女子所没有的,是装不出来的,是长年累月的乡风民俗,青山秀水浸淫出来的。

我希望将来功成名就后,在每年的暑假,安排几天时间,去梅生活的那个小村庄度假,背着梅的丈夫,我们开始紧张而刺激的偷情。我以请保姆的名义,掩人耳目,让梅名正言顺地为我做事,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让我享受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神仙日子。

这是娶农村女人的福气,农村女人很会伺候人。如果老婆是城里人,日子就没有这么滋润罗,说不定还要颠倒过来,让大老爷们伺候娘们呢,一生都让你活在晦气中,一生都让你极不情愿。

农村女人乖顺听话,你说啥她做啥,你要啥她给啥。城里女人可不一样,个性太强,不仅你说啥她不一定做啥,你要啥她不一定给啥,说不定她说啥你得做啥,她要啥你得给啥,她身上的,她有主动权,说不给你就不给你,你辛辛苦苦挣来的,她也有主动权,说不给你就不给你,弄得男人够呛。

我喜欢和沉迷于梅的那种泼辣强悍,持久有劲,把男人伺候得舒舒服服,欲死欲仙,当然也是一种把人折磨得死去活来,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快乐。尽管辛苦,但心甘情愿。

梅之后,我曾和不少女孩发生关系,但再也找不到梅曾经给我的那种酣畅淋漓的快感了。可惜那种感觉成了我记忆中的古玩,只能欣赏和回忆,而不能当作实物使用了。

具有升值的东西才是古玩,与梅的那种感觉随着时间的推移,让人越发觉得弥足珍贵。

岩犹豫了片刻,松了手,但他像一堵墙一样地堵在门口,虎视眈眈地看着我。

岩手里的酒瓶依然不屈不饶地顶着我,呲牙咧嘴,咄咄逼人。

看来,如果我不按照自己所说的去做,岩是不会罢手的了,我是在劫难逃了。

怎么办呢?

想从门口出去,求得脱身是不可能的了,唯一可以帮助我的只有借助阳台了。不得已,我只好一步步退向阳台。

宿舍在五楼,下面是坚硬如铁的水泥地,照理,跳下去,只有死路一条,还不如豁出去,与岩放手一搏,杀出一条血路来。

值得庆幸的是阳台下方正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垃圾坑,垃圾坑里堆满碎纸屑,塑料袋,柔韧而富有弹性,跳得好,只要人落在垃圾坑里,保准可以捡回一条性命。

我对“跳”还颇在行。大学第一学期的暑假,我突然心血来潮,对跳水感了兴趣,花了几百块钱的学费,到市体育中心去接受了为期一个月的跳水训练,在与我同时接受训练的那批学员中,我的成绩是最好的。为摆脱目前险境,苟全性命于乱世,我只得铤而走险一次了。

关键时刻,男人往往喜欢赌一把,以求置之死地而后生,扭转劣势,变被动为主动,绝处逢生。

赌一把是男人的性格,是男人的可爱之处,亦是男人的可恨之处;是男人的可敬之处,亦是男人的可悲之处。男人的“赌”不一定只在赌场上表现,在事业上,在感情上,在生死存亡的危机关头,都可以促使男人的赌性出现。

如果赌一把,我还有一半的生还机会;如果不赌,我可真的英雄没路,要一命呜呼了。

我唯恐岩识破我的诡计而横生枝节,只有把心一横,只有“赌”一把了。

早跳早摆脱,早跳早安全;不跳就是等死。

我迅速爬上阳台,“啊”都还来不及“啊”一声,只匆匆向下瞥了一眼(这一眼足够我判断和验证垃圾坑的准确位置),便迫不及待地跳了下去。我感到自己在空中飞翔了起来。

从往下一跳到双脚触在柔软的垃圾坑上足足有三四秒钟之久,如果当时想喊一句什么口号,时间上是绰绰有余的。

那三四秒钟相当快,意义非同寻常,生命的延续或消亡,可以在这几秒钟内做出判断,有了结果。

想当年革命时期,做一名流芳百世的英雄还真不难,伟大还是渺小,不就是那么几秒钟的光景吗?几秒钟就可以让一个人要么流芳百世,要么遗臭万年。

但那几秒钟在我的感觉里又相当慢,万一我触地时不是落在垃圾坑的纸屑上,而是落在水泥地上,我不就活不成了?万一我落在垃圾坑里,而垃圾坑里有一块硬绑绑的东西,我不就要终生残废了?

这一跳不仅性命攸关,还影响一生哪。那几秒钟我感觉特别漫长,因为我太在意赌的结果了,这个赌局的结果对我来说太重要了,真的关系到我是生还是死,是下半生活蹦乱跳,还是从此要坐在轮椅上度过残生。

从空中往下落的过程那种崩溃式的刺激真是太美妙了,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肯定那种跳的滋味并不是怂恿你也来试验一次,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你知道,我当时是没有法子,不得已而为之。

没有翅膀的飞翔就是这种滋味,我相信世界上没有多少人像我这样有机会体会飞翔。

岩虽然身体强壮,但一向胆小如鼠。看见我真的跳了下去,岩的酒顿时醒了一大半。岩看见要出人命案了,赶紧脚底擦油,溜之大吉了。

和我事先预料的一样:着地时,我的双脚踩在一米多高的柔软的废纸和塑料袋堆积起来的垃圾上,但我一接触地面,就晕了过去。

我晕过去,不是摔出来的结果,而是被岩吓“晕”的。

我当即被发现,并被立即搬往医院,进行抢救。

检查结果令事先得到电话警报如临大敌的专家们懊恼不已,满脸沮丧。他们发现我除了右脚有点轻微骨折和惊吓过度外,其他部位与跳楼前一样,功能健全,完好无损。

医院的专家们喋喋不休地抱怨报警的人小题大做,害得他们空欢喜一场,白白地忙活了一场。

专家们希望病人或者伤者越严重越心花怒放,因为这样他们又多了一次向病人展示和充分炫耀自己高明的医术的机会,一次可以扬名立万的机会,一次可以狮子大张口狠狠地“宰”病人一把的机会,一次手术可以使他们既来钞票,又获名声,实现名利双收。

专家们希望病人越情况严重越好,治好了是他们医术高超,妙手回春;治不好,是病人自己不走运,情况早就注定这样了,早就没得救了。

检查的结果让专家们竹篮打水,名利都达不到预期结果,他们当然心中动气,当然感到气愤不过。

当晚,学校里男生女生例行的卧谈会上,流行几个目击者活灵活现地描绘我做自由落体运动的壮观镜头。当然,几经转口,已经“狗似獗,獗似母猴,母猴似人”了。

但我跳楼的谜底,他们无法知道,只是猜测我是为情所困,为情所累,我跳楼是因为殉情。

到底为谁殉情呢?为什么殉情呢?受到了什么情感刺激,弄得非寻死觅活不可呢?

这些故事的关键,才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

他们猜测说我的殉情是因为文。

这种猜测不是没有道理,因为他们都知道我正在追求文,而且好像快要到手了。是不是这个骨节眼上我和文的感情出现了什么问题?

但无论如何,能为情从五楼往下跳,这种行为本身是一种壮举,在他们心中,能够完成这种壮举的人,无疑是英雄。

在英雄被太平盛世淹没的年代,成为英雄比乱世还要来得简单和容易,而在乱世,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成功了才算英雄。

为了爱情,无视生死,这是只有英雄才具备的胆略。我具备了,理所当然,我成了学子们,特别是女生心目中的英雄人物,这真是我跳楼时始料未及的收获,医院的专家们没有名利双收,我反倒名利双收了。

付出就有回报,我付出了骨折和受惊吓的代价;我得到了无数女孩的青睐和赞赏的回报。

他们说,弄得我跳楼的那个女孩是幸福的。我能为她跳楼,说明我对她是真心实意的,动了真感情。这种感情的热烈,在我们这个感情就像二手市场的商品,转手比眨眼还来得快去得快的时代,已经成了“珍稀动物”,难得一见了。

大多数女生认为文是幸福的,如果文不能善待我,就是文的不对,她们不能原谅文的负心,不能原谅文的始乱终弃,她们就要孤立文,对她进行口诛笔伐。因为像我对文的这份感情足以感动得她们痛哭流涕,荡气回肠,一辈子都羡慕不已。

第二天,全校有三分之一的女生跑到医院来,瞻仰她们心目中的英雄。后来其他高校的女生听说了,也有不少跑到医院来看我。

那几天,看我的女生络绎不绝,排满了医院病房前的走廊。

女生们给我送的鲜花和水果堆满了整个病房,桌上,床下,角落里,弄得小小的病房全被塞满了,几乎没有立锥插足的地方。

隔壁的病友或者医生还以为我是省长或者市长的公子呢。要不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号召力,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吸引力?

从入院到出院,一直有认识不认识的如花似玉的姑娘们昼夜不停地过来探望我,要求留下来陪伴我,无微不至地关心我,体贴入微地照顾我。如果被我拒绝,她们的脸上是一脸的不情愿;如果被我默许,她们马上笑靥如花,手脚勤快地奔前跑后,服务周到。

被我拒绝的是那些长得不美的,被我默认的,是那些长得美丽可爱的。

享受这样的礼遇让我开心和满足极了。

人是需要偶像的,尤其是少女,特别是处于心理叛逆期的少女。

做小女儿的时候,父亲是她们的偶像。她们把父亲奉为神明,言听计从。

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渐宽,父亲的渐老,笼罩在父亲头上的那层神秘的光圈在渐渐淡化,最后消失。父亲在她们心目中成了一个平凡的人,一个没有神秘感的亲人,她们不再对平淡的父亲感兴趣,她们迫切需要树立一个新的强有力的能给她们安全感的偶像来取代父亲的偶像地位。

这个偶像是新生力量的代表,占据和填满女孩的整个心房,能够帮她成为周围的目光聚焦的中心,聚焦的目光越多,越能证明她的出类拔萃,使她成为同类中的佼佼者。

这种偶像,她们往往喜欢从年纪相当的异性中去寻找,她们寻找的结果往往落在与众不同的异性身上,要么才华横溢,要么英武神明,要么敢作敢为,要么

言行异类。

在英雄稀少到成为国家保护动物的年代,做了一件披着英雄外衣的不义之举的我却受到了英雄的礼遇,成为女生们心目中不折不扣的英雄,这是在我意料之外的。

躺在病床上,看着为我忙前忙后的女生们的背影,我突然想,如果有朝一日年老色衰,平淡无奇,被女孩冷落了,再依葫芦画瓢,再做一回自由落体运动,是否还能引起如此轰动的效应,是否还能一亲众芳泽,是否还能让她们围着我团团转,让我幸福得像整个人儿泡在蜂蜜里,让我幸福得闭上眼睛?

我闭上眼,是因为我看花了眼。

我闭上眼,是因为我在头脑里回想来探望我的女孩们的容貌,我在回味,我在认真甄选比较,希望找出让自己最满意的几个,出院后开始在她们之间辛勤奔跑,联络和加深感情,开始辛勤劳动,精耕细作。

水绿了,草青了,花开了,树叶发芽了,蜜蜂蝴蝶开始忙碌了,我感情的春天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