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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有些事情,让人始料不及

叶翩迁 《艳生随梦》 言情小说 2010-05-16 16:08 责任编辑:端木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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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还薄,香君坊上已经宾客满堂,所有的座位都坐满了,连加座都用完了。没有抢到座位的客人,宁愿站在船舷上等待,等待香君坊上的歌舞升平。

歌罢杨柳楼心月,舞低桃花扇底风。

香君坊,李香君。

人人都知她曾是这秦淮河畔妙不可言的尤物。她荡舟,于是沉鱼,凭栏,于是落雁。

人道酒家商女应无情,却偏偏遇上那一袭白衣,两袖文采。便与他缠了罗带,结了头发。都说她是商女里少有的贞静人物,还说他,一宿夜泊近酒家得了如花美眷。可这些,算得什么?不过才子佳人,两下牵挂。似水年华,终淘尽,良辰美景空剩几只残瓦。可是,依稀看见,她把妆奁掷在地下,在筵席上不顾情面的痛斥,“东林伯仲,俺青楼皆知敬重。干儿义子重新用,断不了魏家种。”她是商女,她在酒家。但是,又如何?她偏不唱玉树娇,偏要将那一腔热血,染得素扇开桃花!

从此一曲《桃花扇》,从那血扇,一唱到天涯。

秦淮河因香君的贞烈而于香脂俗粉中,透露出几许清丽,这香君坊也多少因为香君的传奇才在十数艘画舫中常立不败,渐渐有了独占鳌头的趋势。

抬眼看这画舫,雕栏漏窗,窗格雕琢地十分细致,近了看竟能分辨出格棱上雕琢的牡丹,花瓣随着木的纹理随意绽放,看久了竟是活着一般,显出不一样的温柔大气。窗格里嵌着玻璃,在岸边灯火的照映下发出淡淡的黄色光芒,晕出一片朦胧的烟霭,配合着船外涟涟的桨声,令人的心也为之化成了柔柔的水波。船舱两壁挂着坊主从不知什么地方淘来的古字画,散发着淡淡的纸墨香,与客人的酒香相互缠绕,给这坊间无端渲染出一袭风流才气。桌椅板凳是清一色的红木,圆桌无论大小都嵌着冰凉的大理石面。

船仓最深处设出一块不大不小的半圆形地界,高出一阶,那是艺人歌舞之地。一块厚厚的枣红色幕布从中间分开两边,拉幕的绳子是柔软但坚韧的金丝麻线编成的辫子,流苏垂在拢着的幕布上,随着船的摇晃,随意扫着,让整个船舱显出一份雍容。幕的正中间摆着一只红木琴桌,那便是我的位置。

幕布拉开,我站在琴边,浅浅施了一礼,淡黄色的灯光打在我身上,使得一身孔雀蓝的绣凤锦缎旗袍更加艳丽。我坐定,手指在琴弦上轮拨一片,四座顿时安静下来。

今日要弹《梦回秦淮》,邬清梅为我伴唱。

说是伴唱,其实是她独唱,所谓伴唱不过是因为,要用她的歌声伴我的琴。在这座坊间,我这琴师一向是主角。

我很喜爱邬清梅,她在所有歌者中,最知道如何将歌声与我的琴声配合到极致。她沙哑而慵懒的嗓音,为我飘渺空灵的古琴丝弦带来一份坠力,添加一种饱满。我很喜欢。

雨声微秦淮暮夜华灯缀

流苏坠金蜍焚香绕翡翠

梦亦催月落烟浓琉璃杯

画梁绘珠帘垂清辉碎

月如醉淡描眉箜篌脆

兴亡不尽秦淮水

看故国山河已碎

断瓦凝残烟

血染城墙北

朱颜颓风鸣马啸

寻君千百回

只剩魂飞只剩缘灭

歌声在越来越急促的琴声中似浪潮一般一阵一阵拍打过来,卷起三丈高的浪墙,呼啸着扑过来。然后落下,落下,激起千万朵染着血的泪花,花儿悄悄的开,又悄悄的凋落,带来血染沙场的悲凉和如花美眷的殷殷叹息。

秦淮水

怎能看透伤悲

秦淮泪

怎能穿透轮回

纵然前世成灰

相思依然不悔

化身梨花漫天不知为谁

只愿一生一世与你相随

只愿三生三世与你相随

歌声先歇,琴音复起,一阵忙似一阵,金戈铁马剑戟生风乱舞成花,让人恨叹两耳应接不暇,风声过后,弦丝若有若无,似棉线一般撩拨着宾客的耳膜。最后一个音,极轻极细,淡淡的飘入九霄云,一切归于沉寂。

坊内一片安静,突然掌声雷动,口哨声四起。

我心中冷笑。

如此热烈的掌声,有几声是真的为着我的琴艺?这群附庸风雅之徒,对我身体曲线的垂涎恐怕远远多于对我琴技的赞赏吧。

我站起身,欠身施礼,欲谢幕离场。突然一个男人大喝一声,“别走!”

我站住身,回头看,一个满脸已经喝成猪肝色的粗壮男人端着满满一扎啤酒摇摇晃晃朝我走来。

这个男人我认识,三番两次约我跟他出去我都没答应。这种男人让我倒胃口,我实在不愿应酬他。

猪肝说:“我约了你三次,你次次都说没有时间,你到底是没时间,还是看不起我?刘备请诸葛亮也不过三顾茅庐而已。怕我出不起价啊?”

哟!还刘备!还诸葛亮!真是猪鼻子插大蒜,装象!

我压住心头的厌恶,微笑着说:“哪里话?来这里的都是我的衣食父母,我哪敢看不起啊?”我拿腔拿调,眼睛瞟着满堂的宾客,希望能找出个熟面孔帮我解了这一围。

我扫到一个坐在窗边小桌旁默默喝酒的男人。他穿着一件棉布白衬衣,一条水洗牛仔裤,软软的头发略长,低头喝酒的时候有刘海垂下半遮住眼睛。他喝酒的样子,有一点颓废,有一点忧伤,有一点玩世不恭,甚至还有一点鄙夷。但是所有这些,都掩盖不了他身上一种干净的气质,一种我久违的干净。我注意他好几天了,因为他这些日子每晚都来,每次来都是一个人,默默地在一个僻静的角落喝酒,从不抬头看我,对这里的喧嚣充耳不闻。

“既然知道我是你衣食父母,那你今天无论如何也得答应陪我,否则就是不孝。”猪肝继续厚颜无耻,伸手欲摸我的脸。

“不巧得很呢,今天我又有约在先了。”我巧笑盼兮,头一偏,躲开他的手。

“谁啊?叫他出来。爷跟他较量较量。”

我抬手,“诺,就是他啊。”我一指角落里的白衬衫。

宾客顿时哄成一片。

猪肝走过去,将手中的扎啤狠狠地墩在桌上,说:“一口气干了,爷让你带她走。”

宾客们用手中的器物敲着桌面,起哄声一片:“喝!喝!喝!喝!……”

我心底轻轻叹气。唉!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么多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呢?

我看着白衬衣,他慢慢抬起头,确认了是在跟他说话后,放下自己手中握着的酒杯,似笑非笑看着这场闹剧。

这几天来我头一次正面看清他的脸。他有一张棱角分明的面孔,麦色的皮肤散发出热爱运动的人所特有的健康光泽;眼睛不大,眼神在酒精的催化下迷离,但是遮盖不住原本的明亮。眉毛在刚毅的脸部线条衬托下略显柔和,透露出内心的温和。嘴唇随意地抿着,嘴角牵出一丝嘲弄之色。真真儿是一张干净好看的脸。

他的眼神穿越人群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他对于自己莫名其妙成为闹剧的主角而困惑,但是他似乎并不在意,也没打算追究缘由。他端起扎啤杯正准备喝,猪肝按住杯子说:“慢着!”然后从旁边桌上拿过两只盛满洋河蓝色经典的7钱白酒杯,扑通扑通连酒带杯扔进扎啤里。“有种一口气干了!”

我的脸色微变。这样的混酒被称作深水炸弹,只听这个称呼就知道它有多烈了。这样一扎喝下去,身子稍微弱一点的大概要进医院洗胃。

我心中暗暗叹息,开始盘算下一个脱身计划。因为我相信,没有人会为了一个不相干的女人和一句不负责任的戏言而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可是世界上总有一些事情,会出人意表。

白衬衫晃了晃杯子,一仰脖,深水炸弹就源源不断地灌进了他的喉咙。他吞咽那黄色透明液体时上下滚动的喉结灼伤了我的眼睛。

他一口气干掉酒,轻轻放下杯子。猪肝在众人的嘘声中颓败而退。

他走到我面前,握住我的手腕,在众人的起哄声中将我带出了香君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