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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回 江湖轶事之十三

好古 《游历江湖》 武侠小说 2010-05-03 09:41 责任编辑:七彩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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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忘了写到第几回了,真是搞笑,这回还是写写孙子丹吧,我最喜欢的人物。不管怎么说,孙子丹和我好像都跟猪、猴子以及驴有些缘分,而且孙子丹不像小丐那样瞧不起我,这人一般比较随和,跟谁都能唠上几句,所以这么说来也许我并不是真的最喜欢这个人物。

自从上次碰到林青青以后,孙子丹真有点心灰意冷,“人家才是十一岁的孩子,就有那么高的修为,我还练武个什么劲,甭跟着搀和了,保什么镖呀?算了,解甲归田吧,还是回家去多生几个孩子是正经,以慰老父在天之灵。”真的跑去跟曹颂林请辞,这次曹颂林真是真心实意地挽留孙子丹,可孙子丹的驴脾气又上来了,“不干了,说什么也不干了。”

垂头丧气地回了家,呆着去了。可这人坐不住,没几天就烦了。实在闲得无聊,因为这些年来他很少回家,就把小时的东西拿出来,一点点地整理,偶尔看到了他当年的成名作,没忘吧,就是那首《咏猪》,一时兴起,又写了一篇猪文,文体好像有点像咱们当年科举考试所用的标准化试题,为了能让大家看得更清楚一点,我只好打肿脸充胖子,稍加注释了,不过我也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文体,所以希望你不要越看越糊涂才好。全文如下。

“孔子豚”题目,当年一般皆选自《四书》。

“持彘而行,非孱者也。”孙子丹可能走题了,好像原文并不是说抱着猪跑的意思。

“夫彘,居于腌臜之中,饲以糟糠之食,而出佳肴。”孙子丹好像是在夸赞猪的浑身是宝。

“孔氏乳猪也,味甘色纯,虽馕之而尤香萦。”我有点糊涂了,这孔子豚和孔氏乳猪有什么关系?

“岂但涎流已哉。”意思就是说流口水也不足以体现孔氏乳猪的好吃。

“猪者,六畜之首也,非牛羊马鸡狗列之比肩。”

“蹄者,四肢之末也,非肝肠肚肺脾与之齐声。”

“猪圈,简棚也,无以避风雨。”

“豕园,居室也,尚能隔雷霆。”

“赐豚于士,与人享之也,谗口而慰于心。”

“归豕为礼,屈身拜之也,闻道而达于众。”

“尝闻猪哼之声,如雅乐也,入于耳而鸣乎心。”

“今品肴萦之香,若天食也,入于口而养乎身。”以上八股,两两一组,要求对仗,不过我看不懂孙子丹的意思。

“人间有此佳肴味,清蒸红烧皆相宜。”收结。

本来下面还可以再写一段的,叫作大结,就是比如说你觉得由于文体的原因,限制了你的发挥的话,你可以在下文瞎扯一通。孙子丹本来有心写下去的,可是突然觉得腹内一阵翻腾,你知道这内急最马虎不得,所以咱们的丹子如厕去了,在茅房里经历了那种气味的熏陶,再加上一群嗡嗡叫的小昆虫的盘旋围绕,回来以后,孙子丹居然屎意全无,不是,诗意全无,不是,这不是诗,居然兴致全无,没有继续写下去,就这么着,误了我们今天欣赏丹子的后半部大作的机会。

孙子丹提到豕园,我不得不说,这人太不厚道了,我叫猴哥,他也叫猴哥,我把我的陋室美其铭曰:豕园,他居然也这么做。不是说你模仿我有什么不妥,我巴不得多几个人模仿我呢,让我也有机会体会一下身为偶像的感觉,可谁都知道《游历江湖》这样的烂书是不会有人模仿的,所以我担心的是,万一有人说是我模仿你孙子丹的,那我可不就是跳进黄河越洗越浊了吗。

孙子丹又在家里呆了一段时间,就再也坐不住了。

又踅摸到了尤州平安镖局,想继续镖师生涯。平安镖局的总镖头铜墙铁壁曹颂林并不在镖局子里,出镖去了。孙子丹很高兴,本来不知见了曹颂林从何谈起,这刚铁了心走了一个月又回来了。既然现出镖去了,就像当初一样吧,自己找去,在路上见了,就什么也不用说了。

再说孙子丹,从镖局子里牵了匹劣马,窜上去,就上路了。要说干吗不找匹好马?也可以早些赶上。其实曹颂林他们刚走了一天,而且行镖因为有辎重车辆,不可能走得太快,好马劣马无所谓。而且这匹劣马本来就是孙子丹的坐骑,可能是因为有点同病相怜吧,这匹马也是天生体质较差,谁都不愿骑它,本来打算宰了吃肉的,可太瘦了,估计也装不了几盘。孙子丹这一走一个多月,这匹马可孤单了,幸好孙子丹回来了,否则它迟早有一天会成为盘中之餐。

说句后话,这匹马后来救了孙子丹好几次,因此是孙子丹为这匹马养老送终的,虽然这样说不太恰当。我见过这匹马老了以后的样子,牙都掉光了,孙子丹亲自把草磨碎了喂它,你想,孙子丹也是个财主,只要他愿意,什么事情都可以不用亲自动手,可他们那时真是有感情了,不过不是现在,现在的孙子丹还不到四十,这匹瘦马也不过八岁。这段文字是不是写的有点太感人了?不过反正情就是用来煽的,也不用纳税,不煽白不煽。

不过孙子丹和这匹劣马确实是绝配,瘦一块去了,而且也只有孙子丹能骑这匹马,以曹颂林的块头,那还不把这匹马压趴下?

曹颂林的这趟镖要送到沅州,好像在西南,路途艰险,山高林密,又有辎重行李,若不是受朋友之托,曹颂林绝不会接下这趟镖,其实保的不是什么金银财宝,也没有多少报酬,而是护送一个官员以及他的家眷到沅州上任。这个官员可以算是个清官,两袖清风,不合流于同僚,得罪了上司,被贬到沅州。曹颂林本来并不认识这个官员,其中的细节我也不是很清楚,好像是曾经有一次,这个官员力排众议,平了一起冤案,而受冤之人好像和曹府甚有渊源。曹颂林那也是条汉子,并非满脑袋想钱之人,所以就接下来了。不过这趟镖,就算一路平安,打个来回,只怕没有半年也绝对拿不下来。

那官员姓沈,名叫沈才疏,一家老老少少有一二十口,四代同堂,老母已经八十多岁了,有个小孙女刚能走路。曹颂林出动了二三十人护送他们,而酬金只有区区的百两白银,还是曹颂林的那位朋友筹措的。曹颂林哪把这点钱放在眼里,有心不收,可朋友说,“总不能让你赔钱吧,权当路费吧。”曹颂林这才收下了。本来曹颂林有心不亲自出马的,可又怕薄了朋友的面子,所以才最终决定亲自护送,把金刀钱易籁留在镖局子里主持生意。

孙子丹虽然没有着急追赶,但第二天也就撵上了,因为这个五六十人的队伍,行进得非常之慢,女眷坐车,像沈才疏这样的,也就骑马了。孙子丹赶上以后就有点后悔了,心说,“我来凑这热闹干吗?这镖有什么意思?”不过曹颂林真的很高兴,一来孙子丹回来了,二来有孙子丹在,这一路上肯定不缺热闹。

晚上住宿,吃饭的时候,沈家的人一起,镖行的人一起,是不是他们之间的隔阂太大?我不是很清楚,但至少有一点是非常清楚的,他们肯定吃不到一块。镖局的人那是大鱼大肉,猜拳行令,大碗喝酒。

我怎么不在那里呢?这种饭桶似的吃法正符合我的胃口,你不要误会,我并不是说我的肠胃有多大,只是我吃饭的方式是个饭桶,不管六七四十八,对不起,喝多了。先灌满、填饱再说。你可能要问了,“灌满、填饱了,那下面怎么办呢?”还能怎么办?接着撑呗。

不过沈家的人就安静多了,沈才疏抱着小孙女,蘸着茶水,在桌子上写写画画,教小孙女识字。你说这穷忙,那小娃娃刚会走路,还只能含糊地吐出几个单音节,就是培养神童,也犯不着这样着急吧。

孙子丹跟我一样,酒量不怎么地,酒意渐浓以后,一时兴起,把他的那篇八股文拿了出来,让沈才疏给评点一下,沈才疏看得莫名其妙,实在没办法,只能含糊地应个“好”字。可把孙子丹得意坏了,昂着头,挺着鸡胸走了回来,“怎么样?人家沈老爷当年好歹也是进士第九,也说我的文章写得好,怎么样?今儿孙爷我心情特好,就给你们吟诗一首吧,都给孙爷我好好听着,‘熊掌肥厚香溢流,燕窝轻巧煮馨粥,天下肴羞皆噇遍,都不如猪肉。’怎么样?怎么样?”

也不知孙子丹怎么对猪肉恁么感兴趣?先不说这个,还真把镖行子的人蒙倒了一片,其实也没什么好稀奇的,因为那些行镖的人大都是文盲。您别说,孙子丹的声音虽然有点尖细,但嗓门不小,所以把沈才疏也吓坏了,只是他的感觉可能和镖行的人有所不同罢了。你想,沈才疏那样的人,跟孙子丹绝对不是一种类型的,哪能理解孙子丹,所以沈才疏的感觉是孙子丹的那首歪诗的头两句或许尚能入耳,等孙子丹的后两句一出来,吓得沈才疏差点没搐溜到桌子底下去。

甭以为孙子丹吟了这首诗以后就意方已尽了,像孙子丹和我这种类型的人,喝多了以后,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不过这跟武松没什么关系。因为没有笔墨,孙子丹然后拿了根扫把,蘸着鸡汤,把他的歪诗刷到了墙上,一边还摇头晃脑地欣赏着。不过说句公道话,孙子丹的字写得还是相当不错的,本来他是被家里当作官苗子培养的,当然要练一手好字了,你看哪个当官的,字写得一塌糊涂的?要想作官,别的不行都没什么,但字一定要能拿得出手。不过孙子丹当年也有个遗憾,就是体质较差,写字的时候,一旦悬腕,就会手抖,字也就变成蚯蚓了,文人墨客写字不能悬腕,那肯定是冒牌货,不过幸好,他现在已不大以从文和做官为意了。

当晚,有必要交待一下,最后的结局是孙子丹喝得烂醉如泥,在桌子底下睡了一夜,虽然下面地方不大,但挤了四个人,孙子丹是最先倒下的,有一个人的臭脚,也不知道多久没洗了,一直担在他的脸上,可想而知,这一夜孙子丹做的梦茅坑脱开关系的。第二天上路以后,孙子丹显得无精打采,再加上头疼欲裂的感觉,一天都没说什么话。

诌书真累,不诌又没什么事干。

大概在路上已经三月有余了,到沅州已是指日可待,大家终于松了口气,这几个月太郁闷了,除了赶路还是赶路,一直没碰着什么麻烦,甚至有的镖师巴不得能来个劫道的,多少也能添些乐趣。但是可想而知,又没什么金银珠宝,谁来劫他们呀?不过你甭以为这一路上孙子丹也觉得很没意思,要说,“除了孙子丹,别人都觉得没意思”还差不多。孙子丹这些日子,整天和沈才疏摽在一起,吟诗作对、谈古论今,其实就他自己一个人瞎白话,把他十岁前学的,脑子里还记得的只言片语全温习了有数十遍之多。我也不知得了什么病了?怎么写孙子丹的时候,老觉得像我自己,我也喜欢瞎白话,对吧?

这一日来到一片山林,天已见晚。不要一提到山林你就害怕,没那么多劫道的,这一路上不知已经经过多少山山水水了。当然这三个多月,特别是沈家的人,从没出过这样的远门,一路上着个凉,闹个肚子还是很正常的。天也晚了,就在树林子里扎了个营,这一路上很多日子都是这么过来的,因为行动得太慢,西南的山林比较多,山庄又比较少,不要说住店了,就是在老百姓家里借宿的机会都比较少。

这一晚似乎和其它的时候并没什么不同,第二天上路,已经走出了老远,突然有人发现少了个镖师。曹颂林当即决定,大家继续往前走,他带着几个人回去找。孙子丹来劲了,也要跟着去,曹颂林有心不带他去,因为曹颂林带的人都是这次出镖的人中的佼佼者,轻功都不错,这样找到失踪的镖师以后也容易赶回来。可是你想不带孙子丹,那你最好先宰了他。

回到昨晚扎营的地方,四处找了一下,没见着人,还是孙子丹眼尖一些,在杂草之中发现了几滴不明显的血迹,血迹虽然不多,但仍然看得出指着一个方向,大家一路追下去,又发现几处血迹,但最后还是追丢了。因为事情比较诡秘,曹颂林决定,先到沅州把沈家的人安顿下来再说。当然到沅州之前的几天,大家在晚上扎营的时候就谨慎了很多,轮流睡觉,小心戒备,居然一路平安地进了沅州城,这地方比较边远,大家大都没来过,虽然这个州城很小,要不是丢了那个镖师,大家肯定也会好好玩一下,可现在谁也没这个心思了。

把沈家的人送到地头,他们又回到那个山林之处,因为西南多雨,血迹早没了,只能想其它的办法,因为这些都是武林人物,连夜搜寻,到了下半夜,还是没什么眉目,大家就生起火堆,打些野味,烤肉吃。曹颂林几乎一夜没睡,可邪门的是,第二天一清点,又少了三个镖师。曹颂林当机立断,不管失踪的镖师了,兼程返回尤州,越快越好。

要说这是怎么了,逃跑呀?不错,是逃跑。对头能在他们几十人的眼皮子底下抓走三人,而且不惊动他们,可见十分扎手,绝不是他们这些人对付得了的,与其斗下去几乎必败无疑,还不如少死些人,反正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回去请些高手,再回来算帐不迟。而且别忘了,林青青可是曹颂林的侄女,实在不行了,上趟叠云峰,只怕这点面子,林青青还是非得给点不可的。

别人都没什么意见,可就是孙子丹心中不服,“这是哪窝里养出来的小兔仔子,胆子可真不小,居然算计到孙爷我的头上了,不把你们拎出来,我孙字倒着写。”嘿,你甭看这孙子丹武功不怎么地,心可不小,他可不愿意做小子。所以第二天晚上,孙子丹故意拉在后面,然后一个人偷偷溜了。当然曹颂林他们不知道这个,以为孙子丹和那四个镖师一样下场了。

这孙子丹到处踅摸,还真给他摸着了,四个老头,正在生火炼药,一边烧着,一边还倒进一些红通通的血液。这四老头不仅衣服是白的,而且头发眉毛皮肤皆白,白得有点瘆人,看那满脸的沟壑,只怕年龄不下九十。他们实际上练的是一门毒功,炼药的时候要加入人的生血,他们练功的时候要服食这种毒药,以助长功力。不过我总是有点不明白,好像邪门的功夫总是喜欢跟吃人喝血有些关系,这人身上的东西难道比别的什么更有营养吗?不过既然别的武侠小说都这么说,想必也自有它的道理,我也就不去深究了。其实这么写我想可能无外乎两种原因,一种是故意吓人,第二可能就是人比较多,不会陷入没有原材料的麻烦。

言归正传,孙子丹那是什么修为?人家早发现他了,只不过他的功力太差,四老头根本不看他一眼。只听其中一个满脸慈祥的老头向另一老头笑道,“真是天遂人愿,又有人送血来了,只可惜太瘦了一点,不过好歹也是个人,聊胜于无吧。”可把孙子丹气坏了,噌地蹦了出来,“四个老杂毛,孙爷我索命来了。”

“好啊,你也不是第一个了,只要你有本事,我们何妨引颈就戮。”

“算你们识相。”

“你打算怎么要我们的命呢?”

“随便,举手之劳,不费吹灰之力。”

“哦,请教大名。”

“老子姓孙,名子丹。”

“原来是孙大侠,没听说过。”

可把孙子丹气坏了,不过他也纳闷,“什么时候孙爷我变得恁么冒失了?”咬牙切齿,“好古呀,好古,你损透了你,要是把孙爷我送在这里,我做鬼也饶不了你。”其实你想孙子丹干吗跟我有什么关系,何必迁怒于我呢?

孙子丹的嘴上并没有示弱,“那是你们孤陋寡闻,知道我是谁吗?飞云小仙林青青就是我侄女。”谁是你侄女呀?瞎套什么近乎?你又没有跟林青青她爹一个头磕在地上,愣充什么表亲呀?

“可你不是林青青。”

一个老头抬手向孙子丹轻挥一掌,就这轻描淡写的一掌,孙子丹把眼闭上了,凭他那两下子,也甭伸手了,必死无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好古,孙爷我索命去了。”可就在这时,一股凌厉的剑气从孙子丹的旁边压来,挡住了这一掌。其实我本来不想救孙子丹的,说真的,咱们虽然是在写小说,但也不能编得太过离奇,老是当一个人碰到什么危险,而且非得到了危在旦夕时不可,就有个什么人从天而降,救了他一条小命,天下哪有那么多巧事,况且,阎王爷的生死簿上写得明明白白,“孙子丹,三十七年零五个月,惨死于毒掌之下,不得善终。”但我真的有点怕孙子丹到我这里来闹鬼,你知道他的脾气秉性的,认准了的事情,百折不回,估计不把我折腾惨了,绝不会罢休,所以我才不得不逆天而行,借他人之手,救了孙子丹一条小命,估计至少要因此折上十年阳寿。

只见孙子丹的旁边多了一个女孩,自从上次在蘑菇岭上看到杜茜芊以来,还没有看到过如此漂亮的女孩,谁呀?周苓薇。

要说周苓薇怎么到这来了?我们最后提到周苓薇的地方应该是在平顶山吧,之后,简臻被苍疏清召回万峰山了,周苓薇独自闯荡江湖,一路折回元州想找杜茜芊说话,可杜茜芊已经跑了,一路打听,说可能到了西南的蘑菇岭,就一路行来,刚好让她撞到了这件事。本来不知东西,她又有事,未必会管这闲事,幸好孙子丹的那几句大话吹到了她的耳朵里,“林青青是他的侄女?那我还是管一管吧。”而且,摩天岭劫镖的那件事情,也让周苓薇对这个孙子丹稍微有点印象,所以才从孙子丹的侧旁刺出了这一剑,救了孙子丹一命。

那四个老头全站了起来,瞪着周苓薇,满脸紧张。要说了,周苓薇的那一剑不至于把他们吓成这样吧?当然不至于,周苓薇的那一剑不过随手刺出,就像那老头的一掌也是随手拍出一样,都吓不着对方。关键还在孙子丹的那几句话上,四老头误把周苓薇当作林青青了。可一冷静下来,发现对面的少女无论是年龄还是兵刃都和林青青不符,想必是新近崛起的另外几位少年高手之一,也就不以为意了,他们每个人的修为都不次于西山三怪之中任何的一位,只要不是林青青,他们以四敌一,谁也不放在眼里。

事实也是如此,周苓薇一和他们交上手,立刻就倍感吃力。单从修为上来说,周苓薇比这四个人并不强得太多,全仗的是精妙的招法。是不是缴天擒拿手?不是。周苓薇毕竟没有太多的江湖经验,并未先发制人,现在用的是缴天剑法,所以才倍感吃力。但你也不必太过担心,周苓薇虽不及吴菁苇聪明,也比不上林青青,但她这些天来也不是就闲着的,就像林青青说的那样,缴天擒拿手由于要近身而搏,虽然现在有蛇皮手套相佐,但仍然不是很方便,所以周苓薇把缴天剑法和缴天擒拿手的理念揉合在一起,自创了三招剑法,这三招剑法,绝对是本书中到目前为止出现的仅次于夺命一剑的第二神功,不过周苓薇目前还没有使用,但她一会就后悔了,等她觉得内息有些混乱之时,才意识到已经中了毒,心中一惊,稍一分神,手中的剑竟被四老头震断。

要说周苓薇用的什么剑?怎么这么容易断?其实宝剑并不是人人都有的,周苓薇用的并不是一把绝好的宝剑,只是一把好的宝剑。周苓薇手持断剑,就要用出自创的杀招,做最后一搏。四老头也各自使出杀招。如果事情就这样发展下去,结局很可能是两败俱伤。本来周苓薇如果开始就使出她独创的剑招,必能斩此四怪于剑下,但现在她已中毒,而且剑也断了一截。

可就在这时,一道金光和一道蓝光射来,金光是杜茜芊的小金剑,在箩衣心法的控制下攻向两个老头,蓝光是湛玉娴的蓝剑,不过不是湛玉娴冲进来了,而是她把宝剑抛给了周苓薇,以她目前的修为,还是不要亲自加入这个战团为好。其实旁边还有那个渔家妹子,这个渔家妹子叫楚沄沄——我在前面没有给她起过名子吧——实际上是她约杜娴二人出来采药,偶尔碰上了这事,这里实际上离蘑菇岭并不是很远。

下面不用说了,四老头活了九十多岁,也够本了。

老天爷,你刚才也没有意识到吧,这不又是个危难时获救的小说故事吗?看来即使是对我书中的人物,我也使用了双重标准,救孙子丹,那就是不应该的,而救周苓薇,那就是理所应当的。

因此,我要在这里更正以前的一个错误,就是我一直以为我是在写书或者至少也是在编书或者诌书,但我发现我错了,我其实并不是在写书,我只是在生产书,书现在是一种就像马桶那种东西一样的一种商品,所以现在的很多书是生产出来的而不是写出来的,书这种商品就像马桶那种商品一样,质量的好坏无所谓,能不能赚钱才是最关键的问题,所以我只能说我太失败了,大家都知道的,我的书不要说能赚钱了,就是白送给别人看,也没有多少人感兴趣。

当然周苓薇中的毒大家不用担心,以她本人的修为,再加上杜茜芊相助,逼毒不是什么问题。不过最得意的还是孙子丹,周苓薇看在林青青的面子上,叫了他声前辈,把孙子丹欢得差点没飘上天去。

然后周苓薇她们一同去了蘑菇岭,孙子丹赶回尤州去了。镖行的人来的时候,在进入西南山地之前,把马寄存在了一个客栈里,孙子丹回去时,从那个客栈走了一圈,看看他的那匹瘦马还在不在,但据伙计说,那匹瘦马被曹颂林他们一起带走了。本来曹颂林有心不要那匹瘦马的,但可能是想到孙子丹已死,这又是他最爱的坐骑,还是带回去做个纪念吧。

可以想像,孙子丹回去以后,这通吹。曹颂林一听,既然仇已报,死的镖师也活不过来,只好给死去的镖师家里多一些金银,以为安慰。

本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