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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厅中一排 《二手女人》 都市小说 2008-10-09 14:49 责任编辑:绮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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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二十日,在皂白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干预下,由皂白市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伟业强奸致死人命案在皂白市南区法院开庭。

皂白南区法院是一栋八层大楼,它的一二楼为法院办公,三楼以上是家属住房。法院的大门十分气派。门前是一块显目的白底黑字招牌:皂白市南区人民法院。两侧是一对大理石雕刻的独角兽,寓意执法的不偏不倚。门中是庄严的国徽。

走进大门,厅中墙上的浮雕是一架巨大的天平。天平的左下方是电子显示的各庭分布图,与今日庭审公布。左右两边各有一扇关得严严实实的需刷卡才打开的铁门。门上的电子显示屏上显示着:“法官通道”四字,让人觉得森严与高深莫测。右下方有一扇打开的小门,旁边竖了一块木牌,书“当事人通道”。纵是再理直气壮的原告,面对这两个好似一往天堂一往地狱的通道,也会无端产生一种负罪感与打官司低人一等的心理。当然也给人心理上以不可渺视法庭的威严与震慑。

与法院外观的气派相比,里面的“法庭”却显得过于小气,甚至不像法庭。它其实就是一间普通的办公室,只是中间摆了一个长桌,上面放了几块牌子,一名审判长、两名审判员、一名书记员,左右分别有一张书桌,右边是公诉人席,左边是被告辩护律师,下方有一个木栏,为被告席。再下面是两排木椅,为旁听席……如果说从法院门外到大厅给了人一种此地不可当儿戏的庄严与震慑的话,走到这里面,那种神秘的面纱就会全部揭开,庄严与震慑也会消失殆尽,这里的环境太像在哪个街道小厂的办公室开班组会……

雨雨因母亲的病未能赶来,但牛犊已于昨天回来。但代理人还是由罗章明担任。

法庭首先由公诉人宣读公诉词。公诉人说: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三日晚,皂白四六二四公司发生一起油压机压死一少女的惨案。公诉方认定,死者为失踪数月的丁雷雷。死因系被告强奸造成女方反抗误按油压机开关所致。现有大量的事实证明,施暴者为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伟业。为伸张正义,惩办犯罪分子,为死者报仇雪恨,特依法提起公诉。

接下来由王伟业的辩护律师答辩。他说:“此案的性质当时已有定论,系安全事故。何况案发当晚,四六二四公司党委书记王伟业根本不在现场,公诉人说有大量证明,望法官当场验证。”

法官请公诉人出示证据。公诉人一一呈上:

首先是三张案发现场的照片。并附省公安厅验证死者即为雷雷的技术鉴定报告。此证,法院当场予以采纳。

第二个证据为深圳天马公司开具的证明。证明曾在其公司工作的丁雷雷小姐于二零零一年五月十日被皂白四六二四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伟业带走。法院问王伟业,此证明是否承认?王伟业供认不讳。以上两证据均为四六二四公司公安处郑处长提供。

第三个证据是证人,五一三案惟一的目击者罗亚群师傅。法官当即传罗亚群出庭,罗如实陈述了当时的情况,证明作案者为王伟业。

被告律师辩称:“罗亚群当年曾追求过我的当事人王伟业,因王伟业不同意故怀恨在心,蓄意报复,故举证不可信。”

法官:“问被告,你是怎样认识丁雷雷的,为何将她从深圳带到皂白,其目的是什么?”

王伟业:“二零零一年五月,我去深圳天马公司出差,该公司老总是我的一位朋友,他说他的公关部有一位小姐叫丁雷雷,人长得特别漂亮,但此人太精,她知道天马公司许多她不该知道的事情,这个人留在他那儿迟早是个隐患,要我把她带走。我说,这样的人我带去不也会是一个隐患?他说人是相当聪明、能干,你不把她放到要害部门就行。再说,你硬是不想要,炒了她不就行了?但他却不敢炒她,怕她把那些事情抖出去。后来,我见了丁雷雷的人,确实长得相当漂亮,我便把她带回来了。”

法官:“问被告,丁雷雷在那边工作得好好的,你是以什么许诺将她带回来的?带回来后,你把她安排在哪里?”

王伟业:“我许诺她当我的秘书。暂时没有安排。”

法官:“问被告,你十号将她带回,十三号凌晨她就出事了,也就是说她在皂白仅仅过了两天两晚,这两天两晚她住在哪里?”

王伟业:“公司宾馆。”

法官:“谁按排的?”

王伟业:“我。”

法官:“你的律师刚才说,案发当时,你没有在现场,可现在有人指证是你作的案。这一点你是否有证据证明你确实不在现场?”

王伟业:“那晚我一直和我的前妻贾秀兰在一起。”

法庭内一片哗然。坐在公诉人旁边的罗章明惊骇地睁大了眼睛。下面的吴娟、牛犊简直懵了。法官敲了一下法槌,说:“肃静、肃静!”然后继续问王伟业,“你的前妻来了吗?是否可以出庭作证?”

王伟业指着贾秀兰说:“来了,那位就是。”

法官:“贾秀兰,现在本庭问你,你只需回答是与不是。请注意,在法庭不许说假,作伪证是犯法的,你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听清了吗?”

贾秀兰坐在那里发呆。她的脸色煞白,嘴唇在发抖。她没有回答法官是听清了还是没听清。所以法官不得不将他的话再重复一遍。

所有的目光都对着贾秀兰。垒垒一直和妈妈坐在一起,这时,她轻轻地对她说:“您说呀?说您听清了,您是和爸爸在一起。”

贾秀兰方才一怔,似乎从梦中苏醒过来。她未加思索地根据女儿的吩咐,机械地说:“听清了。”

法官说:“那好,现在本庭问你,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三日晚,你是否整个晚上都和你的前夫王伟业在一起?你只需回答是与不是。”

垒垒说:“妈,您说是呀,说呀您!”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说:“肃静、肃静!让她回忆清楚。”

贾秀兰抬起头来,环视了一下全场,她看到了全场所有的人都将目光对准她。被告席上,王伟业侧过头来,用乞怜与充满希望的目光望了她一眼。坐在公诉人旁边的罗章明一直定格在那个目瞪口呆的姿态上,似乎被人点了穴。垒垒还在摇着她的身子催她。另一边紧挨着的是吴娟和牛犊。

吴娟,那个潇洒的,什么事都大大咧咧的二妹哪去了?她这时怎么会如此消沉与悲观呢?还有,她的比垒垒还小四岁的三妹呢?她历尽艰险,吃尽苦难,受尽委屈……就是为了这一天。可这一天真正来了,她却把这重任委托给眼前这个在公诉人旁边发呆的男人?托付给这个对什么事都无所谓,都看得很淡的二姐?也毫不设防地托付给始终在雷雷与害死雷雷的人之间权衡再三,举棋不定的自己?

她毕竟太年轻、太单纯、涉世太浅、也太不懂事。相比之下,垒垒到底大几岁就懂事多了。她从美国回来,她守在妈妈身边,她连妈妈都不放心。哪像雨雨,相信一个结拜不到一年的姐姐胜过人家相信自己的亲娘?

还有牛犊,这个稚气未脱、天真无邪、木讷寡言,就因冒失打听雷雷被王伟业的人用汽车撞得开颅,险些丧了命的乡下青年,这时他也带着他头上的刀痕与伤疤紧贴着吴娟坐在自己的身旁。贾秀兰看到他的伤痕了,她第一次这么近地看它,它们现在都充血了,红得像熟透了的烂果子。他从来未发现过这些伤疤有这么难看……她听到可怜的他这时正和吴娟在轻轻地呼唤:“大姐……”

贾秀兰噙着泪水,抬起头,眼光停在法庭正中的国徽上。全场鸦雀无声,大家屏心静气,好像在等着她作最后的宣判。贾秀兰终于说:“我记起来了,五月十三日晚,我们确实在一起过夜。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因为,那是我们夫妻在一起的最后一晚。但,那是八年前的事了,那是一九九四年的五月十三日。那一晚以后,我们就分居了,直至离婚……”

贾秀兰的证词像一只无形的手,将一根正要引爆炸药的引线捻灭了。

法庭宣布,如果被告拿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没有作案时间,也没有其它证据推翻原告的指控,将被认定为强奸事实成立。

罗章明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望了一眼贾秀兰,那意思有感激,也有朋友之间的赞许。同时,他看到吴娟和牛犊,他们的脸上都挂着欣慰,当他们的目光碰在一起时,好像在互相祝贺:我们终于胜利了,正义战胜了邪恶!

然而,也就是这时,王伟业说:“尊敬的法官,首先请允许我向法庭致歉,贾秀兰是个诚实的人,她的确没有说假话,那晚,我确实没有和她在一起,我不该让她来替我作证。但我并没有欺骗法庭,那晚我确实不在现场,有人为证。”

法官:“传证人进场。”

一位二十多岁的女子被带了进来。这位女子抹着厚厚的一层胭脂,眼睛四周有一抹深深的黑圈,显然是睡眠不足,性生活过渡,一看就是风尘女子。

王伟业说:“这位是春意楼的三陪小姐小芳。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三日晚,我就和她在一起。请法官体谅,我因是有身份的人,不想让人知道我和这样的女人在一起,才想到让我的前妻出来作证,确是下策,对不起。”

法官又将对贾秀兰说过的话,对这位小芳小姐陈述了一遍,小芳小姐十分干脆地回答了一个“是”字。

法庭宣布证词有效。鉴于原、被告双方存在一正一反证人与证词,故法庭无法认定被告有罪。

令人气愤的是,当法官刚要宣布闭庭时,被告辩护律师却节外生枝,称此案必定是死者遭强暴后产生报复心理,想害死强暴她的人而故意捏的按纽。

罗章明不得不申明,此言纯属胡说八道,因为那样只能是同归于尽。油压机的行程虽慢,但是相对冲床而言的,实际上它也就几秒钟即到位,如果真是这样,死者只需稍微拖被告一下,被告就无法逃脱。相反,被告杀人灭口倒有可能,也合符逻辑与犯罪心理。故申请对被告追加一条故意杀人的控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