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布衣侯》目录

第一章 我是谁(续)

咸言 《布衣侯》 武侠小说 2010-02-06 23:37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旧站档案号:HXQ-NOVEL-00004033 · CHAPTER-00025385

沈七七嘴里叼着根青草,闭着眼舒服地躺在草地上。

草很香,阳光也很好,身边还有半坛子上好的绍兴花雕。沈七七觉得很惬意。

更让沈七七高兴的是,现在没有人能打扰他。

不管是做得一手好菜的兰儿,还是写得一手好诗词能吟曲弹唱的诗画,或是鼻子比猎狗还灵的句不离。

沈七七慢嚼着嘴里的草根,越嚼越开心,就差点要笑出声来。

这块草地真好!有人在远处痴痴的喃喃道。

沈七七听到这声音就蹦了起来。

他就看见了那个站在卅米开外说话的汉子,满脸钢茬般的胡子,腰间别着把无鞘的刀。

看见这个烧成灰都认识的汉子,沈七七就笑不出来了。

沈七七突然很讨厌眼前这个汉子,不仅讨厌,甚至还很恨,就如沈七七是这片草地的主儿而眼前这汉子突然冲过来要和他平分一样的让他痛恨。

问题是,沈七七喜欢的不是这片草地,而这汉子“抢”的也不是这片草地。

所以沈七七恨这汉子。恨不得立马把自己的拳头递到汉子脸上。

汉子过来,一屁股坐草地上,捧起酒坛就贪婪地往喉里倒。

抹着胡子上的酒,汉子比刚才的沈七七还惬意:好酒好酒,二十年的绍兴花雕啊!

沈七七恨得牙痒痒,恨不能现在就把拳头送到他脸上去。

汉子看着沈七七,突然叹了口气。一个人躲着清闲喝着美酒,够朋友么?

如果我现在把你的脸搓成方的又捏成扁的再拉成长的,会不会很好看?沈七七问。

不好看。和本来没区别。汉子一本正经。

汉子是不好看,粗俗得和一个种菜的农民没区别。

只要我的鼻子不丢就好。汉子又补充。

句不离要是丢了鼻子,那就不是句不离了。

鼻子比猎狗还灵的句不离,怎么能丢了鼻子。

句不离觉得鼻子比命还重要,因为他的鼻子常常可以用来保命。

所以谁都可能找不到我,但你句不离却能!沈七七苦笑。

难道你才明白?句不离很得意。

所以最好的朋友,如果成为了敌人,那就是最可怕的敌人。沈七七喃喃。

可我们是朋友,有酒同喝的朋友。句不离笑眯眯地看着沈七七。

还好你不是敌人。沈七七很庆幸。被一个鼻子比猎狗还灵的敌人整天跟在后面追是件很可怕的事,我终于明白江南花魔为何没等你动手就自己拿头去撞了墙。

如果别人说鼻子比命重要沈七七一定不信。但如果句不离同样的对沈七七说这句话,沈七七一定信。

一年前,江南花魔恶名昭着,奸杀少女无数,引起江湖公愤,群起追杀,人人欲得而诛之。

花魔淫色,性更奸滑。

句不离出了手。

江南花魔不吃不喝不睡绞尽脑汁变着法儿一路狂跑了四天三夜。

句不离啃着鸡腿灌着花雕打着盹儿轻轻松松一路追了四天三夜。

江南花魔依旧甩不掉句不离。

句不离笑嘻嘻地站在江南花魔面前时,江南花魔已是衣衫不整满脸怠色两眼发直。

江南花魔彻底崩溃。

见到了句不离就如同见到了鬼一样,江南花魔一声不吭就拿头撞了墙。

从此江湖没了江南花魔。

从此句不离一夜成名。

这就是句不离。沈七七最好的朋友。鼻子比猎狗还灵的句不离。

你知道江湖上最成名的七种武器吗?

沈七七问句不离这句话时,他和句不离已在一个酒肆里就着驴肉喝着酒。

王麻子酒馆的绍兴酒不掺水,王麻子酒馆的驴肉最地道。

沈七七和句不离就成了王麻子酒馆的最常客。

何七的血灵剑,燕长天的离别刀,唐恨的无心箭,吕小丢的万花枪,向卜通的霹雳珠,颜无玉的催命剪,和姚秋水的暗香针。句不离道。

那你知道为什么他们七人的兵器这样会成名?沈七七又问。

不仅因为皆是神兵,更为可怕的是其招术。因而成名。句不离道。

不错。沈七七道,七种武器里有两种,没有一个人见到过。

哪两种?句不离问。

沈七七:唐恨的无心箭,和姚秋水的暗香针。

句不离:无心箭和暗香针既是暗器,便有形,为何无人见到?

沈七七:见过的人都死在其下,所以没人知道它们的样子。

句不离:有理。

可是,你怎么会说起这个呢?句不离诧异。

七种最厉害的兵器,七个最有名的人物。

三岁的江湖小儿也知道。

句不离觉得沈七七问得有点白痴。

因为狂剑何七死了,千人斩燕长天也死了,更因为他们都死在自己的成名兵器之下。沈七七道。

而且因为这两种武器又是七种最成名兵器之二?句不离问。

所以……沈七七喝了口酒,看着句不离。

句不离愣了愣,猛一拍大腿,双眼放光:所以,你觉得接下去余下的五个人都可能会成为目标?

这一定是件很有趣的事。句不离说这句话时双眼闪闪发亮。

也是件很血腥的事。沈七七轻叹一声。

这就是江湖,句不离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好一个身不由己。沈七七道,句不离的鼻子又要派上用场了。沈七七喃南自语。

布衣侯沈七七又闲不得了。句不离笑道。

沈七七和句不离相视而笑,举起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

还是那双漂亮的女人脚。

干净的漂亮的女人脚还是在波斯地毯上。

但这次这双漂亮的女人脚没有在毯上跳起漂亮的美人舞。

女人的脚在发抖。

她就是燕长天的红粉女子小小?沈七七问句不离。

美艳动江湖的小小就是她。句不离道。

句不离说这句话时声音柔了很多。

因为句不离面前的女人是艳名动江湖的女人。

而句不离用远只是个男人,是男人就不可能不因之动容。

燕长天拥着这个女人时,让天下多少男人为之妒煞恨煞。

燕长天死了,天下男人却开心不起来了。

可惜……句不离叹气:燕长天死了,她就疯了。

她被当天的情景吓疯了?沈七七自语。

句不离道:是。

女人象是一只被吓怕的胆小的小动物,一脸惊慌地蜷缩在地毯一角嗦嗦发抖。

那双漂亮的脚光赤着露在已变肮脏的裙摆外。

好漂亮的脚!沈七七盯着这双脚喃喃道。

句不离又叹气。

这是他第二次来到这里。

他第一次来这里,是燕长天死那天。句不离刚好在附近。

句不离到时,燕长天的尸体还在,血还没凝,女人也还未醒。

那几个在场的乐手全被吓跑得七零八落,甚至都给吓得记不清黑衣人的长相。

但句不离不依不饶,因为句不离很好奇。

沈七七看句不离。

句不离苦笑:他叫我是谁。

沈七七还是看着句不离。

句不离笑得更苦:除了这个,没了。

句不离感觉沮丧,用手抽搐着鼻子,感觉鼻子不灵了。

抽着鼻子,句不离就又一次闻到了那种香味。

这种香味句不离以前没闻到过,极淡极淡,近乎于无。不似女人常用的胭脂香,也不是常见的香料香。

因为是鼻子比猎狗还灵的句不离,所以他就能闻到。

但句不离也不认识这香味。

句不离只肯定一点:这香味是夹杂在小小身上的胭脂香里散发出来的。

这就是句不离。

句不离喃喃问沈七七:你喜欢这种香味吗?很舒服。

香味?沈七七皱眉。他闻到的是女人常用的胭脂香。

这样的香味沈七七不是第一次闻到。他句不离也一样。

但沈七七知道句不离还没到见到这个漂亮的疯女人就分不清方向的地步。

句不离说有就一定有。

是有另一种香味,只是他沈七七闻不到。

果然,又听句不离喃喃道:问了也白问,我知道你闻不到。

沈七七看着句不离目不转睛地盯女人看的眼神,就露出了微笑。

你是说燕长天死后,这里就只有小小?沈七七问。

句不离:是。除了她,当天在场的几个全吓跑了。而且不会比我知道得更多。她要是不吓昏过去,也一定跑!

小小又吓疯了?沈七七问。

句不离翻白眼:同样的问题你问第二次了。

一个疯女人,如何起居?沈七七还在问。

有邻居在,不愁吃不到饭。句不离道。

一个因受惊吓而变疯的人,会让人靠近并照顾起居?沈七七又问。

被吓疯的人不会让人靠近。她也一样。句不离道。

你觉得有哪几种方法可以让一个疯了的人洗嗽饮食?沈七七问。

只有两种方法。句不离答:一,想法绑住她,帮她洗喂她吃。二,把饭食放着,她饿了,自己自然会吃。但不会洗嗽而已。

你说邻居会用哪一种方法帮住她?沈七七问。

第二种!句不离毫不犹豫地道。

为什么?沈七七问。

因为这里没可绑的东西看见,也没见被绑的迹象,更重要的是,邻居证实了这点。句不离道。

沈七七突然笑了,笑得很灿烂。

句不离很意外,还有点愤怒:他无法容忍一个男人对着一个柔弱的疯女人还可以笑得那样灿烂。哪怕是这个男人是他最要好的朋友。

沈七七还是在笑,甚至笑得更灿烂了。看着小小干净的脚叹道:真的好漂亮的一双脚!

然后沈七七道:你没疯!

这句话是沈七七对小小说的。

听到这句话句不离很意外很吃惊。

但句不离看见了更让他吃惊的事。

一直蜷缩着索索发抖的疯女人小小突然因这句话不抖了。

不仅不抖,还缓缓站了起来。

不仅站了起来,脸上还带着迷人的微笑。

你就是江湖最闲的闲人布衣侯沈七七?小小微笑着。

也是最喜欢管闲事的沈七七。沈七七笑得更灿烂。

那你就是鼻子比狗还灵的句不离了?小小抬眼看句不离,微笑。

你没疯?句不离楞楞道。

我本来就没疯,是你一进来就说我疯了。所以,我只能装疯。小小也笑得很灿烂,就象是刚刚很畅快的成功的捉弄完一个人。

句不离的脸涨得通红:原来你一直在装疯。燕长天死后就在装疯!

唉!小小叹了口气:可惜你们来了,我就没法再装了。瞒得过你,却瞒不过布衣侯。

布衣侯果非浪得虚名。小小对着沈七七道。

沈七七笑道:因为我对你突然感兴趣了。

有些事你还是别去感兴趣的好。小小微笑道。

有些事你太感兴趣了反而会付出太大的代价。小小依旧微笑着接道。

是。沈七七赞同,可惜……

可惜什么?小小问。

可惜他如果不感兴趣的话,那他就会三天三夜睡不着!句不离醒悟过来了,笑眯眯地道。

何止是三天三夜睡不着,如果错过了这件有趣的事,我会一辈子睡不着。沈七七补充。

那就不能怪我了。小小叹了口气。

小小刚说完这句话,她的手就同时扬起。

她的手一扬起,句不离就看见两丝淡白色的光芒分别射向了他和沈七七。

句不离又是大吃一惊:他没听说一向柔弱小鸟依人的小小会武功。不仅会,而且还如此精深。

句不离已没法去思考那么多问题了,他只能躲避。

句不离如同一只被狼追咬的刺猬一样滚了出去。很狼狈,但没得选择。

这时除了滚,鼻子救不了自己的命。

句不离滚得很狼狈,满头满脸的挥土。

沈七七没滚,也没句不离那样满头满脸的灰土,却也好不到哪去,那丝白光割下了他一络头发。

沈七七笑不出来了。避开同时也弹出了一指。

小小直直的朝身后墙壁翻了过去。

小小刚碰到墙,墙就突然开了个洞,洞刚开就又合上,小小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沈七七弹出的指风击在那又合起的墙上,“嘡”一声响,却是了无影痕。

句不离目瞪口呆。抽出腰间的刀就要朝那墙上砍去。

别追了。沈七七叹了口气,那墙门是混铁做的。

还是上好的陈年绍兴花雕酒。

句不离瞪着自己那满杯的酒直发楞。

他瞪着那酒杯已半晌了,滴酒未沾。

沈七七顾自舒心地喝着自己的酒。

你怎么知道她没疯?句不离终于忍不住了。

因为她的脚,她那双干净漂亮的脚。沈七七道。

她的脚?句不离不明白。

既已成疯,衣裙已肮脏,说明起居无法自理,既已无法自理,旁人又强帮不得,还何来一双干净的脚?沈七七道。

所以你开始认定她没疯?句不离追问。

只是怀疑。沈七七道,但后来我看见了桌上那些盛满食物的碗,食物鲜泽度各不同,说明放的时间不同,依此联系燕长天被杀天数,肯定那是邻居给她的食物,可她丝毫没动。

沈七七缓缓道:这么多天数下来,不是她不饿,而是她会自理,既会自理,就可能没真疯。

那她为什么要装疯?句不离不解。

问得好。沈七七拍了下桌子。

燕长天养了小小整三年,按理说三年时间小小不会对燕长天没感情,可燕长天被杀,小小不仅不伤心,还装了疯,不仅装了疯,还朝我们出了手,显露了她一直隐藏的武功。那就说明一个问题,她另有目的,三年时间,她只为接近燕长天!沈七七道。

那她为什么要如此苦心地接近燕长天?而最后燕长天是黑衣人我是谁杀的?句不离问。

所以,我同时又怀疑小小和黑衣人我是谁是一伙人!沈七七道。

句不离怔住。

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小小逃离的暗道,很可能和我是谁的落脚点相通。沈七七沉思道。

那如何我们进入暗道的话,不是可以找到了我是谁?句不离道。

你以为小小和我们交了手后,还会在暗道那边和我是谁等我们?沈七七反问。

句不离哑然。

七种武器里死了两个,余下五人中,还有谁住的地方离这最近?沈七七突然问一脸茫然的句不离。

当然是花枪吕小丢!句不离道。

有兴趣去看看吕小丢的成名武器吗?沈七七微笑着问句不离。

当然要去。句不离领悟过来。

可是,为什么小小和我是谁可能是一伙的?句不离还是为下午的那狼狈一滚愤愤不平,追问道。

更大的阴谋。沈七七道。

阴谋?!句不离喃喃道,漂亮的女人更可怕。她想起了那双漂亮的脚,和那长漂亮的脸。

如果我们所料不差的话,你就可以在吕小丢家附近再见到那个让你潇洒一滚的小小!沈七七意味深长地道。

我有办法找到她了。句不离双眼突然放出了光。

三月初七。晴。黄历注:万事皆宜。

花枪吕小丢吕府临街,门口两排弟子竖刀而立。

吕小丢是江湖成名人物之一,吕小丢也同样富甲天下。

所以吕小丢的府宅临着市内最热闹的中心段也不为过。

吕小丢富甲天下,一杆霸王花枪变幻莫测少有人敌。他的府前当然没人敢去设摊立店。

哪怕这条街是最好最热闹日进万金的黄金街。

除非有人不想要命了。

可这两天却真的有两个人不想要命了,坦坦然在吕府对面设起了摊做起了生意。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两人一个是瞎子,设了摊算起了命,一个是瘸子,支了架烤卖起了红薯。

设在这样的地方当然没人敢去照顾生意。

没人敢去照顾生意当然就摊面冷清。

所以,瞎子百无聊赖的在打盹。瘸子无所事事的在炉边剥指甲。

更让人郁闷的是,对于这两个如此放肆的人,吕府的众弟子除了一直紧紧盯着外,竟没人上去过问和驱赶。

日上三竿时已过晌。

街上最热闹之时。

路人越来越多,瞎子和瘸子还是生意冷清。

此时街东面出现了一个一身黑衣的年轻人。

一张不难看也不好看很普通的脸,表情木然。唯一有点凸显的,是他身上同样黑色的长大披风,和头上的荳笠。

黑衣人的双手隐在披风里。

算命的瞎子突然来了精神不打盹了。旁边的瘸子也不再剥手指而忙着用那破扇扇起了炉火。

黑衣人经过瘸子的烤薯摊,瘸子竟然破天荒的上去拉了客:客官,来个现烤的红薯吧?甜着。

瘸子不仅上去拦住了黑衣人,还出手拉住了黑衣人的袖子。

瘸子是真的想钱入魔了。

黑衣人轻皱了眉,轻轻的弹了弹袖子。

黑衣人弹了袖子,一个人就飞了起来,不偏不倚正好飞在瞎子的算命摊上,让人意外的是那个飞起来的人的笨重的身子竟没压烂瞎子脆薄的课桌。

飞起来的人正是那个烤红薯的汉子。

汉子呆若木鸡,吓得脸色苍白。

瞎子大惊失色七跌八倒乱避。

汉子苍白着脸,吓得直抽搐鼻子对着瞎子指着黑衣人哇哇乱叫。双眼却突然放起了光亮。

瞎子强定了下神,上去向黑衣人连连作和:客官,莫气莫气,今日大吉,不可杀生,万不可杀生。

听到这句话,黑衣人停住了脚。

如果我今天真要杀生呢?黑衣人淡淡问。

瞎子一楞,道:万万不可!

为何不可?黑衣人问。

瞎子赔笑道:客官要是信过在下,可否耽搁盏茶时光听在小帮你算上一算?如若不准,分文不取,如若说准了,客官随便给就是。

黑衣人道:说!

瞎子眯着那双瞎眼,笑嘻嘻道:在下算命只需摸手骨。可否?

黑衣人略一迟疑,伸出左手来。

瞎子摸了摸黑衣人的手,脸上起了微笑:客官没骗在下,客官今天是真要去杀一个人。对否?

黑衣人:不错!

瞎子又道:以在下看,客官欲杀之人就近在眼前,几触手可及,对否?

又对!黑衣人眼色突然闪出了精茫。

瞎子叹了口气:今天黄道吉日,岂能杀人?

黑衣人冷声道:如若我非杀不可呢?

瞎子又叹了口气:何七已死,燕长天也已死,如此动作,江湖哪能不被撼动?吕小丢的花枪哪能不有所备?如非要杀,岂非真正要血流成河?

黑衣人脸上变了色。瞳孔猛然收缩。

瞎子突然张开眼,一双完好的眼睛盯着黑衣人:我是谁?

黑衣人眼神凌厉:你果是沈七七?

是。瞎子道。

而鼻子比狗还灵的句不离卖起了烤红薯?我是谁问。

可你却不肯花一文钱买我的一个红薯。瘸子笑着叹了口气。

看来你所知不少?我是谁对沈七七道。

不多,只是一二而已。沈七七微笑。

何不就此罢手,不再趟这混水?我是谁脸色缓和下来。

阁下何不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呢?沈七七一本正经道。

我是谁看着沈七七的眼神重又凌厉:看来布衣侯是非管不可了?

如果阁下能就此罢手不再屠杀。沈七七淡淡道。

我是谁瞳孔再次收缩:闻听布衣侯剑法,飞刀,轻功和六阳弹指为四绝而独步武林,看来在下今日得向阁下请教了!

沈七七又叹了口气:做朋友要比做敌人好得多,做敌人要比成朋友易得多。

我是谁隐在风衣内的右手慢慢地抽出。

一双洁白的手。手上一柄黝黑生锈的铁剑。

沈七七的脸色开始凝重,从腰带处轻轻地抽出一把一尺长短的短剑来。

我是谁出了手。

沈七七也出了手。

我是谁的剑招快,沈七七的剑招也同样快。

眨眼间,两人各攻出了七招。

甫合乍分。

沈七七长长的嘘了口气,微笑。

我是谁脸色有丝苍白,握剑的右手腕上有米粒大一点血珠。

布衣侯果然名不虚传。我是谁缓缓道。

阁下果非同小可!沈七七微笑道。

你要我不杀吕小丢?我是谁问。

不错。沈七七道。不仅吕小丢,还有其余人。

我是谁盯着沈七七,脸色铁青。

今日不杀,日后必杀!

这是我是谁离开前丢下的最后一句话!

听说布衣侯沈七七和我是谁在吕小丢门前有了一战!

你是说江湖最闲的闲人也是最爱管闲事的布衣侯沈七七?

是。

他们在吕小丢门前一战?

是。

难道我是谁欲杀吕小丢而恰巧被沈七七遇到而阻止了,所以有此一战?

可能。

那最后是谁杀了谁?

谁也没杀谁。

怎么可能?两大顶尖高手一战没死伤?

确实没有。

糊涂了!

不仅你糊涂了,我也很糊涂了。没人能懂。那是谜。也许除了句不离。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