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鼠王和鹰姑
1、鼠王
鼠王不是一只老鼠,它是一个人的绰号。
他是一群老鼠的领导。
在小的时候,他就喜欢老鼠,从不玩狗和猫。在他看来老鼠就像可爱的蓝精灵,聪明睿智,自食其力,而猫和狗都是人的奴才,摇尾乞怜,善于逢迎争宠。但这个爱鼠的嗜好,使已经没有家的他再一次失去了家。
仿佛他命该如此,好像老天爷有意虐待他,在山村,他出生不久,父母相继病逝。姑妈收留了他,从小把他拉扯大。十八岁的汉子,已经高中毕业,但酷爱老鼠的习惯屡教不改。终于有一次,姑妈一气之下把他藏好的吃奶的小耗子们给扔了出来。他流着泪拾起它们,跑了出去,从此再也没有回家。
流浪的生活使他亲历了世上人情冷暖,进一步了解了社会。他在建筑工地打过工,在超市里卖过东西,几乎什么都干,只要能养活自己,能养活自己喜欢的小耗子。他亲眼目睹了富豪们花天酒地、灯红酒绿的日子,贪官们奢侈淫逸的生活。在他看来,整个社会像一台制造钞票的机器,他和一般人只是那机器的工人,而那些富豪权贵们才是机器的主人。
他憎恨他们,就想报复他们,和他站在同一战线的只有那些耗子。他能听懂它们的语言,他能命令指挥它们。在出来两年的时间里,它们已经发展到一百零八只。他称它们为一百单八将,并给它们起了名字——宋江、吴用••••••
他租用的房子成为“水泊梁山的聚义厅”,他召开会议后,大部分耗子都能顺利地完成任务。有时潜入富豪家,盯着他们的一举一动,观察他们的食物放哪儿,值钱的东西放哪儿,待晚上他们熟睡时里应外合。有时趁他们出远门时,进到别墅里,享受一番。鼠王的绰号名不虚传,他近来已经不去上班,研究出了各种开门锁的办法。但他从不贪心,只拿能维持生活的少量钱财,所以没有人报案,也没有人能想到是他干的。
但有一次,他的“鼓上蚤时迁”仗着自己身细灵巧,卖弄技艺,竟去偷吃一对穷老夫妇啤酒瓶里的芝麻。
那没有瓶盖的啤酒瓶子立在桌子上,它总是趁他们睡觉后开始行动。两位老人总是纳闷儿,瓶子里的芝麻还没吃呢,却一天天减少,就是有老鼠也没有办法进入瓶口啊!
这天他们刚躺下要睡午觉,“时迁”也忒大胆,竟悄悄爬上瓶口,俩人看了个正着,寻思它怎么作案呀?只见它把长尾巴伸到嘴里舔了舔,又把尾巴伸进瓶口,用尾巴沾芝麻吃。好高明的办法!两位佩服至极,但偷吃了自己心爱的芝麻,总要报复啊!他们随手抄起了一个痒痒挠儿和一把扫炕笤帚,扑了上去,“时迁”见势不妙,跳下瓶口就跑,但还是被踩烂了截儿尾巴,它再也不能用尾巴偷吃芝麻了。
回到“聚义厅”,它被鼠王训斥了一番:劫富济贫,替天行道,这是宗旨,不能违背。“时迁”当然要俯首认罪了,低着头默默地爬进了纸箱,也就是自己的家。
近来一次,在街上远远见到一个肩膀站着鹰的女孩儿,和他年纪相仿,给人感觉鬼灵鬼气的,身材蛮骨感的。别有一番韵味。最使他担忧的是她肩膀上的那只鹞子,万一有“一员部下”在白天行动时,葬送在它的嘴里可就糟了!
2、鹰姑
鹰姑就是那个肩头上站着鹰的女孩。
两年前,她在回家的山路旁的草丛里,发现了一只翅膀受伤的小鹞子,她义无反顾地救了它。从此,她有了个形影不离的伙伴,也得了个“鹰姑”的称号。
这个山村离浣花城不远,她初中毕业后父母就打算让她放弃学业,去城里打工,好为她那不争气的傻哥哥娶房媳妇。父母年老,没有什么挣钱的门路和本事,只靠种植果树,来养活两个孩子,维持生计。但她现在有一只懂人性、迅猛异常的鹞鹰,在一次它抓住一只野兔时,她发现了一条挣钱的门路。
她就这样每日带着鹞鹰去树林里,捕捉野兔和鸟雀,然后把野兔剥皮,把鸟雀拔毛,送往城里的饭店。因为是野味,价格自然很高,野兔毛皮卖给毛皮贩子,就这样每天也有百八十块的收入。
这次,她又卖了野味,买了个辫套扎了个马尾辫就准备回家。
在繁华的路口处,她看见他在盯着自己,她不知道他是鼠王,他也不知道她是鹰姑。但那一刹那间眼神的碰撞,给了彼此心灵豁然猛地悸动。如果说眼睛是人心灵的窗口,那么眼神就是两个人心灵窗口之间架起的虹桥。正是这眼神的交流使彼此达成了一种默契,这种默契无法用言语来描述,是人与人难以言说的尘缘。正如佛说:前生五百次的回眸才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
她羞涩地转过头,其实不用,匆忙的人流已过来挡住了彼此的视线。
三五个人从她身旁前后走过,一个人擦身挤过时,她瞬间感到自己的衣兜被人碰了一下,下意识的用手一摸,啊,一百元的钞票不见了!“站住!”她立即冲上前去,凭直觉她认定是那个高个子的男人。那人见势不妙,拔腿就跑,“抓小偷!”她边追边喊,肩上的鹞子飞起来,一个俯冲过去抓住那人的头发,嘴巴冲他脸上一阵乱啄。那人捂着脸疼得乱叫,还没跑出十几步就被鹰姑赶上了。“你这个不要脸的小偷,快把钱还我!”鹰姑厉声喝道。那人顾不上应声,忙用手去打头上的鹞子,鹞子一展翅又落在鹰姑的肩上。“我没偷你的钱,冤枉好人,我有的是钱,用得着偷吗?”他可算有喘息的机会了,在拍着胸脯辩解,那个动作不光是给她一个人看的,主要是表演给围观的人。的确,这个人西装革履,油头粉面,不过被鹰啄破了几块,血迹斑斑,像雪地上撒了几块煤球。但相比之下,她要寒酸多了,只穿着农村里常见的短袖白纱上衣和黑色长裤。虽然干净利落,但红红的脸始终掩盖不住一股来自乡土的质朴。
“我就看见你偷了,不把钱掏出来,不会放过你!”
“那好,你搜好了!搜不出来,哼,赔我的脸!”那个人没想到这个农村姑娘这么厉害,但也不甘示弱。
“我帮你搜吧!”有个贼眉鼠眼的人假惺惺地过来,伸手把他所有衣兜掏了个底朝天。
的确是没有啊,她这下可犯难了,围观的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开了:“你认错人了吧!那贼早跑了,看他的穿着也不像小偷啊!”
“慢着!”大家一怔,不知什么时候鼠王出现在人群里。看半路杀出来个程咬金,那人刚得势欲反攻的气焰又被压了下来,满脸不高兴。只见鼠王站了出来说:“大家请看,钱在这里!”说着,用手一把推开了掏钱的人,那人倒退了两步,抬腿之际,一百元的钞票赫然出现在地上。
大家霎时明白了一切——“他们两人是一伙儿的!”那两个人撒腿就跑,鼠王弯腰捡起钞票郑重的递给她。“谢谢你!”她接过钱,满脸感激之情。人们目睹了出乎意料的结局散去了。
“很高兴认识你,你叫什么名字?”鼠王问。
“人们都叫我鹰姑,叫我鹰姑好了。你呢?”
“鼠王。”他说着伸出了热情的手。
两只手温暖地握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