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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蝴蝶依旧狂恋着花,你却错过我的年华

叶翩迁 《伤城》 都市小说 2010-02-02 18:55 责任编辑:端木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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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酒意朦胧的序幕

我趴在吧台,手边依次还排着三杯彩色的液体。特基拉,红橙黄绿青蓝紫,一套七杯,舔一舔左手虎口上的盐,一昂头将酒一饮而尽,再咬一口柠檬,盐的清咸、酒的热辣和柠檬的酸涩混合成一股协调舒服的味道,整个过程一气呵成,我很喜欢这种江湖的感觉。我常常喝到第二套绿色就得打电话了。这就是我的酒品,喝醉了,就打电话四处骚扰相熟的朋友。我腾云驾雾中感觉有人将我扶正,结帐,付小费,叹口气,揽住我的腰,扶着东倒西歪的我离开酒吧。我看也不看,闻着他身上的味道,就知道是他。只有他,在接到我电话之后,无论夜多深,无论是不是已经睡下,都会在第一时间赶到我身边。他是我的朋友,很好的朋友。我费尽心思想要勾引他将他变成我的男朋友,经过这些年艰苦卓绝的倒追,我慢慢悟到,这不是我能得到的男人。

他叫楚新,从遥远的北方来到这座南方城市求学,毕业之后逗留在了这座城市,转眼在这座城市一混就是12年。我三年前在一个朋友的生日party上见到他,第一眼就爱上。那是在钱柜的包间里,我推开门走进去的时候,他正在唱一首悲伤的老歌。光线很暗,他唱得很投入,没有看我,而我,看着他的侧脸就沦陷了。

我赖在他怀里走出酒吧,风一吹,我开始翻江倒海,冲出去抱着一棵树狂吐。他温柔的拍我的背,递给我一瓶矿泉水。我吐得泪流满面。这个男人,给我照顾,给我关怀,给我依靠,给我温暖,唯独不给我爱。我有什么不好?我面容姣好,身段妖娆,工作稳定,收入不菲,家庭背景单纯。多得是人追我,哼!我好稀罕你么?不爱我就别对我好,干脆不要出现在我面前好了。我斜着眼乜他,倔犟的站在风里,他企图拉我坐进车里,我不干,抱着树,不让他拉走。他摇摇头,掰开我抱着树的手,拦腰扛起我就走。每次都这样,每次都这样。每次都这样毫不讲理,好像我就是个无理取闹的小孩。我被他扔进车里,浑身瘫软无力。他让我靠在他怀里,帮我摆了个舒服的姿势,轻声埋怨:“怎么又自己跑出来喝酒?”

“关你什么事?”

“不关我的事你干嘛打电话给我?”

“我打电话是因为想要说话而已,我让你来接我了吗?我给很多人都打了电话啊,你看看,谁来了?谁来了?谁也没来。除了你这个白痴。”

“你!”

楚新生气了。我知道楚新生气了。楚新生气的时候我就会非常高兴。真的非常非常高兴。

他不说话,也不动,面无表情注视前方。我虽然心里高兴,却不敢再造次,也不敢看他。只能闭上嘴,靠在他肩上,手指在他手臂上一道一道轻轻划。过了好一会,他叹口气,轻轻抚摸我的头,说“糖果,你什么时候才能不任性啊?”

我满意的闭上眼睛,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窝在他怀里。这就是我的楚新,不会扔下我不管,不会生我气超过10分钟。他是我的楚新。

正文

我叫唐果,03年大学毕业之后来到这座城市,转眼已经六年。记得刚来这座城市的那个冬天,每天早晨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光着脚跳到窗前拉开窗帘看有没有下雪。结果一直到第二年迎春花开也没有看到雪的痕迹,果然应了临来之前朋友们说的,那是一座难得有雪的城市。可是不下雪归不下雪,这座城市冷起来也并不留情。成天潮潮的,是一种跟北方那种干燥痛快的冷不一样的粘糊糊的往骨头里渗的冷,那种冷就像一件紧身衣服穿在身上,整个冬天也脱不掉,睡在厚厚的被子里也没有办法脱掉,我常常睡了一晚上手脚仍然冰凉。一整个冬天难得看到阳光,全天候的阴湿,被子、褥子、枕头,到处都散发着霉味。刚来长沙的那一年,因为不适应这种潮湿,身上常起一片一片的湿疹,又痛又痒,痒的时候不敢挠,害怕一挠就溃烂脓水流到别处污染其他的好皮肤,只能咬牙忍着,拿出医院开的皮炎平耐心的搽。这就是我刚来这座城市时的惨状,每天就是跟潮湿打仗,难得出太阳的日子里,就跟阳光赛跑,它在东边的时候,我就搬着被子们到楼房东边的晒衣场去晒,它溜到西边了,我又搬着被子们跑到西边。这样在晚上抱着被子入眠的时候就可以闻到那久违的阳光的味道。被子盖在身上非常温暖,连身上的湿疹都结痂脱落了。到了第二年,我发现慢慢的不出湿疹了,随之而来的是水当当的肌肤,很润很滑。哦,真有一种化茧成蝶的感觉。想要脱胎换骨,就必须经历一次蜕皮的痛苦。其实世间什么事情不是这个过程呢?

适应之后,我才得以从手忙脚乱中腾出精力来观察这座城市。真是一座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城市啊。它的夜色实在让我心醉。漫步在湘江边上,吹着凉凉的江风,看着江上驶过一只只游艇,还有夜宵摊香气四溢的口味虾和啤酒。夕阳西下坐缆车上到岳麓山顶,在山顶放眼眺望整座城市,很美,吹着山上的风,扑面而来的是满山枫叶的味道。随着山道慢慢向下走,身边都是爬山的人,上上下下。我曾经独自一人漫步在湘江边,也一个人爬岳麓山。那个时候还不知道什么是孤独,觉得一个人很自在。是因为年轻吧?年轻的人永远不害怕寂寞。我也不知我从什么时候开始讨厌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逛街,一个人游玩。开始讨厌一个人的时候,就表示人开始慢慢变得不年轻了吧?我在这座城市没有亲人朋友,同事之间的关系也很淡漠。那段孤独的日子,每天会听莫晨的节目。莫晨是城市电台的DJ,午夜档。孤枕难眠的时候偶然打开收音机听到了他的声音,从那之后慢慢养成了习惯,每到晚上12点钟,就会关掉灯,钻进被子,听他慵懒而略带忧伤的声音推荐他喜欢的歌。他不仅是推荐歌曲,有时还会悠悠地讲述他自己或者他身边朋友们的故事。他放信的《千年之恋》。

海风依旧眷恋着沙,你却错过我的年华。

错过我新长的枝丫,和我的白发。

他说,人生最让人难以释怀的莫过于“错过”二字。错过的原因很多。曾经拥有,但是没能好好珍惜是一种错过;恨不相逢未嫁时是另一种错过;有的人一生都在错过,错过等待,错过爱情,错过幸福。有时候爱情需要去追寻,而更多时候,爱情需要耐心的等待。如果因为渺茫而放弃了等待,那么当它真正来到身边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拥有它的资格。一旦错过,便是千年。

我很喜欢莫晨用这种方式诠释他对音乐的理解。也很喜欢他用干净透明的声音慢慢的给听众讲他自己的过去。他的讲述不求互动,更像是在自言自语。就像仙剑奇侠传里,对着神树倾诉心事的夕瑶。那些孤独的夜晚,我分享着他的故事。他的大学生活在长沙度过,人生的第一次恋爱也是在这座城市。女孩家境优越,父亲是政府官员,母亲是某银行高层管理。毕业之后,女孩想借用家中力量为他谋求一份稳定高薪的工作。但是由于他过强的自尊和对利用权势谋求私利的蔑视,使他亲手毁了那段教他们刻骨铭心的感情。

他讲故事的方式很特别。只言片语、断断续续。他的故事是我经过了无数个夜晚的守候,才一片一片拼凑起来的。

那段感情结束之后,两人就断了联系。莫晨现在想起那段感情,心还是隐隐作痛。“现在想想,借用父母的关系又能怎样?难道起点高一点就一定罪恶吗?即使她的父母出手干涉了起点,未来不还是要自己走吗?父母又能扶持着走多远?”他淡淡地评价着自己年轻时的任性、青涩和莫名其妙的倔强。我曾打进电话跟他聊天。我问他,“后来再也没有联系过吗?”

“没有,时间过了那么久,她应该已经嫁人。我只是喜欢这样自言自语,也谢谢听众们愿意听我偶尔这般呓语。”

这是一个陈旧的桥段,有多少年轻人因为年少轻狂而失去了本该能拥有的幸福。这就是莫晨所说的“错过”中的前一种吧。

我喜欢莫晨,喜欢他的普通,普通的人生,普通的爱恋,普通的痛苦。他让我慢慢感到自己是这座城市里千万个普通人中的一员,这种感觉让我觉得安心,让我觉得这座城市不再那么陌生。

我关掉收音,慢慢沉入梦乡。在梦里,我见到了莫晨,微长的头发遮住眼睛,慵懒的眼神写着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