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情系电影街
电影街,夜晚比白天还要热闹,灯红酒绿,吹拉弹唱,欢声笑语。跳舞的,品茶的,下棋的,打牌的,听书的,套圈的,打桌球的,甚是热闹。我们几个走到音乐茶场,拣一个角落的空桌,团团围坐。服务小姐马上绐每人送来一杯茶。“我不渴。”我马上把茶递还服务员小姐。服务员小姐含笑接过茶杯,依旧放在我面前的桌子上,转身离去。
“喝吧,土老冒!”王林哈哈笑起来,望着我说道,“诗人,喝!只要你坐下来,喝不喝都是一杯茶,五元钱!”
“这不是明摆着宰人吗?”我心里想:“人们月收入也不过一百多元,一杯茶就要五元钱,太贵了。”
我端起茶杯饮了一口,仔细品品,与日常在家喝的花茶,并没有什么两样。可是,来这里消闲的人却不少,难道他们的钱来得特别容易吗?放眼望去,在场的人似乎都没有在意价格,男男女女,谈得甚是开心。
唱歌的是个男青年,长长的头发披在脑后,干嚎了一阵,既无人喝采,也无人拉歌,乏味之极。我四下里张望,却不见林娜的身影。她到哪里去啦?莫非生病啦?我心里疑问重重,心里七上八下,甚是不安。虽然目前与林娜无甚瓜葛,却也叫人牵肠挂肚。正自不安,忽然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只见林娜悄无声息地出现在茶场中心。
“大家好!”林娜鞠了一躬,接着说道,“今天,我为大家奉献一首《鲁冰花〉〉。”
话音未落,已是掌声雷动。
王林边鼓掌边说:“快看,阜城的一只百灵鸟!她唱得棒极了。你们知道吗?她每唱一首歌,茶座老板便付给她五十元。”
“你怎么知道的?”我问道,“你和她很熟吗?”
“当然!她姥姥家和我家门对门,”王林神秘地眨眨眼,停了一会,方才接着说道,“小时候,我和她经常在一起玩,她管我叫大哥。现在,仍然这么叫!”
“吹牛皮,不报税。”李发不以为然.。
我也有些若信若疑。
“骗你们是小狗!”王林得意地说,“小时候,每到夏天,我和林娜,还有其他几个小伙伴,总是一块下河捕鱼摸虾,有时候,还做游戏,扮家家。每次,总是我扮爸爸,林娜扮妈妈;有时候,她扮新娘,我就扮新郎。那种生活,别提有多爽啦。现在回想起来,仍然叫人留恋。”
我十分羡慕王林。
一时,林哪唱完了。王林起身叫道:“林娜!你好啊,林哪!”林娜转过身来,满脸喜悦,美丽的笑容里泛着迷人的青春。林娜微笑着走过来。我的呼吸急促起来,甚至听得见咚咚咚的心跳。王林一边与林娜握着手,一边说道:“闲着无事,和几位同学来聆听你唱的歌。多日不见,你还是风彩依旧,还是那么迷人。”“多谢多谢!”林娜笑着说,“你嘴吧还是那么甜!但愿我的歌声,别吓着你和你的同学。”
王林给林娜一一介绍我们。当介绍到我时,我满脸涨得通红,唯恐林娜看透了我的心思。
“这位是诗人----拾轶。”
“诗人,你好!”林娜向我伸过手,我激动地握住她的纤纤玉手,浑身有些发抖。
“你好吗?”由于过于激动,一时,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实在想不出更适当更准确的语言,表述我此时的内心激动和喜悦。
林娜似乎也感到了我的内心激动,漫不经心地说:“你怎么啦?冷吗?”
王林笑道:“他见到你激动的。没想到,他和你初次相识,他就成了你的崇拜者!真不愧是诗人的气质,好浪漫啊!”
林娜哈哈地笑起来,声音清脆悦耳。我心如长草,惴惴不安。我想:我不仅是她的歌迷,更是她的崇拜者。她就是我的上帝,我甘愿做她的奴仆。“请坐!”我把位子让给林娜,自已则垂手站在她的身旁。那模样,简直就像小学生面对老师,心内既崇拜又敬畏。林娜很爱笑,也很随和,大伙山南海北的交谈了几句。一时有人点林娜唱歌。林娜说了一声“失陪啦”,便起身走向茶场中心。也许是有熟人在场的缘故,也许是林娜一时兴起,林娜边唱边舞。这情绪感染了现场的观众,一时,茶场有些骚动,几个小伙子小姑娘涌向茶场中心,围在林娜身边,随着林娜舞起来。眼看着他们围着林娜跳舞,我心里是十分的酸楚:多少年来,只知道读书学习,却不知除了读书学习之外,还有许多学问,自己都一窍不通。比如,当年在学校时,业余时间,有的学跳舞,有的学下棋,有的打球等等,自己曾笑他们不务正业。想不到这时就能派上用场。真是闲时练来忙时用。要是我也会跳舞该多好呀。一曲终了,茶场突然沉寂下来。大概人们都累了吧,渐渐地,陆陆续续有人离去。
“时候不早啦,”王林起身说道,“明天还要上班呢。你们继续玩,我该走啦。”一时,李发他们也都起身离开。我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他们明天要上班,而我明天无事,何不再待一会呢。其实,我心里总是惦记着林娜,也许能找到和她接近的机会。我耐心地站在人群外,两眼却紧紧地盯着林娜,唯恐她又突然似流星般的消失。
终于等来了机会。林娜和一个中年男人打了声招呼,便离开音乐茶座,幸而她独自一人。我鼓起勇气,走到她的跟前,低声细气地说:“林娜,你,你,准备回家吗?我可不可以送你回家?”林娜停住脚步,满面欢笑地望着我,说:“好啊,多谢你啦,我的大诗人!”我听了林娜的话,内心欣喜若狂。没有想到,她居然记住了我!这意外的再次相逢,竟然给我带来了无限的希望。我心里千百次地祈祷:但愿这次相遇,能够给我带来好运。但愿我们的交往,就像日月一样长久,不要像夜空中转眼就逝的流星。
从茶座到林娜家也就几分钟的路程。我故意走得慢慢的,林娜似乎也跳累啦,在我身旁慢慢地走着,似乎并不想急着回家。“你是我相识的人中,给我印像最深刻的一个人!”林娜轻声地说,“别人和我握手时,总是用了很大的气力,甚至就机会捏捏我的手心。只有你握住我的手时,你微微发抖。你为我激动,对我是出自一片真心。虽然我和你是初次相识,然而,当你提出要送我回家时,我就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不然,跟一个初次见面的男子回家,岂不是显得我太随便啦,我这人太轻浮了吗?”
“其实,我早就认识你了。只不过那时候你不知道罢了。”于是,我向林娜讲起见她的经过以及几十天来的相思。林娜停下了脚步,抓住我的双手,注视着我的眼睛,惊呀地说:“天呀,这太让我感动啦!要不是亲耳听你诉说,我还以为是听故事呢。这太浪漫啦!我值得你这样吗?”
“当然啦!你就是我心中的太阳,是我多年来苦苦追寻的太阳。看到你,我的心里就亮堂,就有了奋斗的方向,无论在什么环境中,都不会再彷徨,失望。”我异常的激动,双眼注视着她那水汪汪的一双大眼睛。她那喜悦之情,毫无掩饰地暴露在我的眼前。当我们的目光交织在一起的时候,我感到爱情的火焰,已在我们的内心熊熊地燃烧。
六七百米的路,尽管我们走得很慢,但毕境路程有限,不知不觉的就到了林娜家的门口。我恋恋不舍地回转身,但双腿似有千斤,不太听我的使唤。林娜拉着我的手,也是不忍放开。“我送送你吧!夜深了,你一个人走路,不太安全。”林娜边说边拉着我往回走。于是,我们携手出了龙潭巷,沿着人民路往东走。路上的行人果然很少了,路旁卖夜市的也都收摊了。我们都不想说话,只是手挽着手,静静地往前走。但是,从彼此紧握的手中,我们都能体会到对方的心意,感受到对方的喜悦。过了人民广场,拐进一个胡同,走上十几步,便到了我家门口。
“这就是我家。”我指着一个小院说,“进去坐坐吧!”林娜摇摇头,松开我的手,说:“太晚啦。我该回去啦,免得家里挂念。”说罢,转身便走。我赶忙追上去,一把拉住她,我没有再说什么话,只是陪着她默默地往回走。
深夜,路灯发出梦幻般的光,被灯光笼罩着的马路,悄悄地伸向梦幻般的地方。马路两旁的高大的梧桐树,似一个个哨兵,注视着夜游的少男少女们,偷偷地倾听他们心灵深处的呼唤。
我牵着心爱人儿的温暖的手,轻飘飘地往前走。微风吹拂着,如同腾云驾雾一般,就这么一直不停地走下去,一直走下去,直到走白了头,走到生命的尽头。忽然,一阵突如其来的凉风刮过,林娜打了个哆嗦,不知不觉的依偎在我的身上,我赶忙就势揽住她的纤细的腰。彼此相拥着进了龙潭巷,忽觉眼前一片漆黑,我努力睁大眼睛,也瞧不清眼前的路。忽然,林娜一下子抱住我,滚烫的秀唇猛地吻在我的脸上。顿时,我只觉头脑里一片空白,对林娜突如其来的举动,不知如何应对才好。然而,原始的本能,使我没过多久,就热烈地回应她的吻。我双手搂着她的腰,回吻着她。当我们的唇吻合在一起的时候,我忽然觉得地球似乎停止了转动,在茫茫的宇宙中,直往下沉,下沉,不知沉向何处。
“明晚再见!”终于,林娜推开了我。我正沉醉于温柔之乡,被她突然一推,冷不防的,不免踉跄了一下,对林娜的突然举动,正自感到诧异,忽见一道亮光射过来。“是林娜吗?’’一个男人的声音传过来。林娜答应着,听声音似乎进了院门。“今天,观众特别热情,老是点我唱歌,我也不好推辞。所以,回来晚啦。”之后,再也没有声响了。我不情愿地转过身,依依不舍地离开了。
我还不想回家,我的精神一直处于亢奋状态。爱情就是这么奇妙!爱人是一种福气,被人爱更是一种无尚的享受。这种享受是别的东西无法比拟的。学生时代,我有过许多梦想,许多追求,但是,都不曾给我带来这种享受。我有幸遇到了世上最可爱的女人,而这个女人,给了我最温柔最甜美的吻,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漫步在人民路上,我仔细地回味着她给我的甜蜜的吻,如醉如痴,仿佛一切都是在梦中。我是在做梦吗?幸福来得太突然了,我忽然怀疑起来。我用力在大腿上拧了一把,十分疼痛。看来一切都不是梦。确实,我拥有了林娜的爱,享受着人世间最美妙的爱情。
游荡中,胡思乱想中,天渐渐地亮了。我慢慢地回到家。妈妈已经在做早饭了。“这一夜,你跑哪里去啦?”妈妈边做饭边埋怨我说,“这么大的人啦,还是不懂事。不回来,也不说一声,让我为你担了一夜的心。”“对不起啦,妈妈。谁叫我恋爱了呢。”
“又瞎吹起来啦。你整天价游手好闲的,谁家姑娘会看上你呢?”妈妈似乎不信,甚至还有轻视的味道,“人家姑娘跟了你,还不是喝一辈子的西北风吗?”
“妈妈,你也太小瞧人啦!”妈妈的话,真叫人受不了。方才满心的欢喜和甜蜜,被妈妈的一席话,扫荡得干干净净。我大声地吼叫道:“我今天就出击找工作!我就不相信,凭我的学识和能耐,就找不到一份合适的工作。”
“好啦!吃饭啦!你也别吹啦!要找,早该找着啦。”妈妈似乎对我很不满。
说的也是!谁叫我不争气呢?谁叫我不上心找工作呢。妈妈说的真妙!是呀,要找,早该找到啦。一年多来,谁认真地找过工作呢。再说,大学一毕业,就急忙出去找工作,太不会面对人生啦!从小学到大学,一路考考考,哪一天轻松过呢?就连过年那几天,不也是学学学吗?对这忙忙碌碌的生活,我早已厌倦了。有时,甚至厌倦了吃饭,厌倦了休息,更厌倦工作。
我认为:过早地参加工作,就等于给自己戴上紧箍咒,除非傻子才会急于工作呢。可是,现在不同了。我恋爱啦!我的奋斗有自标啦。为了林娜,我应该工作;为了爱情,我应该拼搏。说什么都应该出去工作啦,总不能做一辈子的寄生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