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这个世界太迷乱,太无聊,乱无头绪,高不着低不就。睁眼看去,尽是虚的、假的,没有任何意义。
于是乎,我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我是说我之所以降生是带着某种使命的,我是说我的任务就是拨乱反正,还世间一个清白。
有时侯,心有天高,命比纸薄,尽管我带着如此美妙、质朴的理想,我的愿望却很难实现,或者说,根本就没有实现的可能性。总之,我势单力薄,难于周旋。
还好,我识字,会写。我暂时的、既定的目标或者理想,就是对这个世界作最真实的记录。哪怕地球不再转动,哪怕我像凡高一样,在有生之年,我的孩子,也就是所谓的作品,终不能和喜爱它的读者见面,无所谓。
我说过,我的任务仅仅是记录而已,真真实实的记录。
1
一九七七年十月二十三日,啊------哇------呱,我第一次将一团新鲜的空气吸入胸腔,紧接着,我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吮吸到了母乳。
后来,我越来越发现,以上一幕简直就是一个天大的错误,一个活生生的人间悲剧。我是说与其成为一个人,倒不如是一株草,一头驴子,或者,其它。总之,无意中成了人,是我最最不应该的举动,众所周知,这不怪我。
2
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我者之流还是幸运的。幸运在于,我们的时代,太平盛世,繁荣富强。
命运之神把我们摆在各自的位置上,说,孩子们,折腾吧,一直到死。
死是一个可爱的字眼,它比任何华丽的、优美的、动听的词要好过一万倍。我也由此得到一个答案,人为什么活着?----为了死!简单明了,一语中的,人生的真谛正在于此。
你怕死吗?你想死吗?你会死吗?你死得值吗?你有勇气死吗?
的确,死是需要勇气的,极大的勇气。不好意思,我没有这个勇气。
当年,我曾对丝丝说,为了你,我可以去死。那时我正热恋着丝丝,那时的丝丝确实值得我爱,那时我无缘无由地爱上丝丝,并且快要发疯,现在想来,我真傻得要命。何必?
原因是丝丝离开了我,丝丝离开我的原因很简单,我想她是为了寻求一种舒坦的生活,而我不能给予她。说到底,丝丝是想着怎样才能舒舒坦坦地活到死,而我能给丝丝的,或许只有痛和快乐。所以,丝丝是对的,我不怪她。可是,我由这件事得到了一个终生疾患-------
冷眼看世界。
3
老实说,我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
幸运和幸福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不幸和灾难、穷苦,更是风马牛不相及。我生在这个幸运的时代,命运这个刽子手,却用种种卑劣的手腕折磨我、蚕食我、杀戮我。
不过,这也没什么。谁又能一辈子一帆风顺,整天乐呵呵的、笑眯眯的?傻子能。谁又愿意去做傻子呢?
也许,我的痛苦在于,我不能为所欲为。一件事情,常常因为它的危险、难办,而使人趋之若骛,我就是。如果有人对我说,你不能这样干,这其实就等于害了我,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这样干。性格使然,没办法。
我之所以爱上丝丝就是这样的。
4
最初,丝丝是我的朋友李若奇的暗恋对象。当时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李若奇看上了丝丝,丝丝却根本不把李若奇当回事,很是潇洒地给了李若奇一个又一个的闭门羹。李若奇经常向我讨教进攻方略,以致于我有一段时间忙于为李若奇献计献策。我的主意可以归纳为一句话-----把生米做成熟饭,使一个姑娘变成一个女人。李若奇倒真想那么做,可惜丝丝不给他任何可乘之机。结果呢?不了了之。也就是说,我的计策全他妈狗屎一堆,不起作用。
5
我对丝丝的最初感觉是:有个性,我喜欢。
我喜欢过的姑娘很多,丝丝算一个。相比较而言,我对丝丝的喜欢超过了其他姑娘,我是说我爱丝丝,真的。
我喜欢的姑娘大体是这样的:漂亮(我是指我看着顺眼)、性格要么温柔贤惠,要么泼辣干练(像丝丝那样)、身材婀娜(即有形)、最好带点骚劲儿(这是我屡战屡败的根本原因)。
我的条件并不苛刻,甚至有点稀松,丝丝很顺利的通过了第一关。接下来,我的任务就是追她,把我给李若奇献给的计策活用到我自己身上。
事实证明,我错了。
丝丝真是一个现世宝,她竟舍金玉而奔砖土,我是说丝丝吃的亏比我大多了。
话说回来,受伤的毕竟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