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回忆是阁楼上的一本旧书,翻着翻着就被灰尘迷了眼
蓝博朗已经几个月没有这么近的和一个女孩睡在一张床上了,他此前在桥上的冲动已经没有了,他又开始思念麦晓韶。包括他递给唐莎莎的那包卫生棉和拖鞋也是他为麦晓韶精心准备的,但是那个立秋过后,她就像空气一样在他的世界里消失了。
他也看出来今晚这个叫唐莎莎的女孩因为自杀受了些刺激导致她很不清醒,她像被催眠似的,他让她做什么,她就机械的去做。他感觉她似乎没有任何自己的独立意识!其实他知道自己,即使她不在生理期,他也不会动她。对于他来说,性爱是需要感觉和基础的。就像他曾经的初恋秦诺凡一样,他也喜欢她,但从未想过和她有肌肤之亲。她没有那种让他生理可以冲动的那种感觉。他知道只有和麦晓韶在一起,而且不在床上,他才有激情。在床上,他永远是非常淡定的,这是他的秘密,当然这个秘密只有麦晓韶知道。但麦晓韶他已经三个月没有见到她了。他躺在床上,睡在唐莎莎身边,听她均匀的呼吸,他感觉很温暖。他让她睡在身边,真的没有什么企图,他只是怕她再出去做什么傻事。所以他今晚有监管她的义务和责任,不能让她离开自己半步。他只是觉得要让这个女孩好好的活下去,因为她是那么年轻。而唐莎莎居然那么没心没肺的睡着了。蓝博朗就想这个女孩真的是太累了,要不就是太单纯了?他觉得这个唐莎莎甚至比他的初恋女友秦诺凡还单纯。
蓝博朗脑海中浮现出的秦诺凡是他大学时的女友,他高中的时候心思完全不在女孩身上,他整天打篮球或者和同学出去打架。所以他觉得自己正式的初恋应该是大学时候的秦诺凡,秦诺凡从遥远的云南一个山区考上这所大学真是非常不容易。她在上大学之前是那个山区一所小学的代课教师,她一边工作一边读书,然后考上蓝博朗所在城市的这所著名的大学。蓝博朗见惯了城市女孩的俗脂庸粉,卖萌装乖。所以他在食堂打饭第一次看到秦诺凡的时候是非常惊讶的。他也在瞬间明白了那句诗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真正含义。虽然蓝博朗是个住校生,但他很少在学校食堂吃饭。那天是因为他们几个同学打完篮球有点饿,他不想再跑去外面吃饭,想在食堂随便吃点。然后在食堂排队打菜的时候他看到排在前面的居然是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她梳着高高的马尾辫,穿着一件墨绿色松松垮垮的绣着民族花边的外套,一条白色简单的九分裤下面露出性感的脚踝。女孩东张西望的看周围的时候她脑后的辫子就在他的脸上扫来扫去的,他的脸痒痒的,然后他的心也就变得痒痒的。前面一个人打好菜后,秦诺凡没有立刻跟上去,而蓝博朗却一脚向前踩到她的鞋。她的鞋子也很有特色,是旧旧的草绿色鞋面,上面是手绣的茶花,散发着浓浓的民族风的味道。他慌忙对她说对不起,她回头,他看到她清澈的眼神。他心里一动,然后他又想起那句诗:“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他疯狂的追求她。她永远是淡淡的笑,偶尔赴个约。他请她吃饭,她每次都很心疼那些钱,总是说这顿饭可以给学生买多少个作业本、铅笔、钢笔什么的。他于是就说要不我们不吃了,把这钱捐给你原来的学校吧,她害羞的点点头。然后他们真的会离开餐厅,他拉着她的手直接去邮局。这时他会看到她害羞的笑。但是他自己心里清楚的知道,他们的恋情是见不得光的,因为他太了解自己的父母亲了。
这个城市最大的一家商场是他父亲蓝韶峰的,最豪华的一家酒店是他母亲于琼的。他从小就养尊处优长大,他不知道钱的概念,也不知道没钱的滋味。他听秦诺凡说那些山区孩子冬天在四面漏风的教室里,流着清鼻涕读课文。她告诉他冬天的时候她每在黑板上写下一行粉笔字,她都要努力的搓手才能写下第二行字时,他流泪了。她告诉他,她努力的读书,不是为了自己能留在大城市工作,是为了以后等自己工作了,条件好了,让孩子们能受到更好的教育。如果学校一直都没有什么好的老师过来,那她就还回到学校教书。她现在唯一后悔的就是当初第一志愿报的不是师范,她说当时报的建筑系,就是想留住一些云南的老民居、古建筑的。她说发展旅游业,也可以增加农民收入,进而改变教育环境。他听她说这些,就发誓一定要帮她重新建一所条件稍微好些的学校。他知道,自己的那点积蓄有限,但他还是准备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支持她。
大二的暑假,他和她坐了两天两夜的火车一起回到西南她生活的那个山区。到达云南那天是节气里的大暑,汗水顺着他和秦诺凡的脸颊往下淌。虽然此前她曾经说过那里的条件是多么的艰苦,但是对于蓝博朗这个一直在大城市生活的人来说,他还是很惊讶的看着他眼中的一切。他曾经在电视看到的,他听秦诺凡说起的,都不足以震撼他的心灵。因为那些毕竟只是电视的画面。而他身临其处,又是另外一番感悟。他见到了她口中说过的小学校长。那是一张非常典型的朴实的农民的脸,面部表情沧桑,他穿着传统的民族服饰接待了他。秦诺凡告诉他这身装束是他们这里待客的最高礼节。他也见到了他从小到大都没有见过的所谓的学校:几间泥土房,破旧的水泥地,窗户是竹子编成的,光线非常暗。所谓的学生宿舍的床就是在原木地板上搭的地铺。厨房灶台上的锅子锈迹斑斑,一看就知道很久没有烧过肉了。他知道他必须要做点什么了。他在县城换车前已经去银行把卡上的十万块钱全部取出来,然后他直接交给校长。他知道这些钱是杯水车薪,但他知道他和父亲说,他会帮自己忙的。于是他问校长,还需要多少钱,才能建起比较像样的学校,校长说大概需要XX万。
他给父亲蓝韶峰打电话,让他汇些钱到自己的账号,然后他告诉父亲这里的情况。他父亲说你不是去那里旅游的么?他说顺便看个同学的,然后就和同学一起来到她曾经学习和工作过的地方。他说没有想到中国还有这么艰苦的地方。父亲说家里还有些现金在保险柜里,等我汇给你吧。
他告诉秦诺凡他父亲很支持他,她用力的抱着他,眼泪都下来了。他觉得自己的内心是二十三年间从未有过的充实感。晚上,她说服他睡在自己家的竹楼上,他拒绝了,他害怕蚊子。他不嫌弃她,但他嫌弃她成长的环境。所以他一直对她说,让她离开这里,他可以安排她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他说他可以赞助这里的孩子,也可以自己和父母沟通,再建几所学校,但他不希望她大学毕业后还留在这里,那她一生都不会有什么希望了。她摇头。他见自己无法说服她,便难过的搭了车返回县城。然后在一个看起来还算比较像样子的宾馆住了一夜,第二天就乘车去了昆明,然后乘飞机回到上海。坐在飞机上时,他还在想着这张机票可以给秦诺凡学校买一架风琴了吧!然后他躺在座位上自嘲的苦笑。整整一个暑假,他没有给她电话。她寄了一封信到学校,他开学的时候才收到。信里面是照片,是秦诺凡和校长还有村民一起去买建校舍材料时拍下来的。他看到很多木头、毛竹、砖头、和她那张干净的笑脸。他手捧照片感动的哭了。
大三的时候,他和秦诺凡再见面,他略微有些尴尬。但秦诺凡依然那么单纯的对待他,她依然那么浅浅的笑。他请她吃饭,再也不去特别好的地方,就只偶尔去夜市摊位上点个田螺什么的,她也吃得津津有味。她从来没有像其他女孩那样,问他是否喜欢她或者爱她。他有时候想,她是不是还没有真正的发育成熟?当然他是说心理上,不是生理上。大三快放暑假的时候,她邀请他一起去看看新的学校,说建好了。他没有去,他说要和同学去西安看兵马俑,他说此前他一直想去,但他父母都忙,没时间陪他去。然后他又说他一直都喜欢张艺谋拍的《古今大战秦俑情》,这次他要去现场亲自感受一下兵马俑,再顺便看看西部母亲窖工程是否需要他做些什么。他说是她改变了他。她带着一贯的他永远不懂的笑转身离开。后来他就不再约她一起吃饭了,偶尔见面就点点头。
在大三快放寒假的某天晚上,他家出事了。他母亲于琼据说是因为行贿被公安局带走了。等到他听到消息从学校冲到他家别墅的时候,他只见到在沙发上抽烟的父亲。他问父亲,能否找人通融一下。父亲摇摇头,说数目不大,但牵扯的人比较多,不怎么好保。他沮丧的爬上楼梯,全身发抖。父亲在沙发上坐了一夜,蓝博朗在房间的床上靠了一夜。
后来他知道,事实不是像父亲说的找不到人,是因为父亲早就发现母亲外面有个小男人,他心生怨恨,于是他举报了母亲。铁证如山,母亲被带去审讯。蓝博朗知道了男人的嫉妒心原来也是这么可怕。他无法想象,那个一直积极的支持他做希望工程的父亲,那个成功的儒雅的商人竟会如此这般的阴险,用这样的方法置自己二十几年的妻子于这么不堪的境地。他愤怒的和父亲吵了一架后,再也没有回到那个别墅,而是住进母亲以他名字买的三室两厅的这幢房子里。然后他按时的去看守所看母亲,他就想一直等到法院判决。其实母亲于琼的情况不是像父亲说得那么严重,她只不过是在每年节假日的时候给客户买些礼物还有商场的一些购物卡送人,那些购物卡有的还是在父亲商场买的。这些情况在其他公司和单位都是约定成俗的东西,不值得立案的。于琼后来交了罚款,就出来了。出来的第一件事是和父亲蓝韶峰离婚了。母亲出轨是过错方,那幢别墅是分给父亲的。然后她搬到她之前和那个小男人住的小区去了,开始公开和她的那个摄影师小情人秦修平同居。
母亲后来也和他有过沟通,她说她不是偷情,是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爱情。希望他理解,她本来是想等他大学毕业再和他父亲离婚的,没想到出了这事。蓝博朗很无奈的笑笑,只说他想安静一下。后来母亲给了他一把汽车钥匙,说他以后要是工作了,会用得上的。他驾照拿了三年了,偶尔开父母的车。他一直都想有辆车,但父母亲为了他安全着想,一直没同意给他买。也许于琼考虑到父母离婚这件事对蓝博朗打击很大,她想要弥补一下,于是蓝博朗有了人生的第一辆车。但他很少开那辆车,除了偶尔带宿舍同学出去玩。
俗话说“祸不单行”。当蓝博朗还没有完全从父母亲离婚的阴影中走出来的时候,半年后,他被同学发现他心理有问题,他偷同学东西的丑事被同宿舍人发现了。一开始,宿舍的东西丢了,没有人怀疑过他。记得事后,用毛正杰的话说就是怀疑全校的同学,他们谁也不会怀疑蓝博朗的。事发当天是一个周末,蓝博朗休息回家了。他同宿舍的万晓羽觉得天好,加上又快放暑假了,他就准备把宿舍里几床被子都晒晒。蓝博朗住在学校,但他周末回家,所以很少晒被子,同宿舍的人都说被子潮,只有他几乎从不埋怨也不去晒。万晓羽一直都觉得这个富二代生活太不会自理了。于是他抱好自己的被子,又去蓝博朗的床上抱他的被子,他抱起被子时感觉到蓝博朗床垫下面鼓鼓的。万晓羽好奇的掀开看,这一掀不要紧,他发现蓝博朗床底下有很多东西:各种品牌的手机、饭卡、书、手表等等。这些东西都是他们宿舍和其他宿舍的人丢的,有的人还发了告示的。他看到这些东西后,非常惊讶,他喊来班长毛正杰。毛正杰也楞了,原来他们宿舍一直丢的东西,居然是全校家境最好的蓝博朗偷的。
毛正杰觉得这事很严重,他想还是和班主任邓建军说吧。万晓羽说这样不好吧,这样蓝博朗的学籍就保不住了,他大学就白读了,学校知道肯定是开除处理的。毛正杰说,也不一定,我觉得蓝博朗肯定是心理有问题,我要和邓老师商量一下,找个心理医生帮他看看。万晓羽也点头。然后班长毛正杰就悄悄和邓建军汇报了。邓建军说这事不能张扬,问除了毛正杰还有谁知道,毛正杰说还有万晓羽,因为这事就是万晓羽发现的。邓老师又找万晓羽谈话,万晓羽就差咬着手指发誓了,邓建军才让他回去了。
邓建军也意识到蓝博朗这个学生心理问题的严重性。于是他和自己高中时的同学---现在在另外一所大学教心理学专业的教授麦云飞联系了一下,邓建军在电话里把自己学生蓝博朗情况和麦云飞大体讲了一下。麦云飞于是决定收下这个病人,他觉得这是很特殊的病例。
蓝博朗回到学校后,立刻被邓建军叫到自己的教师宿舍。他和邓建军沟通的时候说,他说自己内心很明白,他只是享受在偷窃的过程中一种无法言说的快感。并不是真正的想要偷盗。因为从小到大,他觉得每样东西他都太容易得到。因为太容易得到,他就没有等待和渴望的乐趣。他在读高中的某个暑假,有一次在母亲的卧室里看到一万块钱,他看到那钱后,不知道为什么那么激动,就偷偷的放回自己的房间。后来母亲和他说起这事,说有点怀疑保姆袁敏阿姨。他说不应该怀疑的,因为袁敏阿姨在他家已经这么多年了。母亲说人心难测。他听后就又悄悄的把钱放回去了。但他一直记得那一夜他的内心感受,想到那笔钱在自己的抽屉里,他就莫名的兴奋。然后第二天晚上,母亲找到钱后,就说自己忘了地方,真是老了。还好没有去问袁敏阿姨。蓝博朗听后又暗自窃喜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