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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曾高飞 《欲望红唇》 都市小说 2008-10-01 15:32 责任编辑:阿达
旧站档案号:HXQ-NOVEL-00000005 · CHAPTER-00000151

接到文的电话,是在晚上十一点多钟。

对文唱歌一样好听的说话声我是再熟悉不过了。

她的声音曾经叫我那样的心颤,曾经叫我那样的心醉,曾经叫我那样的心动,曾经叫我内心蓬勃的欲望在片刻之间达到沸腾的顶点。

但那是在我们曾经倾心相恋,曾经如漆似胶的日子里。

我和文的感情就像一条河,穿过激越的高山峡谷一样的爱情之后,现在来到了来缓的平原地带,当初的激情已经消失,剩下的只是友谊。

现在文的声音对我已经似乎可有可无了。

有,是生活的点缀,可以让我更开心一点,让我的生活更有味道一点,让我的感情更滋润一点,让我的生活更有色彩一点。如此而已。

没有,我的生活也不会因此黯然失色,索然无味,我亦不会像当初追她的时候那样,寻死觅活,打着灯笼,满世界找她,时时刻刻都在刻意渴望听到她的声音,都在刻意渴望见到她的人。

接到文的电话的时候,我正在牵挂着蓉。

那个因为我,那个为了保护我们的爱情而被家长撵出家门,被学校撵出校门,被医院撵出院门的十六岁的小女孩——蓉。那个在找不到我之后不知该怎么办,继而不知所踪的十六岁的小女孩——蓉。

因为蓉太小,社会阅历浅,判别是非能力差,自身力量弱,容易走投无路,容易被坏人利用。

我的神经因为蓉高度紧张,生怕在她身上弄出什么事儿来。

梅出事,已经叫我一辈子内疚不安了。如果蓉再出事,我就会两辈子内疚不安了,做鬼后,日子都不会好过的。

我不知道自己的良心还剩几斤几两,但让年轻美好并且已经属于自己的好东西再次因为自己而毁灭,是我不愿意看到的结局。这样的结局,世界虽大,恐怕都没有一个人愿意看到。

我和文的关系已经走向正常化了。

我们都彼此需要,彼此满足,彼此给对方片刻的欢娱。在我没有蓉的日子,在文没有汤姆的日子,在文因为汤姆的疲软而无法满足的日子,我和文成为对方身边留出来的空白的替补。

虽然我讨厌文的为人处世,但我贪恋她的散发着诱惑的芳香的肉体(这具肉体已经与我的爱情生活无关),尤其是在因为蓉的杳无音讯给我造成心里上巨大的空洞和无边的寂寞的日子里,文的身体成了我唯一可以摆脱空洞和寂寞的慰藉。尽管每次从文的肉体上爬下来,离开那间出租屋之后,我会感到更加巨大的空洞,更加浓烈的寂寞,在片刻之间袭遍全身,鬼魂附身一样,久久不散。

我已经不止一次地告诫自己不要再和文鬼混了,要对蓉负起责来,对自己的良心负起责来。但我无法摆脱文那风情万千的肉体的诱惑,一想起那团白花花,软绵绵的,曲线有致,富有弹性的胴体,我就产生一种饥饿的人见了面包一样潮涌而起的扑上去大快朵颐的欲望和冲动。

更重要的是蓉在哪里呢?我连她的影儿都捞不着,我怎么对她负责呢?

我和文发生关系的频率很固定,一周就那么两三次偷欢。这是正常的基本的需要,应该与良心无关,应该无可厚非。

如果不是在我和文之间横亘着一个蓝眼睛白皮肤秃顶的性无能的汤姆,如果没有让我再次感动的蓉,我可能愿意和文昼夜不停地在一起鬼混的。

趴在文的肉体上,一边让我享受文无边的风情,一边老是联想到那个讨厌的鬼佬曾经也在上面徒劳无功地折腾过,心里就很不是滋味,就想呕想吐,想一吐为快。

我和文心里都清楚我们这种关系是迟早会结束的。我们都是在各取所需,这种需要,只是一种生理需要而已。

文在汤姆出院之后,我在找到蓉之后,我们当中有一方就会主动提出来避一下嫌疑。即使可能有,即使需要,都是一种偶然行为,都是一种藕断丝连,偷偷摸摸的地下状态,不像这样光天化日之下,纵情欲望,无所顾忌。

我找文,是因为我心浮躁。

这浮躁源于蓉,也将灭于蓉。

只要找到了蓉,我就会安静下来。在文处可以得到的,在蓉身上照样可以得到。但在蓉身上可以得到的,在文身上却不一定有。

蓉纯净如同婴儿,她那小小的如玉一样洁净的身体,只会让人充满怜惜,不会让人产生可怕的联想和呕吐的感觉。

原谅我,蓉,在不懈地努力寻找你的这些日子里,正是因为找不到你,我才如此需要在文的肉体上得到安慰,得到继续寻找你的力量。否则,我会精神崩溃的。

拿起话筒,听着文唱歌一样妖媚的声音从电话线那头传过来,我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是不是想我了?要不要我立刻赶过来?你迷人的身体是我的港湾,我愿意在那里一辈子停泊靠岸。

听出是文的声音,我夸张地抒情地和文打情骂俏。

当然要你马上过来,但不是做那事。我没功夫跟你扯淡,我在天马歌舞厅给你打电话,我看见了你最想看见的人。

你看到了蓉?

我尖声锐叫了起来。

在得到文的肯定的答案后,我风驰电掣地旋下楼,冲出校门,招手拦了一辆的士,急急忙忙赶往天马歌舞厅。

天马歌舞厅,我是比较熟悉的。

和文相恋的时候,她曾经很多个晚上在那里串场演唱。我曾经很多个晚上跑到那里,在文演出结束后把她接回来。

天马歌舞厅在这个城市比较有名,属于高档的歌舞厅。听说有公安的背景作靠山,所以很安全,顾客很放心,生意很红火,小姐很上档次,服务很到位。

天马歌舞厅聚集了一群过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声色犬马生活的当地政界要人,和慕名而来的五湖四海的商贾大款。

那里的小姐是这城市业界公认最出众的,进去过没进去过的人都这样认为。去过那里的男人说起天马歌舞厅来,总会眉飞色舞,手舞足蹈,脸上流淌猥亵满足和流连忘返的表情。

文每天晚上都要赶很多场,她要聚敛去美国的钱。文在媚俗的歌舞厅演唱一些媚俗赤裸的歌曲,助长声色犬马的气焰和欲望。

那天晚上,文赶到天马歌舞厅,登台演唱的时候,和一个人擦肩而过。虽然对方化了浓妆,把自己掩藏得很深。文还是觉得和她擦肩而过的小姑娘很面熟,印象很深,好像在哪里见过,但一时又想不起对方究竟是谁。

在台上唱歌的时候,文突然想起,刚才与她擦肩而过的小姑娘正是那天被她气走,现在正被我发疯一样满世界寻找着的蓉。

所以,文匆匆唱完第一支歌,便迫不及待地走下台来,跑到洗手间,用手机给我打来电话,告诉我她在天马歌舞厅看见了蓉,叫我赶快过去。

赶到天马歌舞厅,文已在门口等着我了。

文告诉我,她一直在注意门口,可以确定蓉还没有离开。

我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挨个包厢挨个包厢地推开门寻找。

每推开一家,我都会听到小姐的尖叫和嫖客的谩骂,甚至险些挨了拳脚。

但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找到蓉,把她带出这个鬼地方。

当推开几个包厢后,我终于找到了蓉。

我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在一个满身酒气,满脸横肉的壮汉怀里挣扎,蓉的脸上流淌着屈辱和无奈的泪水。

这一幕刺痛着我的眼睛,刺痛着我的心。

我被怒火烧烤的血液蓦地燃烧了起来,我的内心升起一股巨大的冲动力量,我挥起拳头,抡圆胳膊,闪电般地击了出去,我的拳头狠狠地砸在壮汉鼻梁上,壮汉应声倒在沙发上,杀猪般地嚎叫起来。在壮汉还没有反映过来之前,我拉起蓉,夺门而出。

在门口,我们被一群牛高马大的汉子阻住,拳头和脚雨点般地砸了下来,我用身体护着蓉,从拳脚的罅隙中钻了出去,两个人没命地疯跑。

跑到安全的大街上,我已经鼻青脸肿了。蓉有些心疼,但她还是倔强地站在我面前,对我不理不睬。我知道她在生我的气,我也知道她生我气的理由。因为文对她说过是我女朋友,蓉可能也这样认为。

换了其他的女孩子,碰到这种情况也一定这么想,一定这么做的。如果不是因为文是我的女朋友,她也不用到天马那种屈辱的地方去卖笑。一切都是我的错,一切都是我惹的祸。

文已经不是我的女朋友了,我说,虽然她曾经是我女朋友,但现在已经不是了,我的女朋友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真的吗?蓉破涕为笑了。她扑进我的怀里,心疼万分地给我揩拭脸上的纵横的血水。

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

我说。

蓉把我抱得更紧了。

哄蓉开心竟然如此容易和简单。

小小的女孩,小小的年纪,小小的心思,没有什么城府,很好哄的,我喜欢,并且陶醉。

在我面前,蓉是一张纯白的纸,任意我在纸上描绘各种各样的图画,精心勾勒也行,肆意挥霍也行。

我喜欢这种纯净的空白的感觉。我厌倦文那种五彩斑斓的女孩。

那一夜,我和蓉没有回家。

我们手牵手走在都市里灯光闪烁的大街小巷上,兴奋得无法入睡。久别重逢,失而复得让我们的每一个细胞都充满真心的喜悦。

最后,我们在公园里的石凳上坐下来,开始漫无边际地闲聊。

我给蓉讲述了我和农家女孩梅的故事。

听着故事,蓉的脸上是一片涟涟的泪水,她把头埋在我怀里,紧紧地握着我的手。

你当时的选择也是迫不得已,蓉说,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你是不会放弃梅的。

我允许你常常想起她,蓉说,我不会跟一个对你那么好的人吃醋的,我尊重她,我佩服她,何况,梅姐已经为你而死了,她的这份爱对我已经没有什么威胁了,我不会与一个爱过你,但已经为你殉情了的好女孩过不去的。我爱她,因为她曾经爱过你,因为她曾经是你流走的岁月的一部分,生命的一部分,因为没有她,你就不会像今天这样珍惜我。

梅姐的这份爱,让我肃然起敬。

听完故事后,蓉说。

你就是我现在的梅,我对蓉说,梅给我了过去,你给了我现在,你还要给我将来。对过去,我已经无能为力了。但对现在,对将来,我要好好地把握,再不能荒废过去,再不能透支未来。

我把蓉紧紧地搂在怀里,生怕再一次失去她,再一次失去现在的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