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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萍聚

不台东 《高考前的一千零一夜》 言情小说 2012-05-15 16:58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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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凌剑,凌剑的凌,凌剑的剑,仅此而已,并没有太多的意义,他也没有近乎于神的经历和特别传奇的故事。所以他绝对是个平凡的人,平凡得有些苍白。但他不能否认他是幸运的,因为上天赋予他的一切都使他趋于完美。他有双深蓝的眼睛,让人一眼望不到底,坚挺的鼻子则更加点缀了这种华美,他的嘴角总是挂着一丝淡淡的微笑,阳光一般的气质让人感到温暖和塌实,再配上略显消瘦的面庞之后便是一张令人羡慕的脸了,而欣长的身行则将他的帅气展现到了极至。更令人艳羡的是,现实生活的在他的面前展示的更多的是奢华和殷实,因为身为这个城市中知名人事的父亲总能为能为他这唯一的儿子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面对上天的眷顾,他仍然是笑,那淡淡的笑……

三年前。

凌剑正站在河中的金字招牌下,仍是笑,却笑得有些心虚,因为在他看来,这学校本不是他所应来的。凌剑认为它本应属于那些拖着厚厚镜片和书本的书虫,努力地将课本啃烂来追求得道成仙。而他,一个标准的混混,对学习几乎没有负责过,却仅仅靠中考前一个月的强化复习竟以高过分数线三分的成绩勉强进入了河中€€€€这个全省甚至全国闻名的重点中学,这种幸运的收获恐怕很难有人会不心虚。但他却着实不知道自己多出的分数当中又有多少分是自己的老子挣来的,这其中又有着怎样的暗箱操作。

河中是这个城市教学质量最高的高中,这是秋城的人们所公认的,很多人甚至认为进了河中的大门就相当于一只脚踏进了大学的校门,这固然有些夸张,但也充分显示出了河中在秋城中的地位,毕竟连续三年在整个地区升学率第一的成绩不是偶然得来的。而这里风景的美则如同它的教学一样,在秋城中有着力执牛耳的位置。

河**有三幢教学楼,分别给三个年级的学生上课,而其中最有名的则是自己凌剑未来的教室。那里有个极美的名字€€€€“卿阁”,秋城的人说,这卿阁原是这里最大的人家田老爷子家大少爷的一处产业,田爷给大少爷定下了一门亲事,便将这处宅子盘了给大少爷住,大少爷至爱他的娘子便取XX闺名一个字为这宅子唤名做卿阁,只可惜新娘字刚进了田家的门,大少爷就因为做了革命党而被杀了头,那娘子甚是贞洁,每日里闭门不出,以泪洗面,终身未再改嫁,守在这宅子里盼夫婿归,直至玉殒香消。后来解放了,田爷家遭了土改,这宅子被用来做了教室,近年来条件好了些,河中也几经改建,但卿阁作为河中风风雨雨的象征则一直留了下来。卿阁的后院是个极大的花园,花园的尽东有方小小的池塘,河中人叫它恬湖,那里的空气被许许多多将来可能会变成纪念的事情浸泡着,仿佛发酵的老酒,可以醉人。对河中的很多人来说,恬湖往往是一个背景,单纯而复杂,伤感却又甜蜜,静静地,静静地,伸展在河中足球场的旁边。它就像是一面深深的镜子,照着所有的河中人青春的躁热和冲动,却很难看到底,更不用说那沉在水底的无数个青涩的爱情了,而湖畔的假山与碧水相映同样点缀了这学校的美,一种娴静,祥和的气息。

凌剑走在河中的荫道上,仲夏的风透过密密的叶儿轻轻地拂着行人的面颊,送来些许的凉意,让人的心里格外的舒服。

今天是开学的头一天,凌剑到了自己的所在六班,才发现自己竟是班里来得最晚的一个,诺大的一个教室座位早已被占满,不留得任何缝隙,不得已之下,凌剑只得在墙角一隅姑且安身。和他一起挤的那人叫程宁,精瘦小巧,人也很风趣,总爱说些笑话,这性格同凌剑倒很是投缘。也就是短短的几分钟,他们便熟识得像多年的老友一般,甚是亲热地谈起初中时的奇闻逸事来。

凌剑正和程宁聊得投机,班里忽然静了下来,只见一个人夹了一叠书走进了教室,那人约莫三十多岁,个子不高,背有些驼,脸上的表情总让人觉得他六十年代。他快步走上教室的讲台,语气中很容易看出他的心理素质很是一般。

“同学们,大家好,我是你们的班主任,姓范,大家可以叫我范老师,依照河中分班的惯例,不出意外的话,由我同大家一起度过高中的三年,同学们,你们是河中新世纪招收的第一批高中生,应该感到骄傲和自豪,我们河中……”他自顾自地说着,总是那些鼓励大家努力学习的套词,甚是苦口婆心,却丝毫没有发现听他话的人其实并不多。待他讲完了,凌剑长舒了口气,居然足足讲了有一个半小时的时间,暗道:高中的老师水平就是高,说话都比初中老师的多。

后来才知道,范老师原名范镇贤,本是南京大学的学生,后来因为在六四的时候太过激进,便被分到秋城下的一个小镇教书,委实曾消沉过很久,但他人自是很有学识的,教了几年便有了很好的声誉,不久前才被河中挖了过来,六班也是他在河中的所教的第一个班。由于他早年的境遇太过深刻,因此整个人也变得谨慎了起来,但似乎谨慎得有些过头了。正因为如此,能走进河中的这些“一代天骄”们很看不起他,私下里,他的名字变成了“老范”。

第一天的课对凌剑来说最大的震撼莫过于令人惊艳的英语老师了,她将近一米七的个头,甚是有形的金丝镜,加上本就娇好的容颜,一头长发披到了背后,刚一进班就惹得全班“哇”的一声,弄的她脸红了半天,好一会才缓过来。凌剑自然也是那些起哄的人当中的一个,有美女的时候,他向来都是不落人后的。

其他的老师在凌剑看来就更乏善可陈了,能让人打起精神的没有几个,尤其是数学老师,整个人矮矮胖胖的,看起来不像是个人民教师,倒反而像个土豪劣绅一般,难怪程宁一看到他就差点疾呼:“打土豪,分田地”。

晚上的活动安排照例是召开班务会,老师要做的头等大事便是给自己找个帮手,任命一个班长和一群班委。

讲台上的老范好像早有了准备,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架说:“同学们,咱们今天来共同选一个班长,大家都可以参加竞选,依据实力展开竞争,最后的人选呢,咱们择优任命。好不好啊?”

台下的人都在各干各的事,虽然也不知道老范说的是什么,但老师既然问起来了,在这大庭广众之下也不好太不给面子,于是也不管他究竟说了什么,都齐声答道:“好……”

老范似乎对大家的回答很满意,一副喜形于色的表情道:“那么,哪位同学以往有过这方面经验,而且愿意参与班级管理的,请站起来。”

话音未落,一位同学便腾的一下就站了起来,这一壮举立马引起了下面的一阵骚动。在上午的自我介绍中,凌剑地隐约的听说这位同学叫孙家兴,好像是从乡下考过来的,入学成绩在班里也很拔尖。他穿着一件略显得旧的白色衬衣,但却洗得很干净,个子不高但很壮实,可能是因为长期在乡下劳动的原因,皮肤显得黝黑而粗糙,他的鼻子很挺,显得很是英武,一双眼睛更是有神,把整个人的神采都聚出来了。这样一个造形自然很容易让人想起些粗俗的猛张飞,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后来的生活中,孙家兴并没有半点儿一根筋的样子,反而整天都都笑眯眯的,说话和气极了,美中不足的是他对老师的尊敬实在是让人很看不惯。

老范见只有一个人站了起来,心中不免一阵失望,他本还想再等一下,看有没有别的人来共同竞选,来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盛况,但又过了半天却再也没人站起来。这不难理解,班长本是个出力不讨好的差事,不光一天到晚麻烦事不少,而且上要受老师的气,下面不理解的同学还会亲切地称你为“朝廷鹰犬”,像这么一活儿,人人避之唯恐不及呢,即使有人愿意去干,但要人毛遂自荐地去争,实在是和我们中华民族谦逊谨慎的民族特性很是不和,因此,老范本想热热闹闹搞个竞选班长的,不想却冷了场。

就这样,班长的头衔“众望所归”地戴到了孙家兴的头上,孙家兴也正式地走进了三班的政坛。

接下来的一天,老范把班里的座位认真地作了调整,孙家兴跟着鞍前马后,干了个不亦乐乎。程宁由于海拔的原因往前调了足有三排,做同桌的愿望是没了,凌剑不觉间有些失落。而现在站在凌剑面前的竟是个令他自己都有些嫉妒的帅气男孩,同是一米八的欣长身材,身行略显得有些消瘦,但却瘦得细腻而协调,他的头发略有些卷卷的,不用怎样梳理看起来都显得很有型,英俊而白净的玉面上挂了副眼镜,却丝毫不影响他阳光般的气质,反倒更衬出他淡淡的书生气,令人看了很是舒服。

“我叫连天,你呢?”阳光男孩直率地问道,脸上挂着有些邪气的笑容。

“我叫凌剑,你也在这里坐吗?”凌剑也礼貌地回答,却不知为何,就是这一瞬间,他对这个叫连天的男孩产生了莫名的好感。

“是啊,那我们就是同桌喽,嗯,凌剑,呵呵,祝贺你考进河中。”连天有礼貌地说。

凌剑忙说:“你也是啊,以后都是同桌了,我们要好好相处哦。”

连天笑着说:“当然了,对了,你会打篮球吗?”

凌剑点了点头,微笑着说:“还好吧,会一点。”

连天高兴地说:“那就好,我也喜欢打球,有机会要切磋一下哦。对了,你说我们会成为好朋友吗?”

凌剑笑着说:“会的,一定会的。”

说罢,两人都笑了,笑得同样灿烂。可在他坚信着两个人之间会产生友谊的同时,又怎么知道这三年来究竟有着怎样盘根纠缠的恩恩怨怨在等待着他们呢?他只是很喜欢连天,一个性格开朗,时尚、乐观的男孩是很容易受人的欢迎的,更何况他喜欢流行音乐,热爱体育,热爱生活,这和凌剑的性格很是相符。后来才知道,连天着实是个不怎么安分的角色,他经常会忘记了带笔,然后借走凌剑的就再也想不起来还,或者是上课时看小说被老师发现后把小说毫不犹豫地仍在凌剑的桌洞里,然后襟怀坦荡地迎接老师的检查,把危险留给凌剑。但凌剑对这些却丝毫不以为忤,照样和连天打得火热。没过多久,他们便大多时候都腻在了一起,感情好极了。所以凌剑总是说,有些人是无论相处多久都很难交心的,但有些人只一个眼神便足够了。